第四百六十一章 余欢是我兄弟

  多伦多全明星是为了纪念多伦多猛龙建队20周年,所以这才将NBA全明星赛第一次搬到了美国以外的城市举行了。

  多伦多有很多的华人,这些华人非常的热情,余欢的到来,让多伦多的华人,开始踊跃的参与到这次全明星赛当中。

  要知道华人,乃至所有的亚裔,其实都不太喜欢体育的,特别是华人。华人和犹太人是最重视教育少数民族,而且华裔还是全美学历最高的少数民族。

  但是余欢,开始让华人参与到体育运动当中,让他们开始喜欢体育。根据统计,这两三年的青少年篮球训练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华人参加了。

  这对美国政府来说是个好现象,对华裔这个族群来说也是个好现象,因为这相当于融入。

  美国的种族问题一直严重,因为大家居住的社区是相对独立的,所以没什么种族融合。

  新加坡也有很多华人,但是他们为了跟东南亚的那些民族融合,他们的官方语言不是中文,每一栋房子被盖起来,每个民族的购买是有指标的。不允许全部华人居住,要给其他民族一定的指标。

  这是强制的民族融合,这个底层逻辑才是新加坡腾飞的关键。

  美国的立国之本是“自由”,其实他们崇尚的是“自由、平等”,但是“自由”在先。每当“自由”与“平等”冲突的时候,“自由”都占优的。

  全民医保,“自由”和“平等”冲突,“自由”就赢了。奥总政府无论怎么推广,也没把这个事做成。

  禁枪,“自由”和“平等”冲突,没有哪个总统敢提这个。就连牵扯进枪击案的里根总统,也说“是枪杀人,不是人杀人”,根本不禁枪。

  所以他们不能强制人民住在哪个社区,一个社区要住多少不同民族的人。

  体育运动是各民族融合的关键,现在大学橄榄球队的四分卫出现黑人了,这就是绝好的现象。

  然后开始有更多的华裔加入青少年篮球训练营,这也是绝好的现象。

  这些是余欢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余欢的社会影响力很大,余欢的社会影响力还会越来越大。

  余欢在多伦多的寒风里,跟当地的华人球迷互动,他去了很多的华人社区,他教那些孩子们打篮球,送给他们一些装备。

  每次全明星周末总是少不了慈善,而这次余欢的个人参与的项目,是这届NBA全明星赛的半壁江山。

  这届全明星赛的最大主题自然是猛龙队建队20周年,其次就是余欢跟当地华人的互动了。

  余欢的能量大不大,自然不言而喻。

  这次余欢的主要工作也是在场下,而不是在场上。

  余欢今年只参加了全明星正赛,他没有参加单项赛。按照余欢的说法,他参加一次就拿一次冠军,别人只能争夺第二,他也个别人留点机会。

  这个事是事实,还没法反驳。

  所以余欢干脆也不参加单项赛了,他就参加全明星正赛。

  扎克-拉文还是参加扣篮大赛,去年他就是冠军,今年他来卫冕了。至于新秀赛,他是必然要参加的。余欢终于也能坐在大佬位上,看别人表演了。

  科比-布莱恩特西装笔挺坐在余欢身边,他对余欢道:“你的江湖地位提升太快了。”

  余欢道:“我实力强啊!”

  科比-布莱恩特道:“你要这么说,那也没什么问题。只是你这样……真的很让人羡慕啊!”

  余欢的起步阶段,别说迈克尔-乔丹羡慕了,科比-布莱恩特也羡慕。

  科比-布莱恩特起步就有沙克-奥尼尔,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融洽。

  而且科比-布莱恩特的性格,也属于那种不会拐弯的。当年沙克-奥尼尔让他去买甜甜圈,说话的时候有点难听,科比-布莱恩特上去就要揍沙克-奥尼尔。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朝着沙克-奥尼尔冲去。

  那可不是大卫冲向巨人歌利亚,科比-布莱恩特可能被沙克-奥尼尔一拳打死。

  科比-布莱恩特勇气可嘉,但他不会拐弯。如果是余欢,他可能先去买了,以后再找回场子。

  “OK组合”的前几年,科比-布莱恩特的性格,其实就已经成为他们前进的阻碍了。

  科比-布莱恩特虽然跟沙克-奥尼尔一起拿下了三连冠,但其实他们理应拿下更多的冠军的。

  余欢的性格就很好,他的目标一直很明确,就是赢球。他能牺牲,而科比-布莱恩特不会。

  余欢摇摇头,他没法接科比-布莱恩特这句话。他心里想的是,如果科比-布莱恩特在自己单独带队两年后,穿越会1996年,然后将一切重来一遍,“OK组合”六个冠军应该不是梦。

  但是余欢没法说,他只在沉默半晌后道:“上帝安排好了一切。”

  科比-布莱恩特点点头,有些时候只能用这些玄学的办法来解释了,其他的都解释不了。

  今年在新秀赛之前是名人赛,美国名人对加拿大名人。其中还有一华人参加,不过这个事跟余欢没什么关系。主办方之前提出过邀请余欢上场比划两下的设想,但是被余欢拒绝了。

  余欢上场就想赢,他会把这场比赛打的粉碎。

  NBA这个圈子的人,没有不知道余欢的性格特点的。余欢偏执、好胜的程度一点不比科比-布莱恩特差,他上场就想赢,那这种全是业余选手组成的名人赛,肯定被余欢打爆了。

  所以,主办方也不强行要求余欢上场比划了。

  名人赛之后才是新秀赛,扎克-拉文在新秀赛的表现还不错。

  扎克-拉文一直说余欢是他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是因为余欢给了他非常非常多的进步。余欢一直激励着他进步,他更感受到自己因为有了余欢这个目标之后的变化。

  这让他受益匪浅,进步颇多。

  所以余欢对他非常重要,这场比赛扎克-拉文扔进了7粒三分球,轰下了30分,带领美国新秀队强势获胜,并顺利拿下了MVP。

  扎克-拉文合影时,非要跟余欢一起。

  查尔斯-巴克利都说,还好爱丽丝没来,否则她可能要吃醋。扎克-拉文跟余欢的关系太好,他们以前就经常被编排成各种爱情故事。

  扎克-拉文接受采访后,说要跟余欢一起去庆祝一洗,嗨一嗨。余欢道:“今天就别嗨了,后天正赛之后,我们一起嗨。明天你还有扣篮大赛呢!”

  扣篮大赛比全明星正赛更需要保持良好的体能,因为扣篮、起跳后的落地动作,需要控制的非常好,否则很容易受伤的。

  起跳并不可怕,落地才可怕。落地没落好,就可能受伤。

  因为落地不稳而受伤的,NBA发生过恐怖的受伤是肖恩-利文斯顿,他扣篮后落地滑倒,膝盖几乎彻底报废,医生都说他可能要截肢。

  肖恩-利文斯顿真是NBA伤病恢复史的一个奇迹了。

  所以余欢让扎克-拉文好好休息,他们一起吃了夜宵,就会酒店休息了。

  扎克-拉文可没有清清能恢复体能,也没有清清能给他治疗伤势。

  次日,余欢还是在寒风中,去华人社区参加活动。他跟很多孩子们交流,加强他们对篮球的兴趣。

  当一个孩子六岁时就特别特别喜欢篮球的时候,他很难在长大以后不喜欢篮球的。而这种感染,是很容易传递给下一代的。

  这就是NBA在多伦多,非常希望余欢做的事情。

  在洛杉矶,是湖人聚居的有一大群体。而余欢对洛杉矶的辐射,是润物细无声的。他在洛杉矶不需要这般频繁的参加社区活动,他只要在湖人队持续性的打出优异表现,自然会有很多孩子,因为他而喜欢篮球。

  至于中国蓝协,也是希望余欢能够感染更多的海外华人打篮球的。

  因为国内的体制,实在是太难改变了。

  巨大的惯性,让某些东西难以停下。所以规划华裔,是提升国家队战力的绝好选择。

  更关键的是,当一潭死水因为淤泥陈杂而难以被搅动的时候,引入外界的水源可能会出现奇效。

  余欢身兼重任,他不断的宣传着篮球,试图让多伦多更多的孩子,喜欢篮球。

  多伦多猛龙官方对余欢很客气,他们也很看重余欢在多伦多做活动的效果。多伦多华人多,如果余欢能带动华人市场,他们很大概率会买票进场看球。

  余欢在多伦多,是招牌,又是生意。

  一天的活动以后,余欢还得抽空陪扎克-拉文练球。晚上的扣篮大赛,余欢有几个跟扎克-拉文配合的动作。

  余欢跟扎克-拉文有默契,而且余欢的传球精准,是联盟少有的精准。余欢短距离的传球,可以说是指哪打哪。

  很少有球员能做到余欢这么精细的,余欢除了清清的指点之外,他还特意练过,清清说有用,他就练了,练了以后真的有用。

  扎克-拉文今年的目标是卫冕,只要有阿隆-戈登的地方,他都很想赢。他们从小便认识,一直就是竞争关系,长大后也没大变样。

  余欢跟阿隆-戈登关系也不太好,只不过现在阿隆-戈登跟余欢早就不是一个次元的球员了,余欢在NBA的江湖地位,从他个人能在全明星赛占据半壁江山的流量,就可见一斑了。

  所以,余欢给扎克-拉文传球配合,阿隆-戈登已经很难赢了。

  余欢给扎克-拉文传球,只要扎克-拉文能把球扣进,分数肯定会有一定的偏高。

  阿隆-戈登仍然是想挑战一下的,他觉得自己或许可以阻挡扎克-拉文卫冕。

  扎克-拉文之所以今年还要参加扣篮大赛,就是因为他去年参赛后,被认为是因为有余欢的关系,所以才夺冠的。

  他也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余欢也可以,他主要是要证明他就是有余欢帮忙,而其他的球员就是没办法得到余欢的帮助。

  余欢说扎克-拉文这么说话,实在是太气人了。扎克-拉文道:“那谁让我们关系好呢?就是气死他们。”

  因为他们两个合练的感觉很棒,所以扎克-拉文决定把比赛时计划使用的动作,全部变成了由余欢传球的配合。

  余欢对此没什么意见,“随便你。”

  扎克-拉文道:“嘿嘿!气死他们。”

  阿隆-戈登真的要被气炸了,他以为有去年的舆论压力之后,扎克-拉文请余欢帮忙的态度会收敛一点,没想到他今年更加过分了。

  扎克-拉文的每一个扣篮,都是余欢给传的球。

  虽说余欢强势,他的传球也好看,有一点喧宾夺主的意味,但是裁判还是给了满分。

  有些扣篮动作只得50分,是因为得分的上限只有50分。

  余欢再喧宾夺主,扎克-拉文扣的也还是好看,再加上余欢这张脸皮的得分,那自然分数不会低。

  阿隆-戈登苦,他扣出了比余欢记忆中,历史上更好的扣篮,但是仍然输给了扎克-拉文。

  扎克-拉文昨天拿MVP,今年卫冕扣篮王,他笑的很开心,接受采访时道:“是因为我,余欢才打篮球的。”

  “我帮他,他帮我,我们是兄弟。”

  扎克-拉文的获奖感言,还在打脸。

  要不然他能跟余欢成为好兄弟,他们都热衷于打别人的脸,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共同属性。

  余欢随后也被采访,他道:“是因为他我才打篮球的,要不然我现在……我也不知道我会在干什么。”

  “他说的也没错,我们是好兄弟。我家的猫的确叫‘拉文’,但是如果他们家的猫取名叫‘余欢’的话,我就去他家抢猫。”

  “他得在篮球层面上超过我,才能用的我名字给猫命名。”

  “这是为了激励他进步。”

  余欢说的轻描淡写,但能看得出余欢很开心,他帮助扎克-拉文又卫冕的扣篮冠军很开心,再一次打败阿隆-戈登,他也很高兴。

  余欢这个人就是记仇的,阿隆-戈登等罪过他,他一辈子都打败对方,都会觉得舒爽、愉快。

  明天是正赛了,是NBA全明星赛最大的重头戏了,余欢至今也还有一个问题没想明白——他还要不要拿MV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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