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凌峰的内心世界是极其渴望这种宁静的生活的,在当兵之前甚至遇上刘刚之前,他一直都是那种只想过过太平日子的小人物,只是造化弄人,阴差阳错之下,凌峰似乎再也回不到原来的生活去了。【】现在的他必须变的更强大,再强大一些,否则他用什么来保护自己的家人和身边的每一个朋友。
直到现在,凌峰才感觉这个世界是如此的黑暗,危险可以无处不在的潜伏于自己的身边。
在受伤之后的这一个多月里,凌峰在和阿爸和秋水的相处中,似乎一下子就找回来从前那种纯真的感觉,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希望可以一直这样下去。但是他知道自己是必须离开的,那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再休息一段时间吧,也算是给自己放放假好了。”凌峰时常这样提醒这自己,但是在漆黑的夜里,凌峰长长被恶魔折磨的惊醒过来。而恶魔的元素,可以是大队长惨死的场面,可以是班长他们尸横遍地的惨状,还可以是自己被四面埋伏时的无助和孤独,这些都在深深的刺激着他的心灵。
有时候他还会梦见蛇眼,那个脖子上挂着一个骨雕,脸上有一道缝针的疤痕,整张脸黑的跟锅底一样的黑人已经成了他的梦魇,只要梦中出现这样一个人,凌峰就绝对会被半夜惊醒过来。
万象国边境到处都是山区,山区里有许多小动物,比如狼,比如野猪。狼只在人烟更少的地方活动,而野猪则不一样,时常从山上下来到农民的地里啃食农作物。这也是万象国边民们比较头疼的事情,好容易逃到了边境不用跟着大流种罂粟,种上去的农作物却还要跟山里的野兽平分,换谁谁都不好受。
凌峰身体恢复之后,马上动手帮阿爸在农田的周围弄了许多搜捕野猪和其他吃素的动物的陷阱,隔三差五的就能逮到些猎物,还能改善一下伙食。每次凌峰扛着猎物回家,阿爸都乐的合不拢嘴。
这天下午,凌峰又到农田里去检查陷阱了,临走之前阿爸还让他早点回来,今天过节,阿爸和秋水准备了点酒菜,三个人准备好好吃上一顿。
凌峰满口答应,拿着一把开山刀就往山上走去。凌峰走的很快,吃货的思想嘛,有吃就有动力,这完全不能怪他。
似乎今天的运气不怎么样,一连检查了好几个陷阱,什么都没有。更气人的是在一个野猪陷阱里,凌峰看到地上有一条被老鼠啃过的野猪脚,这就说明这里曾经逮到了一只野猪,也许就是昨天晚上。
只是很可惜,野猪放弃了自己的脚,挣脱了陷阱。看那条腿的大小,那头野猪少说也有一百多斤,要是能抓到他,那到集市上卖肉,少说也能换回三十万的万象币了。虽然万象国的货币不值钱,但是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啊。
“唉,太可惜了,早知道我昨天晚上就应该半夜再来检查一次的,眨眼间两千多块钱就没了。”凌峰还是比较习惯用人民币来思维。咕咕、、突然,正在重新布置野猪陷阱的凌峰似乎听到了点什么动静,好像是兔子的叫声。
“有情况。”凌峰喊道,话音未落,人已经跑了出去,他在野猪陷阱的不远处还设置了一个逮野鸡野兔的陷阱。山上的野鸡野兔也很喜欢到田里吃农作物,野兔吃稻梗,而野鸡则喜欢啄食成熟的稻谷,两种都不是好东西,边民们恨不得他们马上就灭绝,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凌峰来到一个捕兽夹前,果然看到一只兔子被捕兽夹夹住了后腿。这只兔子身上的皮毛呈灰色。人们总认为兔子的皮毛大多是白色的,其实不然,在野外的兔子,一般都是黑色或者灰色的皮毛,这就是他们的保护色。白色的皮毛在野外很容易让人发现,这也是这些野物经过进化之后才演变过来的摸样,一个雌兔一窝兔崽剩下来,能有一个通体洁白的兔子就算是见了个鬼了。
被捕兽夹钳住的兔子见了凌峰,当即就开始疯狂的挣扎起来了。只是捕兽夹的铁牙已经深深的陷入了它的肌肉,轻轻动一下就痛的它叽叽咕咕的叫个不停,样子甚是痛苦。为了防止这个猎物再一次挣脱了捕兽夹,凌峰将手里的开山刀转了过来,用刀身朝着兔子的脑袋拍了过去。
他感觉自己只是用了弹烟灰一样的力度,但是那只兔子却脑浆喷裂了出来,手起刀落就一命呜呼了。不过凌峰并不在乎,随手捡起那字兔子,掂了掂嗯,还不错,看起来挺肥的,去掉内脏和皮毛,少说也有两斤肉。放点辣椒放点罂粟壳放锅里爆炒一下,那味道绝对无以伦比,又能跟阿爸喝上两盅了。
虽然没有抓到野猪,不过凌峰也已经心满意足了,将死掉的兔子用一根草腾拴起来挂到脖子上,顺便又检查了剩下的两个陷阱,确定没有任何遗漏之后,凌峰就带着兔子往会走了。在回去的路上,凌峰已经想好了要怎么泡制这只兔子的n种办法,要是阿爸和秋水不喜欢吃辣椒,他还能那它来清蒸,或者煮汤,甚至做红烧肉,反正肉在手上,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凌峰回去的时候走的比来时还要快,很快他就从远处看见了那两间茅草房。突然,茅草房那边传来了一阵吵闹声,似乎有人在大声喊着些什么,语速很快,而且听着都是满满的恶意。凌峰只能听懂阿爸他们用比较慢的语速交流,像这种语速,他是肯定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的。
这周边数公里的地方,除了阿爸他们一户人家,似乎就没有其他人了,凌峰想不通这时候会有什么人跑到这里来吵架。突然,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想该不是那些武装分子没找到自己的尸体,沿着河岸一直找到了这边来吧。
想到这里,凌峰连忙匍匐下腰肢,向着茅草房轻轻的走了过去。
扒开一些挡住视线的虎芒一种在安南等地生长旺盛的植物,叶片有近一米长,两侧锋利,如刀如剑,开始搜索阿爸和秋水的位置。
凌峰很快就找到了阿爸,只见阿爸站在空地上,和一个身穿一件山寨迷彩服的男人在交涉,那个穿着迷彩服的男人的身上别着一把开山刀,裤头上还挂着一支油漆都已经完全剥落了的56式手枪。
在那个迷彩男的背后,还跟着七八个人,这些人大多数都拿着一支手枪,有些人手里还拿着一支56式半自动步枪,看来的确是一伙武装分子,但是与上次追杀自己的武装分子又不一样,应该是另外一伙人。只是,这些人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做什么,这里出来土地肥沃一点,貌似没有其他的好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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