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宫里宫外(圆三)为难

  刘馨这番话把高务实说得一时语塞,好半晌都答不出话来。

  高务实的确是个有原则的人,但有原则不代表顽固不化,更不代表偏执到不接受现实。他知道刘馨这番话虽然只是一种推论,但这推论是有道理的。如果真这样发展,最后的结果不说完全一致,至少也是大差不差。

  这个推论里面最让高务实担忧的,就是如果真有一天自己的子孙北上讨伐大明,他们可能掀起的乱局一定远比现在自己就造反来得大。这也就意味着杀戮必然更甚,给中华民族造成更大的损失。

  道理很简单,他高务实就算哪天真的造反了,由于他本身极不乐见中华大地兵连祸结,所以一定会想方设法用最温和但也最快速的方法完成鼎革,而这正是最大程度降低内战损失的办法。

  然而,如果这一切不是由他高务实来完成呢?就如同刘馨假设的那样,这件事最终由他的某代孙辈来完成,他们会有高务实这种对同胞的关切吗?

  显然不会,因为届时已经成为南疆统治家族的他们,应该是生在南疆、长在南疆的,其对于“中原”的向往只是由书中传递的知识带来。与此同时,他们对中原最迫切的想法,只有可能是凭借手中掌握的力量强行夺取——夺回祖宗之地。

  于是,战争恐将不可避免。

  在这一刻,高务实忽然觉得有些可悲。儿孙们将会做什么,有时候祖制并不一定能限制,正如朱元章定下的很多祖制实际上早已被破坏一样。

  当儿孙们面临解决不了的问题,同时又发现只要打破祖制便可以解决之时,往往便会有很多人强烈推动他们来打破这些祖制的禁锢。

  说起来,他高务实这些年一直鼓吹的“奉祖意而非遵祖制”,难道不也是这样的吗?

  归根结底,关键还是要看遵祖制划算,还是废祖制划算。毕竟,一切的根源在于利益。

  至于刘馨刚才那个假设,说如果自己将来以祖制之名交代下去,规定南疆的制度就是工农商学兵并重不偏,则可以改变大明朝这样文官集团一家独大的局面……

  只能说,刘馨在政治问题上进步很快,但依旧还有进步的空间。

  高务实很清楚,光凭一句祖制是无法达到这一效果的,但这样的目的如果通过更巧妙的办法倒的确可能做到。

  怎么做呢?简而言之,就是得把工、农、商、学、兵几个阶层都培养出一个利益集团,同时又在朝廷或者说政府层面给他们一个所有人都能坐下来讨论的平台,高家子孙充当裁判和最后的决断者,尽量在几大阶层的矛盾之中找到最大公约数,达成各利益集团的互相妥协。

  这并非梦中呓语,而是具备可行性的。

  可能有人会说,这几方说是几大阶层,但其实人数相差很大,手中的力量也不对等,其中一些还可能很难找出具备代表性的人物参与上层政治,如何能坐下来谈?

  其实不然。后世就有比较成熟的办法可以参考,比如“工”就可以搞一个全国工业协会,“农”可以搞全国农业协会,“商”可以搞全国商业协会,“学”可以搞全国学校协会,“兵”可以……呃,“兵”比较特殊,就不能搞协会了,这支力量得由高家直接掌握。

  搞出各个阶层的全国协会,再搞一套制度让他们在其内部进行推选或者票选,最终选出一批代表他们利益的人参与上面所说的平台,这不就成了吗?至于这些全国协会一任几年之类,那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了,综合考虑当时的现实情况来定就行。

  接下来是力量大小问题,一般来看肯定是“兵”最具备威胁性,毕竟谁都扛不住它的暴走。再加上它是必须由高家直接掌握的基本盘,所以它的基本利益肯定能得到保障。

  “兵”就是军队,军队的利益能够得到基本保障,那就意味着国家统治的暴力基础不会动摇,至少不会出现原历史上明末那种情况。

  明末原本是什么情况?只说军队这一块:各地军队先是大幅度减薪,然后大范围欠饷,并且不是欠一点点,是大规模、长期化的欠饷。

  举个例子,由于起始于万历四十六年的辽饷加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明朝的内忧外患,而天启七年魏太监贪墨军饷造成的欠饷百万更是无法弥补。因此到了崇祯时,这位圣君为了解决财政危机,采取了两个办法:一,裁减普通士兵的军饷;二,向平民百姓加派。

  崇祯朝的加派,主要是辽饷加派和追加剿饷、练饷。这里因为篇幅有限,暂且略过。重点说下崇祯如何将百万朱明皇族造成的财政危机转嫁给普通士兵。自崇祯元年起,崇祯就下旨裁减各边军军饷。

  比如:东江饷定额由100万两裁成24万两,引发毛文龙两犯登来;蓟、密、永三协裁汰新军,引发崇祯二年三月蓟军哗变,这是崇祯上台后第二次蓟州兵变;关宁锦登津岁费由600余万裁减为480万,这一处由于袁崇焕处置得当,加上辽东军的军饷基本盘比较大,没有发生第二次兵变,算是万幸。

  只以蓟密永三协汰兵裁饷事件来举例吧。当时由于钱粮紧张,崇祯下旨让各镇汰军。顺天巡抚王应豸遵旨在蓟密永裁军,汰饷50万,结果酿成兵变。崇祯将王应豸下狱,并当成替罪羊斩首,换上王元雅代替,继续汰军裁饷。

  《山中闻见录》对此有详细记载:“朝廷忧饷贵,以清汰责诸镇,顺抚王应豸顺内旨,首奏清核冒饷50万。三屯营兵鼓譟,下烽台挟饷,抚之旋定。应豸被槛车征置狱,以王元雅代之。镇抚顺天元雅,主汰饷议如故,减额并伍,各隘口尖哨,尽失戚继光遗制。”

  应该说,这份文献用简洁的语言,描绘了蓟密密永三协汰兵裁饷的原因和过程。但由于《山中闻见录》成书于南明,并非当事人回忆录。想了解整个蓟密永三饷裁军事件的前因后果,还是要查看明末原始档桉。

  事实上根据《明熹宗实录》记载,裁撤蓟密永新军这个想法并不是崇祯上台后才有的,在天启五年十二月底就由户部提了出来,当时的户部尚书是李起元。但当时的蓟辽督师王之臣,就明确表示这是个馊主意。

  王之臣上疏将户部方案噼头盖脸地训斥了一顿。他的意思是,蓟门是非常关键之处,不增兵也就算了,还要撤有战斗力的新军,完全是瞎胡闹。

  因为辽东经略王之臣的反对,天启五年蓟密永三协裁军计划就此作罢。

  然而到了崇祯上台后,蓟密永三协裁军计划却得到了实施,这一次也一样有人在反对,反对者换成了新任督师袁崇焕。然而反对意见无效。

  崇祯想省钱,听不见任何反对意见,否决了袁崇焕的蓟密永增兵方案。《度支奏议》之《登答方关院蓟密永三协兵饷疏》和新饷司六卷《覆督师题各镇兵马钱粮经制疏》中有明确记载。

  记载较多,这里不摘抄,总之就是原始档桉对蓟密永裁军的起因记载的非常清楚,而负责蓟密永新兵裁汰的是督和抚,他们是遵从了崇祯的圣旨。

  考虑到《登答方关院蓟密永三协兵饷疏》成文于崇祯二年七月,因此这里的“督”是刘策,而“抚”是王元雅,与《山中闻见录》的记载吻合,并非孤证。

  蓟密永三协兵,一共有10万6千兵。这近11万大军的岁费为91万本折。而崇祯下旨裁掉的,是10万6千蓟军其中的33300新兵,在裁掉这3万多新兵后,蓟密永三协的岁费由91万降至75万。

  而且不光是崇祯二年蓟军岁费按75万计算和拨给,崇祯元年的岁费也按二年覆定新额来清算。也就是说崇祯二年的75万,还要扣掉崇祯元年的所谓的多领16万,只能领59万。

  这就完事了吗?没有。对于蓟密永来说,岁费由91万裁到75万,只是第一步,还有被裁下来的33300兵的安置问题。

  兵部要求袁崇焕认领其中的18000兵,而袁崇焕只愿意接收12000。这是怎么回事呢?通过继续查看原始文档,原来是因为关宁的岁费只有480万,本身就已经捉襟见肘了。

  蓟密永裁汰新兵后,有12190名被汰下来的新兵确实被袁崇焕安置到关宁编制,袁崇焕从四百八十万关宁定额中发饷给他们。这件事还导致毕自严怀疑,说你这四百八十万本身就已经捉襟见肘了,如果再接纳西协7810人,这样一来,你还得增加饷13到14万才行。

  于是,毕自严就和刘策商量,七千八百十员名驻札西协就不要再让袁崇焕负担了。而崇祯圣旨的回复是,这西协7810人的安置,让督抚去商议。

  于是,蓟密永33300新兵裁军的结果就是,其中12000兵由辽镇发饷,留在蓟门继续服役,其中7810由蓟镇发饷,留在西协继续服役。

  蓟密永新军中的12000,虽然仍在蓟门,但在关宁480万定额中支饷,成为关宁16万大军的一部分。因此,蓟密永裁军过程已经交待清楚,崇祯裁掉了33300兵的费用,但实际只裁了13300兵,因为其中有20000兵分别被关宁和蓟密永自己接盘了。

  所以,实际上崇祯二年蓟密永兵和饷应该是这样的一个情形:兵数由105968人减为105968-33300+7810=80478人。兵饷由91万本折变为59万。

  众所周知,蓟密永汰兵裁饷,造成了一个空前惨烈的悲剧,直接影响了明末的战局,这就是军队作为国家暴力基础动摇的后果。

  高务实之所以认为南疆的军队利益必须由高家直接代表,当然可以说他是从统治安全来考虑的,但又何尝不是为了南疆不至于走原历史上明末老路而考虑的呢?

  再说其他阶层,工、商两家往往很难分家,尤其是在“大工业化”之前,很多商人的底色原本就是大大小小的工厂主。但是这两家还是可以强行分开来算的,办法就是通过“生产型”或者“贸易型”来区分,而如果既生产又贸易,那就要让他们自己选,或者提前上马“反垄断法”,逼他们选择主要业务。

  总之,到时候除了京华可能作为某种程度上的“国有企业”存在,其余可能涉嫌垄断的财阀都要提前打散,同时也让他们专精某一方向,而不是去搞什么全产业覆盖——那只能让京华作为国有企业来搞。否则你不是成了独立王国,与现在的京华一样了?

  现在的京华完全就是个独立王国,有商业,有工业,有农业,还有军队,而如果真如刘馨所展望的一样,今后的京华会独立建国,亦或者退一步成立南疆都护府,那么首先军队肯定要从中分离。

  这里关于“有农业”这一点,可能各位读者感受不明显,但或许还有读者记得,高务实当初刚刚拿下安南时,京华就把红河三角洲圈给自己了。之后大抵也类似,拿下某地之后必然会清剿一批顽固派,他们留下的土地自然由京华笑纳。

  南疆是如此,南洋各岛包括吕宋则更方便,当地有很多无主荒地,实际上都具备开发条件,京华对于这些土地都是照单全收的。

  而后,通过大量从大明国内移民,京华将一部分土地以《归化户籍制》和《拓殖法》的规定为依据转移给他们,在免税期结束之后开始征税,这就是上面所说的“有农业”。

  当然,不止如此,京华目前手中还有大量——或许应该说海量——的土地,是直接以地主身份租赁给当地人耕种,京华只要坐收租庸就行的。

  哦,对了,之前“进贡”给皇帝的那八万顷土地也是从这里头出,而且……八万顷在京华持有的土地总量中占比并不高。

  总而言之,京华——或者说高务实,就是南疆最大的地主,而且绝对没有“之一”。

  当然,如果有朝一日南疆会建国或者成为大都护府,“京华”是会有不少资产被充公的。

  在高务实的计划中,京华届时将被一分为二。原则上来说,其中涉及国计民生的部分都会直接变成“国有资产”,而剩余部分则会成为高家的私有资产,也可能叫做“王室资产”吧。

  扯远了,总之将来如果南疆建国或者成为大都护府,高家肯定会从新郑迁徙到定南,以后的高家人逐渐就会“南疆本地化”,但高家的家族记忆却始终会记得他们是中原人,因此又会激起其对中原的向往,意图获得“祖宗之地”。

  对于“祖宗之地”的向往,可能正如刘馨所言,也是中国人的底层思维之一。

  如此一来,一旦大明虚弱,高务实哪怕定下祖制要求后人不准入侵大明,估计也不会有用,一定会被当时同样有着北上野心的高家之臣想办法推翻成议,找到“合理”的缘由,做出北进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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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这章本来是答应在昨晚更的,结果码到一半查资料的时候睡着了,十分抱歉。这不,上午抽空摸鱼搞完发了,算是昨天的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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