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吃货从车厢上跳了下来,看着外面围成一圈的士兵。{首发}
“陛下,前面的人自称是比迪斯王国近卫军,要求我们缴械。”邓肯在指挥军队,跟在吃货旁边的副队长泰德气愤的回答道。
“哦?”吃货嘴角向上翘起,摸了摸手上的戒指,冷笑了两声。
比迪斯人早该得到了报告自己这行人的身份他们不可能不知道,这是想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啊,不过谁给谁下马威还不一定呢。
“通知邓肯,有人把脸伸过来了,不打对不起他们的热情,给我使劲的扇。”
虽然凯恩这次来只是为了四国共会,没有太多的其他目的,可在必要的时候还是要表示下自己的强硬。
军事是政治的延续,谁也不会同不对等的对手谈判。
只有让比迪斯认识到刚铎能够给他们带来威胁,才能让自己在谈判桌上获得平等的权益。
邓肯看着远处的队伍,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跟随凯恩时间长了,他也沾染了一些吃货的习惯,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他也会不自觉的眯起眼睛。
对面那支队伍不同于他见到的其他比迪斯军队,士兵们身上的盔甲武器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刺眼的光亮。
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上面都有着不少的划痕,显然他们对于武器保养的非常好,只有经历过战斗的并且非常自信的军队才会这么干。
新兵们只要参加过几场战斗还活了下来活,他们就会明白相比光鲜亮丽的武器装备,显得脏破的装备更加实用。
战斗发展到后期往往都变成了成千上万人的混战,杀红眼的人们根本不会分辨敌人军衔的大小。
盔甲的闪亮只能让它的主人成为最受攻击的对象,穿的越引人注目也就越危险。
因此老兵油子总是不厌其烦的在他们的盔甲上添加上一块块的贴片,哪怕让崭新的盔甲看上去像一个打满补丁的铁桶也乐此不彼。
这样就能让自己不被人注意,与难看相比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可对面的那支部队竟然全都弄得那么鲜亮,显然他们对自己的战斗力非常有信心。
邓肯很远就能感到一股肃杀之气扑来,显然这支部队精力过很多场战斗是比迪斯军队中的精英。
站在队伍最前面的将领穿着银色铠甲红色披风,头盔抬着露出一副年轻人的面孔。
看到对方红色披风和头盔上的樱簌,邓肯心中一紧。
在比迪斯军中能够装饰红色的只有一只队伍,这是比迪斯近卫军将领的标准配备。
加布里埃尔同样仔细打量着对面的军队,面对突发情况对方队伍没有一丝的混乱,显然士兵素质还算可以。
显然对方也是身经百战的军队,不过那又怎么样?就算对方有不菲的战绩也不能与比迪斯最精锐的近卫军相比。
加布里埃尔非常自傲,但他却有着自傲的本钱,二十五岁就能够成为王国近卫军旗团长,这在比迪斯王国内是非常少的。
与在诺丁汉战死的弗里曼靠大王子的提携不同,加布里埃尔是凭借着自身的实力升任为旗团长的。
十五岁加入王**队,十七岁升任中队长,二十岁升任大队长,二十三岁成为旗团长,二十四岁成为王国近卫军旗团长,伴随着加布里埃尔快速晋升的是他创造的一系列骄人战绩。
在刚刚与雷德人的战争中,是他的第三近卫旗团以两万人拖住了两倍于己的雷德暴风军团,才能让军部的计划得以完成,为此劳伦斯国王陛下打算把他晋升为军团长。
在比迪斯人的心目中,加布里埃尔是及莫里亚蒂之后,比迪斯另一颗冉冉升起的将星。
没有依靠家族的帮助,依靠自己身的能力走到如此地位,加布里埃尔足以自傲。
本来以他的身份,这次护送凯恩的任务根本不会由他来担任,但加布里埃尔却主动的把这个任务包揽了下来。
他这么做是为了自己一个亦师亦友的朋友,霍普。波西。
加布里埃尔刚刚参加军队时就在霍普麾下,是霍普发现了他的才能并把他提拔为自己的亲兵加以教导。
加布里埃尔在跟随霍普那段时间内,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两人也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
当初莫里亚蒂指派进入诺丁汉郡的军队,其实是加布里埃尔的王室近卫第三旗团,可是却被杰克逊大王子调换成为了弗里曼。
对此加布里埃尔并没有在意,在他看来任何一支比迪斯军队占领诺丁汉都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进入诺丁汉的三个期团五万人竟然全军覆没,霍普。波西也战死,连尸首都没有找到。
听到这个消息后,加布里埃尔悲痛欲绝,他当时就想率领军队冲进诺丁汉把那些蛮夷全部杀掉,祭奠自己的好友。但还没有等到动身,他就接到了调往北部的命令。
比迪斯王国对于军队的掌控非常的严格,无论任何人都不得违抗军令否则就会被以叛国罪绞首,加布里埃尔也只得执行。
在北部战争结束后王室近卫军就被调回了卡梅利娅。
跟随队伍回来的加布里埃尔,在知道将要到来的刚铎公国国王就是击败霍普的人后,就接下了这个任务。
在加布里埃尔看来对方一定使用了什么阴谋诡计才击败了霍普。
作为大陆最强国的臣民,比迪斯人有着自己的骄傲,在他们的眼中比迪斯才是大陆的中心,其他国家的人只不过是落后的蛮子而已。
他们对于奥兰姆发生的事情并没有太多的关注,而新成立的刚铎在他们看来也只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国而已。
奥兰姆都不放在眼里,刚铎也就更不值得关注了。
虽然或多或少的了解了刚铎军队的战绩,比迪斯的将军们对此也是嗤之以鼻。
奥兰姆和克里特那些土鸡瓦狗即便是比迪斯的二流军队都能够轻松击败,那么一点成绩实在是没有炫耀的资本。
虽然不能杀掉凯恩为霍普报仇,但加布里埃尔打算让对方在比迪斯境内出丑,狠狠的羞辱一下那个刚铎国王。
所以加布里埃尔在看到凯恩的车队后,就佯作不知,做出进攻的姿态。
他觉得只要自己的军队摆出进攻的架势,对方一定会吓得慌成一团。
那个据说是年轻有为的刚铎国王也会吓得屁滚尿流的从马车里爬出来,慌张的表明自己的身份。
可他没想到小小的刚铎公国竟然会有这么精锐的部队,更没想到对方竟然敢在这里做出想要与自己决一死战的态度。
看了眼在刚铎军队层层保护下的黑色马车,加布里埃尔眼中漏出一丝蔑视。
小国就是小国,就连国王的座驾都那么的破旧,甚至都不如国内一些子爵的马车。
既然对方如此愚蠢,那自己就让他们知道比迪斯军队不是他们那些杂牌军队能够比的。
“进攻!”自己只要不杀那个国王,杀一些士兵想来不会受到太大的责难。(http://.)。
因为是负责迎接保护凯恩,加布里埃尔没有带出太多的军队只带了两千轻骑兵。
不过这两千骑兵也足以能够击败对方了,两千骑兵依仗骑兵的优势冲击三千骑兵步兵混合军阵还是能够占尽优势的。
加布里埃尔的判断并没有错,可惜他不知道跟随凯恩来到比迪斯的是只什么样的军队。
自从凯恩在伊文领建立第一支百人部队,东部军队随着凯恩领地的扩大也在战斗的洗礼中不断的变强,特别是在对抗骑兵方面他们积蓄了丰富的经验。
而凯恩的近卫更是从军中选出的佼佼者,他们面对过更大规模的骑兵冲击,面对冲来的两千骑兵早已没有任何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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