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林珑也看得傻眼了,一双美眸在那两个暗自较量的男人身上来回地转,她好像与他们都没有太多交情吧,她铺子开张,又没给他们下帖子,他们来凑什么热闹?再说她此时也看得出来这两人是相识的,眉尖不经意地一皱,这似乎不是太好的事情。【】

  正拿着扫帚要赶宏门那帮烂人的绿姨娘凑上前拉了拉林珑红色衫子的衣袖,低声道:“珑姐儿,这两人是你请来的?”

  说实话看这作派,两人均来历不浅,叶公子那是不用说的,京城豪门叶家的嫡长孙,至于那个风流倜傥的男子虽不知是何身份,她却记得曾见过他,只是没想到林珑与他居然还有来往。

  绿姨娘看这场面似乎不太好收拾,顿时也头痛起来。

  林珑低语回了一句,“我哪有那闲功夫请这两尊神来?再说你看他们俩是好惹的吗?”

  再不情愿,她都得搭理,毕竟她是主人家,遂上前,扬起笑脸正要做声。

  高志看着叶旭尧扬了扬眉道:“真巧了,与叶御史在此碰着,算来是高某的荣幸,高某居然不晓得叶御史与林姑娘居然相识?算来失敬。”说完,还朝林珑眨了眨眼。

  不知情的人看他这作派,一般都会以为他与林珑关系不浅,不然又岂会以这种略带亲密的口吻说话。

  林珑一听柳眉都倒竖起来,忍不住想要爆粗口,她什么时候与他拉上关系了?前后算来,见过他也才两回。

  叶旭尧淡淡地看了眼林珑的神色,那眉眼之间掩不住的怒意让他之前一沉的心情大好起来,也是,别人不知道高志是什么人,他还能不晓得?遂背着双手淡淡地回了一句,“高国舅何来失敬之处,叶某不晓得,林姑娘云缨未嫁,高国舅言语之间当得避嫌。”

  两人都知道对方到了苏州,可公务不同,却是一直没有碰面。

  高志的神情微微一变,每次叶旭尧唤他高国舅时,都透着一股他说不出来的蔑视味道。

  这叶旭尧虽说是侯门嫡孙,却是正儿八经的科班出身,现在也官至正四品的左佥都御史,隶属都察院,别看官职不高,以他的出身地位来说要爬上去是指日可待,连都察院的长官左、右都御史都得给他面子,几乎成为京城权贵人家用来教育儿子的典范。

  常说的一句就是:“你也不看看人家叶家的长孙?年纪轻轻地就身居要职,什么时候你能学到他一点半点本事,我就阿弥佗佛了。”

  很不巧,高志也被家中的长辈这样教训过,所以他打小就看这叶旭尧不顺眼,他到江南采办宫中用品这官职,也是亲姐给他在圣上面前美言弄来的。

  这初斗第一局,叶公子完胜。

  不过他高志是什么人?那微微一变的脸色很快回复正常,笑着朝林珑拱拱手,“叶御史言之太过,高某又岂会对林姑娘的闺誉无动于衷?现姑娘的铺子开业在即,特献上薄礼一份以资庆贺。”朝身边的小厮挥了挥手。

  那小厮立即会意,将捧着的贺礼送到林珑的面前。

  林珑敛下心中的不满,这人居然是什么国舅,随后想到宫里气焰正盛的高贵妃,顿时就明了,禀着和气生财的原则,朝高志行了个谢礼,“高国舅有礼了,小女子受之有愧,国舅爷身居高位,小女子不好过于叨扰……”这就有了些微送客的意味。

  高志哪会这么容易就被她打发,遂打断她的话,“林姑娘莫要客气,高某看这店铺张红挂彩的新开业,必是有趣之极。”

  林珑闻得此言,知道不好打发他。

  叶旭尧也是朝身边跟着的匪鉴看了一眼,匪鉴立即就明白,当即脚踏前一步,早就看这放浪成性的高国舅不顺眼,自家爷也不多说几句挫挫这高志的威风,当即气势如虹地道:“林姑娘,这是我家爷送给姑娘开业大典的贺礼,请姑娘笑纳。”

  顿时两份贺礼都摆在林珑的面前,一边是高志的,一边是叶旭尧的,林珑接哪份都是失礼,顿时她的面容一抽,这两人摆出这阵势来是想要为难她吗?

  高志看了眼冰冷神色的叶旭尧,这人是想与他一别高下吗?顿时就来了斗志,说什么他也不会轻易认输,本就对林珑有兴趣的他,这回却生出了非得到不可的念头。

  叶旭尧并未多看高志,在他眼里,这样声名狼藉的人,本就没有太多交往的必要,再说叶家与高家一向不对付,无论是在前朝还是在后宫,两家都是容不下对方的。

  会这样做无非是想要压一下高志的风头,他也不知道为何就有这么一股强烈的愿望,若是换在以前,他才懒得与这样的人计较。现今看到他与林珑说话的样子,竟是十分的碍眼,背在身后的手不禁收紧。

  两人再度暗中较劲,为难的却是林珑,就连绿姨娘等人都面色不好看,这两份贺礼,接谁的都不妥当。

  林珑一向不是逆来顺受的性子,面对那两个才貌出众的男人注视,换成别家的姑娘早就羞红了脸,可要林珑有这表现,那就真的是强人所难,只见她微微一笑,在红衣襦衫的映衬下,更显得眉目如画。

  高志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早就知道她长得好,如今这一笑竟是让他沉湎其中,手指骨收紧,不让自己失态于人前。

  叶旭尧却是眉头一皱,她笑成这样是何意?对着个高志,笑什么笑?心下说不出来的郁闷。

  林珑不去管这像要不到糖吃的两人,径自朝身后的绿姨娘与林南道:“二娘,南叔,有贺礼,你们还愣着做甚?赶紧收下吧。”

  这娇俏的声音一出,绿姨娘与林南顿时会意,这贺礼又何须林珑亲自来接?遂都一脸笑意地上前接过这两份明显不轻的贺礼,点头哈腰地向叶旭尧与高志道谢。

  这一局,很明显胜出的是林姑娘。

  既然这两人都不想走,那就别走好了,林珑的表情含笑,手朝里面一挥,“两位里边请。”率先往回走了两步,这回她看向那几位彪形大汉不再像之前那般,声音透着清冷地道:“我不管你们什么红爷黑爷,今儿个我的店铺开张,就容不得你们在此捣乱,若是还不走,我们就巡抚衙门见。”

  之前她出示巡抚衙门的令牌时,这几人还不当一回事地说着不敬的话,此时她却不再给他们面子,再惹下去就别怪她不客气。

  “哟,你这个姑娘家家的欠揍是不是?”那带头的人原本因那两个似富贵之极的人到来,而微微露怯,如今听到林珑大言不惭的话,顿时火冒三丈,竟想出手教训林珑。

  林珑却是避也不避地站在那儿,对于这样的恶人,你越是以礼相待,别人越是要欺上门来。

  那大汉刚要出手,虎口处就是一麻,手臂一软举不起来,地上轻轻地“咣啷”一声,低头一看,是枚金豆子。

  林珑也顺目看过去,这金豆子好生熟悉啊,脑海一转,顿时就知道出手的人是谁?她弯腰拾起那枚金豆子,递回给叶旭尧,这回笑容多了几分真诚,“多谢叶公子。”

  叶旭尧淡淡地点头,伸手接过她递回来的金豆子。

  高志对于那边的情形似乎浑不在意,上前两步打量起那新做的牌匾,似乎欣赏了半日,最后竟是笑道:“郑巡抚的字是写得越来越好了,回头我也厚着脸皮上门向他讨一幅,正好可以拿回去挂在书房里好好地瞻仰瞻仰。”眼角的余光却是轻蔑又暗含警告地看向宏门那帮人。

  那个似头目的人浑身打了个哆嗦,原本以为林珑是拿郑巡抚当幌子来用的,真没想到郑巡抚还给她的店铺写了牌匾。再说这两个长得像小白脸的爷儿,一看就不是平凡人,不然谁能随口就说要到郑巡抚那儿讨字去?

  叶旭尧淡瞥了一眼那牌匾,也言简意赅地说了一句,“是不错。”

  周围看热闹的百姓这回也看得出来些许苗头,这家新开的脂粉铺后台不小呢,就不知道货品如何?不过看这店家之前招呼客人的架势,并没有摆架子,和气得很,因而也生出些许好感来。

  “哈哈,没想到家父的字能搏得二位的称赞,回头我必要告诉他,让他也乐呵乐呵。”郑华翰排开人群笑着走进来。

  他的后面跟着的是带着面纱的郑南珠,以及郑南珠带来的几位穿着花红柳绿的闺阁少女,这亮丽的风景一出现,顿时夺人眼球。

  林珑立即上前向郑华翰行礼,“没想到郑公子前来,倒是蓬荜生辉。”

  郑华翰给足礼数地拱手回礼,“林姑娘太客气了,林姑娘的手艺我们都有目共睹,两家也不陌生,这回开业,郑某又岂能独坐家中不来贺上一贺?”

  叶旭尧与高志看到郑巡抚的嫡长子到来,也淡淡地打了声招呼。

  林珑招待完郑华翰,即看向郑南珠,“郑二姑娘,你总算是来了,快,里边看看。”

  这店铺有郑南珠的股份,算来就不是客人了。

  郑南珠轻撩面纱,“我就不用你来招呼了,这几位是我的好姐妹。”她转头向几位好奇看着林珑的姑娘家道:“你们不是老追问我,是谁让我变美吗?那个功臣就是林姑娘。”

  顿时几个年轻姑娘眼睛一亮,都围起林珑问长问短。

  周围看热闹的百姓,谁个不知道苏州城的巡抚大人的女儿是“麻子脸”?并非真是麻子,无非就是雀斑过多罢了。

  如今这么一瞄,那郑二姑娘的脸上哪有那么多的斑点,白净细嫩的脸上少许雀斑非但不难看,还凭添几许可爱。顿时一群年轻妇人都交头接耳,名人效应在当下也是流行得很,那群妇人看到连巡抚家的姑娘都来捧场,更是对林珑店里的货感兴趣。

  迈进店门去看胭脂水粉的人不禁增多,这让招呼普通民众的林绮、绿姨娘、林南、林南家的,包括苏嬷嬷都笑得见牙不见眼。

  林珑看着这客似云来的场面,想要不高兴都难。

  正要回头说话的时候,又驶来一辆马车,车未停声先至,“哎,我还以为我来早了,原来迟了这么多。”

  听这声音除了贝明绯之外不做第二人想。

  林珑顿时含笑看去。

  马车稍一停稳,贝聿的长子贝朗就率先下马车,然后扶自家这个不省事的妹妹下来,贝明绯脚一沾地,就急着朝林珑而去,一副亲热说话的样子。

  贝朗也不禁摇摇头,这妹妹实在是被他爹宠坏了,与林珑见过礼之后,自然没漏看那边那三个颇具身份的男子,忙过去见礼说话,互相熟识一番。

  在丰盛德二楼的掌柜周义看到下面热闹的场面早已是变了脸色,别人他或许还没认得出来,但郑华翰这抚台大人的嫡长子与贝朗这苏州富商的儿子,就是再没眼力的人也不能忽视。

  “混蛋。”在周义身边的男子怒骂一句,尤其看到自己遣去的人被人拦下不许走的时候,他就再也维持不了风度。

  周义的神色一变,“方爷,这事我……”

  “哼,看看你给我惹出来的好事。”男子依然难改怒颜,虽然他不惧官府与贝家,但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现在又正值门里挑选新一任的门主宏爷,他若是在此时结下仇家,绝对没有半分好处可得。

  不再在这儿看着周义这蠢货,连人家的底牌也没弄清楚就敢去惹事,连他也看不过眼,若不是与周家继承人有交情,他才不应了周义接下这烂摊子。

  转身“蹬蹬”地下楼去,但愿此时再去补救还没有迟。

  “方爷……”周义在后边忙唤着,无奈别人就是不听他的,那下楼的速度快得他拦也拦不住。

  此时的林珑看到寻几个想要借机寻事的彪形大汉被人制住,听得郑华翰问她可要送官府法办?她一双美眸转了转,“那是自然,有劳郑公子了。”

  她的话音刚落,就看到不远处有人急匆匆地排开人群走了过来,这人身形极高,却偏瘦,看来也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穿着一身朴素不张扬的褚红色袍子,看起来不像读书人,但也与地痞流氓搭不上勾。

  “翰大爷。”他一上前就给郑华翰行了个大礼,“我这几个手下不长眼,居然搅挠了翰大爷的朋友开店庆典,实乃一大罪过,方某管教不严实属罪过,必定登门谢罪。”

  郑华翰一看就认出此人是宏门的方辩,一向颇为长袖善舞,人倒也讲义气,听说是这一届宏门门主宏爷的热门人选,他也并非要与宏门过不去,不过有一口气倒是要出的,遂摇头道:“我道是谁胆子包天,原来是你小子,倒真是踢馆踢中了铁板。”手指了指林珑,“这姑娘是我二妹的闺中密友,你下回找人麻烦也要长长眼,这样吧,你给她赔礼道歉,只要她不追究,我郑华翰也就不追究了。”

  这把惩罚的权利交到了林珑的手中,郑华翰背着手站在原地看着。

  叶旭尧与高志都没吭声,但那并没有放松的眼神代表着他们对此事的关注,如今看郑华翰处理得当,两人也就不过多的插手,这苏州城的势力众多,非地头蛇的他们也不得不收敛一点。

  贝朗斜睨了一眼那两人的神情动作,再看了看林珑,果然还是为佳人来的,不由得暗自思量起来。

  林珑看着向她作揖表示道歉的方辩,这姿态放得很低,可她还是一言不发。

  方辩看了看她的表情,伸手重重地拍了拍那几个彪形大汉的头,“还不快点给林姑娘道歉?”

  “林姑娘,刚才多有得罪,是兄弟们有眼不识泰山。”几个身形极其高大魁梧的男子弯腰给身材娇小的林珑道歉。

  这难得一见的场景让不少人都忍俊不禁,有知道宏门的人都微微惊讶,这家小小的胭脂店铺老板怎么连黑白两道的人都认识?尤其是周边几家原本持观望态度的掌柜,这会儿都坐不住,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遂都吩咐人紧急备下贺礼,打算亲自送去以示友好。

  “林姑娘,意下如何?”方辩看向林珑,礼貌一笑,丝毫不像一个混帮派的人的作派。

  林珑暗暗思量一番,也看到郑华翰打给她的眼神,这会儿心里也有了主意,她方才展唇一笑,“既然你们宏门主动道歉,那小女子就不再追究,希望他日你们能从中吸取教训,莫再做出扰民的事情来,不然就不再是区区道歉就能有用的。”

  “林姑娘说的是,在下定当改过。”方辩笑着点头,比起丰盛德的周义,这林姑娘倒是个明白人。

  月盈则亏,水满则溢,这脂粉铺子不大,却引来了这么多有权有势的人来撑腰,有利则有弊,一般老百姓胆小的都不敢上门消费,怕被坑了连个投诉的地方都没有,可林珑这几句话正好表明她有正义之心,绝不会仗权为非作歹,倒让人生出更多好感来。

  林珑见方辩应和,也就将这此事揭过。

  方辩一把接过命手下紧急准备的贺礼奉上,林珑大方笑纳,他这才心满意足地带着那几个耸搭着脑袋的彪形大汉离开,这样的开业庆典,他留得久也只会扰了林珑做正常生意。

  走之前还刻意看了眼这黄毛丫头,看起来年纪不大,但却是长袖善舞,这本事很多人还没有呢,他自要混帮派起就对礼义廉耻那一套嗤之以鼻,对这黄毛丫头也生出几分好感来,遂低声提醒一句,“林姑娘,这找你麻烦的是另有其人,我们不过是受人之托,也怪我过份讲这义气才会被人当枪使。”边说手指暗暗地指了指丰盛德。

  林珑没想到这上门闹事的主使者会是丰盛德,抬头看了眼那窗户紧闭的二楼,这也太小气了,至于吗?就算她今天新店开张,丰盛德的生意也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照样是客似云来。

  不过这会儿她倒是明白了一点,怪不得这条街只有丰盛德这一家胭脂铺子,原来都被挤兑走了,这丰盛德也忒霸道了。

  “谢方爷的提醒。”林珑一向恩怨分明,既然对方有意提点,那她就要真诚地道谢。

  方辩对她这态度十分满意,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能有这见识胸襟颇不容易,行事有度,想要不欣赏都难,“林姑娘知晓就好,今日是不打不相识,他日林姑娘有用得在下的,只管派人去唤一声即可,就此别过,祝姑娘生意兴隆。”说完拱拱手。

  林珑自是再道谢几句,含笑送走方辩。

  “阿弥佗佛,总算走了。”绿姨娘拍拍胸脯道,这几人在那儿一站就让人心惊肉跳的,这开张第一天就够惊心动魄的。

  林珑笑着安抚了绿姨娘几句,看她去招呼客人了,这才放下心来。

  郑华翰走近林珑,与她细说,“这宏门是帮派组织,只不过两江的漕运都是把持在这些个帮派手中,一年到头来少不得也要与他们打交道,还是以不招惹为好。不过若是他们还不开眼,你也无须客气,直接报我的名号,我自会去会一会他们。”

  林珑点点头,这会儿才知道那什么宏门也是大有来历的,不过这样也好,往后自己的小店也就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地痞流氓前来闹事,倒是因祸得福吧。

  见到贝朗往自家亲妹那儿走去,只剩二人时,高志满眼含笑地看着在不店里招呼客人的林珑,目光随着她转来转去,嘴上却是道:“林姑娘真是个不错的姑娘家,叶御史,你说是吧?”

  叶旭尧闻言冷冷地斜睨他一眼,他想说什么?若说近水楼台先得月,那也轮不到他高志,遂淡然地回了一句,“那又如何?”

  高志才不管他的态度为何,竟是两眼正视地看着叶旭尧,“我自幼熟读《诗经》,只知有一句话叫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当即表明自己内心的想法,若是之前还有几分迟疑,此时却是再明确不过了。

  “只可惜高国舅怕是要失望了。”叶旭尧毫不客气地戳破他的想法。

  高志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他的家世比起叶旭尧是略有差距,但要个女人还不至于太难,“那咱们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叶旭尧挑了挑眉。

  “你们在说什么?”林珑走过来的时候听到他们说什么走着瞧的话,这两人要打起来只要不关她的事,她才懒得管,若是敢在她的店里闹起来,那就别怪她不客气赶他们走了。

  “没什么。”高志笑着否认。

  叶旭尧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

  林珑狐疑地看了他们一眼,眼珠子转了转,随后笑道:“既然人都来了,岂能空手而归,家里总有母亲姐姐妹妹等人,要不给红粉知己带上点胭脂水粉也是好的,今儿个开张一律打八折。”

  这转折让两人都有滴汗的感觉,这林珑是把生意都打到他们的头上。

  “我没有红粉知己,高国舅就不同了,回京时正好可以发放人手一盒。”叶旭尧趁机落井下石,不管他会不会选林珑,也不能让林珑落到高志的手中,这货就是个专害女人的主儿,跟着他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高志被叶旭尧这一损,脸上微红,反正他狎妓的事情,林珑也曾亲眼所见,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遂大方道:“那每样都给我来几盒吧,我正好看看林姑娘的脂粉做得如何,兴许宫里的娘娘们会爱上也不一定。”

  暗中将叶旭尧一军,他要来不是送红粉知己的,若是品质上佳,那么倒是可以帮林珑打开知名度与销路。

  林珑一听,哪还管这高志有没有红粉知己,这就是个能帮到忙的人啊,遂笑逐颜开的给高志介绍她做的脂粉,什么肤色该用什么,哪种肤色要避用什么,总之林林总总地说得详细不已。

  高志笑眯眼地听着,微微得意地看着被冷落在一边的叶旭尧,看吧,还是他厉害。

  这次,终于轮到高国舅扳回一局,果然心情舒爽。

  叶旭尧的脸色一黑,看着对面滔滔不绝的林珑,这做生意就那么兴奋?他当日还真没说错,都钻到钱眼里去了。

  就连他身边的小厮匪鉴也幽怨地看了眼自家主子,连讨个姑娘欢心也不会,明知林姑娘的店铺新开张,哪有比生意更吸引人的?难怪林姑娘都理高国舅,将自家爷晾在一边当布板背景。

  匪鉴看这林姑娘与高国舅聊得火热,大胆地捅了捅自家主子,“爷,您再不说句什么,林姑娘就要将你靠边站了。”

  叶旭尧瞪视一眼自家小厮,嘴角紧抿,看来完全是没有要改变一下迎合林珑的心思,直看得匪鉴都要为他紧张不已,爷这也太那个了。

  高志的心情好,自然就更使出浑身解数来,“林姑娘,这个要怎么抹才能得出好肤色来?”随手拿起一盒胭脂水粉问起来。

  林珑一看,他手中那盒是针对黯沉肌肤的,遂道:“这个给长辈用不错,年纪大的人皮肤很可能会比较容易发黄,我这款脂粉添加了甘草、柑橘等成份,对改善肤色大有好处……”

  高志原本不过是随口一问,他常年混迹于脂粉堆中,对胭脂水粉本就不陌生,哪个姑娘妆下的皮肤如何,他也是一目了然的,据林珑这么一说,她这脂粉倒是好东西,连丰盛德也没有她这样针对某种肌肤所做的脂粉,这会儿他的神态认真许多,这脸色发黄不但年老者有之,年轻的也不少,遂问了几个尖锐的问题。

  林珑听他问得对头,那谈兴更浓,竟是一一解答得详细不已。

  看得叶旭尧脸色更黑,神情绷得更紧。

  匪鉴更是着急得很,不能让这高国舅一人独美于人前,于是他上前腆着脸道:“我家爷也说要带上一点孝敬太太,林姑娘说说太太要用什么好?”

  这话插得妙,若是林珑没见过叶钟氏那就另当别论,说了等于没说,见过真人才好按病抓药,如今听了匪鉴的话,她自然想起那只有一面之缘的叶钟氏,当时她也是仔细打量过叶钟氏的肌肤,不过叶钟氏的妆底很浓,可见皮肤的状态应是很一般,这是她保守的估计。

  叶旭尧没想到身边这小厮会如此说话,遂脸色不由得尴尬起来,下意识道:“我娘从来不随便用别的脂粉,你别瞎忙活了……”

  “既然襄阳侯夫人看不上,林姑娘你就无须为此忙了。”高志笑得万分高兴,还不赶紧说上几句噎对方的嘴。

  叶旭尧瞥了眼惟恐天下不乱的高志,这回不用匪鉴说话,他即冷冷地道:“我没这么说,林姑娘也不是那肤浅的人,我娘自有她平日用开的,贸贸然给她换,那不是讨她欢心的法子。”瞪了一眼自作主张的匪鉴,“不懂就别瞎说。”

  高志自然不服输,正要反唇相讥。

  林珑却是道:“叶公子所言确有几分道理,最好能见到当事人妆下的肌肤状态,这才能做到对病去药。”

  叶旭尧诧异于林珑居然会赞成他的论调,他这话可是对他的生意有损,面瘫似的脸上有几分歉意,看来以前自己说她钻到钱眼里去的话,还是有失偏颇的。

  “林姑娘说的是,倒是小的一时间鲁莽了。”匪鉴忙把错处揽上自身,这林姑娘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确实是越发顺眼。

  高志颇为不悦的抿紧唇,半晌,颇有几分挑衅地看着林珑,“林姑娘,那我这样挑货品倒是不对了?”

  林珑转头淡定地看了他一眼,“高公子哪里一样了?你可是里家行手,见过的人肌肤如何哪能瞒得过你这双万花丛中过的眼睛?知道什么胭粉适合什么人,高公子心中自有一杆秤。”

  摆明就是说他是个花心大萝卜,早已是脂粉界的常胜将军,给人买合适的脂粉于他不过是举手之劳。

  高志顿时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这林珑的嘴损起人来也不带脏字的。

  叶旭尧却是开怀一笑,一扫之前的郁闷之气,看这高志还爱不爱现?他笑容一收时,也再度损了损高志,“高娘娘给高国舅找的差使,看来是完全吻合国舅的喜好,叶某不得不服了娘娘的先见之明。”

  高志脸上一阵潮红尴尬起来。

  林珑看到这两人又要再暗掐起来,忙转移话题道:“高公子,你之前选的要不要我去给你包起来?”可不能让他们的互掐毁了她的生意。

  “那麻烦林姑娘了。”高志咬咬牙道。

  林珑莞尔一笑,很快就转身离去把高志选的一大堆胭脂水粉包起来,算算这都能净赚二十两银子了,有钱赚,她焉能不高兴?

  叶旭尧与高志之间的气氛并不好,所以郑华翰与贝朗都有致一道地不在这两人身边转悠,就怕殃及池鱼。

  “没想到林珑那丫头魅力这么大。”贝朗有几分感慨地道,林珑父亲去世她被退婚之时,父亲曾有意要他娶了林珑当做报答当年林有德对他的照顾,可他还是拒绝了,那时候他就看出这个小小年纪的姑娘哪怕跌落尘埃,那骨头也没有弯折一下,勉强娶她是对她的侮辱。

  后来所见也确是这样,她宁可给阿绯治疗脸上的痘痘来赚取合理的劳动收入,也没有贪过他贝家半点好处,所以他老说林珑这姑娘很傲。

  “这有什么关系?”郑华翰看了眼互不对盘的叶旭尧与高志,“有竞争才有动力,虽然高志算不得什么好人,但那家世也是足够傲视不少人。”

  只可惜他爹与盐运使苏宥武不对盘,这就注定了他郑家与高家是不可能走到一块。

  “只怕林姑娘会受到冲击。”贝朗还是有几分担心林珑,到底他还是将林珑当成妹妹来看待,前几日听得妹妹提及林珑来过说要让父亲做生意小心点的话,他对林珑就更为另看。

  郑华翰轻拍了一下他的胸膛,“你我作壁上观即可。”

  贝朗想想也是。

  叶旭尧最终还是也买了几件林珑铺子里面的脂粉,现在再看到这丫头数银子时,倒也不觉得那么鄙夷,还略有几分可爱的样子。

  店铺里面的客人颇多,叶旭尧与高志等大男人也不好再逗留,很快就提出了告辞。

  林珑与林南这掌柜自然送客出门。

  高志是今天店铺里面买得最多的,离去时他的小厮又拿又抱的,看起来有几分滑稽。

  叶旭尧在离去之前,刻意与林珑道:“你还是小心点,高志这人风评不好。”

  匪鉴一听自家主子背后批评人的话,顿时目瞪口呆,自家爷从不在背后品评别人,这高志还真的招惹到爷了。

  林珑笑眯眼道:“我知道啊,不过仍是谢过叶公子提醒。”

  叶旭尧被她的笑容迷得一时眼花,他也不知道自己搭错哪条筋,听到她的店铺开张,想着可以给她撑撑腰,这就不管不顾地过来了,眼看自己有几分失态,他略有些尴尬地咳了咳转身离去。

  匪鉴忙给林珑行礼告辞后,就紧跟上前去。

  高志看到叶旭尧上了他那顶月白轿子,这才放心地吩咐轿夫起轿。

  林珑在一旁看他二人的轿子离远了,再送先行离去的郑华翰与贝朗,这事才算完了,再回到店里就只有姑娘们的莺莺笑语声。

  后面贝明绯的朋友也一一到来,众多姑娘们聚在一起,那消费是相当可观的,又是脂膏又是粉又是香油,就算有心中存疑者,为了卖个面子给贝明绯与郑南珠,少不得也要花上几两银子,回头用不用就另说。

  忙得林琦与绿姨娘团团转,可与林珑之前一样,有钱赚再忙也是高兴的。

  把这些个千金送了出门,林家几人也差点累瘫了。

  最晚走的贝明绯走到林珑身边,眨眼道:“看我说对了吧?今天这一天下来,少说也能赚个五十两银子。”

  “那我真是托你的福了。”林珑笑着拉她坐下。

  姐妹俩说起了一会儿悄悄话,店里的客人又开始增多,贝明绯这才起身告辞回府中去,林珑送她出去,这才转身回来招呼客人。

  叶旭尧回到暂住的宅邸后,就转往母亲所住的院子,听到里面有说话声,脚步顿了顿,正好遇上掀帘子出来的织锦,遂低声道:“太太有客人?”

  织锦点点头,“是郑巡抚的夫人,她似乎是来邀请太太出席赏花宴的,太太也接了她家的帖子,大爷可是有急事?奴婢这就去禀告太太……”

  叶旭尧伸手表示无须正要转身离开之际,看到匪鉴手里的玩意儿,遂道:“我买了点脂粉什么的,你拿给娘试试吧,若是不合适就别勉强用。”

  说完,他一使眼色,匪鉴忙将手中拿着的脂粉塞到织锦的怀里。

  织锦有几分惊呆,这不像大爷一贯的举动啊?不过看着叶旭尧的冷脸,她又不好多问几句。

  叶旭尧正要离开之际,匪石风一样地刮过来,禀告说傅年回来了,正在等着他议事,他这才不再耽搁,抬脚就往外走。

  “织锦姐姐,看不出大爷还真细心,居然懂得拿这些个孝敬太太。”一旁的小丫头见不着主子的脸,这才敢说几句。

  织锦拍下她想拿脂粉盒子的手,“这是大爷买的,岂能给你们弄脏了?”说完,转身又掀帘子进去。

  小丫头轻拍了一下自己的手,真说自己犯贱,又不是一等丫鬟,哪配碰太太的物品?

  林刚的新宅里,那派去监视林珑的人回来禀报时,说得手舞足蹈,学着那几人说话的声调更是惟妙惟肖。

  不过听的人却是心情难好起来。

  “你说什么?连叶公子都去给她捧场了?”三房长女林琳不悦地问了一句。

  “还有一个是什么国舅爷?”二房的长女林璃也皱紧眉头,那臭丫头怎么这么会招男人?

  林琼与林玫也伸长耳朵听着。

  回禀的下人脑袋一缩,“正是。”

  林刚与林创兄弟俩对于这结果是十分的郁闷,怎么连郑巡抚的儿女也现身了?就连丰盛德找的麻烦也被化解掉,这让想暗中给要珑下绊子的兄弟二人有如吃了一个苍蝇般难受。

  “这事儿不能不管啊?不然她岂不是太占便宜了?”林白氏跳起来嚷道。

  林创白了一眼只懂得叫嚣的二嫂,“现在大家不都在想主意?她从我们这儿讹去了不少银两,哪能这么便宜她?”

  “没错,三弟说得对,好戏还在后头。”林刚敲了敲烟枪,表情颇为阴冷难看。

  一直没作声的林余氏皱着眉道:“你们说说她这一天能赚多少?”听这回禀的小厮说道,她暗中算了算,少说也能赚个二十两银子,一想到她一天赚这么多,她就止不住地眼红。

  “你怎么也这么庸俗的开口闭口钱的?”林创喝了一声妻子。

  林余氏不悦地看了眼夫君,过日子哪样少得了钱?他一介书生,现在连个功名也没能摊上,仅靠那么点租金过活,若不是她持家有道,早就入不敷出。

  一提到钱,林刚也眼热。

  本来应是讨论林珑与叶公子之间的事情,到头来居然是林珑这店铺赚了多少钱?

  林琳一向清高,不喜欢开口闭口就是这些个黄俗之物,脸色不悦地起来走出去。

  林琼看到她离去,忙也偷溜出这厅堂,在走廊里唤住这位堂姐。

  林琳回头皱眉看她,“琼堂妹,你有何事?”

  “琳堂姐,我知你对于襄阳侯府嫡长孙的媳妇之位势在必得,妹妹是来帮你的。”

  林琳轻蔑一笑,“就凭你?”一个没有地位的庶女也好意思到自己的面前来请缨?没得让人笑话,她花了这么多心思想要讨好叶钟氏,却是一直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一想到上回叶钟氏让她拿回那些个收买织锦的物品,她的脸就臊得慌,这是完全被人打脸的行为。

  林琼凑上前扶着她的手臂,“我的好姐姐,我虽说是庶出,可我有什么做不出的?正好可以给姐姐打打下手,只要将来姐姐得了好处别忘了妹妹即可。”

  “别唤得那么亲热,你的好姐姐可不是我。”林琳一把推开林琼,脸色很冷地道,下巴还朝里面厅堂坐着的林璃扬了扬。

  林琼的脸瞬间红透,不过想到自己的将来,还是使劲地露出个笑容来,“琳堂姐,你也知道我与她历来不对付,她得了好处又岂会分给我?”

  林琳这时候才仔细打量林琼,心里转着主意,半晌,她的态度才有所软化,“说说,你想要什么?”

  “我要的绝对是琳堂姐给得起的。”林琼立即道。

  林琳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最不喜欢这种欲说还不说的人,她不再理会她转身就要走。

  林琼忙拉住她,“哎,琳堂姐,你别走,我这就说……”

  林琳这才停下看她,“要说就快点。”

  “他日琳堂姐如果成为叶公子的正妻,许我个妾室即可。”林琼大言不惭地道。

  林琳眯了眯眼,倒是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仔细打量了这堂妹半晌,她方才笑道:“有何不可?”

  林琼一听顿时眉开眼笑,与她一道走着细细地讨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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