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来的。【】如果我们心虚了,他会毫不犹豫的得寸进尺,所以我那个时候才没听你的暗示,继续跟他讲价。我态度强硬了,他便不会起疑。你放心,他们根本不敢报官,经营当铺的有几个是屁股干净的,就算是在官府有关系,那去告一次官也要花一笔钱,做生意的人最小气,肯定不愿意这么费周张的。”如愿得到表扬的任双很是得意的牵着木婉晴的手继续往前走,继续解释刚才的事情,这种自动自发,几乎已经是炫耀了。
木婉晴转过头去,看着他飞扬的眉眼,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不过却也莫名的令人安心。
“对了,你想要省着钱点的还是舒服点的”他忽然回头问她。
“省着钱点的。”木婉晴不知道他问这什么意思,但是本能的在反应过来就张口回答道。
她还不知道找到了母亲会是怎么个光景,所以钱越省着点花越好,毕竟后面母亲怀孕请产婆,买营养品,养小弟弟都要钱。谁也不知道这四年会遇到什么意外,开销要多少,而在父亲没有回来之前,这一切都要靠她自己解决。
要是有个几千几万两就好了。木婉晴惆怅的想着,然后忍不住又笑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一辈子竟然要为钱财发愁。想她上一世不管心情如何,生活却都是富贵至极,父亲也好,丈夫也好,都是可以拿金子给她做弹子玩的人,可是现在,她连一两银子都要计较。
这感觉很新鲜,也很令人兴奋。一切都提醒她,不一样了,她不在是那个一无是处的寄生虫了,纵然还是那个人生,但势必有不一样的精彩。
“唔,省钱的话,那我们就得好好考虑一下了。”任双沉吟的说道,小手把她的手牵的紧紧的,走了很久才说,“那恐怕要辛苦一些了。”
“我不怕苦,”木婉清坚毅的看着他,她连死都不怕,吃苦算什么。
“那你是大家小姐,”任双看着她,皱了皱鼻子,脸上浮现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大家小姐一般都很娇气的,往往嘴上说的是一回事,行动上又是不会事。”
“那任大侠是不是后悔了”木婉清见着他这样子,笑眯眯的问道,伸手敲了敲他的脑袋,“你看我跟一般的大家小姐一样吗”
“是不一样,”任双听着她这话,哂笑了一下,“点头应道,的确没有哪个大小姐会做小偷,更没有哪个大小姐会离家出走。”
“你,”木婉清愣了一下,见他取笑自己,忍不住也笑了,“你也没好到哪里去,不明不白的潜入民宅,我看啊,你说不定根本就是个小飞贼。”
听着她这么挖苦,任双竟然笑了,然后顺口说道,“那好啊,咱们是小偷与小贼,绝配。”
“你,”木婉清没想到他竟然会忽然在口头上占自己便宜,愣了片刻,脸忽然就红了,狠狠的一踩他的脚,“牙尖嘴利的小贼,我不理你了”
第九章旅途
说是不理,可第二天一大早,木婉晴还是背着鼓鼓囊囊一包袱饼和肉干,跟任双拽着穿过层层人群在马市里东窜西逛。
这里的人多,畜生更多,马叫驴嘶的,要紧紧的抓着彼此的手,才能不被人流挤走。
“如果要是省钱的话,那我们就买马,骑马走。”任双已经逛了五六家马棚了,但仍然在寻觅、他仗着个子小拽着木婉晴钻到最人群的最前面,隔着马栏检查着马的序齿,然后想想问木婉晴,“你会骑马吗”
“呃,如果不跑的话,我想我会。”木婉晴有些害怕的看着那似乎只要一蹄子就可以把她踩死的巨大生物,她一直对马这种生物没有太大的兴趣,上辈子不多的骑马经历也是在狩猎的时候跟着一帮身份相近的千金小姐一起骑在最温顺的母马,被马夫牵着走来走去,从来没有骑马长途跋涉着。
“嗛,”他晒笑了一声,一边踮脚伸手去摸一匹黑马的鼻子,一边嘲笑的看着她,“那叫什么会骑马。”
“我会上马。”木婉晴咬了咬嘴唇不服气的反驳着,说完自己也觉得很丢脸,转过头不去看他。
“好啦好啦,我不笑话你了,我会骑马,到时候我带你去骑。”任双笑了笑,又转过头去逗另外一匹马,算是安慰的说,“不会骑马没什么丢脸的,好多人都不会骑马呢。”
“我没有觉得丢脸。”木婉晴撇撇嘴,不怎么感兴趣的看他挑马,“为什么要买马呢坐车不是更省钱吗”
“看起来是这样的,其实不是。”任双摇摇头,拉着她钻出人堆朝下一家去,“坐车花的钱比买马少,但不代表便宜。因为坐车的钱给人家了就给人家了,不会再还回来。而买马的话,这里靠近北地,马匹的价格比雍州便宜很多。我们买了马骑过去,到了雍州再把马卖掉,扣除沿路马料钱,一般还能小赚一笔。”
任双解释完,没有忘记回头用上次那种目光死盯着她,木婉晴见状也很上道的点头夸赞道,“好聪明。”
“嗯。”收到表扬的任双仰着头拽着她在人堆里钻来钻去,“我们的钱不多,选择很有限,不能买太贵的。不过为了卖掉时能卖个好价钱,也不能选太差的。咱们再逛逛吧,我已经看重了一匹,如果没有更好的选择,咱们等下就来把那匹拿下。”
“好。”木婉晴应了一声,任劳任怨的跟在任双身后,心中想着,这男人买马就跟女人买衣服一样,不把人逛残掉,他们是不会轻易收手的。
木婉晴或许不够聪明,但是她有一样好,就是知道自己的斤两,从来不在不该插手的地方乱插手,所以他们的出行都按照任双的计划进行,她只从旁协助。他们从马市里买了一匹岁口不大但是体格很见状的母马,木婉晴在任双砍价的时候帮忙了一把,同情他们可怜“姐弟”俩的老板最终少算了十两银子给他们,最后还搭了一根马鞭和一副半旧的马鞍,帮他们装好在了马上。
“好了,水,干粮,常见的药草,厚衣服,黑豆”任双把绑好的一串东西都挂在了马上,然后利索的爬上马,坐稳当之后一手卧着马缰,一手朝着缩在那里的木婉晴伸出手,“你踩着马镫上来,不要怕,我在这里呢。”
“好。”木婉晴鼓足了勇气,握住了他伸过来的手,笨拙的爬上了马。
“坐稳当了。”两人在马背上扭了扭,任双让木婉晴抱紧自己的腰,然后兴奋的一甩马鞭,“我们要走了啊”
“好。”木婉晴抱紧了他,当马跑起来的那瞬间,她吓得几乎整个人都黏在了任双身后。不过就算这样,当经过城门的时候,她还是鼓起胆子回头看了一眼城门上的牌匾。
别了,我的过去。从现在起,一切都不一样了。
纵然胆小,可在离开陈州的时候,木婉晴还是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热血澎湃。
新的一切,总是让人向往的。
任双说骑马是个苦差事,这话还真不假。木婉晴不知道他怎么样,但是她在这马上坐了一天,等傍晚下马的时候,几乎连腿都疼的抬不动了。
这个时候,她几乎要恨起来自己这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身子了。
傍晚的时候两个人在野地里露营,他抱着一堆东西去扎帐篷,她料理着火堆,正把馕饼和肉拿出来烤热,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句没什么温度的问话,“还撑得住不”
“呃,”木婉晴回头,看到任双正负者手站在自己背后,抬头望着天,仿佛那乌漆抹黑的天上有什么东西正吸引他一样。
“还好,不碍事。”木婉晴意识到他是在问自己骑了一天马还撑得住不,下意识的就笑着摇了摇头。
的确很辛苦,但她并非不能吃苦的人。
“喏,这个给你,在伤口上擦一擦,很有用的。”他仍然是眼睛朝天的姿态,身后背着的手却是伸了出来将一个小瓷瓶扔到她怀里,“我去那边看看,你一个人呆在这里别乱跑。”
“哦。好。”木婉晴呆呆的应了一声,等着他走远了,才意识到他这是故意腾出地方给自己上药,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木婉晴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药,不过的确很好用,抹了上去之后那火辣辣的灼热感好多了。她上完药系好腰带,走到小溪边去洗手,看到站在溪边的他正在望着流水发呆。
“你不回去不要紧吗”木婉晴以为他想家了,下意识的问了一句,“送我去雍州,很耽误你的功夫吧”
“你好了”他猛地惊醒,看到她站在身边,往旁边退了一小步,然后垂下头看着那水面,轻描淡写的说,“不碍事。我不在家他们反倒还自在些。”
木婉晴愣了愣,不明白他提起家来,为什么有种不愿提及的痛苦。
“我母亲在生我的时候难缠而亡,后来我爹娶了继母,又有了其它的弟弟妹妹,我,”任双轻描淡写的说道,“我脾气怪些,跟其他人都不大处得来,所以还是不回去搅合得其他人不快了。”
木婉晴两世为人,大家族里头的那些龌龊事也见多了,任双一看气质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的小孩儿,想必家中的状况比他说的要严重多了。这世上,向来是有了后爹便有后娘,他若是嫡长子,那为了继承位,继母与父亲想必都对他会太好。
想起他身上那些伤痕,木婉清忍不住有些心疼,当下伸手拉了拉他的手,“你那里脾气怪了,我觉得你挺好的,才不是怪人,若是那些人跟你处不来,肯定是他们不好。”
“你真的觉得我不怪”任双转过脸来看她,目光有些期待。
“不怪。”木婉晴很肯定的说道。
“那,你愿不愿意做我的朋友”任双很认真的问道。
“我们现在难道不是朋友吗”木婉晴笑了笑,拉起了他的手,示意他看着两人交缠的手。
任双听着她这话,立刻眉开眼笑了起来,像是得到了什么至宝一样。
木婉晴见着他笑了,这才放下心来,忽然问道一阵糊味儿,愣了片刻之后,才忽然反应过来,惊慌的大叫道,“糟了,我的饼”
“是我们的饼”任双看着她这样子,没良心的大笑了起来,被木婉晴狠狠一瞪,立马乖乖的摸着鼻子随着她一起走到了火堆边。
那天的晚餐的确是焦了,木婉晴跟任双两人一人一把匕首,坐在火堆边将烧焦的地方削掉,然后割着肉配着饼,就着水囊里的清水,竟然也吃的津津有味。
“抱歉。”木婉晴吃了一半,偷偷抬眼看着坐在旁边没什么表情的人,心里头愧疚极了,终于忍不住道歉,有些懊恼的自责,“我真没用,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搞砸了。”
“没关系,一回身二回熟。”任双倒是没有怪她,看到她咽的辛苦,想了想说道,“明天再走一天,后天就能到集镇,不用在野地里夜宿了。”
“嗯。”木婉晴点了点头,费力的咽下口中的食物,看着他好奇的望着自己的样子,不自觉摸了摸脸颊,“我脸上沾灰了”
“没有。”任双镇定的转过头去,盯着那火光,“我只是佩服,你一个千金大小姐也能做到这个份上,实在是难能可贵。”
“我只不过是能忍些而已,算不上什么本事。”木婉晴慢了半拍才意识到他在夸自己,愣了愣神却是笑着看他,“倒是你,懂得这么多东西,还敢一个人东南西北的乱跑,比我厉害多了。”
“我是男人,你是女人,我当然要比你厉害了。”对于她的夸奖,他倒是向来不自谦,半句客气都没有,脸上一副理该如此的样子,看的木婉晴心中只想笑,忍不住多嘴反驳了一句,“我还比你高呢。”
任双听了这话,脸皮涨得通红,就在木婉晴自觉失语,以为他会发怒的时候,没想到他只是找了根木棍,黑着脸在那里拨了半天的火,才赌气的说道,“我会长高的。”
“噗,”木婉晴这回却是真的不小心笑出声了,见他怒着瞪眼过来,赶紧捂住嘴补救的说,“有志不在年高,男人不能以身高论英雄的嘛。”
“我说了我会长高,我就是会长高的。”他握着拳很是愤怒的加重强调了一句,然后看着木婉晴把脸埋在膝盖里,耸肩的笑个不停时,最终只能郁闷的戳了几下火堆,然后气呼呼的说,“我不跟你说了,我去睡觉了”
“是,小孩子要多睡才能长高。”木婉晴对着他的后背大喊道,见着任双脚下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于是更加开怀了笑了起来。
她这几日的笑容,比她上辈子一世加起来还要多。
第十章抱琴
经过最初几天的辛苦,等着木婉晴习惯了骑马之后,日子逐渐变得好过了起来。
任双很细心,每次出发前都会预计到各种情况,带足该带的东西,所以就跟着他们计划中的一样,不过十天多的时间,他们就穿过了第一个州,完成了既定目标的一半。
“再走七八天,应该就能到雍州了,不过赶到你说的地方,可能还需要一天多的时间。”任双牵着马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头也不回的对着身后的木婉晴说道,“如果你不是很急的话,咱们可以在这里稍作休整,找家店睡一晚上,明天再出发。”
经过这些天的磨练,他们已经培养出了一定的默契,像是在这种地方,不用任双张口,木婉晴都会自觉地拉着他的手,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
“好,那我们明天走。”木婉晴听到他这安排立马张口同意了。
这些天都是为了赶路抄小路,人烟稀少,不一定能找到借宿的人家,吃饭是干粮,睡觉是野地里,更别说什么洗澡了。两人都是爱洁的人,忍到这里,都已经几乎到极限了。
眼下任双的建议里包含着软绵满的床铺和热乎乎的洗澡水,木婉晴听着不由得脚步都轻快了几分,跟着找到了一家虽然很小但还整齐的客栈,要了一间普通房,然后俩人抱着换洗衣服,按照老板娘的指点去了城里的澡堂好好的洗了一个澡。
木婉晴擦完头发,抱着衣服出来的时候看到任双已经在外面的长凳上坐着了,连忙一路小跑的跑到他跟前,有些抱歉的说,“对,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没关系,我也是刚出来。”任双看了一眼木婉晴被热水熏得红彤彤的脸,把目光移向了另外一边,拎着自己的东西往外走,“要不要吃了饭再回去我刚才来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不错的小馆子,比客栈里的种类多,应该也味道好些。”
“你决定。”木婉晴这些天见识到任双的能力,在这些问题上并不多纠缠。
“那咱们就在外面吃吧。”出了门,被冷风一吹,浑身热乎乎的两个人都不由自主的缩了缩脖子。任双眯着眼睛找了找方向,然后又对着她伸出了手,“走吧。”
“嗯。”木婉晴很自觉的把手放了上去,两个人慢慢悠悠的一边晃着一边找地方吃饭。
两辈子加起来,木婉晴也鲜少有这种悠闲逛街的经历,所以走在路上就忍不住东张西望的多贪看了几眼。任双想着反正今天接下里也没有什么事要做的,便随着她的步子极慢的往前走,自己观察着沿路的店铺和来来往往的人群,寻找一家可靠的小餐馆。最后等木婉晴看够的时候,他也找到了吃饭的地方,两人坐到门口的一张桌子,任双很是迅速的点了几个小菜,两人便坐在那里坐着等上菜。
“虽然这地方有冷风,不过这个时候能找到一张桌子也很运气了,咱们将就下,大不了多喝点热茶。”任双坐在她对面,一边给她斟着茶一边絮絮叨叨。
“有屋顶有墙壁,比起前几日,我觉得已经像是到了天堂。”木婉晴笑着说道,目光却在看着门边一行人的时候有些移不开眼。
“你可真容易满足。”任双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给人一副很臭屁的样子,不过这几天下来木婉晴已经适应了他这万年不变的表情,学会剔除这些表面的东西去听他正在的表达,所以仍然笑着回答,“知足常乐,难道不好吗”
“你,”任双张口大概还准备再教训些什么,木婉晴忽然抓住了他放在桌上的手,有些紧张的低呼了一句,“抱琴”
“什么”他愣了下,然后像是不知所措的挑了挑眉,放下杯子看她,“你在喊什么。”
“我是说,我是说,”木婉晴收回目光,对上任双的眼睛,脸上出现了彷徨不安却又充满渴求的表情,“我,我见到一个非常非常想救的人,我想救她。”
她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任双是不知道抱琴的,自然不明白抱琴对她来说的意义,当然也就不会明白这个时候她的激动是因为什么。
他不会答应的。木婉晴想到这些,心猛地一沉,脸上出现了哀戚的神情。
任双帮她本来就是出于义举,她已经是累赘了,何况再带上一个。
任双看了看她,抿着嘴沉默的抽出手来,就在木婉晴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他反握住她的手,低声说了一句话,“不要总盯着那里看,低头。”
越是想要的东西,越是不能露出渴望的表情。
这是任双的话,所以木婉晴低下了头,食不知味的用眼角的余光看着门外的那一堆孩子。
抱琴比她印象中的还要瘦小许多。
木婉晴记得,抱琴是她回到木家之后母亲挑来的丫鬟。那次府里头进人,母亲本来是不准备要的,但是大夫人开口了,于是她也只能选上一个。
那些丫鬟们已经十五六岁,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按照府里头的规矩,选到了少爷那边的,多半以后会做通房丫头,选到了小姐那边的,多半会做陪房丫头,待遇都不会很差,不过做姨娘总比嫁出去好过些。毕竟小姐嫁了哪家公子还是未知,夫妻不睦,这丫头便是出气筒,夫妻和睦,这丫头便是眼中钉,所以大多数都不愿意被姑娘们挑中,一个个都打扮的漂漂亮亮,搔首弄足。玉钏不爱那些妖妖娆娆的,怕教坏了女儿,便挑中了站在最后面的抱琴。
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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