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车轮帮的美餐

  尤利尔等人还没到沉眠之谷,威尼华兹的捕猎就已经结束了。

  奎伦抽出斧子,砍下一个人的头颅。

  钢刃划破皮肤、切断脊椎、割开血肉,人头便滚到脚下。奎伦抓起头发,将滴血的人头在所有罪人的面前转了一圈。臂上的银钉如一道锁链,牢牢把人们的目光拴在手掌上。

  “弱者!”围在街道上的混混们听他在长嚎。“车轮帮的猎物!”

  先是零星的激动尖叫,紧接着人们集体欢呼,声如浪潮。被绑缚的人瑟瑟发抖,瘫在地上如等待宣判的罪犯。可事实上他们的罪名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

  这些人都是商队里的商人和护卫,被砍头的那一个则是个冒险者。护送人物单靠这几个护卫是不行的,经过永青之脉时他们需要佣兵团的保护。

  但那并非是诺克斯佣兵团的成员。冒险者的生意当然得由冒险者牵头,而单个的佣兵对人数众多的佣兵团根本毫无威胁。这种人往往是可信的,手里掌握着许多联系的渠道。商人们通过中间人获取佣兵们的保护以降低风险指数,佣兵们则负责出城之后商队的安全以换得报酬。

  进城之后,商人们便不需要诺克斯佣兵团的保护了,但中间人还与他们凑在一起——四叶城的事情与这些来自北地诸国的商人没多大关系,他们有来有回;而诺克斯佣兵团只能回到四叶城里,他们宁愿在威尼华兹等着事情彻底过去。

  中间人巴不得更换下家——诺克斯佣兵团是南境有名的冒险者组织,要价只能让商人们勉强承受。作为牵头的冒险者,他当然也不敢对诺克斯中饱私囊。

  既没利润又劳力气的活计,这种几乎是半个商人的冒险者可不干。

  然而这次不同,以往进了城就意味着受到城防巡逻队和当地领主的保护,商人只要纳税就行了;可现在——冒险者死不瞑目的头颅还拎在黑帮头领的手上。它突出的眼球和裸露在外的脏兮兮的牙齿还如生人,皮肤好像蜡人般泛着铁灰。

  “捕猎!捕猎!”

  黑帮沸腾着,窄巷里群魔乱舞。

  铁蹬凝视着地面的死尸,或者说死尸断裂的脖颈,脑海中没来由地想起桌子上不稳而倒下的水杯。容器里的液体从开口流出来,洒了满地。

  鲜血如热泉,在冰冷的空气中升起腾腾汽雾。等人们的呼吸和晚风吹开了这层白翳,铁蹬看到血泊里碎月的倒影。

  奇特的宁静,优雅的新月,馥郁的血腥。街头散落着破木头和铁箱的长钉子,它们堆积在一起,又坍塌地满地都是。都是垃圾,碍眼的垃圾,除了美酒和马匹,金银与布匹,香料、还有新鲜的果实,统统都是毫无用处的废物,其中又以乌头草为最。这些东西一路延伸到商队租用的仓库,它的老板应该看准了房客再出租的。

  咯咯咯……他偏过头,捕捉到最近的一名囚犯的牙齿咬合声。这家伙吓得两眼泛白,颤抖时好像犯了疯病。

  街上一个行人也没有,这很正常。也一个巡逻卫兵都没有,这是圣骑士团的吩咐,也很正常。

  “车轮帮讲规矩。”铁蹬没看到奎伦下压手掌,他只听见头领的声音穿透夜空,于是抬起头来。“所以——安静!”

  喧嚣突兀的消失了。

  “黑潮涨起。”

  没人敢出声了,都听命于我。奎伦愈发感到胸膛中涌动的情绪,热烈、狂暴、充满野性。他高大的身材在这些穷凶极恶的黑帮歹徒中也算鹤立鸡群,人们既不敢与他对视,又不敢移开目光。

  他将人头远远丢开,砸倒两个避不及的蠢蛋。“白月分裂——”

  “女神将归来!”

  “祂祝福我们捕到了猎物!”

  “我们要享受神的恩赐!”

  他每说一句,被捆缚的商人们就喘息一次。这群人足有十数,如鸡仔被屠夫围住,正簌簌地抖羽。他们的领队是棉花商克顿,早在车轮帮攻入货仓前就向当地的贵族兰科斯特家族发出了求救,结果直到现在也没有援助。

  奎伦越过下属铁蹬,来到一只猎物面前,踩断了他的腿。神秘生物的力量使克顿的大腿骨断成两截,他顿时哀嚎起来。奎伦凑近他,“你在等城防队吗?”

  “没有!没有!不要货物,全都给您……”棉花商人痛哭流涕,“大人,您行行好,放过我!放过我!”

  “不要货物?”

  “都是、都是您的!留我一条小命……明年还会有更多……”

  “明年你就不来威尼华兹了。”求饶之词无比卑微,但黑帮头目一眼就看穿了他的谎言。商人这点狡诈对黑帮而言仅仅是幼稚。

  克顿还在拼命地立誓,以自己信仰和后代乃至全部身家发了毒誓。若是神父在此,说不定都要为他吐出的那些违誓的恶毒后果感到心软。车轮帮的老大奎伦露出笑容。“今天巡逻队放假。”

  棉花商顿时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嚎啕。

  他站起来,抚摸着手臂上的银钉。铁蹬深解其意,一脚踢碎了酒瓶。

  “伙计们,享用美餐吧。”

  ……

  篝火镇。

  雪地上遍布足迹。莱蒙斯一路走到森林边,也没见到有一处完整的新雪。两只山雀停在最后一根路灯上,歪着头看他的背影,眼珠又黑又小又亮。

  忽然,他回过头。“阿拉贝拉,你该去休息。”

  女神官在路灯下静静伫立。

  “我并不觉得疲惫。”

  骑士长无奈。“我也并不想和人聊天。”

  “我不是来找你聊天的。”阿拉贝拉回答,“小镇里出现了不得了的东西。”

  “不会是亡灵吧?”

  “古董。一只精灵的金杯。”

  莱蒙斯怔了怔,“精灵金杯?”

  “就在一个猎户手上。”女神官转过身停顿了几秒,示意骑士长跟上来。他没做犹豫,便抛下了林边未找寻到的新雪。

  路灯上的山雀飞了起来,鸣叫着遁入深林。

  猎户的小屋不算破旧,但依然难御严寒。莱蒙斯往壁炉里添了一把柴,火苗还不旺,他瞥了一眼正与屋主人商谈购买金杯的神官阿拉贝拉,用手指弹了道亮晶晶的光线进去。

  蓬得一声,大团的烈焰直冲石壁,屋子里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转过来。骑士长咳嗽一声,背起手看向窗外,玻璃上的霜花水迹滴落。

  “阿比金币,根据鉴定出来的破损度我们会付给你十到二十枚。”回过头,女神官说道。

  当然精灵金杯远不止这个价格,它的市值有着精灵文化的加成,最低也在三十枚金币以上。只是篝火镇罕有这种交易,出价太高猎户反而会不愿意出手。

  阿拉贝拉从未高估过凡人的秉性,她早在十五年前的猎魔运动中就看透了这些总是欲念缠身的低等人。议会挑选心灵纯净的孩子补充血液,而绝不轻易接纳成年人。

  猎户依靠狩猎野兽为生,魔怪的尸体值钱,野兽则未必。他根本想象不到一只小小的杯子能有这个价钱,那相当于他整个炎之月的收获了。而女神官头顶的炽日徽记让事情变得毫无波折,她没花什么力气,就将金杯收入囊中。

  直到他们回到歇脚的旅馆时,阿拉贝拉也在研究金杯上的花纹。“我没见过这样的纹饰,而且以材质来看,它的磨损度也不正常。”

  “历时悠久的古董,我只关心它到底是不是神秘物品。”

  “有时候历史更重要。”阿拉贝拉认真地说道,“毕竟神秘是可以自然形成的,并没有物件本身有价值。如果能发现这些花纹的来历,会让我们对精灵的文明有更多了解。”

  “法夫坦纳王庭有的是雾精灵,议会很了解自己的对手。”

  忽然女神官抬起头注视着他,眼睛里亮晶晶的。

  “你说得对,也许这不是雾精灵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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