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我高二。中秋节的前一天,我带着作业一身轻松地往家里赶。
曾经我也有想过,如果钱足够多,我可以不回家。
但,家毕竟是家。
一个随时都会温暖你的心的地方,那里还有一种有人永远爱你,关心你,不会像友情那样背叛你,亦不会像爱情那样抛弃你的关系-----亲情。
桂花最后一次散发芬芳的早自习,清冷的风从教室北边的窗子吹进来。我刚在练习本上写下最后一个单词,便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随后某个角落传来一声:秋天来了,该加衣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说给我听的。
我抱了抱双臂,望着窗外对同桌说,桂花那么小,花期也不是很长,怎么就可以那么香,足以使整个校园都充满它的香味呢!
同桌不明所以地瞥了我-眼,随即又垂下头与ABC做生死决斗。
我翻开课本,用足以二个人听见的声音:
thankyouforyourcoat.itisthebestpres
entformeinthisfall.
我相信她明白,因为我瞄见她偷偷笑了。
我想,身边有人关心总是好的。
一位很久没有说过话的同学在QQ上和我说话,我诧异。
他说,既然删了就算了。别误会,之前以为不认识。
他说,没有。他还说了很多,我只记得他问我是不是特讨厌他,他总感觉是这样。
我笑,怎么会呢。
他发个笑脸过来。我想,那个时候的他在另一端应该也在笑吧。
我想,身边多个朋友总是好的。
初二的时候我迷上了小说。究竟有多疯狂呢,那个时候除了英特文课,其他都用来看了。上课的时候都是.上面课本,下面小说书。得时刻注意讲师的一举一动还要堤防窗外随时都可能出现的班主任。而那种感觉,就像你在看恐怖片的时候旁边有人在尖叫,害怕却舍不得丢掉。
在我唾沫横飞地给同桌描述亲身体会时,她像看到火星人似的看了看我,然后毫不留情地赏了我一脚,然后在我鬼叫之前示意我看前面。黑板左侧的空白处静静躺着几个醒目的大字:倒计时:27天。
原本想吼出的那句”你这个暴力到变态的女人,老娘不把你打得桃花儿朵朵开,你丫的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在那一刻立马无影无踪,连尾气都不见了。
我颓唐的扒在桌子上,竟忘了自己刚被袭击。
我收起刚买不久的《幻城》,什么时候姐考上高中了,那就是你重见天日之时!像对自己的承诺,又像是一个借口。
我不是郭敬明,不可能成为身价过亿的作家。我不是韩寒,不可能高中不毕业就成有为青年。还凭什在这挥霍时光,挥霍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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