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 登陆

  首先从小船涉水上岸的是特别挑选出来的精兵,他们穿着全毛皮的外套,这种衣物不仅防寒而且防水,直到二十一世纪,西伯利亚那些最寒冷的村庄里毛皮这种人类最古老的衣物之一还是当地人唯一的穿着选择,要说有什么缺点,就是毛皮非常厚重,浸了水以后更加如此。他们跌跌撞撞动作笨拙地涉水上岸后,一步不停地奔向附近的两个丘陵,将最近的制高点占领。随后上岸的是轻骑兵,他们因为乘着马的关系,上岸不像步兵那么狼狈,上岸后就随即四散开来,这次他们担负的任务并不是侦察而是随时应对制高点上的步兵发现的敌人,所以他们都装备了武器。

  当丘陵上摇起绿旗代表一切顺利的时候,阿代尔就带领步兵大部队开始上岸了,他们除了自己的武器装备外还每人扛着一根木头,这既可以帮他们漂在水面上,也是工兵马上要用来建筑滩头阵地的材料。还有负责后勤的火头军将整桶的蜂蜜酒扔到水里,再由其他人用钩子将桶拉到岸上,给每个人分一杯驱寒的饮料。

  罗怡紧张地看着他们有条不紊的行动,这套登陆程序他们事先演练过三次,不过这时候总是军队最危险的时候,侦察兵的眼睛不能看到一切,要是此刻附近有大批埋伏的敌人冲出来,滩头上的人基本就是全灭的级别。根据阿代尔的讲述。他的族人们几次在正教诸国的覆灭基本上都是因为被风吹到了陌生的海岸然后搁浅在海滩上的结果,所以罗怡提心吊胆,屏住了呼吸看他们一点点地挪到岸上、构筑滩头阵地。

  阵地渐渐构筑成型。而后勤队员也在滩头上升起火来,给登陆的士兵们烤干衣物并分发热糖水作为驱寒饮料。热糖水不仅美味好喝,而且本身的甜味刺激既可以振奋精神,又可以调动士兵体内的肝糖元迅速给士兵的肌肉添加能量。这些当然不是必做的事情,阿代尔觉得给他们每人再来一杯酒效果说不定更好,但是罗怡觉得再来一杯搞不好那些因为跨海作战太兴奋的士兵直接就会发酒疯,所以只在刚刚登陆还没升火的时候发酒。后续部队就只有糖水喝了。

  “该您了!”弗朗西斯催促道。

  “什么?什么?”罗怡还没从紧张的状态里松弛下来,她尽量地往远处看。生怕侦察兵们有遗漏什么动静,所以一时间还没回复过来。

  “该您登陆了!”弗朗西斯说到。

  “哦,哦。”罗怡赶紧踩着颤巍巍的绳梯往小船上爬,她的手刚从衣服里面抽出来。凌厉刺骨的海风将她的小手冻得发红,几乎失去了知觉,但是她必须用这手紧紧抓着粗糙的绳梯一步一步往下挪,末了,到达船上的时候连忙把手又塞回衣服里,但是还没等她感叹一句,弗朗西斯就飞身而下,几乎是跳到了小船里。

  “哎呀!”罗怡惊叫一声,“船要翻了!”

  “没翻呀。”弗朗西斯回答:“再说。这里的水也浅得很,我看游过去也很方便。”

  “我不会游泳!”罗怡气呼呼地说,这家伙的运动天赋怎么就那么好呢?她自己在这方面的天分也不能算差了。可是她一直那么忙,能挤出点时间学骑马就不错了,学游泳——她之前还没想到过这方面……“不是每个人都会游泳的!”

  “不会可以学。”弗朗西斯理直气壮地说。

  罗怡双手叉腰站起来白了他一眼“你教我?”

  “扑通!”

  ……

  “您命令我教您的。”弗朗西斯对着两眼翻白在火堆边哆嗦的罗怡说,显得很无辜,“又没说是以后教。”

  罗怡的白眼翻得更厉害了。带他出来真是个错误,有句古老的……呃。古老的二十一世纪的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有些人会把你拉到跟他一个水平上,然后用他丰富的经验打败你——但是,在决定暂时不理睬这个家伙之前,她还必须呸他一句:“你家教游泳的办法是踹人下水啊!”

  “是的。”回答来得飞快,让纽斯特里亚的女王陛下不由得双手捂脸,跟这家伙交流真是……还不如和蛋疼星人交流呢!跟他交流,罗怡都觉得蛋疼起来了。

  其实她倒不知道——弗朗西斯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他学游泳,起初确实是被人推下去的。

  只不过,推他的人根本就没想过要教他学游泳而已。

  弗朗西斯的母亲是个纽斯特里亚的牧羊女,出身卑贱却生得很美,虽然现在早已没有人记得她长得什么模样,头发是什么颜色,眼睛是蓝是褐了——她是在放羊的时候遇到了突袭的北方人,随即被抓到船上运回了他们的家乡。因为她长得漂亮,抓到她的人就将她放在了自己的屋子里,过了几个月,他又从别的地方抓到了别的女人,于是这个牧羊女结束了短暂的,终日流泪的“幸福”,被他配给了手下的一个奴隶,但是她到了那个奴隶的角落里没多久,肚子就鼓了起来,后来早产了一个俊俏的男孩子,那就是弗朗西斯,她自己却在生产的时候送了命,很快就被人忘却了,即使那些憎恨她的人也想不起她的名字来,或许她当初就没有说过自己的名字,谁知道呢?一个卑贱的奴隶是不值得太多关心的。她的家乡是否还有家人在苦苦等待她的归来,她是否有个曾经心动的小伙子白白地替她积攒了结婚的礼金,他们是否一起幻想过美满的生活,她是否也和别的牧羊女一样在夏日里编织花环戴在喜爱的、那种姿态很庄严的老年羊头上,是否撕过雏菊的花瓣……这些,有谁在乎呢?横竖不过是些卑贱的小民罢了。

  抓她的人那时候没有儿子,所以弗朗西斯得到了一些比较好的待遇而不是被当作奴隶,有奶妈喂他长大,等他的年纪再大一些,身体又强健,说话又聪明伶俐,那个人的财富和土地都大大增加了,却依旧没有一个合法的儿子,看到他生得耀眼,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又证明了血统,就起了承认他的心思,觉得他可以作为自己的继承人,他把这个打算向他的至亲们流露了一点点。

  然后,弗朗西斯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推到了池塘里。

  他拼命挣扎,却没有人来救他。

  直到他沉下去,才有路过的仆人将他拉上岸,又错手将他掉在地上。

  万幸小孩子身体软,这一摔不但没有摔伤,并且把肚子里的水摔了出来,而且那时候他父亲也到场了,他才这样逃得了一命,只是从此不再会说伶俐的话了。他变得粗野起来,关心的只有比武和打猎,不耐烦听他亲戚们和可能帮助他高升的那些贵人们的说话,一有机会就逃开大屋,在森林和旷野当中游荡,他就这样长成了一个强壮的骑士和老练的猎人,对朝廷和领地上的事情却是一问三不知,教那些想推举他的人十分地失望,认为他不但长相,并且脑袋也继承了那个幼稚的牧羊女,实在不值得抬举。

  但是谁也不知道他最精通的是游泳——曾经差点被淹死的人通常总是害怕接近水边的,他却强迫自己去接近水,这都是因为他知道下一次针对他的阴谋里,他恐怕是不会有这样的好运的缘故。

  众人为他损失的机会而惋惜,希望自己能和他互换,弗朗西斯却知道首先要紧的是活下来,活下来才有机会,死人是没有机会的,死人只会被人忘却,就像他那个谁也不知道名字的母亲。他并不怕死,他情愿死在比武场或是战场上,那样杀死他的人还会把他的名字记着,他所不愿意的是死在遍布朝廷的阴谋里,那些阴谋家只会在阴暗的角落里嗤笑,计算他们这样一来又可以收获多少金币、权势和土地。

  他没死在比武场上,倒是通过比武收获了许多财富和憎恨,等他觉得他赚取的已经超过那个人养育他的开支,而那些憎恨他的人也快忍耐不住的时候,他就不告而别,带着他的随从在纽斯特里亚的国土上到处游荡,一边寻欢作乐,一边打猎劫掠,过得和这时代一般的纽斯特里亚贵族子弟别无二样,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他心底里暗暗燃烧着的一个野心:“什么时候才能叫他希望被称作我的父亲,而不是我被称作某人的儿子呢?”

  要做到这点是十分困难的,他父亲一生的业绩十分可观,可起初也有族人的拥护,不能叫做白手起家,而他因为他的混血儿的出身,从他亲戚那里收获的却是嫉妒、憎恨和厌恶,他越是出色,他们越是不欢迎他。而在这个时代,除了亲戚以外,他又能到哪里去找寻自己的班底呢?

  他就这样一路怀着这个问题游逛到了图尔内斯特,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那个人。(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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