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五节 劣酒

  调酒师的名字叫做莫勒,是一个长着灰色头发,皮肤苍白的年轻人。

  他亲眼看见老板阿勒斯把那个尊贵的客人迎进来,安排在最好的位置坐下,厨房为此拿出了最好的菜品。肋条肉配酸菜土豆的吃法,一直是红石城的特色。大蜥蜴后腿炖煮的弄肉汤在其它地方可不多见,再配上粗胡椒苹果和焦糖……这些菜品完全符合荒野居民粗犷的风格,做法也很简单。那位一心想要尝试的客人吃得很满意,只是当自己端着鸡尾酒走过去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呸这到底是什么酒?”

  “根本不是什么“红色火焰”,我从未喝过这种该死的味道。简直就是垃圾、泔水、洗澡堂里发臭的泥浆。”

  客人怒气冲冲离开的时候,莫勒看到了老板阿勒斯眼睛里无比失望的目光。这原本是一个机会,却被自己一手搞砸了。

  红石城不是什么世外桃源,这里的人也不是善男信女。抢劫、杀人、强奸、诈骗之类的事情每天都有发生,即便是在酒馆里,一言不合抡起刀子砍人的事情也不鲜见。城内秩序之所以还算安定,是因为黑暗猎人公会的震慑作用,以及几个大的黑帮彼此之间力量制衡的结果。每个团体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他们向所有商铺征收保护费,“银色利箭”也不例外。

  如果能够让那位贵客满意,说不定以后运来的货物当中,有一部分就能交给“银色利箭”专营。这是阿勒斯最为期盼的事情,酒馆里的其他人也可以从中牟取不小的收益。

  从客人离开,直到夜深,酒馆打烊,莫勒一直躲在厨房后面的角落里。他知道自己已经尽力,但有些事情不是“尽力”两个字就能解释的。莫勒本能的感到恐惧,酒馆里不留没用的废人。说不定,阿勒斯不会再要自己继续调酒,而是直接撵走,甚至在暴怒之下可能一刀砍死。

  当心如死灰的莫勒拖着沉重的脚步,打算从后门离开的时候,发现苏浩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板背后,抱着双手,一言不发。

  莫勒与苏浩之间没有任何交集,甚至从未说过话,基本上属于陌生人。

  看了失魂落魄的莫勒几秒钟,苏浩缓慢转过身,朝着已经空无一人的酒馆前厅走去,留下一句话:“跟我来”

  莫勒浑浑噩噩地抬起头,等到他理解了这句话的含意,在脑子里形成模糊概念的时候,只觉得脚步很是机械。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听从苏浩的指令?只是脑子里下意识觉得,这样做,不算太糟糕。

  苏浩已经从酒柜上取出各种器具,在柜台上整齐摆开。

  “我只做一次,如果你想要改变目前的状况,就给我仔细看好每一个动作。”

  苏浩不是专业调酒师,他甚至根本不喜欢喝酒。

  “优点”这个词包涵了太多内容。其中一项,就是时间。

  相比其他人,苏浩的生命可以用“漫长”来形容。从未来世界算起,他至今已经三百多岁了。从研究员到平民,然后是战士、将军、“蜂王”,再到后来的皇帝,人生当中很多事情他都经历过,也亲自体验过。太过于久远的生命,总会让人觉得无聊,甚至变得麻木。苏浩一直提醒自己绝对不要犯类似的错误,他一直用各种方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绘画、音乐、科技、建筑、武器……从地球到红龙星球,除了处理政务的必须时间,他把所有余暇都投入到其它方面。

  为了检验自己所学项目是否精通,苏浩以不同的化名伪造身份,参加过数百次帝国专业部门的考试。

  他持有特级厨师证明,拥有帝国审计总署颁发的精算师资格证。除了身边最亲近的侍卫和军官,谁也不知道帝国最具权威的艺术鉴定师其实就是皇帝本人。苏浩雕刻的木器可以卖到很高的价钱,他制作的银器被教廷列为祭祀用具。小提琴和钢琴是苏浩最拿手的演奏项目,他甚至拥有多达上百个不同专业协会的理事或会员头衔。

  第三阶段世界同样是由人类构成。只要是人类,在文明方面都具有相同的组成部分。虽然对这个世界只是刚刚开始接触,苏浩已经发现了很多与第二、第一阶段世界的共通点。

  苏浩曾经对调酒产生过浓厚的兴趣。那段时间,很多具有个人特色的调酒师被秘密请入宫廷,专门负责对苏浩进行指导。谁也不知道被指导的“宫廷酒师”就是皇帝,苏浩制作的不同作品也得到异口同声的好评。作为品尝者和裁判,童延峰和秦无衣有很多次喝醉。然而,随着苏浩兴趣转向,调酒技能也从不在公开场合展示,最多只是在无聊的时候自娱自乐。

  “红色火焰”的名字苏浩从未听说过,不同阶段世界的文明产物之间肯定存在着差异。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人类的味觉和嗅觉基本上是相同的,对于某种物件的名称取舍也差不多。即便没有亲口尝试过这种酒,滚烫、炽热,对口腔与舌尖,乃至食道内部**裸的刺激和诱惑总是对的。既然是火焰,就必须让人从入口的第一时间,感受到焚尽一切的炽烈。

  莫勒的眼睛几乎从眼眶里活活瞪出来。

  他从未想过调酒居然可以做到如此行云流水的地步。动作是如此美妙,节奏是如此明显,无论苏浩的手指,还是拿捏酒瓶的尺度和角度,全都恰到好处。十个指头是如此灵活,开瓶与倒酒之间丝毫没有滞留感。甚至瓶底与桌面接触发出的声响,也会根据不同盛液量产生音乐般的撞击。如果说这也算是调酒的话,那么音乐家又算什么?他们甚至根本没有存在必要,只需要闭上眼睛坐在旁边聆听就已经足够。

  最终出现在莫勒眼前的成品,是一杯颜色火红,让人感觉到温暖与火辣,却丝毫不觉得血腥的清爽型鸡尾酒。杯子里的液体一直在上下蹿动,仿佛具有灵魂和生命。足足过了好几分钟,也渐渐有了缓慢停止的迹象。上下之间出现了明显分层,表面浮泛着幽暗蓝光,底层却如同火焰般保持红润。仿佛一团疯狂跳跃的火焰,被某种魔力禁锢在高脚杯里。

  莫勒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无比艰难的把眼睛从酒杯上挪开。他感觉浑身燥热,脑子里涌动着千言万语想要在顷刻之间迸发出来。有感激、有疑惑、也有困顿和恍惚。然而,所有感慨和思维都被苏浩用一句话彻底封堵,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你还有机会。抓紧时间练习一个小时,足够专注的话,可以达到还算勉强的程度。从这里到客人下榻的酒店要走上二十分钟。如果幸运的话,你送过去的时候,他应该还没有休息。”

  红石城里的人都是疯子和恶棍,莫勒也不例外。

  他最初的职业是个骗子,成功晋升为小偷以后,莫勒并不满足在黑恶势力这条路上的行进速度。他变得敢打敢冲,在短短几个月里再次专职成为强盗。因为一次非常偶然的误伤,莫勒变成了杀人犯,为了躲避帝国警察的追捕,只能逃亡到红石城。

  阿勒斯也不是什么好鸟。但不管怎么样,酒馆是个不错的庇护所。如果真的因为自己把事情搞砸了,他绝对不会放过自己。

  莫勒很清楚,苏浩是在帮助自己,救自己的命。

  这种事情在红石城里非常罕见。大家都会看着别人死,那意味着自己有更多机会占领原本属于别人的东西。即便是在酒馆里,这种情况同样存在。调酒师是个不错的位置,堂倌山姆就对自己虎视眈眈。那小子头脑灵活,已经偷偷学会了好几种配方。侍女也想取代自己的位置,那意味着与客人更加频繁的接触,小费什么的也不会少。

  莫勒实在不明白苏浩为什么要帮助自己?

  他长得不错,很多客人都喜欢这种英俊的年轻男人。那种魔幻般的调酒技术会使“银色利箭”成为热点,即便是在帝国大城市高级夜总会里,也没有几个能够与其相比的专业调酒师。何况,这里还是红石城,任何有一技之长的人都不会来这儿。

  莫勒很想抓住苏浩好好问个究竟。但苏浩离开的速度比他想象中快得多。莫勒也没有时间追上去,苏浩说得没错,前后只有大约一个小时左右,生还是死,继续留下还是逃亡离开,就看自己对这件事情的弥补结果。

  带着各种酒具走进酒店大堂的时候,莫勒正好撞上了从里面走出来的阿勒斯。后者直接摸出刀子夹在前者脖子上,恶狠狠地低吼:“你这个该死的狗杂种,还嫌给老子添的麻烦不够多吗?说,你来这儿于嘛?”

  莫勒结结巴巴一五一十把事情经过说了个究竟。当他拎起装有酒具和酒瓶竹篮的时候,阿勒斯眼睛里的凶光渐渐变得凝重,杀意和怒火也从脸上缓缓消失。

  能够在红石城里拥有一席之地的家伙,大多是心狠手辣之辈。他们看待事物的角度与普通人不同,眼光也更加犀利。

  阿勒斯从未想过要在小酒馆里过一辈子。只要是人,就有高远的志向。即便是恶棍,也幻想着成为号令八方威风凛凛的混世魔王。这道理就跟天生不举阳痿患者总是在人前喋喋不休自己性功能有多么强悍,昨天晚上把多少女人于得连床都起不了一样。

  经营小酒馆的成本,历年来投入的资金,店里的摆设和剩余的各种材料,以及方方面面的收益……这些东西很快在阿勒斯脑海里以数字形式出现,得到一个准确的总数。不过几分钟时间,阿勒斯已经盘算出事情成功与失败之间的差异。即便是最糟糕的情况,自己也不过是带着积存下来的金银细软跑路,然后另外寻找一个新的边缘地带城市,重新开业大吉。

  “去吧做好一点,否则老子会活剐了你。”

  大人物是绝对不能得罪的。从这句话当中,莫勒已经看到了自己未来的结局:要么从此辉煌,要么今天晚上就被人剥皮剔骨从楼上窗户里扔出去喂狗。

  莫勒几乎是半跪着爬进豪商的房间,他战战兢兢表明自己的来意,阿勒斯在旁边也毕恭毕敬一再道歉,声称此前的事情是个错误,原因只是莫勒与别人有仇,对方抓住机会从中陷害,把劣质酒水灌进了白兰地瓶子里。莫勒这个看见贵客进门一时激动,也就无从察觉,稀里糊涂用这种材料配酒。

  这通谎话编得还算马马虎虎,从逻辑上倒也说得过去。豪商本来已经打算休息,却被这个临时编造的小故事勾起了兴趣。看着跪在地上脸色发白,神情诚恳的莫勒,他决定给这个被人陷害的倒霉鬼一个机会。但前提是:如果配出来的鸡尾酒无法让自己满意,那么莫勒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活着。

  “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

  豪商的名字是樊锦,一个长相带有地球亚洲人种的家伙。很胖,但胖的意义并非臃肿痴傻,而是带有一种令人畏惧的狡诈与凶狠。这种特殊气质在肥胖者身上通常很难看见,被脂肪撑起来的面孔看起来一般都显得憨厚和蔼,给人以老实忠厚的感觉。然而樊锦身上的气质却很独特。他像个蜷缩起来的肉球,眼睛被挤压得很狭长,如同一条细密的缝。长时间处于凸起状态的眼球很容易疲劳,樊锦也总是大多数时候都觉得犯困。然而,如果某件事情引起了他的注意,眼瞳深处总会立刻释放出精明与狠辣的目光。

  “小子,听好了,机会这种东西,可不是人人都有。”

  樊锦再次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话。他做在手工精制的软椅上,居高临下注视着莫勒的一举一动。这个倒霉鬼几乎是趴在地上,从一个个酒瓶里倒出不同的液体,不断增加着高脚杯里液体液量。他做得很专心,但畏惧和恐惧是显而易见的。莫勒的身体和胳膊一直在发抖,好几次把酒泼洒在外面,酒瓶和杯子之间也不断发出“叮铃咣啷”的撞击。这当然谈不上什么节奏,甚至把樊锦也惹得心烦意乱,不得不中止了自己想要长篇大论发表演说的欲念。他原本想要在莫勒和阿勒斯面前表现出善意和大度,却被这种因为恐惧产生的于扰,很难集中精力。如果不是莫勒这个混蛋的调酒表演多少还算得去,樊锦早就下令结束这场该死的游戏。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事物。樊锦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鸡尾酒。那时候他已经过了五岁,非常偶然的机会,跟着同样是商人职业的老爸去了一次酒吧。在那里,樊锦第一次看到几乎全身**的酒女,用稚嫩的小手来回抚摸绷着丝袜的大腿,还在那些女人丰满膨胀的胸部捏了几下。没有人会对小孩子这种举动感到厌恶,甚至觉得颇为好笑。就这样,在混乱的气氛中,一杯精心调制的鸡尾酒送了上来,红蓝两种颜色在杯子里慢慢融合,色彩鲜艳的配果让年幼的樊锦觉得好奇。由于是特制的,酒味不算太重,却要比普通果汁饮料好太多。就这样,樊锦真正爱上了鸡尾酒,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在当地酒馆里徘徊,好好点上几杯。

  很快,,莫勒调配的“红色烈焰”被侍者端来上来。

  樊锦从未见过这种酒。他可以确定,这根本不是什么“红色烈焰”,而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鸡尾酒。

  肥胖的豪商没有发怒,高脚杯里绚丽美妙的颜色变化将他深深吸引住。樊锦见过的“红色烈焰”可不是这个样子,但此前自己喝过的那些酒,在这杯酒面前根本算不上什么火焰,充其量不过是红色酒水。的,只有这种会动的鸡尾酒才能算是烈焰。没错,它正在燃烧,正在狂舞,鲜活无比。

  一口酒下去,樊锦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丰富多彩。不等第一口完全下肚,他又贪婪的连连灌下第二口、第三口……这根本不是品尝鸡尾酒的正确方法,樊锦却根本管不了那么许多。这酒的味道不错,各种配料用得恰到好处。同时有冰凉和炽烈两种感觉在喉咙里缠绕,这简直比世界上最美貌最高贵的少女帮自己抚弄还刺激。以前喝过的那些鸡尾酒相比起来就是个渣,红石城这一趟是来对了,否则,自己恐怕永远不会有如此享受。

  莫勒和阿勒斯一直跪在地上,胆战心惊观察着樊锦脸上的表情变化。樊锦偏偏又是那种并不轻易把情绪外放的人,即便要活剐某个家伙,也只是漫不经心随便下道命令。看着他喝酒,看着他咂嘴,莫勒和阿勒斯无法知晓确切的信息,只能惴惴不安地跪着,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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