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把关以东,是一片平原。它的名字叫老把门。
今天,一支诺克萨斯军队在这里驻扎了下来————两位战争石匠的有去无回,让何拉德将军放弃了原先的计划。
既然德玛西亚有所察觉,他们就没必要再急行奔袭了。
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才是上策。
何拉德将军这次带了足足三万名士兵。一半是老兵,一半是新人。
虽然同为****帝国,但诺克萨斯的军事制度和德玛西亚完全不一样。
不需要通过筛选,只要点头同意,任何人都能加入诺克萨斯的军队————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人事部的军官也能在军队里找到适合他们的差事。
经过几个月的简单训练后,只要有把力气的人就能领到自己喜欢的武器和盔甲,加入士兵的行列。
而比较弱鸡的,则可以成为做饭的伙夫,养马的马倌,保养兵器的随从。
当然了,开战的时候这些弱鸡也必须上场。
至于能否苟活下来,又或者直接化为炮灰,就要看他们的造化了。
但无论你是伙夫也好,马倌也罢,只要在战场上杀死一个敌人,你就能得到丰厚的报酬。
杀五个当伍长,杀十个当什长,杀一百个就是中队长。以此类推。
这样的制度,让诺克萨斯的军队从来不缺人手。
在拥有符文之地最庞大军队的同时,诺克萨斯迎来了另一个问题。
诺克萨斯虽然幅员辽阔,但多为贫瘠之地。
他们没有足够的给养和后勤来供给军队。
所以,诺克萨斯总是孜孜不倦的挑起战端:
如果对方不战而降,诺克萨斯就会多出一片领土,反哺军队。
如果对方奋起反抗,那么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刷掉军队中的废物,选拔优秀人才。
无论如何,诺克萨斯都不会亏。
在刚驻扎好的篷里,何拉德将军正在擦拭他的武器,一柄大砍刀。
“这是第几次来德玛西亚了?”
他自问着。
其实何拉德很清楚答案。
七次,每年一次。
这柄大砍刀陪着他,从当初的一个大头兵,一路走到了如今三万人的统帅。
并不是何拉德恋旧,兵器这东西只要好用,他都不会介意。
但换来换去,还是这柄砍刀最顺手。
何拉德是德莱厄斯的崇拜者。
他们都是从一无所有开始参军的,何拉德希望他自己也有爬到那个位置的一天。
因此,这一战很重要————如果表现好,他今年就会得到晋升,成为崔法利军团的一位大队长。
虽然管的人少了,但那可是崔法利,诺克萨斯最精锐的部队————崔法利军团还是他的偶像,德莱厄斯亲率的部队。
何拉德试图把砍刀上那三根槽线里的血渍清除干净。
(除了放血以外,这三根凹槽还是砍刀唯一的装饰。它们代表了诺克萨斯信奉的三种力量:武力,狡诈,远谋。)
但这些污垢经年累月,非常顽固,何拉德终究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把砍刀放回了架子上,伸手挠了挠他坐骑的下巴。
那是一只幼年的龙蜥。
差不多该换一只了,何拉德想。
龙蜥是来自南方丛林中的怪形爬行动物,它们是凶猛的掠食者,体型可以长到相当巨大。
幼年的龙蜥是名贵的坐骑,这时的它们几乎不能反抗骑手。
当它们长大到无法被人驾驭的时候,就会成为载重的驮兽,偶尔也会成为活体攻城锤,用来冲破敌人的城墙————起码这次,何拉德就打算这么做。他可是花了大力气,弄来了五只成年的龙蜥。
就在此时,何拉德身后一个被帆布盖住的巨大箱子中,传出了一阵低沉的喘息。
他的这只坐骑龙蜥险些瘫软在地。
何拉德嘴角翘了起来。
这才是他准备的最大底牌。
这次战役,他志在必得。
【在阅读模式下不能自动加载下一页,请<退出阅读模式>后点击下一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