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卷第二四八章惊天发现全旭想造反第二四八章惊天发现全旭想造反
小冉是孙文莺的贴身丫鬟,她与明月都比孙文莺大两岁,自六岁开始,被买进孙府,经过两年的培养,自八岁开始负责照顾孙文莺,如今已经九年多了。
按照大户人家的规矩,她将来就是通房丫头兼陪嫁丫头。
别看孙文莺现在非常气愤,说得咬牙切齿,可是现在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孙大小姐自己根本就无法做主。
万一,真正到了孙文莺与全旭成婚,她就把未来姑爷给得罪了,到时候可没有她的好日子过,恐怕孙文莺也护不住她。
可是,孙文莺的命令她也不能不听,就与明月二人低估,准备抽冷子吓唬吓唬全旭。
明月虽然听了小冉的话,也想吓唬吓唬全旭,准备让全旭知难而退。
这些天他们在大名府的全家庄镇,其实并没有对全旭大院进行窥视,直到现在她们二人才发现,这座大院绝对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明月的轻功不错,她想趁夜摸进全旭大院打探一下情况,只是非常可惜,她在晚上,连靠近院墙的机会都没有。
全旭大院的院墙不高,但是周围甚是空旷,虽然院墙上不像城墙上站着人把守,可是她在靠近的时候,就有人提醒她,不要靠近。
也幸亏她没有身穿夜行衣,又是女孩子,有着很好的欺骗性,几名护卫告诉明月,这里有陷井和机关,晚上机关会开启,万一伤到她,那就不好了。
这让明月万分沮丧。
明月也偏偏不信邪恶,她让一名孙氏的家将掩护她准备强闯,结果那名家将家装喝酒,摸到院墙根上,结果不消一柱香时间,他身边就出现四只犬……
这四只犬都不算太大,可关键是,四只犬居然不叫,只是用凶残的目光盯着这名孙氏家丁。
差点把这名孙氏家丁吓尿了。
全旭自然不知道有三个女人没有见过他的面,已经开始恨上她了。
原本,全旭在十月十七日自北京南归大名府,他一路上走走停停,速度并不快,到了十月二十,才刚刚走到大泥淀。
不过在这个时候,大名府的信使找到了全旭,禀告全旭二娘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全旭再也没有心思处理这些生意上的事情,急忙轻装简从,一路向大名府急奔而去。
当全旭来到大名府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二十三日夜里了。
全旭抵达全家庄镇与二娘说了一会体贴的话,就再也坚持不住,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直到翌日下午这才醒过来。
全旭这才发现问题有些严重,作为他的第一个孩子,全旭是非常喜欢的,更何况还是一个女儿,这个女儿是十月十三日出生,如今已经十一天了,而二娘自觉愧疚,没有给全旭生一个儿子。
她的心情也不好,也不想办事孩子的喜宴,也幸亏是汤邱氏比较识大体,如今汤记足衣店生意经营不错,她也不差钱,向全家庄镇的所有居民分发鸡蛋。
要说一年前,鸡蛋在全家庄镇还真是稀罕的东西,可现如今,全旭把后世的养殖技术搬到了明末,他的养殖鸡有多少鸡,其实全旭并不清楚,反正无论是金梯书院里的孩子,每天可以吃两个免费的鸡蛋,全家庄镇的家丁兵、巡检司、包括玄鹰卫、城管大队,甚至连工地上的工厂,每天也可以早晚喝上鸡蛋汤。
每个人送两个染成红色的红皮鸡蛋,这算什么事?
本来,全旭纳二娘为妾,与三娘不一样,当时三娘还跟着众人吃了一顿饭,算是有个小小的仪式呢。
可是,二娘是妥妥的先上车,后来……就没有什么了,连票也没有买。
全旭心怀着对二娘的愧疚,他连家丁兵和普通工匠都能举办集体婚礼,更何况现在自己有了女儿。
“孩子的百岁宴,必须大办!”
全旭召集袁世卿以及大小管事:“就像上次集体婚礼流水席一样,连续三天,所有人皆可参加,饭菜要丰盛,酒水和饭食一定要管够!”
袁世卿苦笑道:“全爷,您有所不知,现在不比从前,全家庄镇如今各种店铺超过两百家,咱们自己的工匠在秋收以后,增加到一万七八千人,如今……恐怕没有三五千桌打不住!”
明末因为辽饷的事情,百姓的负担很重,包括北京周边的百姓,日子过得都紧紧巴巴,至于大名府则更加困难。
眼下时节,家家虽然不至于缺粮,但是挨到明年夏收或秋收,那实在是太困难了。如果全旭在此时大开流水宴,恐怕连大名府、彰德府、甚至东昌府的百姓都会过来。
人山人海,容易出问题不说,关键是,眼下不太平。
袁世卿听老家那边过来的人说,陕西如今已经乱成一锅粥了,他们最喜欢的就是挟裹百姓,围攻士绅和富户。
现在,全旭就是最大的富户。
虽然说,全旭有不少家丁,可问题是,一旦召开流水宴庆祝,这就给了对方可趁之机,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全旭找这个麻烦干什么?
袁世卿的话音刚落,全旭摇摇头:“我不怕他们给我捣乱,我怕他们不给我捣乱!”
如今,北京那边打得热火朝天,他就缺乏一个名义。
别看明军面对女真人太怂,面对大明之内的叛军可是绝不含糊,这个时候,全旭真不想给后金充当帮凶。
如今有人趁机在这场百岁宴上闹事,全旭就可以把全家军拉出来,卢象升只要看到全旭军的战斗力,绝对会带着全旭北京勤王,全旭就有办法截胡了。
袁世卿长长的叹了口气。
“行了,下去安排吧,准备准备!”
全旭又让人找来牛金星。
“全爷!”
牛金星现在有些飘飘然了,金梯书院的学生已经突破一千人,放在后世也不过是一个不如流的小学人学。
然而,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规模非常庞大的书院了。
牛金星有野心,一旦这些学生成长起来,他就可以兴风作雨了。
“今天找牛先生过来,是有一件事!”
“请全爷吩咐!”
“帮我的小公主取一个名字!”
全旭虽然想与卢象升的关系不错,不过问题是,二娘生的女儿只是庶长女,这样的身份,是注定上不了台面。
也就是说,他无法让卢象升或袁可立给女儿取名字。
他自己倒是可以取,可问题是,全氏这个姓氏,不太好取名。
叫什么?
牛金星听到“小公主”这三个字,微微一愣。
在后世,人们通常会把自己的孩子称为小公主,太子之类,非常正常。全旭有一个朋友,经常直呼其子是太子,其夫人是皇后,大家也只是一笑了之,没有人会在意。
可是,在明末,在牛金星眼中。
这事实在是太不寻常了,牛金星只当没有听到,故作沉思的想着,他思考片刻道:“全爷,《诗经·郑风·有女同车》有云,愿一日,有女同车,颜如舜华,莫不如叫如华。”
“全如华?全如花?”
全旭摇摇头:“不行!”
“於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莫不如取纯熙!”牛金星看着全旭脸色不善,急忙改口道:“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莫不如甘棠?”
全旭摇摇头道:“好了,就这样吧,我再想想!”
全旭以为牛金星能取几个好名字。
结果倒好,老是在诗经里摘字,全旭难道不会自己摘?
摆摆手让牛金星忙自己的。
可是,在牛金星离开东暖阁,来到院中,他回头看着那座正在抢班加点开工建造的大楼,现如今这座大楼已经建成了一个工字形,高大巍峨的大楼,本身就比大名府的府城还要高。
关键是,这种大楼都是采取钢筋和水泥浇筑而成,只需要几天以后,坚硬似铁。
要说是城堡吧?
这栋大楼的规模实在太大了,一旦建成,那就是一座城池,而非城堡。
难道说,全旭早在一年之前就有了反意?
牛金星越想越感觉全旭所作所为,都有深意。
全家庄镇的百姓,百分之八九十,都是靠全旭生活,当然,这些老实八脚的百姓,在造反的时候,没有什么大用,只是炮灰。
可是,近阶段,全旭却吸引了五六千名一看就非常凶残的辽人。
也不知道全旭是从什么渠道弄来的,这些辽人弓马娴熟,杀气腾腾,而且非常强壮,有多人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从巡检司到城管大队,牛金星其实看到的不多,他知道全旭有很多家丁兵,因为这些家丁兵在全家庄镇出现的时候,人数都不多,大约一百多人左右,可是这些人,几乎一天一换,也就是说,全旭的家丁,至少八九百人。
牛金星知道明军是什么尿性,真正动手的时候,他们还真不行,全旭凭借着手中的家丁兵,有心算无备,那就可以轻易夺下大名府城,甚至周边的城池。
只要挟裹百姓,就可以冲州撞府,就算官军反应过来,全旭完全可以效仿瓦岗军,退入太行山……
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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