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0章 搏杀

  明末亲军锦衣卫正文卷第640章搏杀王大壮被敌人的冲锋真的震惊了。

  他和他的兄弟,是第1次面对满清八旗的这种集团冲锋。

  面对的那样排山倒海的冲锋气势,他真的感觉到什么叫惊心动魄。

  但自己的火器巨大的威力,也同时震惊了他。

  这可不像平时演练,这是真正的真枪实弹。

  站在队伍的后面,王大壮大声的呵斥略微惊慌的属下:“不要像小家子过日子,放,给我全部放出去。”

  将领都这样吩咐,属下当然毫不吝惜。

  手下的将士们将一批又一批掷弹筒放了出去。

  效果是相当的惊人。

  那一批一批掷弹筒放飞出去,将敌人的阵型彻底的打烂。

  这换取了将士们一阵又一阵的高呼。

  但是敌人的冲锋发动了。

  骑兵的冲锋速度,的确让人惊讶。

  “稳住阵型,稳住阵型。”面对排山倒海一样的敌人冲锋,王大壮只能做到这样。

  第1排火枪打响了,但是它的效果并不是非常明显。

  也有敌人在火枪中跌倒。

  “据马,据马,稳住,稳住。“

  在阵行中间,王大壮奔走着,不断的嘶吼着,稳定着自己的队伍。

  面对流寇,自己的队伍可以说是百战雄兵,但是面对这样铺天盖地而来的敌人骑兵,这是第一次。

  这就是考验着自己队伍的时候。

  一排又一排士兵,蹲在地上,将自己手中的长枪,排成了严密的阵型,面向了敌人的战马。他们虽然第第一次面对这样凶猛的敌人,但他们的训练,已经让他们面对敌人,产生了无惧。

  冲过来了。

  王大壮紧紧的握住了自己的拳头,就看这一次。

  遭受到两次打击的敌人,其实并不多,只要扛住着第1次打击,自己就胜利了。

  敌人的弓箭飞过来了,但这样的打击,对于现在的大明军队来说,几乎可以算作是轻描淡写。

  这个时候的大明军队的装备,可不像原先在辽东的时候,一个总兵官的头盔,都是生锈了的。

  一支流箭,就可以动穿。

  现在将士们的头盔,那是真真正正的钢铁盔甲。

  工部不再偷工减料,那是实打实的东西。

  原先天下第一的骑射,在这厚实的装甲之下,简直就不值一提。

  纷纷飞过来的敌人弓箭,射在将士们的盔甲上,叮叮当当之后,根本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只有敌人阵中的神射手,射中了没有防护的将士的面门,才给将士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将负伤的拉回来,后面的兄弟们补上。”

  其实根本不需要王大壮的吩咐。

  所有的将士,都按照平时训练的,进行操作。

  将那些负伤和死亡的将士,拖到后面。后面的将士,就义无反顾的走到了队前,填补上阵型的缺口,让整个大阵再次严密。

  敌人的战马冲过来了,轰然之间,战马的碰撞,枪杆断裂。

  沉重的战马,用他们巨大的惯性,将一个又一个将士撞翻。

  但是前面的长枪兵,依旧毫不退缩。

  撞倒了一个,后面的兄弟再次上前,挺起长枪,面对着敌人。

  而在他们都身后,火枪兵就好像没有看到逼近的危险。

  他们依旧好整以暇的装填子弹,然后听着他们的小队长,一次又一次沉稳的下令:“放。”

  “装填,放。”

  是的,现在这些训练有术的教训,只能用好整以暇来形容了。

  因为他们不再像原先那样,没有军饷钱粮,一年也没有一次训练。

  现在他们,军饷钱粮充足,装备武器充足。

  而他们手中的火枪,是东江镇全钢的火枪,大家不再担心炸膛。

  不但这样,这些火枪,在平时,有充足的弹药供给,将士们可以放心的操作训练。

  尤其是定装火药,不但保证火枪不再炸膛,让士兵有了足够的安全感;更主要的是,提高了装填的速度。

  现在只要三呼吸之间,就能完成装填。

  于是在这个时候,原本大明军队就装备的6成火器,现在都换上了精良的武器。

  士兵们不再恐惧火器自杀,而是更愿意用这个东西来杀敌。

  面对着蜂拥而至的敌人,火枪兵们,就站在据马兵的身后,从容地装填发射,将一批又一批子弹,泼洒向敌人。

  虽然面对骑兵移动的身体,不能够做到精准的射杀。

  但这并不重要。

  将士们开始瞄准更大目标的敌人战马。

  一批又一批子弹打出,让敌人的战马纷纷倒毙。

  其实只要打倒敌人的战马,就已经打掉了敌人的战斗力。

  没有战马的满清八旗,就以那种矮小的身材,那个罗圈腿,就已经不是大明军队,刀盾手的对手了。

  绵密的火枪打倒了一批又一批敌人。

  但是敌人的骑兵速度,的确让人感觉到惊讶。

  似乎只是转眼之间,敌人的骑兵就冲到了眼前。

  一个敌人的悍将,就是大家的火枪射击之中,已经两次打倒了他骑乘的战马的情况下,但他就像天神一样,每一次在战马倒毙之前,神奇的换上了其他将士的战马。

  就在大家惊讶之中,这个敌将冲到了大阵的前面。

  一排长枪据马迎接了他的冲击。

  然而这个敌将,毫不犹豫的撞了上来。

  据马的长枪断裂,战马被穿成了血葫芦,轰然倒地。

  但马上的那个敌将,果然了得。

  他就好像一只蝙蝠,在战马倒毙的刹那间,腾空而起,越过了据马的阵型,如一只大鹏一样,飞扑进了阵型。

  王大壮站在阵队的最前列,冷冷的观察着战场的形式。

  这是他的职责。

  想当初,自己的兄弟训练自己这种部队的时候,就一再的强调:军官带头冲锋,勇气可嘉,但绝对不可取。

  一支队伍的将领,就应该站在大阵之中,指挥若定。

  而那种带头冲锋的事,是低级军官该做的。

  什么时候,当需要真正这一次军队的主帅,开始亲身冲锋的时候,要么他就是鲁莽,要么这一场战斗已经濒临败亡了。

  赵兴的要求是正确的。

  正所谓蛇无头不走,当一个统帅全军的将军,不顾指挥于全局,开始亲自冲锋陷阵的时候,那不是万人敌,那是混蛋。

  所以在这次战斗中,已经被无边的战斗意识激发的跃跃欲试的王大壮,也坚定地站在大阵之中,不为所动。

  而当一个敌人在战马倒毙的时候,如大鹏鸟一样飞扑进了大阵,直接扑向了他的时候。

  王大壮的选择就是,抬起了自己手中的三眼火铳。

  枪声爆发之中,那个家伙的胸前,已经被铁砂打成了漏眼的筛子。

  看着这个敌人的将领,不干的扑倒在自己的脚下,王大壮连多看一眼他的想法都没有,缓慢的装添着自己的火枪,继续大声的下令:“稳住,稳住。消灭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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