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维尔-克罗基特担任德克萨斯共和国情报局局长的这些年,他交游广阔,而且同德克萨斯的上上下下都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如果时间能够再晚上几年,也许德克萨斯的命运会变成另外一种样子。
只不过,所有花里胡哨的伎俩在强大的实力面前,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当扎卡里-泰勒率领着5万大军开进德克萨斯境内之后,即便是议长拉马尔也不得不偃旗息鼓,情报局局长内维尔-克罗基特也只能选择流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许山姆-休斯顿未必真就对美利坚联邦有他所说的那么忠诚,只是面对着这个美洲大陆上第一强权,除了跪服之外,还能怎样呢?
内维尔-克罗基特认为现在是谋求独立的最好机会,除了他已经同印第安人达成了协议之外,更重要的是,美军现在几乎全都派往了墨西哥,德克萨斯境内出现了美军力量的真空。
如果在这个时候能够给美军背刺一击,这些北方老在五年之内休想再次组织起如现在这般强大的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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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5年后的德克萨斯,就不是现在的德克萨斯了!
……
马德雷山林部落能够同内维尔-克罗基特搭上线,还要多亏了大卫-斯科特这个中间人。
作为格兰德河流域开发公司的老板,大卫-斯科特为公司的发展操碎了心。
这些年来,格兰德流域开发公司已经成长为一家横跨农业、运输、贸易、纺织品制造和金融等各大领域的超级集团,同时也兼营黑奴贸易、军工、大桑等各种‘免税’生意,而且连办证、移民、卖彷药、拉皮条这些鸡毛蒜皮的业务也没有放过。
总而言之一句话,什么能挣钱就干什么!
但是,越来越大的集团公司给大卫-斯科特造成了极大的经营压力,去年还能挣100万,今年眼看都一个季度过去了,才只挣了20万不到,这年度目标还怎么完成?大卫-斯科特真是心急如焚!
公司还有5000多名员工跟着他混饭吃,虽然大家都自愿降低工资,而且主动延长了工作时间,但是大卫-斯科特依然觉得,自己血亏!要是这些人都不要工资就好了,听说丹佛那边就是这样干的,他已经派人去学习那里的先进经验了。
压力巨大的大卫-斯科特,在不到40岁的年纪,就已经秃了!
而且还和华尔街那些老头子一样,大腹便便,需要用特制的腰带才能兜住自己的裤子。
原来在绿石村风度翩翩的精神小伙子,不过才过去5年,就长成了一座肉山。要是河狸见到了他,多半都认不出自己的原主人来了。
大卫-斯科特路子极野,内维尔-克罗基特也不差。
就在德克萨斯这一亩三分地上,两人迟早会相遇的。命运让他们之间的交集延迟了5年,直到去年两个人才打上照面,很明显是命运之神打了个盹,敷衍了一下。
不过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两个人推杯换盏称兄道弟一番,最终不约而同地琢磨出了一条康庄大道:借虏平寇!
内维尔-克罗基特答应了大卫-斯科特,只要能引来印第安人赶走北方老,休斯顿可以让他大掠十日!
大卫-斯科特答应内维尔-克罗基特,只要让他在休斯顿大掠十日,他就能引来印第安人!
两个英雄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
对于大卫-斯科特来说,小黄毛内维尔想要什么无所谓,但是这个提议对于他来说,简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且不谈在休斯顿大掠十日的收益,光是能赶跑那些北方老,这对于格兰德河开发公司来说,就是天大的好事。
要知道,自从北方老进入德克萨斯之后,他们带来了大量廉价的锅碗瓢盆等工业品,格兰德河自己生产的产品一下子销量大跌,都快要卖不出去了!
而且北方老还假模假样地指责他虐待奴隶,压榨童工——这简直就是乌鸦笑煤炭长得黑,弗吉利亚的工厂里全是童工,密西西比的农田里全是奴隶!这些北方老虚伪得连犹大看了都脸红!
除此之外,北方老还带来了税收,还带来了罚款,还带来了其它公司与格兰德河公司竞争,他们甚至还想让范德比尔特来德克萨斯修铁路,这不就是想和格兰德河公司的骡马运输队抢生意吗?
如果说北方老只是想要墨西哥,看在大家都是基督徒的份上,大卫-斯科特乐见其成。
但是,眼看他自己的事业都是如此艰难了,北方老还想来抢他的生意!
这就实在是很难忍了!
大卫-斯科特自认不是个小气的人,但凡这些北方老去田纳西问问,去阿肯色问问,去密西西比问问……有谁欢迎他们这样干的?
那就是一群自私自利的贪婪之辈,不择手段的无耻之徒!
大卫-斯科特觉得,即便是上了联邦法庭,他也是有道理的;即便是官司打到上帝面前,上帝也会判他胜诉的。
小黄毛内维尔的出现,简直就是解了斯科特的燃眉之急。
反正死的是印第安人,他只需要做个中间商就行。
收益无限,成本为零!
***
***
山林部落里。
当烟男和盐巴听了洛岑说出来的,和大卫-斯科特的这一笔交易之后,不约而同的大吃了一惊。
“什么?还有这样的好事?”
“白人允许我们去劫掠休斯顿,并且许诺给我们收益的三成?”
“这怕不是个陷阱吧?”
不怪烟男和盐巴大惊失色,实在是在过去的三年里,斯科特坑蒙拐骗,害了部落不少。
这都不是一朝被蛇咬的事情,是朝朝被蛇咬。若不是没有办法,和格兰德河开发公司的生意简直就没法做下去。
洛岑却是叹了一口气,说到:“这一次,不管是不是陷阱,咱们都必须得跳了!”
洛岑刚入部落那一年是17岁,如今三年过去,已经20岁了。
像她这样的年纪,以她在反抗军中的身份,本该是众星捧月的公主。
可是自她来部落以后,随身的金银细软一概都变卖了,也长粗了腰围,手掌上磨出了老茧,连原来那一张连斑鸠见了都情不自禁的俏脸也毁了容。
人们只以为公主应该是住在城堡里,穿着拖在地上都不会脏的鲜艳长裙,睡在连一颗豌豆都觉得咯屁股的床上,皮肤打理得像雪一样白,头发梳得像乌檀木一样黑,水晶鞋说丢就能丢,最大的忧虑是院子里的玫瑰花被仆人摘了,最大的快乐是七八个王子争着要娶自己而自己却选了最帅最温柔的那一个……
只是印第安人的公主天生命贱,不配拥有这样高贵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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