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女朋友,这不就有了吗?

  金盏花抬起头望向布林,就管她只是个盗贼,但无论如何,她总该有些用处吧?

  布林同样在审视金盏花。

  他同样觉得,若是错过这次机会……

  他只怕是再也找不到女朋友了。

  毕竟哥布林,来自这具躯壳的欲望一直折磨着他。哪怕他意志品质坚韧,也不得不经常熬夜。

  布林第三次打量金盏花,眼底逐渐出现邪恶的意味。

  这眼神金盏花很熟悉,那是男人看待女人的眼神。

  还做平时,要是有人这样看她,她只会觉得恶心。

  但此时此刻,同样的眼神,却让她感到庆幸。

  哪怕被当做苗床,也是有用的证明。

  “我可以,真的。”金盏花靠近布林,将脸贴在对方的小腿上。

  这是臣服的证明。

  松林试图阻止,被金盏花拦住。

  “松林大哥,从此以后,咱们两清了。”

  说完,金盏花终于叹了口气,像是卸下千金重担。

  松林面色复杂,终究狠狠地向金盏花跪下:“我无话可说。鼠人我会想办法,你……”

  “不用说了,我心意已决。”

  金盏花勉强露出些许笑容:“再说了,能够成为魔……也未必是什么坏事。至少我不用再以身犯险,也能枕着无数珠宝入睡。”

  松林紧咬着牙,双手在地面上锤出鲜血。

  唯独布林,看着达成共识的二人,直接懵逼二度。

  他不知道这两人,为什么一个蹭他的脚背,一个贴着他的小腿。

  他只想问,自己能不能提出一个很过分的要求,比如说要一个狐狸女友什么的……

  见二人终于停止了交谈,布林这才鼓足勇气,试探着问道:“你们这儿,当一个男性向一个女性表达爱意的时候,一般都这么做的?”

  这个得问。

  毕竟布林要是跟小狐狸表白,总该知道要走个什么流程和形式吧?

  总不能在她楼下捧一堆花,点一堆心形蜡烛吧?

  金盏花和松林对视了一眼,两人都不太明白,为什么布林会突然问他们如何表达爱意。

  “也许,要个戒指?”松林试着问道。

  “要戒指吗?”布林松了口气,还好不是什么离谱的要求。

  再一想到自己身上还有上千摩拉,他顿时挺直了腰杆:“城里最好的戒指是哪家的?”

  我布林哥追妹子,肯定要买城里最好的戒指啦!

  松林和金盏花再次对视一眼:“那……精灵之戒?”

  精灵之戒,是精灵卖的戒指吗?

  一听就很高级的样子。

  “好,那就精灵之戒!”

  在一个黄昏的午后,二人吃上一顿充满情调的烛光晚餐,紧接着音乐响起,在九千朵玫瑰当中抽出一个精致的小宝盒,最后亲手为狐狸妹妹戴上精灵工匠亲手打造的高级戒指……

  女朋友什么的,这不就有了吗?

  正人君子布林哥,拿命换一顿烛光晚餐,不过分吧?

  望着沉默不语的狐狸妹妹,布林脑海中不由得冒出来一个字:

  计划通!

  金盏花抬起头来,略带疑惑:“真的只要精灵之戒吗?我的意思是它还在钢戈尔的手里……”

  她仿佛有些沮丧,明明自己都做好了,把身体和灵魂一同献上的准备,对方却选择了精灵之戒?

  难道自己的价值,还比不上一枚戒指吗?

  好像还真比不上……

  金盏花稍微一想,瞬间明白过来。

  一年前她大部分珠宝被人夺走,如今又失去了黑肋剑,此时此刻她全身上下的财富,加上她自己,最多只值二百摩拉。

  其中七十摩拉是杂耍团的提供的装备,六十摩拉是昨天靠布林赚来的分红。

  至于她自己,最多值七十摩拉,还是算上她的等级和身手后的价格。

  毕竟在奴隶商人那儿,像她这么丑的奴隶,平均也就五十摩拉。

  亚人,奴隶,不值钱的。

  所以,我这些年是不是太膨胀了?

  什么时候误以为自己很有价值了?

  金盏花自嘲地一笑,向布林狠狠点头:“放心,精灵之戒我会弄到手的!”

  话一说完,狐狸妹妹径直走出大门。

  “我的手下阁下可以随意调动。”

  松林狠狠点了点头:“我知道,我可能拿不出阁下看得上眼的宝物,从今天开始,我残破的身躯,阁下若是喜欢,任意取之。”

  布林没敢说话,摆摆手拒绝了其他猫人,慌不择路地离开,想要追上狐狸妹妹。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

  明明戒指就是送给狐狸妹妹的,怎么让她自己跑出去买了?

  叫狐狸妹妹自己花钱,给狐狸妹妹自己买礼物,还得当做是布林送的……

  不违法,但多少有点大病!

  “也难怪松林团长会误会,戒指是小花买的,他误以为那是送他的礼物也很正常……”布林挠了挠头:“但他是不是太直接了一点?”

  什么叫“残破的身躯”?

  什么叫“喜欢的话就娶了”?

  这是可以随便娶的吗?

  如果我没有记错,松林大哥也是男的吧……

  “我不明白,但我大受震撼。”

  布林走出奴隶市场,也没能找到狐狸妹妹的影子,对方或许已经去往卖精灵之戒的店铺。

  不得已,他只好拦下附近的马车车夫:“你好,请问一下哪里有精灵之戒?”

  “精灵之戒?那可是钢戈尔大人的宝物,你竟敢……”

  车夫瑞尔怒气冲冲地回头,想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胆敢打钢戈尔大人的主意。

  然后,他便不得不把没说完的话吞回肚子里。

  他认出了面前的哥布林。

  就在昨天早上,就在城门口。

  一个哥布林拦住了钢戈尔大人的车架,最终迫使钢戈尔大人交出了一整块金块。

  尽管钢戈尔大人没有向他多做解释,但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来,钢戈尔大人害怕这个哥布林。

  瑞尔虽然脑子不好使,但能够当上钢戈尔大人的车夫,他当然有足以碾压同僚的优点。

  那就是脑子。

  是,瑞尔没什么脑子,但他知道谁有脑子。

  跟着全城脑子最聪明的商人,把钢戈尔大人的脑子当做自己的脑子,那不就等于自己也有了全城最聪明的脑子?

  所以在见到哥布林的那一刻,车夫瑞尔的脑子里便只有一个想法:要是钢戈尔大人在这儿,他会有什么反应?

  毫无疑问,他会害怕,然后给哥布林一千摩拉。

  车夫没有摩拉,但他知道钢戈尔大人把摩拉藏在了哪里。

  瑞尔感觉自己找到了解题关键,于是直接开口:

  “钢戈尔大人在城北最大的建筑里,他的摩拉藏在最顶层的藏宝室,和地下关押奴隶的第三间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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