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其一(2022.9.27)

  之前自己很自负的说了一些话,原因也很简单,是自己看的东西局限在某个领域内了,变成了井底之蛙。倒不是说自己看得东西太粗俗,只是自己没有站在远一点的位置审视整个世界,可是拿东西那么大,看不到全部,就说是离得不够远,站得不够高。

  有些思路跟我过去的思考还是有交集的。我说,如果自己不知道某件事存在,那么就不能调用它的力量,虽然它客观存在,但是并不存在于自己的世界里,或者自己的视线里。

  很多东西是公开的,然而自己并不知道。当知识的重量变得越来越庞大,连目录都看不过来,当一切大到没法考察的时候,该怎么相信书上的内容呢?实践出来的经验归自己所有,而对于书本上的知识,只考察它的背景,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提出或者研究出的,限制在什么领域,可以映射在现实的什么事物上,解决到什么程度,妥协到什么程度而获得。

  当知识变成了负担,还要坚持笛卡尔的我思考故我在吗?

  不能建模又不能试验验证的,真的就不算是科学吗?

  整体是部分和加上协方差矩阵,加上协方差矩阵乘以部分的列矩阵,再一直加,乘的次数与部分的个数相等。而这些协方差,就是部分与部分之间的模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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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提一个问题,部分的加权得出的结果是否能代替部分间的耦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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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化说到底还是人与人的博弈,计算速度快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因为聪明的是人的算法。

  科学性,有价值,创新,可行性。

  当我分别一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审视自己的某个部分的时候,我发现我讨厌自己,又并不讨厌自己,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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