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零四章 本能

  乱石神殿。

  “尤月”的本能几乎在瞬息之间,就决定了战斗的结局……

  强大的力量,精准的控制,可怕的忍耐力,让他几乎在瞬息之间,就实现了对于怨灵刺客的反杀!

  作为一个法师来说,杀死一个刺客型的敌人,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但是如果单纯只用物理攻击的方式去杀,那么恐怕就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情了……

  是的,天方夜谭!

  事实上,如果是在一个其他的网络游戏之中,有人说法师能够用物理攻击打死比不自己弱多少的怪物,绝对会被其他玩家笑话,觉得是在痴人说梦……

  而即使是在幻世这样一个理论上来说没有不可能的游戏之中,这样的话题也不会得到太多的认同……

  在幻世之中不会得到认同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在于玩家们认为这样的事情无法被做到……

  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这样的行为本身得不偿失……

  是的,得不偿失……

  很多事情,明明花费一分精力就可以轻松去做到的情况下,就不会有人愿意花费十分精力去这样做……

  因为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毫无意义可言……

  事半功倍和事倍功半,如果可以选择的话,那么绝大多数人都必然会选择前者,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就像是在很古老的一部电视剧之中,里面的男主为了让女主所持有的股票赚到足够的钱,于是就自己花费巨大的扫货拉升股价,从而达到这样的目的……

  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女主当然赚到了足够多的钱,但是男主为了拉升股价却为浪费了十倍甚至百倍以上的财富,说到底其实就是非常得不偿失的一件事情,有这样的功夫,倒不如直接把钱给女主就行了,没有必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去周转……

  当然,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做法虽然从结果上来说非常的蠢,但是在过程上来说,却还是非常拉风的……

  事实上,在故事的结尾也深深的体现了这一点,因为女主一句想要骑自行车,男主就毫不犹豫的找了一个路人,直接用自己的汽车换了对方的自行车,然后默默的用自行车骑着妹子走了,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壕无人性了……

  不过,这样任性的土豪,说到底也只是少数之中的少数而已……

  绝大多数的人,哪怕是土豪,也不会这样随意的挥霍自己的财富,即使是土豪,他们在花钱的时候,也势必是要经过精打细算的,不可能太过任性,毕竟对于土豪来说,花钱也好,赚钱也好,都已经是他们本能的一部分了,他们对于物品的价格,也往往有着比普通人更加清晰的认知,所以几乎很少会买贵东西……

  而同样的道理,对于法师来说,其实也是如此……

  毕竟,法师主要的战斗方式,还是建立在法术的基础之上的,任何一个有理智的玩家,都不会放弃自己的优势,而选择在一个不擅长的领域之中去和敌人战斗……

  事实上,如果不是“尤月”处在这种无理智无思维的状态之下,他也绝对不会用这样的方式去战斗!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任何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之中,行为总是会带有一定的惯性的……

  擅长使用暴力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总是会试图用暴力去解决,只有遇到暴力无法解决的问题,他们才会去思考去分析,去试图用智慧解决问题……

  而同样的,擅长使用智慧解决问题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也总是会更加倾向于使用智慧去解决问题,而不是使用纯粹意义上的暴力手段,即使有时候纯粹的暴力解决问题远比智慧来得有用得多,也是如此……

  这样的做法,说到底其实就是一种明智的体现……

  同样的一件事情,本身没有所谓的标准的做法,人们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去做事,本身就是最高效率的一种行为,如果非要去规定什么样的方式更好,那么反而就是本末倒置了……

  就像是住房拆迁一样,暴力的强拆也好,或者纯粹意义上的付出高额的拆迁补偿金也好,说到底无非就是商人们的不同习惯产生的不同方式而已,但是两者最终的目的却是相同的,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两者拆迁方式,本身就是可以相互转换的,遇到暴力拆迁遇到真正的钉子户了,最终肯定还是要付出高额的拆迁补偿的,而如果付出了高额拆迁补偿金的情况下,还有人贪得无厌想要更多的话,那么暴力拆迁也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说到底,就像是警方的暴力执法和刑讯逼供一样……

  某种意义上来说,暴力执法这种东西,本身就是司法制度之中不可能回避的话题,虽然听起来不好听,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却也不算是什么很大的错误……

  之所以这样说,其实很容易理解……

  暴力执法这种行为,本身也是要分对象的……

  如果对象是完全完全无辜的普通市民,或者仅仅只是犯了一些微不足道小错误的普通市民,那么这样的做法就是非常恶劣的行为,是属于要被判刑的犯罪行为……

  而反之,如果执法对象是那些小偷,流氓,混混,抢劫犯,各种各样罪证确凿的犯罪者,甚至是大毒枭,人口贩子,那么无论是刑讯逼供也好,还是暴力执法也好,往往都会被认为是合理的行为,甚至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正义的做法!

  说到底,还是要看执法的对象究竟是什么人来定的……

  比如说像是人贩子这种等级的犯罪者,警察无论采用任何手段去对付他们,只要能够问出被贩卖的人口下落,都必然是大功一件,大快人心的,就算是在审讯过程之中不小心被弄死了,多半也是人人拍手称快,不会有人试图去帮助一个人贩子伸张冤屈,因为这样的犯罪行为本身,就是当然非常非常非常厌恶的,而这种厌恶的结果就是,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之中,这样的人就算是被弄死了,无论遭遇到再多的痛苦,也都是这种人自己应得的,无论多么倒霉,多么悲惨,多么痛苦的事情发生在这些人的身上,都不会引发人们一丝一毫的同情,因为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不值得去同情的!

  而反之,如果一个人仅仅只是****而已,结果却在被警察逮捕的时候被弄死了,或者警方出面敲诈犯罪者的钱财,那么无疑就是一件惊天大案了,****当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之中,却也绝对不是什么太过恶劣罪大恶极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充其量就是罚款而已,拘留都属于有些过分了,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被敲诈或者遭遇的暴力执法甚至刑讯逼供的话,那么案件的恶劣程度自然可想而知,自然会激发起民众的愤怒……

  说到底,法律和道德之间,绝大多数的人的内心之中,其实都是有一杆秤的……

  什么样的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对待,每一个人对此都是有比较清楚的认知的,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当人们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就很容易会激起民愤……

  这和法律本身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关系,违法的人,并不一定就会被憎恨厌恶,而守法的人,也并不一定就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和尊敬……

  然而,虽然道理是这样的道理,但是暴力执法还是应该要尽可能的被减少或者杜绝的,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暴力这种行为,本身是很容易会上瘾的,或许最初的时候,警察们只是恪尽职守的只有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才会使用暴力,但是当他们习惯了这种暴力,并且沉溺于这种暴力所带来的满足感的时候,他们就自然而然会逐渐无法克制自己的*,他们会自然而然的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执法者,肆意妄为的对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动用私刑,这样一来,无论对于被害者也好,还是对于警方本身也好,都会酝酿成一场灾难……

  事实上,也就是因为人的理智和思维所形成的行为惯性本身几乎无法被扭转……

  所以想要激发出一个人潜在的本能,往往会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就像是人类的呼吸一样……

  本身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就算是人拼命的去克制自己呼吸的*,试图人为的去改变自己呼吸的频率,最终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人体早就已经习惯了一种固定的特有的最舒适的呼吸节奏,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之下,任何试图改变这种节奏的行为,最终都会在不经意之间,就回归之前的呼吸节奏之中……

  而想要真正的做出改变,就必须要完完全全的让一个人在思维层面上变成一张白纸,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人摆脱之前的思维模式,更改原本的行为习惯……

  而这也就是王宇封印尤月思维和理智最根本的原因所在!

  对于本能来说,尤月强大的思维能力以及高度的理智,就是一个巨大的坚固的囚笼,如果不打破这个囚笼,尤月的本能就会一直被禁锢在其中……

  而现在,王宇的封印,却是让尤月的思维和理智所制造的这个压制本能的囚笼直接消失了!

  囚笼消失了,本能自然也就被完全的释放出来了!

  让笼子完全消失,和只打开一扇门让本能出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后者仅仅只能算是囚犯的放风,而前者却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后者即使让本能一时之间脱离了理智和思维的控制,最终也还是会被抓回囚笼之中,而前者却是真正意义上的随心所欲,无拘无束……

  举一个的简单的例子来说……

  一个人杀人的时候,往往是一时的冲动,冲动的时候,其实就是理智压制不住本能,从而让本能占据身体,从而犯下杀人的罪行,而在冲动消退之后,本能则又会被压制住,人则又开始恢复理智的思考,然后就会试图让自己脱罪,制造不在场证明,制造密室手法,等等等等……

  这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本能在短时间抽风之后,又被理智所压制的表现,而这种行为,也就是所谓的罪恶……

  而反之,如果一个人的本能是被完全释放,理智的囚笼不存的状态之下,那么无论这个人做什么事情,都不会有是非对错的概念,不会有所谓的忏悔,也不会有所谓的恐惧,这就是一种本能完全自由的状态……

  就像是狮子老虎要吃人,就是一种本能的行为,他们没有对错的概念,也就自然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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