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可以再写写东西了。”我拿出文件夹里的退稿,一页一页从头到尾又仔细地读了一遍。“写的真是不大对啊。”我小声嘟哝道,“有些地方根本没有做好衔接吗!”我的写作习惯很不好,是那种有灵感就会去马上写的那一种作家,但是又没有那么足的耐力,拿一次笔也只能完成不到三千字的样子,便觉得浑身困乏,等休息过后,我早已经忘记最开始的想法。“一定要改掉这个坏习惯!”这也是我搬到这里一个很大的原因,新的环境,会有新的故事发生的。
修改自己的作品是一种很纠结的事情,就像是小姑娘执着于和热恋中的男友出门前的选衣,是从里面“抠”的挑剔。在纸面上的每一个文字我都感觉像是笔下生出的孩子,而要亲手扼杀他们的生命我实在于心不忍。硬着头皮我才能勉强删修完第一章的内容。而修完之后的轻松感,甚至比写出一幅新作的成就感还要好。就像一个久未理发的老先生去了一趟理发馆剃头洁面,舒爽贯彻全身。
我闭目抬头望向阳台,发现团子已经睡醒。和我一样,它半只身子都趴在竹筐边上,望着树墩的方向,仿佛在向它的孩子做最后的道别。
从此,我的生活里多了这样一直小橘猫。它喜欢晒太阳。山间的微风吹着舒服,团子就卧在阳台上,风吹过它的时候,它会偶尔抖动几下身子,然后换个姿势,尽量让全身上下各处都被阳光包围。它喜欢吃鱼。每个周末,我都会做两条鱼,一条给我自己,一条给团子。它吃得很香,是那种我看了都忍不住流口水的样子。才进屋子里的时候,它好像还没有放下防备,每次我把它的那条鱼放在它的碗里时,它都是本能地先后退,确定了没有陷阱意外之后,一个箭步冲上来将鱼抢走,然后躲在一旁开始享用美餐。它喜欢“打扰”我。每天的十点钟,都是我坐在桌前冥思苦想的时刻,有时会有灵感,有时则是毫无头绪,只是拿出前几日写的小文章,再进行一番润色。而团子呢,与我熟悉之后,除了在阳台上晒太阳,便是在我的腿上蹲坐,夹在我的两条手臂之间,在给我的文章审查呢。
时间的齿轮从不停止转动,就像风永远不会凝固。夏至夜,总是莫名其妙地就走了过来。房东给我寄来一张烟火大会的门票,开在离我不算远的村子里。“夏至夜啊,算是夏日祭吗?”我在心里暗自发问。
我不禁想起上一次看花火大会的场景:那是一个海边的渔村,彼时的我借住在亲戚家的一间杂物间里。我对此很是感激,在那里我也算是了却了不少的心事,创作也意外的顺风顺水。还记得从下午的三四点钟开始,村子的大门口便开始驶进一条条汽车长龙,堵塞的路况一直持续到黄昏时分。大家都停下来,有的人还没找到停车的位置,也不顾一切,艰难地从驾驶室里爬出来,站在从车顶上,等待海上的小岛升起那一抹化学的浪漫。有人在黄昏下祈祷,有人在烟火下求爱,有人在海边升腾,有人在狂欢中低潮。生命的体验仿佛在这一刻达到了最为复杂的阶段,人们的灵魂因烟火而生华。仿佛在爆炸的颜色里人们迷失了自我,又找到了新生。在一声声的震耳欲聋中,有人顿悟,有人沸腾。我独自一人,独坐在远处的房间,看见的烟火,多了一分白色的凉意。
我盯着面前的门票有一些出神,直至团子舔舐我的手指,我才如触电一般回到现实世界。团子在旁边“喵喵”叫着,那是一种带有祈求的语气。
“你也想去吗?”我蹲下身,右手在它的头顶摩挲。团子回复了一声,似乎是在同意我的话。“真是有灵气的家伙啊!”我心里这样想着,双手把他从地上抱起。“好,我带你去看烟花!”
看烟火的经历,每个人的体验都会有不同。上升的烟火,从不同的角度看去,也会有不一样的效果。此外,倘若你是有钱人家的子弟,那你体验到的东西也就更多。更好的观赏位置,以及类似于通票一类的便利,是我这种人想都不敢想的。我不敢去拥有这种特权,也不会想要诸如此类的便利。劳累使我的心灵无法承受过多的欢愉,因为生活的重量早已充斥在我的心头。失掉了这种特质的话,相比我也会瞬间飞升,双脚离地,然后再也在地球上找不到我的影子。苦中作乐可不是什么美好品质,那只是一个倔强的人的最后的尊严与幸福。快乐是暂时的,享受一瞬间也好啊。
我们提前一天就从住处出发,赶了一上午的脚程,才匆匆从山腰行至山脚,等到再走到村子里,已经可见落日的余晖。天空烧得通红,云彩却依旧是白的几片,轻描淡写的挂在我来时的山间,只有远处无限远的云彩,才被太阳渲染成发紫的红色,不禁让我想起小时候吃过的一种棉花糖。我兜里揣的钱不多,跟老板预定下一间最便宜的住处,便快要空瘪。这一路上团子一直躺在我背后的竹筐里,不时地探出头来,调皮地拨弄我的后颈的细毛,搞得我直发痒。现在终于赶到,团子迫不及待地从筐子里跳出来,似乎想伸展一下压抑许久的拳脚。可面对陌生的风与阳光,它只是逞能了一会儿,就灰溜溜地踱步到我的脚边。我打开房间的窗户。运气很好,风能传过来人家煮饭的香气,也提醒我该找点吃食。
我找了一家看起来有些破败的小户饭店,门口快要被风吹散的广告版上依稀能看出“水时”两个字。店面的门很矮,我必须弯腰将身子躬下,偏着头才能走进去,但是进了里面,真是有那种陶潜所云世外桃团的感觉。整个的店面并不算大,装修的风格像是战前的那种老式木制风格。刻在木桌上的划痕,被风沙打磨的迎宾石,无不在提醒我这个不起眼的小店应该有着不一样的历史。老板从后厨走到前堂,招呼着我到后面的房间。我被引到一个用木栅隔起的独间,屋里铺了一层很低的榻榻米,纸糊的窗户打开着,映进来一整扇湖水。我惊呼着店内景色的美丽,也诧异于如此便宜的价格。
“哎,没办法呀。现在谁还喜欢留在乡下啊,年轻人都走了,也就没大有人来吃饭了。”老板说这话时,微微地叹了口气,“你是从城里来的吧?”
我刚想点头,却又忽然想起已经在山里待了小半年的光景。“算是吧。”我有些苦笑道。
“奥?算是,那你现在在哪里工作啊?”
这算是一个令我有些头疼的提问。我说是作家,人家总是会问“你都写过什么书啊”诸如此类的问题。而我写的书,毫无例外没有一家出版社愿意收留。我只得答道:“算是个拿笔生活的人吧。”老板也很识趣,看到了我的踟蹰与犹豫。
“年轻人,别灰心,生活不会总是如此艰难的。当你觉得难的时候,想想你爱的东西,便也不会觉得难了吧。”
我很讶异一个酒店老板竟有如此的胸怀。
当我有所爱,则所爱皆为我之幸福所在。
我和酒店老板一见如故,喝酒一直喝到天色黛青。“时候不早了,你快回去休息吧。”老板把我送到我暂住的住所,并给我留了一张字条。我传揣在兜里,回到旅馆便不省人事。
一直到第二天日出东方,正红于天幕之中。我草草地穿上了浴衣,那是我刚从学院毕业那年所购置的,一直也没什么机会穿。这次花火大会,我将它和团子一同带了出来。等我洗漱完毕,换好衣裳,才发现团子一直静静地趴在窗户边。太阳晒着,它看着天上的云彩,悠闲地令我有点艳羡。
“准备走了,团子。”我对着窗户的方向喊到。团子呢,身手还是那么矫健,几步便冲到我的面前。我背着它,它看着我,一直走到太阳落山,看见来往的游人络绎不绝,见证着花火下某些人们爱情的升空。现在我的脑子里完全是一片空白,只等待烟火的色彩将我充斥。
我忽然想起,昨日老板送我出门时的那张纸条。
浴衣没有口袋,我在浴衣底下的短裤里摸索了许久,终于找到那张有些皱皱巴巴的字条。其实按理说不应该在浴衣底下穿短裤,只不过我只在这里租了一个晚上,今晚不留宿,便只好将短裤穿在身上。那上面写着很短的一句话:“年轻人,别气馁,以后的日子还是要充满希望。”我点点头,嘴角露出了笑容,不易察觉,但我心知肚明。
花火升空了。一切都是那么的猝不及防,没有倒计时的期待,没有放烟花前的表演。我看着一条条银色的线在天空中展成一束束花朵的形状,团子也看着,这种它一生未曾看过的新奇玩意。第一轮放过,低空的大气已经开始弥漫一股硫磺的火药味,我看着眼前情侣们流水线一般的合影,默默地,还是站在一隅,感受花火与别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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