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她,是在船上。
伪装成社会名流的老妇人,宽大的衣服足够藏起许多珠宝……假如宾客名单不是阿尔弗雷德写后他一一确认过资料,说不定他会相信这位凯瑟琳·玛丽·蕾娜斯真的是一位欧洲贵族的珠宝商人。
暴露她真实身份的,其实是侍应生撞到她时,她下意识的伸手去扶了一把。
最有趣的部分在于,其实挂满大衣内侧的珠宝依旧不是她真心想要的战利品,那些是用来应付警察和保安的幌子。
并不是说有机会的话,她就会不偷,而是在被发现的时候交出它们,掩饰真正的目标。
海洋之心,那艘着名的启航即沉没的厄运之船仅存于世的几样宝物。
泰坦尼克号上幸存女主角的钻石项链。
直到她的伪装被揭穿,面具不小心掉下来,她依旧从容不迫,当故意佝偻的腰板挺直,臃肿的衣服褪去,紫色的皮衣和面具在她身上与王冠无异。
她又那么像一只猫,骄傲地巡视着自己的领地,居高临下地冷冷看着敢于冒犯她的胆大妄为之徒。
真好笑,明明她才是犯错的那个。
两人的交手过程乏善可陈,最后以她丢下伪装和赃物,开着救生艇逃走结束。
他站在船上,遥望失手但并不显得失望的她,又低头看向支架卡槽被破坏,与项链整体分离的钻石,耳边除了抓痕,还有她傲慢讽刺的语调。
“你以为打扮成蝙蝠就能吓唬人吗?疯子才会打扮成该死的啮齿动物!再见,蝙蝠!”
他握住每个切割面都熠熠生辉的海洋之心,随后将其收起。
暂时收好它吧,毕竟珠宝盗贼哪怕失手,也会招来更多同行,对于博物馆来说,展览和打响名气的目的已经达到,暂时将收藏品寄放,或者卖给哥谭首富都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还会再见的。
————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街上。
所有人都在尖叫,试图伤害他人,掠夺他人,原因不一而足,为了他人手中的一瓶清水,一根热狗,一片叶子。
在地震的大背景下,一切行为都可以被理解。
或者也不需要理由,在哥谭,伤害和掠夺别人算什么呢?
她穿着风尘女郎的打扮,既不会显得太过太过廉价,也没有高档到让人望而生畏。
廉价的妆容无法激发别人的贪欲,高档的妆容则让人不敢觊觎。
在哥谭生活总得聪明些,哪怕是小聪明,毕竟城市的实际统治者并非政府,并非那些脑满肠肥的富人,而是黑帮。
她似乎还记得,以前不是没人想要拯救哥谭,不过谁会真心实意地去拯救哥谭?扶持金,救助金……那些款项化作黑帮份子枪里的子弹,刀叉下的牛排,还能变成什么?
真正奔波在穷人区,去查看每个基金会运转,去关心每个街头巷尾流浪汉和儿童的人,哪怕他们是哥谭首富,是真正的好人,依旧被哥谭本身所吞噬。
托马斯·韦恩和玛莎·韦恩,死在无人知晓的无名小巷,事后黑帮们互相打听,富人们互相打听,到底是谁出手做成了这样的一个杰作?
为了利益冲突?
韦恩家族几乎是所有人都喜欢的那种人,他们很有钱,并且并不吝啬于用大把的钞票开道,哪怕他们死了,他们的独生子也会直接继承所有财产。
为了个人恩怨?
大部分富人都和韦恩家族有一定的交情,当你选择了你的阶层,你视野中的朋友和敌人其实都被固定在那么一个小圈子里,并且从没听说过什么风花雪月的事跟韦恩家族有一丝关系。
没人知道,其实也没人在乎,没人能拯救哥谭,哥谭也不需要被拯救,尝试这么做的人都是傻子和疯子,哪怕你是托马斯·韦恩和玛莎·韦恩也一样。
说不定他们今天早上才签署的流浪汉就业计划,晚上就被流浪汉开枪杀掉了,这才是哥谭。
哥谭有他自己的规则,黑帮们统治一切。
所以作为一个风尘女,即使只是伪装的身份,她也不能、不敢违抗规则,没有在任何黑帮挂名的流莺不允许穿高档服装拉客接客……哪怕是山寨版也不行,而赛琳娜·凯尔当然不会在他们的名单上,她本来也不是流莺。
她是飞贼,不是小偷,不是强盗,是飞贼。
飞贼只需要漫步在富人区中,看准那些粗心的阔佬不在家,或者请了个不称职的保安的时候优雅地踏入其中。
万能的金钱也不能在哥谭找到足够多的称职保安,你甚至没法在足够的人员中挑选,想要找到一名不是文盲,身强力壮,长相又不会有碍观瞻的保安,跟大浪淘金区别不大。
加上哪个阔佬会只有一间房子?房子里只放家具而不摆放任何奢侈品?暴发户和土包子都不会那么做!更别说真正号称流着上流蓝血的贵族……
不管你每年在哪里住多久,庄园要有,这是地位的标志;避暑别墅要有,不然去哪里乘凉游泳?其余的园林、马场、高尔夫球场虽然也看爱好与否,但是人际交往不就那么回事,别人喜欢的玩的东西你可以不会,但是绝对不能没有。
贼是要踩点的,飞贼也不例外,大部分时间她会把自己打扮得像是上流社会的一部分,虽然有自吹自擂的嫌疑,但她的美貌确实不像东区走出的贫弱之人。
她丰满,性感,更兼具神秘和妖娆,还有猫咪们天生俯瞰人类的骄傲,别说作为金丝雀,作为黑帮老大的正牌夫人或者黑帮老大本身也并不违和。
虽然说哥谭人不畏惧灾难,并且热衷于用手中的枪械和火箭筒轰爆一切牛鬼蛇神,可是上层阶级并不会亲身到达灾难现场,他们往往通过麦克风和摄像头发布命令,掌控全局,在今天伪装成上等人会显得比较突兀。
一个不受黑帮掌控,略有姿色,但同样在灾难中受害的风尘女形象才能更好地融入底层,打探消息。
抱着这样的目的,她缓缓穿行在废墟和战火纷飞之处,听着每个人口中喷出的脏话和宣泄,由此判断今天应该去光顾哪个倒霉蛋的宅邸,直到街角,她才终于停止脚步。
居然会看到有蠢货在废墟中徒劳地掀开楼板,他难道不知道每个人都会在逃命的时候带上家里最珍贵的东西?
大量的灰尘和烟雾掩盖了他的衣着,不远处还有两波黑帮正在交火,可是他就是在那里不停地翻找,像是在找某种稀世珍宝。
等到硝烟散尽,尘埃落定,她终于能够看清,原来那是个穿着蝙蝠装的怪人,一对尖耳朵还算可爱,他已经找到他想要的,一个双腿被砸伤并且仍在昏迷的男孩。
他紧紧地抱着男孩,将男孩放在开阔之地,用几块墙板临时搭出一个简易避难所,又去寻找下一个没人在乎的幸存者。
她目送那个男人满是伤痕的背影离去,默默摸向头顶。
她也到了该打出自己名号的时候,对生意有好处。
不如就叫……猫女。
她喜欢头上有对尖尖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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