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商鞅变法

  春秋战国是百家争鸣的时代,这个时代人才辈出,其中法家的崛起速度发人深省。作为法家的杰出代表,商鞅通过改革,使弱小的秦国一跃成为能与齐、楚抗衡,争雄于天下的大国,可谓劳苦功高。

  乱世有一个优点,即可以不拘一格任用人才,这为贫寒子弟向上流动提供了道路。在战国时期,一个人只要有才华且有雄心壮志,就不会被埋没。商鞅早年由于没有遇上明主,所以郁郁不得志,差一点枉死在魏国。商鞅渴望使尽平生所学,立名于当世,立功于后世。所以,当他听说秦孝公为重振秦穆公的霸业而下令遍寻天下贤才时,商鞅毅然离开让他彻底绝望的魏国,只身前赴当时还是弱小的秦国。

  商鞅本姓公孙,名叫鞅,他是卫国国君某姬妾所生之子,后来之所以被称为商鞅是因其在秦国封地的缘故。

  秦国虽然弱小,地处偏远,但像商鞅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想见秦孝公一面也是很难。为了理想抱负,商鞅俯身低就求秦孝公的宠臣景监引见自己。

  第一次见到秦孝公,商鞅言辞恳恳,孝公却昏昏欲睡,没听进商鞅的一言半语。事后,秦孝公责备景监,说他推荐之人乃迂腐呆滞之徒。

  景监也很无奈,这时商鞅再次求景监引见,景监对商鞅还抱有一线希望,所以再次答应了商鞅的请求。第二次召见,秦孝公懵懵懂懂,觉得商鞅说得有理,但不合他的心意。景监被秦孝公责备后,将商鞅当做出气筒。商鞅说,他用称王之道开导秦孝公,但是秦孝公急于求成。事不过三,经过两次交谈,商鞅已经完全探知秦孝公的心愿,请求景监第三次引见。秦孝公第三次召见商鞅,果如商鞅所料,他很信服商鞅的话。

  原来秦孝公复业心急,复仇的心更加殷切,渴望在有生之年称霸中原,重振秦穆公的雄风。古语云,欲速则不达。欲成大事,而又想在短短的几十年内办成,唯有施行霸道。

  后来,秦孝公召见商鞅几次,商鞅都用称霸之道开导秦孝公。秦孝公对霸道很痴迷,所以与商鞅交谈时,他会不知不觉移席靠近商鞅,不厌其烦地听其讲解。

  法家注重的是刑罚之学,商鞅知道法家的弱点,即威严过重,缺少恩德。但诸侯国争战不断,商鞅久不得志,加之秦孝公诚心重用,他只能赌上一把,利用严刑峻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增强秦国国力。

  面对疲弱的秦国,商鞅要辅助秦孝公称霸,力图一改旧貌只能施行变法。但商鞅变革遭到了保守派甘龙和杜挚的反对。

  商鞅告诉秦孝公,心思犹豫不决则必然拖累行动,如果行动不果敢,则必然劳而无功。见解高远的人不会拘泥于俗见,而见解独到的人也未必会得到众人的认可。愚昧的人不会事先谋划,即使事情成功了,他们也不明所以;相反,聪明人谋事于未萌,料事于未发,对前因后果清楚明了。

  这一席话的意思是,拘泥于俗见的人并不值得与他们商议变革大事,因为他们只会遵循过去的礼法,不懂创造。

  甘龙等老臣过于尊崇过去的礼法,认为流传下来的老规矩才是治理国家的良策。甘龙说,“圣人不会通过改变民俗来教育百姓,有智慧的人不会胡乱更改祖上礼法。顺应过去的民俗以教育百姓,不用劳神费心就能成功,沿袭祖上礼法治理国家,百姓的生活才会有序,行为才会有依据,天下才会安定。如果擅自变法,天下必然大乱。”甘龙是保守派,不仅不主张变法,还认为变法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变法的确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反对,但如果一贯安于现状,唯祖上之命是从,则只会守成,无法壮大国力。甘龙的观点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

  为反驳甘龙的观点,商鞅朗声说道:“聪明人负责制定礼法,愚蠢的人不知变通,天生注定是被聪明人的礼法约束的命。贤能的人懂得因势变更法度,无能的人蠢笨如石,只会傻傻坚守,全然不知因时而变。”

  这几句话,字字如利箭射中甘龙的要害,甘龙无言以对。商鞅话锋逼人,霸气凛然,老臣杜挚起身反驳。

  杜挚的意思是,如果没有百倍的利益,最好不要贸然变更礼法;如果没有十倍的功效,最好不要更换国家旧器。坚守祖上礼法不会有过错,让百姓安于俗见不会出现偏漏。如果当冒失鬼,肆意妄为,难免扰乱天下。

  杜挚的话不是没有道理,但如果只因惧怕变法会带来不利影响而一味排斥,势必会丧失变法的最佳时期。

  面对这两个顽固派,商鞅越战越勇,他说道:“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史记·商君列传》)。”这话的意思是,治理国家并没有亘古不变的礼法,只要有利于国家,旧的礼法是可以被超越的。

  春秋五霸都是先经历国内变革才先后称霸,秦穆公称霸就得益于五羊大夫的辅助,最终成为一方霸主。秦孝公立志图强,苦无善策,商鞅才高志大,秦孝公自然极力支持。

  两千年前的“真人秀”

  在礼崩乐坏的战国时代,诸侯国以利相交,彼此毫无信誉可言。百姓遭受接连不断的战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过着有今天不知明天的日子,他们渴求安定的生活。

  百姓只求温饱,不能与商鞅等人谋划变革大事,但社会的变革最终要体现在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他们才是变革的最终承担者。如果国家脱离百姓,只有上层变革,那无论这个国家的上层如何先进,它都只是一只纸老虎。

  商鞅意识到颁布新法如果得不到老百姓的信任和支持,贯彻执行起来势必困难重重。在农耕社会,百姓是决定一个国家实力的重要因素。商鞅虽不相信人民的智慧,却相信人民的力量。为了保证新法在百姓中顺利地进行,商鞅认为必须取信于民。

  为了取信于民,商鞅在秦国国都城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下令说,只要有人搬木头到北门,国家赏赐十金作为报酬。

  搬动一根三尺长的木头,赏赐十金,做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却付如此高的酬劳,百姓初时并不相信。很多百姓站在城门外观望,不知商鞅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观望者越来越多,却仍无人向前搬动木头,商鞅增加赏金到五十金。

  作为智识超凡的大才,商鞅不仅对刑罚深有钻研,对人性更有一套独特的见解。大概而论,儒家信奉人性本善,要求朝廷不要肆意干预百姓,相信百姓会朝善的一面发展。与儒家不同,法家觉得人性本恶,认为百姓需要朝廷严加管理,否则人必趋向坏的一面。

  当时,人皆趋利避害,很少有孟子所谓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首先,经过春秋、战国之乱,作为人们行为准则的周礼已经彻底崩溃了。社会上层将周礼当做实现目的的幌子,社会下层直接视周礼如无物。为了生存,很多人都是苟且偷生,内在的道德观已经崩溃。

  商鞅将赏金从十金增加到五十金,就是想以重利诱导百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赏金加到五十金后,百姓人头攒动,三三五五,交头低声商议。人人跃跃欲试,但仍无人敢出来搬木头。就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里终于走出一个人,他说:“让我来试试。”说着他就把木头扛起来,将其搬到了北门。商鞅果真派人赏给那个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金。

  这件事传开后,在秦国引起了轰动。老百姓都相信左庶长商鞅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城门立木,只为取信于民。商鞅通过此事就是想告诉百姓,让他们相信朝廷。凡是朝廷颁发的诏令,一定言而有信,不问身份尊卑,对有功者必赏,对违法者必罚。

  自古以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都是堂而皇之的谎言。百姓见商鞅做了一件很真实的事,更希望看到商鞅兑现诺言。

  经过城门立木一事,百姓记住五十金,记住改革家商鞅,更记住朝廷一定言而有信。在信誉沦丧的战国,取信于民是众诸侯国最想做却最难做的事。商鞅在城门立木,一举赢得百姓的信任,破除百姓对朝廷的猜疑,为变法赢得了民众信任的基础。

  宋朝的大变法家兼文人王安石,写了一首七绝,直接以“商鞅”为名,就是赞颂商鞅能够取信于民: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商鞅》既表达王安石对商鞅取信于民的敬服,也表示王安石自己渴望取信于民的殷切心情。王安石与商鞅这两位大改革家,仿佛超越历史时空的限制,使两颗改革的心灵相遇。

  得到民众的支持后,商鞅开始正式主持变法。

  商鞅一共主持了两次变法,第一次变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整理户籍,命令百姓十家编为一什,五家编为一伍,各家互相监视检举;如果有一家人犯法,十家连带治罪。

  在农耕社会,百姓的多寡影响土地的开发程度。商鞅整理户籍,有助于管理秦国的人口。商鞅施行连坐法,让百姓互相监督,大大减少了犯罪行为。

  第二,如果发现奸恶之人,隐瞒不报的人将被腰斩,告发之人受到的赏赐与上阵斩杀敌首同等,窝藏奸恶之人受到的惩处

  与投降敌人的人受到的同等。通过第二条法令,秦国就彻底灭除奸恶之人生长的土壤。如果国家没有奸恶之人,百姓自然相安无事,努力发展生产。

  第三,如果一户人家有两个壮丁不分家,他们家的赋税将要翻倍。商鞅强迫成年男子分家,目的就要他们自食其力,共同为发展秦国的生产奋斗。

  经济实力是战争的支柱,战斗装备和战时后勤的补给全取决于经济实力。如果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军事的发展就得不到有力的支持,国家自然无法扩张。

  法令还规定,凡是致力于农业生产,增收粮食和增加布帛的,可以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者赋税;如果因从事工商业或者自身懒惰而导致贫穷的,他们的妻子都要被收为官奴。这条法令,将百姓的努力方向引向农耕,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

  第四,有军功的各按标准升爵受赏,没有军功的王族不能列入家族名册。如果私下斗殴,将按性质的恶劣程度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这条规定,将百姓的暴力引向战争,同时解除了王族的一部分特权,为百姓开辟了一条向上层社会升迁的道路。商鞅强调按军功授爵,激发了下层有才之人的斗志,为秦孝公招揽了大量人才。

  第五,明确爵位尊卑。官吏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房产,甚至家奴的衣裳和服饰也要按爵位尊卑穿戴。军功是百姓获得爵位的主要途径,为了鼓励百姓积极参军奋勇杀敌,商鞅仍然强调爵位的尊贵,这有利于提升有军功者的社会身份。

  法令还特别规定,只有立下军功的人才能够享受社会的显赫荣耀,没有军功的人即使极富也不能享受社会荣耀。

  第一次变法有三大作用,第一强调发展生产,增强国力,这体现在鼓励农耕政策上;第二强调建立军功,提升军人的社会地位,这是战争方略;第三强调维持社会稳定,杜绝犯罪,这是以严刑峻法的方式稳定社会秩序。

  从变法的内容来看,变法很单调,处罚严苛,过于冒进,容易引起百姓不满。百姓懒散惯了,突然实施整理户籍和连坐法,他们深感不适应,虽然如此,但威慑于商鞅的严刑峻法,不敢多言议论,只能将不满往肚子里吞。

  新法实施了一年多,百姓怨声载道,仅是国都就有1000多人非议新法。商鞅声威凛然,但也不敢轻易触动众怒,正当商鞅为新法的推行而焦虑时,太子触犯了新法。

  变法缺乏威信,正需要树立威信,正想杀鸡儆猴,有人偏偏在这个时候撞到刀口上,真是天助商鞅。商鞅告诉秦孝公,新法难以推行,因为上层随意冒犯,下层接连效仿,致使新法丧失威信。

  城门立木树立了改革的信誉,商鞅需要再次惩罚高官,树立新法的威信。

  触犯新法的是太子,太子是未来的国君,不能轻易施加刑罚。但是,如果不惩罚太子,就不能树立新法的威信。两难之际,商鞅采取一个折中的办法,处罚太子的监督官和老师,于是太子的老师公孙贾被处以墨刑。

  墨刑就是用刀刺刻脸部,然后涂上墨汁。太子的老师遭到商鞅如此羞辱,太子自然痛恨商鞅,同时下层也因此事见识了商鞅的威严。

  《史记》记载,“明日,秦人皆趋令”。意思是惩罚太子的监督者和老师后,秦国百姓都按新法令行事,可见商鞅这个改革家既坚决又果敢。

  处罚太子的监督官和老师后,再没人敢非议和敢阻碍新法。反对的言论被压制后,新法顺利地推行开来。新法推行7年后,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户户家给人足,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占山为王或者拦路抢劫的现象变得少之又少。

  变法之后的秦国经济发展迅速,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应对战争的消耗。更为重要的是百姓勇敢作战,以私斗为耻。全国的暴力都藏在军队里,指向其他诸侯国,秦国国内则社会秩序安定,没有违法乱纪的事。

  经过第一次变法,秦国走上了富强之路。

  国家虽然富强,但社会仍处在高压政策之下,百姓很忌惮连坐法。生活在秦国,百姓必须事事小心,处处留神,不能说错话更不能做错事,仿佛头顶悬有一柄利剑。

  经过几年的改革,原先非议新法的人获得利益后,开始鼓吹新法。商鞅听闻后,认为那些人会扰乱教化,于是将他们迁移到周边小城。

  商鞅变法得到了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因此他能够大刀阔斧地改革。作为改革家,商鞅十分刚毅,敢想敢做,所以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触犯了很多人的利益。树敌太多注定了商鞅的悲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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