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天国王朝第二百七十三章军费到手“五万枚金币。”
洛萨竖起了五根手指。
“我需要五万枚金币,作为交换,我会将这头火龙的头颅用法术处理后,捐赠给骑士团。”
他是带有神圣光环的领主,不适合像库尔斯一样讨价还价。
在库尔斯打听出两位大团长的底线后,洛萨干脆利落出了一个“合理”的价格。
既会使两骑士团肉痛,又不会伤筋动骨。
在黎凡特,除了萨拉丁以外,也唯有两骑士团能开出这样的高价了。
“试问两位大团长,一颗火龙的头颅制成的圣物,跟穷骑士们花几十枚金币买来的不知真假的圣物比起来,何者更能彰显教会神圣呢?”
圣物不仅广泛存在于教堂里,许多江湖骗子,吟游诗人每旅行至一地,便会在酒馆编撰一个动听的故事,连带着大量贩售“圣物”。
并声称它们是某某圣人的头发,牙齿,甚至是风干条状物,能保佑骑士们在战场上所向披靡,能使萎靡不振的男人重焕生机.
随便挑一个圣人,把所有声称是他遗骸的圣物拼凑在一起,那一定是拥有几十颗头颅,数十条手臂和腿,外加一大堆长在裆部的短小触手的怪胎。
这种圣物的泛滥,是因为圣物的造假成本太低,盗墓贼随便挖掘一具尸骸,就能大言不惭地指着从尸骸上取下的手骨,说这是某某圣人的遗骨。
但龙首可不一样。
欧陆还没有教堂收容过此等圣物。
两位大团长虽然脸上的神情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但洛萨还是能感觉到,他们已经被说动了,只是仍在犹豫。
杰拉德的犹豫,并不是觉得这笔钱花得不值,而是觉得一旦圣殿骑士团向人们展览这件“圣物”,岂不是又要介绍一番手握圣枪的洛萨,所做出的丰功伟绩?
那不成了骑士团为洛萨的事迹背书了吗?
但他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其实是多虑了,这位世俗侯爵的神圣色彩,已经浓墨重彩,再也清洗不掉了,昨日,所有目睹这一幕的贵族,修士,士兵,都会将他的事迹公布出去。
手握重兵的洛萨,已经注定将成为基督世界中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这样算的话,还不如自己爽快答应,也算结个善缘,表达一下自己曾经公开质疑对方的歉意。
“成交!”
杰拉德果断开口。
罗杰瞠目结舌。
龙首只有一颗,自然是先到先得。
杰拉德跟罗杰的关系虽然不错,但两个骑士团,实际上仍是鲜明的竞争关系,谈不上势同水火,但也绝不和睦。
罗杰心中窝火,看向洛萨:“那我呢?”
“罗杰大团长,如果你不嫌弃的我,我在希伯伦的宅邸里,还藏有一颗地行龙的头颅,虽然没办法跟卡累利阿火龙的头颅相比,但也是圣枪所处决之龙。”
罗杰犹豫了下,叹气:“也只能这样了。”
“这颗地行龙的头颅,要多少钱?”
“两千枚苏勒德斯即可。”
洛萨笑着说道。
地行龙的头颅都已经成标本了,他留着也就是个装饰物,现在,他已经不需要这种陈设品来彰显自己的权威了,不如卖给罗杰,赚个好评。
当初一具狼人尸体都能拉拢提尔的大主教,他这次也算是花大价钱了。
“好吧。”
罗杰在黑袍修士服的襟前画了个十字:“侯爵大人,我和杰拉德还愿意额外资助您和您的军队一大笔钱。”
“但是,杰拉德大团长想听听您的解释,对于那支出现在艾拉港的幽灵军队。”
罗杰的反击来得如此之快。
洛萨看了一眼杰拉德,他当然没忘记这位圣殿骑士团的大团长曾经对他的指控,但却全然没表露出任何在意的神情,而是一脸沉重地说道:“他们…不过是一群因无法去往天国,而逗留于人间的赎罪者罢了。”
洛萨神情肃然,声音铿锵有力,毫无心虚:“杰拉德大团长,试问,你口中的这支幽灵军队,可曾对基督徒下手?即便是我跟艾萨克伪帝的战争,他们也没有插手过。”
“他们,是罪人,但同样是十字军,是为了赎罪而滞留人间,每天遭受着酷刑,只求能得到解脱的可怜人罢了。”
“连上帝都愿意赐予他们赎罪的资格,我们又有什么资格置喙呢?”
杰拉德被洛萨说服了,确切来说,在昨天亲眼目睹洛萨做出的一系列神迹之后,早就已经被说服了:“您说的对,连上帝都愿给予其赎罪的资格,我们也无权对此做出任何评断。”
离开骑士团的驻地,洛萨回头看了一眼,骑士们已经做完了晚祷,正四散返回自己的营帐。
这里的静谧,跟隔壁不远处营地里的喧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就是骑士团的骑士们,战斗力强横的来源。
除了出售“圣物”换取的五万枚金币,洛萨还向两位骑士团借了一笔相当于两万枚金币的实物贷款,利息.自然是没有的,修会放的贷款从来不收利息。
他们收的是保管费,运输费或是借贷人每隔一段时间需要购置一笔赎罪券——总之,那不是利息。
就是换个名头罢了。
这是这个时代特有的程序正确,无伤大雅,但又处处彰显着教会的权威。
这段时间,十字军的营地变得混乱了许多。
许多贵族麾下的军营里,都充斥着闲杂人等,人们热切狂欢着,宣泄自己胜利的喜悦。
营地里的篝火旁,捧着鲁特琴的吟游诗人,正用动听的歌喉吟唱着诗句:“甜美可人的女士啊,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人世间唯有你,能抓住我的心.”
对面的贵族女士,忍俊不禁道:“少来,你以为我没听过‘丹德里恩’的故事吗?你想要诱惑一位贵女失去她的童贞吗?”
丹德里恩是猎魔人故事里,除范海辛外,最受欢迎的一个角色,他幽默风趣,擅长甜言蜜语——但同时,也满肚子花花肠子,风流好色,谎话连篇。
“侯爵大人一定是对吟游诗人有偏见才会这样写的,事实上,我是个相当忠贞且专一的男人,我的流浪生涯,不过是为了搜集创作的素材。”
诗人的声音富有磁性,十分动听,搭配他那俊美的容貌和甜言蜜语,的确能使许多贵女,贵妇为他倾倒。
“女士,请容许我继续向您朗诵我的诗篇。”
这显然是个接受过优良教育的人,这意味着,他最少也是个家境优渥的乡绅之子,但大概率是贵族的次子,虽然这在吟游诗人当中并不罕见。
因为要学会做诗,哪怕是拿别人吟诵的诗篇来朗读,也起码要识字才行,穷困潦倒的平民可没这个本事。
“快滚开,不然我要叫卫兵来了,空有一副皮囊的骗子,去骗那些不谙世事的牧羊女吧,但愿明天我不会看到你被女孩的父亲追杀的场景。”
本来还想狡辩两句,但吟游诗人的眼神突然呆住了,他的视线循着前面走过的女子而移动。
“天父在上,这世上竟然还有如此漂亮的女士”
他的视线再没停留在方才还使他“情定终身”的贵女,而是迈着小碎步,追在了那离去女子的背后,神情里满是期待。
身后,传来贵女们小声的交谈声。
“这家伙要倒霉了。”
“哈,要提醒他吗?”
“为什么?”
“他还挺有意思的,这种人不该出现在绞刑架上,我期待未来能听到更多他的作品。”
“安心,侯爵大人是个仁慈的君主,不过他肯定要吃些苦头了,最好能剪断他那条妙语连珠的舌头,或是下面那根万恶之源。”
贵女满脸恶意,诗人迅速的“移情别恋”使她对这家伙最后一丝好感都消失殆尽了。
同伴一脸心酸地道:“那就太可惜了。”
这两样东西,可是快乐之源。
…
换了身舒适的贴身衣物的让娜,拎着手中的草料筐。
她要去喂自己的宝贝“葡萄”了,捎带着,她还想看看日蚀,这家伙在马厩里嚣张的厉害,但愿没有惹出什么事端来。
她的脚步突然微顿,显然是发现了这个没怎么掩饰自己的跟踪者:“你有什么事吗?”
“女士…你的美丽容颜令我倾倒,我发誓,您是我见过最特别,也最漂亮的女子,即便是帝国的女皇,王国的公主,也不及您分毫,我想为您朗诵一首诗歌。”
诗人努力整理了下额头的碎发,好使自己显得更加英俊一些。
让娜饶有兴致地调侃道:“瞧,一个满口胡言的骗子。”
诗人连忙道:“我没有说谎”
“你若见过女皇,定不会觉得我比她还漂亮,若没有,你的称赞就是虚伪的杜撰,所以,你一定是个骗子。”
让娜从来没有对自己的相貌引以为傲,所以对于女皇比自己好看这件事,并不感觉介意。
诗人愣了下,有些不服气:“女士,你的意思是,你曾觐见过那位女皇?”
让娜挑了挑眉:“当然,别看我拎着一个草料框,但我确实曾与女皇在布拉赫纳宫里用过晚宴——省省吧,满脑子都被下半身支配的可怜家伙,下次,选目标之前,起码要打听打听对方的身份。”
诗人满脸狐疑,但作为吟游诗人,他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能够看出讲话的美丽女子,语气中那强烈的自信——除非她是个比自己还厉害的骗子,否则她说的就大概率是真的。
“请问,女士你的名字是什么?”
让娜摆了摆手,脚步丝毫没有停顿。
诗人一时间,有种“道心”破碎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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