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占便宜

  对于一头从元朝就开了灵智的老棕熊精来说,几十年就仿佛一眨眼的功夫——它当然会带来一些改变,但更多的时候……几十年前和几十年后的区别并不太大。

  人们仍然用着铜钱,穿着粗麻布,吃着杂粮和咸菜,平常难得见一次油水。

  过去几百年来,人们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年年有饥荒,月月有逃亡——真到了大灾年份,卖儿鬻女甚至易子而食也不是什么特别少见的事情。

  至少熊池觅前半辈子是真没少见过这样的事情。

  人就是应该吃不饱的,就是应该遭着苦难的。这样的印象实在是太过深刻,甚至成为了熊池觅身上的某种“枷锁”。人这种生物实在是太可怜了些——要多怜悯才行。

  后来,当熊池觅拖着“病躯”大步流星进入供销社想买粮食的时候,他几百年里形成的三观被彻底震了一下。

  谁能想得到,买粮食居然光有钱还不行,还得配上粮票?

  因为这一次的遭遇,熊池觅彻底断了从人间买粮食的打算。老熊觉着,这大概是最近几十年的风潮——买不着就不买吧。

  不买粮食,绝大多数人根本就活不下去。哪怕是自己种地,有一亩三分自留地的农民们,不把公社里下发的口粮兑一部分粗粮充数,不用自家农副产品去城里换粮票或者换现钱……那日子大概是过不下去的。

  对熊池觅来说,每天在白山黑水里整些野味吃日子也过得去。但是近些年来,除了狍子和飞龙以外,大马哈鱼之类的也越来越少。熊池觅甚至有时候忙活一天下来只能抓着两只松鼠。

  老熊不是没琢磨过,要和其他老乡一起往北走——别的不说,反正听说继续往北走的深山老林里,老虎管够。

  哪怕不好吃,但那也是肉嘛!

  要不是还惦记着想来看看黄小妹,熊池觅也许早就收起自己养的蜜蜂,朝着西伯利亚进发了。

  为了尽快找个地方吃到宵夜,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减少一点维持人形的损耗,熊池觅最终选择以自己作为交通工具——就当是爷爷背孙子玩了。

  一头大棕熊背着一个三岁小孩和一只黄鼠狼在街上晃悠,这个场景肯定会吓坏不少人。吴克昂斟酌了一下,决定调整一下自己的能力使用策略。

  “一天之内,一头棕熊背着本地阴阳公和黄鼠狼的时候是无法被人肉眼看见的。”

  越是特定情况,持续时间越短,限制项目越具体,吴克昂使用自己真气的消耗就越少。再加上阴阳公的节约能力,吴克昂这一次的消耗大约相当于一小时左右的寿命——虽然不太舒服,但是完全可以接受。

  毕竟……如果大家一起步行,一个小时之后也未必能吃上饭。

  一行“三人”最终选择的目的地,是“粤来轩”。一家在宁远以“昂贵”和“高级”闻名的粤菜馆。

  昂贵到什么地步呢,1994年,吴宁生每个月的工资是660元。而在粤来轩吃一顿饭,四个人要花差不多2000元。

  这地方开门就不是为了服务普通人的,要不是有什么特别重要的商务宴请或者庆功之类的活动,宁远本地的有钱人也不常来这儿吃饭。

  好家伙一碗白米饭卖十块钱,抢啊?

  吴克昂和黄奶奶最终选择粤来轩,目的其实很简单——他们俩身上都没钱。

  而粤来轩的老板如今已经被吴友谦关到了小水晶球里。

  考虑到林老板曾经试图对自己洗脑,吴克昂顿时一点吃霸王餐的负罪感都没有了——你个狗东西想让我杀了自己的亲朋好友,我吃你一顿霸王餐怎么了?

  叫上一头棕熊精来吃你一顿霸王餐又怎么了?

  你这纯属活该嘛!

  在老熊的后背上,吴克昂和黄奶奶就达成了共识——吃,吃他娘的!

  黄奶奶没办法变成人形,那就藏到了吴克昂的裤子口袋里。熊池觅带着吴克昂进了粤来轩,然后直接要了个包厢。

  点菜过程由熊池觅一手包办,他点菜的方法特别简单——拿到菜单之后,熊池觅点着菜单第一页上的“熊掌”道,“除了这个不要,其他的菜全部给我炒一本。”

  现在是1994年,距离煤矿发家致富的年代还稍微有些距离。到饭店里吃饭“炒一本”的做派自然引起了粤来轩服务员们的警惕。

  然后他们的警惕就在吴克昂的胡话中烟消云散。

  来吃饭的明明就是林总的亲爹,林总的奶奶和林总的邻居二大爷,炒一本就炒一本呗!

  为了吃到“解气”,吴克昂还专门提醒了一下熊池觅,“您别端着非得留个人形吃啊,这效率也太低了!”

  被提醒了的熊池觅恍然大悟,一阵蓝光闪过后,一头巨大的棕熊出现在了包间里。熊爪刀锋似的指甲上串着外皮枣红酥脆的烤乳猪,一嘴一头猪的吃法主要突出了乳猪太小以及熊嘴太大的矛盾。

  不过,这个餐桌礼仪吃着解恨!

  黄奶奶也没一点都没闲着。粤菜可能有一万个缺点,但在烹饪鸡肉上,粤菜说自己第二,天底下恐怕没有哪个菜系敢说自己是第一。

  在盐焗鸡白切鸡手撕鸡豉油鸡的海洋中,黄奶奶吃的浑身上下油光水滑。

  两位长辈吃的都很开心很解气,唯独苦主吴克昂本人却难以参与进来。

  三岁小孩能吃多少东西!他又不肯浪费粮食,所以最后选择端着一碟子鲍鱼当零食啃,顺便看两位长辈表演“吃一本”的精彩演出。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的功夫,包厢的门忽然被推开了。气势汹汹的李萍浑身泛着红光,手持电棍就往包厢里闯,“我警告你们啊,老娘今天刚刚收拾了一条不长眼的相柳,你们这帮妖怪冲着人用法术也挑挑时候……”话音未落,李萍就看到了屋里正在一口一头猪的熊池觅,在鸡骨架中间钻来钻去的黄奶奶。

  还有一脸苦相,捧着比自己脸还大的鲍鱼正在啃的吴克昂。

  李萍还没琢磨明白过来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吴克昂突然放下了手里的鲍鱼然后热情招呼了起来,“晚上还没吃饭吧?一起吃点?”

  李萍有些茫然的点了点头,她还真没顾上吃完饭的事儿。

  “再炒一本,还是不要熊掌。”这次吴克昂作为“林总的亲爹”点了菜,他兴致勃勃的问道,“你要不要问问看其他同事们晚上吃没吃饭?干脆一起来吃嘛!”

  “吃饭的事儿先等等。”李萍打断了吴克昂的热情招呼问道,“我们刚刚发现这里有妖力……”

  “为了吃饭而已。”吴克昂指了指熊池觅道,“我熊爷爷好些年没吃过正经饭了,这么吃饭它瓷实些。”

  “啊……那就没事了。”李萍转身就想往外走,她可不敢在这个包间里多待——这明显是吃霸王餐的架势,继续留在这里万一被人老板扣下了,李萍可付不起这么一本又一本的菜钱。

  “菜刚点完,吃了再走。”吴克昂叫住了李萍然后说道,“你就放心坐着吃你的——这饭店的老板刚刚被咱们装到了水晶球里,不会有人找你麻烦的。”

  似乎是担心李萍还有别的想法,吴克昂继续补充道,“这顿饭算我请的——林老板干了那么多混蛋事,我这算是正常索赔。”

  李萍没有了其他借口,于是只能找地方坐了下来开始吃饭。然后,这位公安出身的女警察就眯起了眼睛。

  太好吃了!

  粤菜口味并不清淡,它以“食材本味”为主要基调,与其说粤菜口味清淡,倒不如说粤菜的调味更偏向于食材本身。所以,粤来轩的菜色价格都不便宜——要保证食材新鲜,就得想办法空运过来。

  这家店的手艺可真不错。

  想到这里,李萍的表情就有些遗憾。相柳被关进水晶球里之后,这家餐厅必然会倒闭——毕竟连老板都没有了嘛。

  吴克昂看了一眼面带遗憾的李萍,想了想问道,“你舍不得这家店?”

  “这么好吃!”李萍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指着自己面前的沙姜猪手强调道,“我从来没想过,猪蹄不红烧居然也能这么好吃!”

  “其实这主要是粤菜的功劳,倒不是这家店多了不起。”吴克昂想了想问道,“你觉着,这家店继续开下去咋样?”

  “能开当然好啊。”李萍叹了口气,“要是能再便宜一点就更好了。”

  放下鲍鱼,吴克昂溜溜达达走到包房门口,然后叫来了服务员。

  “让你们店里现在负责管事儿的经理来一趟。”说完了自己的要求后,吴克昂重新端起鲍鱼开始啃,“哦对了,顺便再给我拿一瓶健力宝或者旭日升,谢谢。”

  “吃咋样,几分饱了?”吴克昂看着已经吃下去七八头小猪的熊池觅问道,“熊爷爷,您这段时间有啥安排不?”

  “差不多七八分吧。”熊池觅坐在地上,看了看桌子上的菜之后说道,“安排……最近没啥安排。我倒是跟你奶奶念叨着要找个地方养蜂呢……”

  “养蜂的事儿可能稍微得往后放放,现在也快过了合适的季节了。”吴克昂提议道,“您要是最近没什么事儿,这个生意熊爷爷您来接手怎么样?”

  “我接手?别逗了,我又不会做生意。”熊池觅摇了摇头,浓密的毛发摇出了一阵乌黑的光泽,“这事儿我干不成。”

  吴克昂嘿嘿一笑,“您就只管吃就行,其他的事情有人负责——人可能要到了,您收拾一下咱们找个适合见人的姿势?”

  在一阵蓝光闪过的同时,从包厢门口传来了敲门的声音,一个中年女性走了进来,她朝着吴克昂点头道“林叔叔您好,我是粤来轩现在的负责人。”

  嗯……也没错。林老板的亲爹那可不就得姓林而且还能当这个经理的叔叔嘛。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这家店的实际运营负责人了。”吴克昂朝着这位不知道姓什么的经理率先宣布了自己的决定,随后说道,“你的任务就是竭尽全力让店铺运转下去,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用管——店里员工的工资一切照旧,每年年底扣除维护费用和税款之后的利润,你一个人拿两成,其余的全部分给员工。”

  安排完了这些内容之后,吴克昂向经理指了指一旁的熊池觅道,“这就是粤来轩以后的董事长了——开除和招聘新员工必须经过董事长同意。”

  经理点了点头,仿佛这件事情本身就非常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似的。

  “熊爷爷,以后您就在这儿就业了。”吴克昂对熊池觅说道,“您每天的任务就是尝菜——点菜的内容您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想点多少就点多少。做的好吃就行,要是做的不好吃,您问清楚是哪个厨子怎么回事,把人开了就成。”

  “您在这儿不要有任何‘得来不正’的想法。”吴克昂对熊池觅认真道,“这家饭馆换我不再追究相柳的责任,这其实算是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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