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鸟贼

  第394章鸟贼

  烈日炎炎,范铮戴着斗笠行走在昆明池畔。

  相对往年,昆明池的水域又缩了几许,直让上林令库丰忧心忡忡。

  “上官,往斗门引沣水越来越难,水源入不敷出,最多十年,水泽便成旱地了。”

  库丰指了指昆明池中现出的芦苇荡:“早几年,那里还全是在水面下,根本不可能长芦苇啊!”

  叫苦叫难,中心思想就一个,修水渠吧!

  修缮引水渠,靡费颇丰,即便库丰不是存心想从中捞一把吧,猪肉过手,手上能不沾点油?

  明白各衙门钟爱大兴土木的初衷了吧?

  因为沣水的改道,导致引水困难,昆明池的存亡也就在唐朝。

  水位下降所现出的土地,就是前面提及的秋潢田,只是不会再被昆明池水淹没了。

  斗门附近的百姓,同时归上林署与长安县管辖,姑多媳难为。

  庄户见缝插针地在秋潢田上补种了作物,库丰即便心头不悦也不便多。

  谁家还不为多得两口吃的!

  不过,看到一畦秋潢田的粪水渗到昆明池里,库丰还是发飙了,指着几个婆娘、中男破口大骂:“瓜皮!你们在昆明池边上种作物,本官就没你们了,还搞得粪水入昆明池,信不信本官毁了你们的作物!”

  上林令官大,他了算,婆娘、中男尴尬地叉手领命,铲其他地方的砂土掩了溢出的粪水。

  深深地吸了两口气,库丰转身,对范铮堆出笑脸:“上官见谅,村夫愚妇,就是那么不懂规矩。”

  范铮笑而不语。

  库丰虽恶形恶色状,实则是在袒护这些庄户,若是初入官场,还真未必能看穿这意图。

  一个普遍规律,立国初期的官员,纯粹心黑的终究较礼崩乐坏时要少得太多。

  空中鸟雀乱飞,地上狐兔仓皇。

  这是要地震了吗?

  库丰与那些庄户却见怪不怪,一个个无动于衷。

  “鸟贼又出来了!”婆娘们嘀咕道。

  马蹄声疾,三骑由南面绕来,猎弓弦动、竹箭破空,转眼就射下几只水鸟。

  当头那花甲老汉连马都未停,身子侧挂,展臂将猎物抄起来,旋即弹回鞍上坐正,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丝毫停顿。

  “这就是右武卫将军、丹阳郡公李客师,卫国公李靖的亲阿弟,别府在昆明池南,酷爱射猎。”库丰苦笑着介绍。

  地头上有这么一位人物在,还是头疼的。

  还好李客师除了酷爱射猎,没啥太大毛病,否则仅仅是品秩就能把库丰压得喘不过气。

  像给事中刘仁轨那样拿上官性命祭旗的人,终究是少数。

  能像李世民一样容忍刘仁轨僭越的皇帝,也不多。

  范铮看了看李客师的装扮,瞬间明白这位功绩不如兄长的将军,为何子嗣到唐玄宗时期都是高官了。

  不他是玄武门之变的功臣,按李客师的品秩与在十六卫中的职司,除开拥弩之外,少量拥有兵甲是允许的。

  可是,伱看看李客师,一袭布衣,连皮甲都未着;

  一把猎弓,并非军中的长弓、角弓;

  胡禄里都是竹箭,绝无一支兵箭;

  马鞍的得胜钩上,不仅没有马槊,连漆枪都没有,挂的是大唐律令不禁的双股叉。

  够谨慎吧?

  偏偏他那三花马的马蹬、马鞍都是夸张的镀金色。

  即便是皇帝,也不可能疑心这样的将军。

  李客师纵马呼啸,收起猎弓,打了个旋儿,停到了范铮五步前。

  “忠武将军范铮?”

  范铮尬笑,一个杂号将军在正牌将军面前,真拿不出手。

  范铮叉手行礼:“下官范铮,见过丹阳郡公。”

  李客师跳下马,扶起范铮手臂,放声大笑:“三郎起忠武将军在辽东所为,虽略憾忠武将军武力不足,对飞骑之居高临下却赞不绝口。”

  “恰逢三郎下值,于别府中为老夫摆酒酌,见忠武将军,岂能放过?”

  “有雁、有免、有酒,相逢有故人,岂能辜负美酒?”

  范铮满眼迷糊,根本就不认识他家三郎啊!

  好在,鸟贼李客师一向只与鸟兽为敌,倒是不用担心为他所害。

  孙九牵着驽马过来,雷七、雷九慢慢靠到范铮身后,并未放松警惕。

  “咦,雷永吉的部将就是警觉。”李客师哈哈一笑。

  鸟贼祖籍虽是陇西李氏丹阳房,父辈就已迁至雍州三原县了,舅父更是大名鼎鼎的韩擒虎。

  攻打长安之战,他在罗艺麾下未能赶上,后来入秦王府,多少是知道范老石的事迹。

  昆明池南岸,一个看似简朴的宅院,门前两个石辟邪居左右,头有角、身似狮、背有翼,张口、昂首、颌下长须、脸有鬃毛。

  辟邪这东西,常出现于陵墓前。

  李客师得意地指着石辟邪:“这两个辟邪,可是后汉所遗,之后的辟邪可再也无翼了。”

  “三郎,出来待客!”

  面容端正、身着葛衣麻履的中年汉子出来,见到范铮,微笑叉手:“殿中省尚辇局李楷,见过上官。”

  自报所隶部司而不加后缀的,就是其最高长官,从五品上尚辇奉御与京苑总监平行,但少卿与忠武将军的品秩就高过他了。

  范铮恍然大悟。

  辽东之战,李楷随侍皇帝身边,厮杀英勇,范铮还是见过的。

  范铮羡慕李楷枪下无敌,李楷羡慕飞骑自由飞翔。

  于是相互吹捧的气氛就热烈起来,连孙九这种老江湖听了都直咧嘴。

  李客师换了身干净布衣出来,呵呵笑道:“孔明灯问世,也有个几百年了,何曾有人想过可以用类似的手段送人上去?”

  “贤侄这脑瓜子就是灵便,日后与三郎多交往,带一带他。你们年纪相近,更易沟通。”

  是年龄相近,李楷也就大了范铮十岁而已。

  野味的口感,就是不错,吃起来格外香。

  “不瞒贤侄,老夫一生,唯好这一口野味,比之家养耐嚼可口。”

  要不然,你当后来那些人为什么追捧野味?

  哈,果子狸?

  别把敌人投的病毒,当成果子狸的罪过。

  酒是剑南烧春,渊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在盛唐被选为御酒,醇厚绵长、芳香浓郁,唯有酒度没那么烈。

  毕竟,杏花村的蒸馏技术没有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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