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道别

  光大元年(567年)八月。

  福州刺史奏琉球侯国营垒毕,其土已置汉民千人,服夷民六千。

  安成王陈顼请就其国,诏许之,更赐其粮米二千石,诏有司先送琉球。

  建康,安成王府。

  辞别宴席已毕。

  宾客消散,陈顼独留了工部尚书毛喜在庭。

  二人同坐在中庭的小榻之上,他们一面饮着酒,一面赏看着满天的星月,却都沉默着,没有多言。

  良久,只听得陈顼发出一声叹息,同毛喜道。

  “毛公以为,我此去琉球,能平安否?”

  毛喜知他在担心些什么,衡阳王陈昌能溺毙大江,安成王陈顼就能溺毙东海,但他知道皇帝不会这么做。

  饮了口酒,他道。

  “天子不欲杀人。”

  陈顼见他神情严肃,摇了摇头。

  前梁大宝年中,他与陈昌入江陵为质,毛喜辅从,二人同在敌营八年,交情可谓极深。

  只是毛喜素来公私分明,一遇正事,面上便立时变做这般严肃表情。

  饮了两大口酒,陈顼才道。

  “毛公为何不愿帮我?”

  毛喜神色微变,陈顼这一问之中,意味极深。

  既有陈顼对毛喜弃友人于不顾的指责,又有陈顼对自身孤立无能的叹息。

  毛喜移目于空。

  高天之上,正有一轮明月朗照。

  毛喜终于道。

  “二虎在林,必有一伤。隔以山海,方得全活。”

  他转过头来,目光对上了陈顼的双眼。

  “封安成王于琉球,是我之谏。”

  “今时皇帝念宗室之亲,不欲加害于王,他年皇帝若有子,又身患疾病。”

  “争斗一起,大王在都,自虑能得保全否?”

  “如此之事,晋宋齐梁以来,代代不绝,我恐大王虽有十子,而不能得一存活耳。”

  “远避海外,则朝廷治乱于王何加焉?纵使南国倾覆,王于琉球,亦不失为一国主,此百年长算也。”

  陈顼闻言沉默,毛喜说的不无道理。

  晋室灭后,宋、齐、梁三代,国祚最长,不过刘宋,亦只五十九年而已。

  现今的皇帝虽然颇有些明君气象,然宋文、齐武、梁武,此三帝在位之初,又何尝不是一幅革弊兴治的明君面孔?

  但他们身后,又何尝不是宗室相残,骨肉相刑?

  仔细思来,围绕在权力旋涡附近的宗室,确实难得善终。

  念到此际,陈顼举杯同毛喜略做示意,一饮而尽,才道。

  “毛兄果不负弟,他日朝中若生乱事,兄之子弟,可使尽渡琉球,琉球虽小,弟必全毛兄之德。”

  毛喜听他如在江陵时般称呼自己,知道陈顼的心结已结,略作迟疑,又道。

  “喜为大王设谋,实于天子不忠,然王有旧友之谊,上有知遇之德,喜唯愿两全之。”

  “喜为工部,督造舰船,麾下百工有通水密舱者,有通指南针者,喜可送一二匠人与王。”

  “东海之上,航船最利,琉球若能造大舰行海,必为兴盛,王欲国家富强,不可不知。”

  既然话已说开,毛喜面对故友,终于不用再掖着藏着了,直将另一桩机密托出。

  “司马申在东宁,除闻琉球之事外,更知琉球东北,连岛而行,能至倭国。”

  “王至琉球,可使水工探之,此道一通,则琉球可为江南、闽中、平乐、倭国四地转商旅,利益至大,愿王记之勿忘。”

  陈顼闻言躬身拜谢,道。

  “毛兄勿再多话,更负皇帝之德,我得毛兄之语,已见云后之日。”

  “活我者毛公也,富我者毛公也,此恩不敢或忘。”

  毛喜听到陈顼已将毛兄的称呼转做了毛公,知道很多人与事,终究是永远也回不去了。

  被皇帝猜忌的宗室和被皇帝亲好的近臣,毕竟应当是陌路之人。

  他言道。

  “再饮三杯,即与陈郎相别。”

  “他年再会,当在天涯。”

  陈顼一怔,想起了多年以前,二人在江陵那段把酒话天下的日子。

  那时,他们还曾意气风发,立志要联起手来革去梁朝的弊政,一起去做那安定天下的将相。

  可此刻,毛喜已然鬓入白霜,而自己也将年入不惑了。

  举目窥天,星月一如当日。

  陈顼忽而生出一股豪情,他道。

  “待毛公佐皇帝一天下,琉球行大舟通五海。”

  “顼必与毛公,共饮于海外天涯!”

  ————

  安成王陈顼就国琉球,毛喜送之工匠数人。

  有司录此情状上奏,陈帝陈伯宗知毛喜与陈顼旧谊,留其奏书于中书不复。

  适逢毛喜进雕版,并印刷之术,陈帝陈伯宗大悦,赐钱二十万。

  群臣是知毛喜仍为皇帝亲好,遂不为弹劾。

  陈顼既入琉球,先出私财赏卫士,又亲与百姓开阡陌,兼之赏罚皆明,以故甚得众心,汉夷之民皆服从。

  又立学校行王化,置工坊造舰船,数岁之内,其货物往来东海,商旅不绝,琉球晏然称治,士民咸叹其贤良。

  ————

  突厥木杆可汗在位之亥猪年(567年)

  九月。

  塞北,于都斤山。

  突厥可汗的牙帐便坐落在这座古称燕然的山脉之侧。

  可汗的牙帐东面为门,意在礼敬朝日。

  朝阳初升,日光将人影极长。

  帐门之外,长身赤面的突厥可汗阿史那燕都,正同他那要去往周国和婚的女儿道别。

  这位现年十七岁的突厥弘忽,正依偎在她阿父的肩头啜泣,显是未曾从别离的心伤中释怀。

  她的样貌便是以北来汉官挑剔的眼光而论,亦足以称得上美丽,她的肌肤更是有种异于草原女子的白皙。

  如此女子,自当是北地绝色。

  是以阿史那燕都极宠爱这个女儿,只是他既为可汗,国事毕竟重于家事。

  他已从齐使的手中敲诈了十足的财货,嫁女于周,已是不得不为了。

  南方陈、齐既然即将联合通婚,常理论之,合力攻周,定在不远。

  周人以一敌二,势必难支,届时自己这个突厥丈人,便成为周人必须依仗的力量了。

  只是如今的周人实力仍强,当须陈、齐二国代为削弱,自己这个周人的“太上皇帝”,才能坐得稳固。

  阿史那燕都用一张北周贡献的丝绢,替已是一身汉装珠饰的女儿擦去了面上的泪水。

  他的目光扫过女儿左右随从的汉官、宫女,大笑着将那张丝绢,掷入风中,他道。

  “北地无人可娶我女。”

  “周国天子勉可为我婿。”

  “我儿但向南行,彼若怠慢于你,儿可即发书北来,我当为儿临渭水而鞭之。”

  那张随风扬起的丝绢被塞北的大风吹做一团,隐入草木之间,不见了踪迹。

  周国的使者们俱都低首垂目,沉默不语,联结突厥为援,比国之体面更重。

  他们只听见突厥可汗又言道。

  “我儿且去,再勿垂泪。”

  “我突厥,塞北之苍狼也。”

  “儿虽女子,不可垂泪为夏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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