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入临安

  路上。

  苏朝云笑着问他,既然有那才华,若当众作诗一首,要不了多久就会被这群士子传诵天下,这种机会为何要放过?

  宋煜笑道:“您太高看我了,我哪有那种才华?不过是大家以讹传讹,越传越是邪乎。再说回头我还要在监妖司做事,弄那一身才名有什么用?”

  苏朝云开心大笑,拍着宋煜肩膀:“后面这句才是真的吧?咱适当藏拙可以,但也没必要太过……有赵一朝,无论是亡了的北赵,还是现如今,对待文人士子,其实向来宽容。你没见那么多人写文作诗骂官家,不也都活的好好的?名声仕途不仅不受影响,反而还会添光加彩。”

  宋煜之前没去刻意压制酒意,这会儿也有些昏沉,闻言笑道:“还真不是,实话跟前辈说,我这人吧,就是一个纯粹的江湖人,侥幸被士林称赞两句,自己却不能因此飘飘然。”

  苏朝云感慨道:“真不知你年纪轻轻,是如何磨练出这份心性的?少年老成的人咱家见过许多,但身怀大才却稳重到你这地步的,生平仅见!”

  宋煜心说可别捧了,一个过客而已,身处这红尘俗世,我只想把自己苟成剑仙。

  回到客栈后,宋煜专门把苏朝云请到自己居住的套间。

  客厅里。

  他把那厚厚一沓银票拿过来,当着苏朝云的面儿,也没去数,抓出来大约三分之一,剩下那些推到苏朝云面前。

  一脸认真的说道:“苏前辈,晚辈之前说过……”

  苏朝云进屋之后就静静看着宋煜的举动,一直没说话,直到这会儿,他才笑着拍了拍面前厚厚的银票。

  有些感慨的轻声道:“钱啊,真是个好东西!当年咱家爹娘要有钱,也不至于把咱送进宫里,弄得不男不女,尿尿都他娘费劲!”

  “但是小公子啊,人家说你义薄云天时,或许带着几分挤兑,也或许有些许调侃味道,可在咱家看来,这四个字,你当之无愧!”

  宋煜摇摇头:“前辈过誉了。”

  苏朝云看着他:“说话大气做事腌臜之人,这些年咱见得多了。”

  “还真是没见过几个,真不把十万贯钱当回事的。”

  “咱要没记错,你自幼日子挺苦,虽说有你父亲的袍泽护着,但那会儿你性子应该比现在倔强,并不愿接受太多资助。”

  “很多人或许想不通,你一個小孩子哪来那么多骨气,嘿,咱家是懂的。”

  “贫儿骨头硬啊!”

  “不过咱不如你!刚起势那会儿,见到银子眼睛都是绿的!来者不拒!”

  苏朝云深吸口气,眼神愈发柔和。

  再次用手拍了拍这些银票,然后缓缓地,给宋煜推了回来。

  “苏前辈……”

  “孩子,你要能叫咱一声叔,咱会更开心。”

  “叔。”宋煜没有犹豫,起身施礼。

  “哎!”苏朝云眉开眼笑,看着宋煜道:“好孩子,这钱你自个留着,回头到了临安府,咱帮伱留心各种修行资源,做人做事咱不担心你。唯独这修行也得跟上来,否则呀,真要有点什么事儿,叔也不能保证一直在你身边不是?”

  见宋煜还是有些迟疑,苏朝云笑得更开心:“你叫咱一声叔,咱就得有个叔的样子,不仅不要你这钱,回头叔再送你套宅子,嘿,老李也准备了,但这事儿吧,咱得跟他好好争一争!总不能啥宝贝都是你老李的……”

  说着站起身,拍了拍宋煜肩膀,笑着离去。

  宋煜:“……”

  ……

  ……

  把苏朝云给送走,宋煜回到房间,忍不住思忖起来。

  能感觉到,这位来自临安府,宫里面也有不低身份的大宦官对他很是喜爱。

  尤其自鄱阳湖现身之后,两人经常一起聊天、小酌,一老一小也算十分谈得来。

  宋煜那种不拘一格的洒脱,来自后世的宽阔视野,在对一些事情的见解上,每每能让这位大宦官拍案叫绝。

  苏朝云父母早已不在,曾有几个侄子、侄女,也都在当年北齐打过来时死于战乱。

  他自身又是个太监,可以说在这世上,已是孑然一身。

  别看他嘴上说着爱财,说当年见到银子眼睛都是绿的,来者不拒。

  实际到他如今这种身份地位,这些身外之物对他来说才是最没有意义的。

  可能依然还喜欢,但却很难再真正诱惑到他。

  在这种情况下,他把宋煜这个有才华又聊得来的年轻人视作亲近晚辈,似乎也没什么不能理解的。

  宋煜回忆着跟苏朝云相识以来,这一路的点点滴滴。

  “之前他就不止一次怀疑我的真正实力,被我接连否认之后,也就没有再提及。”

  “直到这次,我因为自创大江东去剑法,导致身心俱疲呼呼大睡了一整天,他似乎才真正开始对我交心……”

  “所以,我的大宦官叔叔,你的背后又是谁呢?”

  宋煜轻轻吐出一口气,爱他妈谁谁,印章的秘密……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暴露!

  ……

  ……

  翌日一早,宋煜和苏朝云一起,跟随齐王府车队,朝临安方向而去。

  五百里陆路,不赶的话,大约六七天就可以到达。

  这段路再无任何风浪波折,既无江湖中人拦截,也无妖鬼作祟。

  路上途径一些城镇时,倒是受到了许多读书人的关注。

  即便在建康宋煜没有再说一句名言,也未作一篇诗词,他的名声还是传遍了整个江南士林。

  有人大加赞赏,觉得煜公子真名士也!

  有人不屑一顾,认为不过是个江湖草莽,能说出什么至理名言,肯定名不副实。

  捧也好,踩也罢,一开始就没想过混文人圈子的宋煜莫名其妙的在读书人群体当中火了。

  就连在临安等着宋煜的李朝恩,听到这些消息后也有点哭笑不得。

  “行吧,倒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日后去到任何地方,官面上那些事情,有他出面,可以轻松很多。”

  如今的监妖司,早已不是北赵那个时代,专门负责处理各种异常事物的部门了,更加接近于宋煜所熟知的明朝锦衣卫。

  啥几把事都管,权利大得很。

  因此从这里出去的人,通常都不怎么受待见。

  畏十足,敬却几乎没有。

  如果真能阴差阳错出个被外界高度接受的人,那么对整个监妖司来说,还真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扭转很多人过去的刻板印象。

  李朝恩专门把这件事汇报给了官家,官家听后也觉得不错,再次对宋煜提出赞许,甚至表示有机会的话,很想见见这个年轻人。

  人还没到,名声就已经传开的宋煜在齐王府马车进入临安城的那一刻,也忍不住顺着窗子向外看去。

  四月初的临安花香鸟语,草长莺飞,天气已经开始热起来。

  入城之后,外面各种繁华景象让宋煜在心里直呼看见“活着”的清明上河图了!

  这种跨越时空的感觉甚至让他充满感慨。

  也终于明白为何诗人会写下“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这样的诗句。

  像他们这种规模庞大的车队,从建康一路走来,路过任何一座城镇,都会成为被围观的对象。

  但在这里不会。

  这座城实在是太繁华了!

  街头巷尾人流不息,马车道上的车队首尾不可见,各种叫卖声音在街道两旁此起彼伏。

  大酒楼小食肆飘香数里……

  这场景,在宋煜看来比后世好多了!

  不仅繁华,还很接地气。

  其实烟火气是种非常玄妙的东西,能让人既欣喜又踏实,莫名的心安和感动。

  原本按照宋煜的想法是先找家客栈安顿下来。

  苏朝云却让王府车队直接前往丰豫门附近,距离西湖不远的一套大宅。

  “咱家知道你这孩子从小要志气,不肯轻易接受别人馈赠,但既然你已经叫了咱叔父,就不可以跟咱见外。这院子风景秀丽大小合适,各种生活用具齐全,丫头仆人也足够,你就先在那住着,大总管这两天应该就会抽时间见你,你有个心理准备。至于其它,我之前就让游隼传信,交代给这边的管家了,回头有什么事情,你直接吩咐他!”

  苏朝云话都说到这份上,宋煜只能听他安排。

  车子来到宅院门口,众人下来之后全都有些被惊呆了。

  如果不说这里是住宅的话,说是公园都有人相信。

  从占地面积来看,比寒江城世子送的那套……只大不小!

  这可是寸土寸金的临安府啊!

  此时已有一大群丫鬟仆人等候在门口,看见苏朝云,齐齐躬身施礼。

  苏朝云摆摆手,把管家喊到身前。

  “孙管家,这位是宋煜宋公子,你可以叫他公子,煜公子,亦或是主人,从今往后他的话就是咱家的命令。”

  管家大约五旬左右,之前已经得到通知,闻言顿时面带微笑,对着宋煜躬身施礼:“孙平见过公子!”

  “孙管家客气了,我与一众家眷暂时借住此地,给您添麻烦了。”宋煜微笑着回礼。

  “行了,借住不借住的,舟车劳顿,大家也都累了,赶紧进去安顿下来。咱家就先走了,回头再过来看你。”苏朝云又看了眼其他那些男女仆从,阴测测补充了一句:“你等都听好,不可怠慢公子!”

  随后冲宋煜挥挥手,登上早在一旁等候的专属马车,迅速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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