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啊,即便是不愿意做民夫也无所谓,义军大量收购毛竹木材,大家可以留在家砍毛竹跟木头,毛竹一个5斤粮食,木材看大小,但比毛竹还要值钱,砍完了,扎成排,我们通过白水顺流而下送到宛城,就可以卖毛竹木头赚粮食,我义军无限量收购。”昭虞道。
义军对毛竹和木料的需求几乎是无穷的,只要打仗就要运输粮草军械,要运输粮草军械就要制造辎重车和独轮车,而快速扩张的义军规模对铠甲的需求也是无限量的,竹甲虽然比不上皮甲铁甲,但依旧比布料和肉身扛刀剑的要好。
现在的义军士兵即便是有皮甲,也是喜欢在皮甲外面套一套竹甲来增强防御力,因为这些士兵发现,只要不是对着纹路砍,竹甲的防御力比皮甲还要高,而且竹甲的重量也轻,提升防御力的同时,负重增加的却不多。
战场上想要保命叠甲越高越好,所以义军对竹甲的需求从来没有降低。而残余的原材料还可以成为制造白纸的原材料,可以说是完美利用。
“还有这样的好事?”青黄不接让所有的村民都在忍饥挨饿,刚刚说做民夫他们还担心被义军拉上战场,但在自己家里出把力气,砍木头跟毛竹,这事情就可以干。了不起浪费一点力气,他们这些农户缺粮食,可不缺少力气。
“我们义军公平买卖,绝不欺骗大家。大家要是不放心,可以砍个几十根毛竹去试一试,要是领不到粮食,大家可以把我家给拆。”
昭虞虽然这样说,但却没有人真有这想法,毕竟人家的后台是义军,他们可不敢得罪。不过大家也心动了,宛城这里比陈郡好的地方,就是这里不缺铁器,这个时代的宛城是天下的铁器制造中心,这里的铁匠过万,铁器的价格也是天下最低的,村民还能找到锯子柴刀等工具。
翌日,适等白河里的村民带着锯子柴刀,到山上砍了100根毛竹,然后用稻草绳,扎成5个竹排,一路顺流而下去了宛城。
当天下午,适他们就挑着500斤的粮食回来了,看到这些粮食,村里的所有人都欢呼。
他们真是太不容易了,要不是义军发了一袋粮食给降兵,白河里人均粮食不足半石,但此时距离秋收却有一个多月,可见此时村民们的困难,每日一顿稀粥都难以保证,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吃野菜。
而现在昭虞帮助村民们找到一条,出力气就能换得粮食的路,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好事情了,他们不怕劳累,只是怕出了力气,却连一点收获都没有。
“这亭长是个好官,真心为我们好。”当晚吃饭的时候,适感叹的对母亲和老吴说道。
他从小见到的秦吏只知道收刮他们,让他们家徒四壁,哪有带他们致富的秦吏,而现在义军却有这样的亭长,适才会如此感叹。
适的母亲笑道:“义军说话算话,他们说给粮食就给了粮食,他们说了要分地的,想来这也不会有错的,我们家有20亩地,要是义军再分50亩,就有70亩了,只要我们勤劳,一年收获100石粮食不难,义军只收3成粮食,我们可以留下70石粮食,留下30石食用,还能多出40石,我们用这粮食盖一间大瓦房,找一户勤劳的女子,我们家就可以开枝散叶了。”
从适回家之后,适的母亲就开始在计算自己儿子未来的幸福生活了。
老吴笑道:“均田不是你这样算的,你有20亩地,义军只会给你30亩,不过我这个老头子应该也有50亩,但我没有儿子就留给适了。”
适的母亲本来有点不开心的,但听到后面的话却马上喜笑颜开了。
第二天昭虞再说招募民夫的事情,村民们果然都踊跃报名了,包伙食,每天还能有10斤粮食,只要不是骗人的,对村民来说就是天大的好事了。
最后昭虞选出了50个民夫,而这其中就有适。
适的母亲知道之后,极力阻止适成为民夫,对她来说即便是民夫也是极其危险的,她只有适可以依靠了,不愿意适有一点危险。
但适却说道:“母亲义军待我们不错,要是他们被秦军打败了,我们又会回到以前的生活了,所以孩儿想要帮助义军,而且孩儿只是在后方没有那么危险。”
适的母亲却不听道:“义军真败了,那这些民夫更加危险,听娘一句劝,待在家乡就好了。”
老吴这个时候却劝说适母道:“现在世道乱了,在军中未必不如我们安全,我两个儿子都在村里,但还不是被秦吏拉走战死了,秦人真来了,适还是会被他们抓去做敢死队的,义军是仁义之师,说话算话,待在他们身边可能是最安全的地方了。”
适的母亲母亲这才没有继续反对了,而是第二天流着泪看着自己儿子再次离开。
――
而徐凡之所以要在南阳郡招募如此多的民夫却也是现实所迫,从徐凡在阳县起义开始,他带领的义军一直都是在内线作战,只需要少量的辎重部队就能维持住大军的征战。
而这次的南征之战,刚开始徐凡的部队没有遇到粮草危机,主要原因是打的太快了,从进入南阳到直接攻克宛城,义军打了不到半个月时间,大军本身携带的粮草,加上路上缴获就足够了。
但从宛城到南郡,这里距离义军核心的统治地区就有上千里的路程,而且此时的南郡基础设施可不怎么好,这更加大了运输粮草的难度了。
宛城以南的道路太烂了,当年始皇帝修建的驰道,这几年日晒雨淋已经被江南雨水泡烂,用虽然还能用,但已经比不上中原了。
这个时代的南方,说出来就是一把泪,各种蛮荒毒虫都不说,始皇帝花费巨大代价修建驰道,居然因为南方多雨泡了几年就被泡烂了,这个时期的江南就像后世的漠北一样,基建投入高,收益回报低。
这里不得不再说一下此时的气候,春秋战国这段时间是整个天朝历史上少有的温暖期,楚国虽然发源于汉水流域,但开发的步伐却止步于长江以北。不是楚人不想开发于长江以南,而是长江以南那个时候气候炎热,沼泽密布,各种毒虫野兽不利于开发,加上当时楚国还处于青铜时代,江南的红土地比起黄土高原开发的难度提升好几倍。
所以楚国国土是沿着长江往东的江淮地球,大部分开发度高的地区,都在长江和淮河以北,长江以南虽然也占据了广大的地区,但基本上是没经过开发的,属于半蛮荒的状态。
而现在义军要派遣大军征讨南郡,南郡落后的基建设施就成了徐凡需要面对的问题了,这就需要大量的民夫帮助义军来运输粮草物资。
宛城,郡守府。
面对运输粮草的问题。张良想了想说道:“北车南舟,想要在南方行军,运输粮草物资就必须依靠船,更重要的是去了南郡,就我军的补给线就被拉到极长,还要进经过方的泥泞的沼泽,现在不准备充分的话,义军只怕还没有遇到秦军就会遇到各种麻烦。而且战争也离不开船,大江就是我军最大的阻碍,除非秦军会和在宛城一样一触即溃。”
英布他们听懂这话眉头紧皱,从起义以来,他们打过野战,夜战,攻城战,但水战他们还真没有打过。
“车还好办,这次为了南征,义军已经准备了500辆辎重车,3千辆独轮车来运送粮草物资,但船的话,即便是现在制造,只怕也来不及了。”陈岗皱着眉头道。他一直管理义军的后勤,但要带领大量粮草越过长江天险还是第一次。
季心道:“宛城本就地处南方,水系众多,这里的舟师也多,我们义军以2倍价格征调民夫的船就是了。”
徐凡想了想道:“做两手准备,既征调百姓的船,我们义军也要自己制造战船,只要我们想要占据江南,就少不了舟师,现在提前做准备也好,正好宛城各自工匠多,是天下的制造中心,不缺少制造战船的工匠。”
不怪徐凡如此谨慎,再继续南下,长江就是横在他面前最大的阻碍,秦军只要把他堵在长江以南,他的骑兵和步兵不可能游泳渡过长江,所以征讨南郡,水师最为关键。
徐凡可不认为自己是曹阿瞒,在南郡有蔡瑁张允这样的内应,曹操都不知道自己的幸运,他几乎没有任何代价就度过了长江,蔡瑁对他的功绩抵得上五子良将全部功绩,只可惜曹阿瞒也辜负了蔡瑁。
徐凡看着陈岗道:“您就坐镇宛城,指挥工匠在汉水两岸建立10座码头驿站以此转运粮草物资,义军大军一路沿着白水汉水行军,这样可以减轻的负担。”
而后徐凡看向邓忠道:“本将任命你为南阳郡太守,这个位置极其重要,秦军随时有可能从武关,三川郡乃至汉中杀出,所以你要在这三个方向抵挡住秦军守住我义军的后路,本将允许你再招兵一万。”
邓忠拱手行礼道:“属下定为将军守好南阳郡。”
徐凡的大军在宛城内休整了三天,任命邓忠为南阳郡太守。
始皇帝36年8月10日
徐凡率领大军继续南下进攻南郡。
有了这次南阳郡之战之后,义军对秦军的实力有了比较深的了解,关中的秦军战斗力可能还有一定的保持,但越是远离始皇帝的地方,秦吏越是无法无天,对百姓的压迫就越大,秦朝在当地的统治就越脆弱。
而南郡秦吏在知道徐凡只用了半月时间就攻占了整个南郡,天下闻名的宛城,居然坚守了不到3天时间,就被徐凡一个冲锋就夺取了。全郡秦吏都被吓破胆了,把南郡所有兵力都汇集在江陵城当中,直接放弃了南郡其余19县。
尤其是后世襄阳这个位置,虽然襄阳城还没有建立,但楚国却建立了一座小邑北津戍用来防备由北进攻的敌人,但这样一个坚固的小堡垒就这样被秦军放弃了。
徐凡的大军只花了不到5天时间就度过了后世的长江天险,其过程之顺利,连徐凡都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了。
想想后世的政权想要度过长江,花费了多少兵力和精力,号称无坚不摧的蒙古铁骑在这里撞的头破血流,不得已一路翻过青藏高原打进大理国,再由大理北上,为了攻克这个要塞蒙古人花了四十几年,绕过了上万里的路程。
而徐凡却没有一点阻碍,这个时候徐凡都怀疑自己真是天命所归了,难道自己有双重buff,既是穿越者又是天命之子?
只有张良看出徐凡的疑惑笑道:“南郡秦军没有舟师部队,他们自然没有办法利用大江阻碍将军前进。而以南郡此时的局势,秦军根本不敢出城,不然他们必定会被南郡豪强出卖,所以对秦吏来说,主力汇集在江陵城是最好的选择。”
徐凡摇头道:“秦吏这就是没有分清楚自己的敌人和盟友,他们既得罪了本地的豪强又没有拉拢占据多数的南郡百姓,一味靠着强悍的武力统治南郡,当他们的武力不足以保护他们的时候,他们就陷入了百姓的汪洋大海当中了,刚过易折,不施仁义就是这个下场。”
张良想到前几日他看的《大秦各阶级风险》这本书籍,当时他是惊为天人的,认为这是堪比《太公兵书》的宝典。
现在张良听徐凡这方面,发现按照上面的划分,除了最上层的始皇帝,秦吏还真是把所有人都得罪了。
路过长江之后,整个南郡可谓是无险可守,徐凡接下来的行军反而不是以直接摧毁江陵城的秦军为主。
而是散开大军,攻略南郡州县为主,徐凡命令各部保证秋收为重,严禁他们骚扰百姓,损害百姓的粮食,同时为南郡百姓打击盗匪土匪等破坏南郡秩序之人。
就这样徐凡边行军,边接收南郡的州县,行军10日,当徐凡带领4万多大军抵达江陵城下的时候,整个南郡20余县,他已经接收了15个县,义军无缝连接的统治了大半个南郡。
始皇帝36年8月20日,江陵城下,义军中军大帐。
行军的如此顺利,所有人都兴奋的商议如何攻破江陵城。
季心道:“将军,南郡豪强共敖愿意为将军献出江陵城。”
“共敖?他有什么背景?”徐凡问道。
张良向徐凡科普道:“共姓源于姜姓,出自炎帝神农氏属下的共工氏,属于以先祖官职称谓或名号为氏。共氏源远流长,渊源可以远远地追溯到上古时期的“共工氏“。
共工实际上是上古官职之名,专掌水、工两责。姜垂,为尧帝时期的共工,世袭之职。世人曾有言谓炎帝之后,姜姓能继其世者,曰共工氏。
但楚地共姓源于芈姓,出自战国末期楚国贵族的后代,属于以共邑名称为氏。战国时期楚武王熊通封王室贵族于共邑,其后裔以封邑为姓氏,称共氏。共敖想来是楚国大贵族之后。”
“大贵族,秦人可不会认楚国的贵族。”英布冷嘲热讽的说道。
义军当中贵族出身的将领极其少,只有陈晓和张良,陈晓资格老,对义军的帮助大,英布他们已经把陈晓看成是自己人,而张良加入的晚还是一个韩人,但却受到徐凡的重用,成为参军能进入义军的高层会议当中,这已经引起了英布他们的不满,所以有机会英布就会冷嘲热讽张良。
季心说道:“他们的实力不差,据说有上万私兵,要是他们在江陵城起事,我们义军将会兵不血刃的占据江陵城。
这下连英布也不阴阳怪气了,他明白上万大军对他们攻城的帮助有多大,同时江陵城的重要性英布也是知道的,这里曾经是楚国郢都所在地,对所有楚人意义重大。
始皇帝36年8月23日。
徐帆的大军出现在江陵城下,徐凡的大军还没有攻城,江陵就内乱,江陵城的大户共敖率领自家的家丁和江陵其他豪强打开城门,放义军进城,秦军顿时崩溃,义军一路冲杀接管了江陵。
“共敖见过上柱国将军!”一个穿着铠甲的八尺大汉向徐凡行礼道。后面一群南郡豪强也跟着共敖向徐凡行礼。
徐凡笑道:“各位豪杰请起,我义军不需要如此多礼。”
共敖道“我等愿意一起追随上柱国将军,共诛暴秦,求将军收留。”
徐凡问道:“不知你们有多少人?”
共敖道:“我等南郡豪杰共计有上万曲部。”
徐凡脸色变得严肃道:“投靠我义军可以,但我义军不会允许有独立的山头,你们的曲部会打散重编,以你们的功劳,本将可以任命共敖你一个都尉。”
英布等人兴灾惹祸的看着共敖了,这幕太熟悉了,当初阳翟豪强也是做了他们义军的内应,立下一点微末的功劳,张口就要一整个颍川郡,现在就是不知道这些所谓的楚国贵族口气能有多大。
共敖脸色当场就变了,虽然他第一次听山头这个词,但却能理解其中的意思。
这不就是说他们1万多曲部被徐凡吞并不说,徐凡还只肯给一个都尉之职。
这不相当于他们拿1万大军换5000不是自己人的大军,官职也不能让他们满意,一个都尉怎么够他们这么多人分。
要知道南郡这里可是楚国故都,是楚国贵族最多的地方,虽然经过秦国的打压,但是依旧有很多。
他们什么世面都没见过,很多家族都出过令尹,至于担任上国柱这种副丞相的职务更是超过了两只手,他们就是战国时代的四世三公,甚至比这还夸张,几百年来他们的家族一直就是贵族。
虽然已经是50多年前这里归了秦国,但秦国苦难的生活,二等公民的待遇,他们更加怀念当年的日子,现在只拿个都尉来收买他们,这和他们的心理预期相差太大。
面对这些脸色大变的楚国前贵族,英布等人冷笑不已,他们跟随徐凡九死一生打了这么多场仗,也不过是一个校尉之职,掌管1万人。
这些人却是凭想要凭着几十年前的一个老祖宗,骑在他们头上,简直是痴心妄想,在英布他们看来一个都尉都嫌过了。
徐帆倒是对这种事情早有准,要是有选择,他是一个贵族豪强都不想留在自己的地盘上,但这毕竟不现实。
所以他马上说了第2种方案道:“各位要是觉得自己军事才干出众,一个都尉之职远远不能满足你们的才能。此时长沙郡,黔中郡仍然被秦国攻占,义军愿意支持各位收复这两郡,只要是你自己攻下来的地盘,即便是称王,我们义军也支持。”
徐凡这话让共敖他们脸色变得迟疑起来,南郡已经有很多地方接近蛮荒地带,那就真是野人比百姓多了。
而且在这个气候温暖,长沙郡和黔中郡属于热带气候,极其温暖潮湿,在这种医学不发达的世界,各种补充毒虫就能要人的命,疫症也极其多,在医疗进步之前,那些地方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共敖他们是不愿意去那里的。
徐凡温和笑道:“各位可以商议好再做决定,我义军的大门还是为各位敞开的。”
共敖他们只能失望的离开。
“这些贵族就是贪心不足,还真当这里是几十年前的楚国都城,他们还是楚国的贵族”英布大声道。
邓宗笑道:“家族虽然没落了,但他们的排场是不可能少。”
陈林嘲讽道:“他们算什么贵族,只是一群楚国遗民而已,到现在居然还看不清形势,难怪他们的家族如此没落了。”
虽然没有明说,但英布,陈林,邓宗这些百姓出身的将领,本能的开始排挤贵族出身的人,而像共敖这种更是让他们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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