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7章
面对社员的鄙夷,只有路顺风自己乐在心里,一副猪下水两块五毛钱,这两副猪下水至少毛重一百斤,哪怕收拾出来也有五六十斤,才五块钱。
相当于一斤一毛多钱,这样的价格太便宜了。
至于说猪下水有异味,不好做,那是因为社员普通都没有调味品,说句不好听的话,现在很多人家里只有盐和味精,甚至连味精都不用。
光用盐,无论做什么菜肯定都不香。
路顺风对于别人都喜欢吃的大肥肉,他只能嗤之以鼻,酱猪蹄了解一下,那不香吗?
用架子车,将猪蹄和猪下水拉到家里,沈小妹就将架子车还回生产队,路顺风开始收拾猪蹄。
他用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喷枪,将猪蹄上的毛全部烧掉,直接将猪皮烧得焦黄,这才用刀刮掉上面的污垢,放在清水里浸泡起来。
处理猪蹄的事情相当繁琐,这可是五六十斤猪蹄,全部弄好恐怕需要两三个小时。
“小妹,你怎么又把架子车拉过来了?”
路顺风非常奇怪的看着沈小妹。
沈小妹道:“我爹说你给咱们大队做了贡献,养了那么多猪肉,多长了那么多肉,偏偏连好肉都没有吃上,我爹和张会计商量了一下,就让我把这些骨头给你送过来了!”
路顺风听到这话,感觉有些感动。
很多人抨击这个时代的制度问题,在没有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路顺风也感觉这个时代这样不好,那样不好。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这个时代有着独特可爱的一面。
路顺风发明了生物饲料,给生产队带来了丰厚的效益,在分肉之前的时候,大队干部都发挥风格,哪怕是沈继武这個大队长兼支部书记,也没有分到好肉,只是一些瘦肉和零碎,放在这个时代,属于歪肉。
但是,该有的奖励,还是有的,至少眼前的排骨虽然肉不多,也有几十斤的样子。
有了排骨,路顺风需要做的事情就更好了,他原本想要先卤猪蹄,现在只好先炖排肉,首先将排骨砍成拳头大小的一块,这样的排骨吃起来才够劲。
将排骨剁好,放进大锅里,放入葱姜和料酒过水,等排骨熬出血沫,再将骨头捞出来清洗一遍。
路顺风的调料非常齐全,他先将葱、姜、八角、桂皮、花椒、陈皮准备好,包在白棉布中,然后将排骨入进锅里,倒入清水。
路顺风这边还没有做好,提前下手炖肉的人家已经传出肉的香味。
“好香啊!”
沈小妹咽了一口吐沫。
“等会就能吃了!”
路顺风则是继续处理猪蹄和猪下水。
沈小妹没让路顺风一个人忙着,她捡了一些木柴,将木柴引燃以后,就跟路顺风搭下手,处理猪下水。
直到排骨炖好,路顺风捞出一块排骨,品尝了一下,盐味正好。
路顺风和沈小妹吃着排骨的时候,沈继武却来到了路顺风家。
“爹!”
“沈支书!”
路顺风搬出一个凳子,让沈继武坐下来。
沈继武倒也没有客气,他用不着跟路顺风见外,毕竟马上就是一家人了。
“小妹,拿瓶酒过来,我沈支……”
沈继武道:“这里没有外人!”
“伯父咱爷俩喝点!”
沈小妹对路顺风屋里也非常熟悉,轻车熟路,直接打开靠近柜头的柜子,从里面取出一瓶小方瓶,里面其实还有茅台,只是沈小妹感觉不舍得,茅台酒贵,给她爹喝有点浪费。
路顺风打开酒瓶,直接用碗,倒了大半碗,一瓶酒,他们两个直接对半分。
沈继武喝了一口酒道:“明年看样子还是不成啊!”
作为老农民,沈继武其实也有看云识天的本事,今年冬天就下了一块雪,虽然雪不小,可是距离往常要差得多,现如今沟里河里都没有什么积水。
开春以后,弄不好还要干旱。
“伯父你是想提前准备?”
“是啊,现在队里有些钱,可是过完年就要大旱,如果不提前准备,到时候只怕会更难!”
路顺风道:“如果不分,社员们肯定有意见,弄不好要去公社告状!”
“我就是为了这事头疼!”
沈继武道:“社员们大都眼皮子浅,当初扩建养殖场,也不是没有人说闲话,要不召开全体社员会议吧,让大家提提意见,如果大家都同意分钱,那就分了,以后再说以后的事情。”
路顺风道:“也只能这样!”
沈继武喝了点酒,开始有些上头了,他望着路顺风道:“过完年化冻以后,你就和小妹,把事办了!”
沈继武也不怕人家说他嫌闺女嫁不出去,主要是他最近压力挺大,眼看明年年景不一定好,路顺风成了香饽饽。
他可是听说了钱汪大队的钱前进,准备把路顺风挖走,老钱有四个女儿,为了挖路顺风可是舍得下本钱,他在公社里找王副主任,声称自己年纪大了,精力不济,要调路顺风前往钱汪大队担任生产队长,他配合路顺风搞好钱汪生产队的工作。
隔着十里地,沈继武都能闻到钱前进的私心味。
“是不是太早了?”
“不早了!”
沈继武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建军已经会打酱油了!”
沈继武可不想让钱前进挖了墙角,钱前进家的四朵金花,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俏姑娘,关键是,沈小妹跟钱家的四个丫头比,还真不占优势。
钱家的大丫头可是大学生,正好赶上秋天大学毕业,调到县里宣传部工作,一个吃商品粮的媳妇,对路顺风绝对有着不小的诱惑力。
沈继武就急了,他决定先纸了老钱的念头。
只要路顺风结了婚,就没有人惦记他了。
路顺风倒是没有意见,随着一瓶酒喝完,喝上头的沈继武又开了一瓶,沈继武是那种有量能装的人,喝半斤的时候,醉意来了,再喝半斤还是那个样子。
两瓶酒喝完,路顺风就起身送沈继武回去。
他想留沈继武在这里住也没有条件,因为他只有一床被褥,虽然被子有两床,可褥子只有一条。
将沈继武送到半路,路顺风回来,正在准备关门的时候,门口出现一个人影,这个人路顺风也认识,是一队的姓周,大名他还真不知道叫什么。
“周嫂,你有什么事?”
周嫂是一队里的吊车尾,她男人叫沈传福,常年有病臣床不起,根本就没有办法干农活,工分只有周嫂一个人挣,偏偏她还有三个孩子,大的八岁,小的才三岁,养活一大家子人的责任,就落在周嫂身上。
单靠周嫂一个女人,就她一个月不休息,那点工分根本就不够养活一大家子七个人,以每年基本上都要跟生产队借粮食。
周嫂年龄虽然不到三十岁,也就是二十八九岁的样子,放在后世,二十八九岁的少妇那还是一支花,但是在农村,再加上周嫂的那个情况,她就是霜打的茄子,已经蔫了。
周嫂实在不好意思,她今天刚刚分了肉,不舍得炖肉,准备留到过年的时候,包饺子,可是孩子闻到路顺风家里的排骨香味,给馋哭了。
特别是老三,是她的宝贝儿子,又哭又闹,她也是没有办法。
本想来到路顺风家里讨点肉吃,不曾想却遇到了沈继武过来,她不敢让沈继武看到她,就躲在门口。
“顺风兄弟,你能不能……”
周嫂简直想哭,她也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实在抹不开面子。
路顺风看着周嫂不时的瞟向厨房方向,厨房的锅里现在炖的是猪蹄,路顺风似乎明白过来。
“周嫂,有啥事你说?”
周嫂一咬牙一跺脚转身离去。
路顺风喊住周嫂:“周嫂,你等等!”
对于别的人,路顺风是不想搭理,对于周嫂这样的情况,她反而不能无动于衷了,毕竟周嫂是大队里出了名的好人,从来不跟其他红脸,孝敬公婆,任劳任怨。
偏偏命运不好,嫁给沈传福第五年,沈传福在自己家修屋的时候,从层顶掉了下来,摔伤了脊椎,失去了劳动能力。
很多人劝她改嫁,或者离婚,她没有抛弃丈夫。
可以说,如果周嫂离婚,他们一家子都完蛋了。
周嫂停下。
路顺风返回屋里,用塑料盆装了满满当当一盆排骨,至少四五斤的样子,直接递给周嫂。
周嫂却噗通一声跪在路顺风面前。
“嫂子你这是干嘛!”
“让我给你磕一个,要不然我过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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