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周时间,王一这边什么事都没有。
这个美国异人组织贝希摩斯财团好像忘记了王一这么一号人存在,每天就只有钱博尔这位贝希摩斯财团董事之子过来找王一,带着他去兜风。
让他带着王一每天搁着不同花样去感受当下这个时代,20年代纽约这个在股市经济一片大好情况下的纸醉金迷,堕落。
按照贝希摩斯财团那些董事的想法,王一所在的中华民国可没法跟同一时期的纽约相比,任何一个地方,一座城市都比不了。
在他们想来,所谓的红尘炼心也得分地方,中华民国那个地方那些所谓的红尘跟纽约这个工业文明璀璨明珠相比算什么红尘?在中华民国那边出门还得靠脚力,马车,牛车甚至驴车代步的时候,这边人人有车,出门都是计程车代步。
汽车这种在中华民国只能是有钱富贵人家才有的配置,这里都有,而且每一辆在配置上都不比那些中华民国有钱人来的差。
你们修行人修半辈子能有工厂流水线里整出来的汽车速度快?你们那些什么机关派异人倾尽一派之力能捣鼓出多少台跟他们这边工厂流水线出来的汽车?
这就是他们最喜欢的金钱攻势,俗称对干部的考验。
说实在的,王一能看出来对方玩的是什么招数,但他也必须承认,对方这招是真好使啊,换做是别的修行人在这里,真的很难说能不能扛过这种考验。
之前还可以说枪这种时代发展的产物是大势,异人想凭借自身修行和传承抵御这种大势确实是在痴人说梦,好,我们异人认栽了。
反正枪这玩意虽说在中华民国那边也能买到,但大部分时候还是掌握在军阀还有一些权贵和黑道人物手里,日后行走江湖只要注意点,很难被人家打黑枪。
但美国的国情就是人人有枪,这才不乱。
在中华民国黑市那里可能十块大洋才能买到的汉阳造,在纽约这里成了没多少人想要的便宜货,因为这里每个人都可以从枪械店里买到性能更好,威力更大的手枪。而过去种种事迹表明,一颗子弹从五岁孩童手里打出来和从一个成年人手里打出来,其实都没什么区别,只要时机把握的好,一样能破掉自身的护体罡气。
个人武力上比不过,那咱们比国力!
前清固步自封,软弱无能,所以前清亡了,现在是中华民国,我们中华民国现在形势可以是蒸蒸日上,形势一片大好呢!
然后纽约的经济疯长,路上车水马龙,到处都一夜暴富的神话,四处都是钻石王老五。
你想抨击人家奢靡,堕落,笑贫不笑娼。人家反唇相讥,们中华民国就是想奢靡,堕落,笑贫不笑娼都做不到呢,我们纽约,我们美国人有这个本钱,你们有吗?
从内到外全方面的降维打击足以让所有说辞都没有说服力。
可惜了,王一内里是个来自21世纪,长在红旗下的灵魂。
这些对这个时代任何人都有着最致命的金钱攻势,降维打击,在王一这里反倒成了浮云。
连互联网都没有的时代,还没有电视,电影还是黑白胶卷盛行,娱乐项目泛善可陈,你们除了开银趴就是喝大酒,一点档次都没有,就这?
随行,带着王一在纽约晃悠的钱博尔也注意到这一情况。
因为王一表现的太平静了,这纸醉金迷也好,声色犬马也罢,你好歹给个要么大跌眼镜,要么不愿与之同流合污的反应啊。咋跟那些要求禁酒令的清教徒一样,不对,清教徒还会说两句恶心呢。
但王一什么都没有,甚至还隐隐给钱博尔一种‘老钱啊,你们就拿这种手段来考验我啊?哪个修行人经不起这种考验?’
最让钱博尔跌破眼镜的是在自己请王一在一家意大利餐馆用餐时,王一品了品红酒,一副很煞有介事的点评道:“波尔多那几个有名的酒庄里,我最不喜欢玛高酒庄,因为它是波尔多产区的酒庄,但酿出来的酒却跟勃艮第产区的酒味道很像,老钱,你下次喝酒的时候得注意一下啊。”
不是,到底你家祖上是欧洲的还是我家祖上是欧洲的?你怎么这么熟练啊!
钱博尔很破防,明明对方酒也会喝,烟也会抽,就连车都开的有模有样,其他娱乐项目也是手拿把掐,俨然就是一副资本主义社会熏陶过的优秀人才。
可就是给了钱博尔一种老虎抓刺猬,无从下手的怪诞感,对方并没有被纽约的花花世界迷惑到,只是在钓着自己罢了。
这一周下来,钱博尔发觉作为资本主义世界里的所有招式对王一全都没有起到作用,在带着王一花天酒地一周之后,也没了心思,开始忙活起自己的事来,好歹也是贝希摩斯财团的董事之子,还是一名先天异人,他可不是什么银样枪头,啥事都不做的二世祖好吧。
就这样,王一又变回了那个呆在纽约无所事事,天天花销贝希摩斯财团的寄生虫。
钱博尔虽然离开了,但王一也能察觉到在自己入住的这座公寓楼附近还有属于贝希摩斯财团的人在盯梢,王一知道他们在盯梢,这些盯梢的人也知道王一知道他们在盯梢,但这就是大家互不说穿的默契,而且王一有的是办法躲开这些人。
呆在公寓里,王一打开自己的皮箱,开始清点自己这次来美国带的东西,除了这些必要活动经费之外,他还带了一些其他东西。
例如从苑金贵这位好叔叔手里薅来的两个法宝,其中棺材钉算是暂时跟自己王一这个身份绑定了,虽说用的很少,但为了保险起见,这个东西还是不要出现在约翰威克这个身份这里,落宝金钱也不行,这玩意出现在一个白人面孔的异人手里太违和,也得去掉。
“话说回来,你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啊。”
稍微整理了一下,王一也在自己为数不多的物品中,看着一副只有一团漩涡的画卷发愣。
这玩意是他当初在京城灭掉那个劳什子一贯道教京城分舵据点时得到的战利品,那帮一贯道教信教将其纯粹,夹杂着欲望的众生信仰之力凝聚于这张画卷之中,再通过所谓的神打之法,将这画卷中这股众生信仰之力分化出来,降临到被选中的人身上,可以让其一瞬间力大无穷,刀枪不入,也算是装神弄鬼,糊弄世人的专属道具。
当时他之所以把这玩意收起来,是总觉得这玩意在那些一贯道教的家伙手里是大材小用了,虽说那会的一贯道教还没有发展成后来的邪教,但该经营的一点都没少,还那么有前瞻目光提前跑来京城踩点开分舵,这玩意不应该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只是在自己手里这么多年,王一除了感觉里面可能寄宿着一个生命之外,什么作用都没开发出来。
这次出国,放着也是放着,也就将其带上了。
“算了,还是不知道怎么招呼你,你还是先在这里休息吧。”
嘀咕了两句,王一重新合上皮箱,将一周前缴获的六把手枪带在身上,换上西装,对着镜子把脸捏成约翰威克的模样,一周的时间,已经足够约翰威克这个身份造势了,接下来该是收缘结果之时。
――
纽约,下水道。
纽约建于1664年,到了20世纪已经经过多次扩建和加盖,算是基本定下了,大方面的变化没有,哪怕到21世纪也是如此,但是作为纽约的下水道可就不一样了。
错综复杂,俨然犹如一个地下王国的下水道在这个禁酒令时代成了盘踞在纽约的黑帮酿酒,卖酒,甚至向全国铺设生意的绝佳据点。
下水道之上的纽约市民终日奔波于股市,不断将自己从股市里赚来的钱再次投入股市,争取让其翻倍,变得一夜暴富,然后再将挣来的钱,在朋友的引荐下从某个隐蔽的巷子,不起眼的理发馆,通过暗门和井盖,进入到下水道内各个黑帮开设的地下酒吧消费,声色犬马。
此时的纽约下水道开设的地下酒吧基本分为意大利人,爱尔兰人,一部分苏联人,唯独没有华人。
虽说这是个金钱至上的国度,但在这个国度里,华人是处于鄙视链最底层的,连黑人都觉得自己比华人高上一等,禁酒令时代之下的市场是很大,大到哪怕在大萧条来临的前一年入局你都有的赚,只是华人不配上桌分蛋糕。
而此时在王一一周前去过的意大利黑帮开设的地下酒吧内,今天这个地下酒吧被迫暂时停止营业,因为之前被王一用铅笔干掉的六个爱尔兰黑帮分子的苦主找上门了。
十几个荷枪实弹,甚至还拿着芝加哥打字机的爱尔兰黑帮成员强势冲进这间地下酒吧,控制了场面,然后就揪出与王一有过对话的侍应生温斯顿威尔逊来审问。
他们才不会管自家兄弟被干掉的原因,他们只知道有个叫约翰威克的外地人用一支铅笔在意大利黑帮开设的地下酒吧内弄死了他们的人,而负责看场的意大利黑帮却没有一点表示和动作,任由对方离开,这种事他们无法容忍。
或者说他们可以借由这件事,把意大利黑帮开设的这个地下酒吧据为己有。
“小子,我再问你一遍,约翰威克在哪!”
酒吧内,那个选择在王一这个约翰威克身份下注的侍应生温斯顿威尔逊此时被上门兴师问罪的爱尔兰黑帮按在椅子上,双手被强制摆在桌上,一把匕首在他旁边插着,枪口指着自己脑门。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当时就温斯顿这个侍应生跑了出去,虽然不知道温斯顿跟王一说了什么,但爱尔兰黑帮只有这个线索,自然也就得从这里下手。
这间地下酒吧他们爱尔兰黑帮要,王一这个约翰威克的命,他们也要,不然他们爱尔兰黑帮就会成为笑柄。
“我也很想告诉你威克先生到底在哪,但很不幸,我也只是知道威克先生来纽约的目的,不知道他住哪。”
“他的目的?”
“威克先生想要整个纽约。”
话语一出,地下酒吧一阵静谧,接着便是一阵阵大笑。
“小子,你是不是做梦做傻了?来到纽约的哪个人不想要整个纽约?”
“但没有一个人可以在这里用一支铅笔杀死六个人。”
被温斯顿说到了丢脸之处,这个领头的爱尔兰黑帮头目正欲切下温斯顿一根手指作为惩罚,可还没等他有所动作,他的身形就戛然而止,而在他脑门处,一个铅笔从他后脑勺插入,从他前额冒出。
“更正一下,是七个。”
话音未落,王一已经从二楼跳下,如同鬼魅般杀到这些控制了这间地下酒吧的爱尔兰黑帮分子近前,双手扣动扳机,在自身强横的性命修为加持下,手枪在他手里完全没有后坐力这种东西。
每一发子弹都被王一精确无误送到了这些爱尔兰黑帮的胸口和脑门,全都是两发胸口一枪头,华佗见了都摇头。
枪声响起不到一分钟就结束,地下酒吧已是尸横遍野。
温斯顿又一次当了VIP观众,近距离看着王一那犹如鬼魅的身法还有这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心中对王一的身份也有了大概猜测。
“我说过我们会再见的,温斯顿。”
王一看着坐在那里波澜不惊的温斯顿,觉得这年轻人心理素质确实不错,确实适合当自己的代言人。
“我知道,所以这算是我的入职通知吗,威克先生,威士忌?”
“是的,你通过了,威士忌,加冰。”
王一日常捡尸,把这些爱尔兰黑帮手中的枪支收缴,钱的话就算了,留给地下酒吧里这些被血腥场面吓到的宾客和意大利黑帮成员吧。
接过温斯顿递过来的酒,看着自己制造的杀戮场景,王一没有任何感触,只是坐在那。
而那些回过神来的宾客,负责这间地下酒吧的意大利黑帮成员也不敢轻举妄动,尤其是见识过王一这般杀戮手法之后更是如此。从头到尾,这些爱尔兰黑帮成员一枪都没开出来就被王一送走了,这样的杀神,天晓得自己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目标。
一阵电话铃声响起,温斯顿很自觉将电话座机带着,递到了王一面前,王一接起话筒,一言不发。
“汤米,情况如何了?”
“汤米?看样子他们没说错,你真的用一支铅笔杀了我们六个人,威克先生。威克先生,此事到此为止如何?”
“约翰威克,你不是普通人吧,你是那一类人。你很有野心,我们很欢迎你这样的人加入。”
王一听着话筒那头传来的话语,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用低沉的声音回道:“你伤了我的人。”
挂掉电话,王一看向一旁的温斯顿,问道:“你知道爱尔兰黑帮的大本营在哪吧。”
“可是威克先生,那是爱尔兰黑帮,那里也有像你这样的人”
“今晚之后不再是了,去换衣服。”
“什么衣服?”
“你人生最后一件西装,今晚正式上班,你有十分钟时间换衣服。温斯顿威尔逊,你是我的人了。”
王一将手枪别好,手里扛着一柄芝加哥打字机,就这样坐在那里等着温斯顿。
反应过来的温斯顿也明白这是王一给他的考验,看他敢不敢跟自己去一趟爱尔兰黑帮的大本营。
虽然温斯顿不理解为什么王一这般自信敢说出今晚之后纽约不再有爱尔兰黑帮这个帮派存在,但他知道,这是一场豪赌,只要赌赢了,今晚过后,他就会成为纽约地下世界的一方人物,他赌了!
十分钟后,穿戴整齐的温斯顿走了出来,跟上王一的步伐。
而王一也看向这些亲眼目睹这场杀戮还有对话的宾客,意大利的黑帮成员,微微欠身一礼,说道:“各位,今晚好梦。”
提着枪,王一在温斯顿的带领下离开了下水道,在一个隐蔽巷子外,一辆黑色汽车停在了路边,那是温斯顿的汽车。
汽车发动,温斯顿带着此刻易容的王一就朝着盘踞在纽约一角的爱尔兰黑帮所在街区杀去,一代杀神约翰威克的传说也将在纽约这座城市被人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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