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小露身手惊四座

  这吴是非听了这话,转头一看,正是适才挡开水笙竹筷的蓝衣人。

  饶是见对方武功不弱,可他乃是武林成名好手,在汪啸风与水笙那里憋了一肚子火,还没发泄呢,当即走到风逸身旁,厉声道:“小子,你刚说什么?”

  风逸端起酒杯,轻笑道:“眼睛不够多,耳朵也不好使,也敢说什么找了丁典十年,你是嫌自己命太长吗?”

  吴是非气的脸红脖子粗,大吼一声:“你找死!”一只蒲扇般的手掌,向风逸肩头抓去。

  他身子健硕,两膊之力,能举千斤,虎爪功颇具火候,尤其盛怒之下,这一抓是全力而发,想要将风逸肩骨捏碎,废他一条臂膀。

  众人见吴是非出手,果然气势不凡,虽见风逸刚才进门露了一手,自然也是武林人士,但要抵抗这一手,恐也不易,都在紧紧看着。

  怎料风逸竟然端坐不动,兀自将酒杯凑到口边,水笙不禁喝道:“小心!”

  话音未落,吴是非这一掌已经抓在风逸肩头,就听“喀嚓”一声,全店可闻。

  水笙不禁闭上了眼,心想这小子太过狂妄,竟落得如此下场,怒其不争之余,也不由为他感到惋惜。

  “啊……”

  但听一声惨呼,水笙一看,竟忍不住用手按住了嘴,美目中满是惊疑之色。

  原来吴是非抓中风逸肩头不假,可他触手之处,其软如棉。

  风逸杯酒下肚,肩头微耸,吴是非立觉一股雄厚大力从手掌传了上来。

  吴是非方觉不妙,撒手欲退,但听喀嚓一声,剧痛闪电般从手掌传来。

  敢情手腕到手臂竟被这股力道生生震断,旋即,一股酸麻之意顺着手掌流遍全身,自顶至脚均被震得酥麻了一般。

  吴是非失声惨呼,壮硕身躯向后跌出,咕咚一声,坐倒在地。

  神照功乃是天下绝顶神功,风逸修成之后,内力之深厚,普天下也难寻对手。纵然吴是非内力再强一倍,凭借拳脚也伤不了他。

  若非风逸现在肚子饿了,想先吃饭,不想见血,影响吃饭心情,将他直接震死,也是轻松裕如。

  这位洞庭双义的老大,没想到自家兄弟如此轻易,便栽在一个年轻后辈手里,想要去接,都是不及。

  他与王帮主立即起身扶住兄弟,关切地问道:“老二,你没事吧!”

  吴是非眼珠子几要鼓出来,挪动嘴巴,就是没讲一句话,只是脸色发白,一脸惊恐地看着风逸。

  像这样被人不动身子震断胳膊的事,别说对他是头一遭,听都没听过。

  他虽然莽,却也不是蠢货!

  这武功比自己高了十万八千里啊!

  酒店众人也都骇然失色,世上竟有身具此等内力之人?

  慢说旁人,纵然水笙与汪啸风出身不俗,南四奇这等高手他们都见过。

  可此等雄厚内力,恐怕落花流水中内力最为深厚的“仁义陆大刀”陆伯伯也有所不及。

  汪啸风瞧得惊佩,脱口道:“好深厚的内力,此人是谁?”

  水笙神色惊疑,定神细瞧,胸口微微起伏,也浑然不知江南怎会有此人物?

  而且风逸又如此年轻,比自己都大不了几岁。她可是爹爹这等高手亲自教出来的,可连其一半都比不上,莫非自己真的很差?

  他看的清楚,吴是非的身手,自己都未必能胜,风逸端坐不动,就震断他的胳膊。

  与之相比,自己引以为傲的武功简直就是三脚猫的假把式!

  这样的身手,还怎么在江湖上闯出‘铃剑双侠’的名头?

  汪啸风忽见表妹花容惨淡,吃惊道:“笙妹,你怎么了?他伤了你吗?”

  风逸听了这话,不由转头去瞧,就见汪啸风绕着水笙左瞧右看,转个不停。

  水笙瞧了风逸一眼,蛾眉微蹙,轻轻摇了摇头。

  汪啸风这才松了一口气,

  风逸不禁哑然失笑。

  水笙见他发笑,轻哼道:“你笑什么?”

  她突发此问,眉宇间却流露出几分憨气。

  风逸道:“我笑,我几时练成隔山打牛的本领,自己都不知道。”

  他说得一本正经,水笙不禁莞尔,眉间颊上如涂寇丹,仿若羞花初绽,分外明艳动人。可继而嗔怒道:“你说谁是牛了?”

  风逸摇了摇头,端起酒壶,倒了杯酒。

  汪啸风眼见表妹流露如许欢容,脸上顿无血色,水笙却还不觉有异,起身做男子抱拳道:“刚才小妹有所得罪,还未请教公子尊姓大名?”

  风逸久经世事,已瞧出汪啸风吃醋了,当下也不与水笙多说,淡淡道:“我肚子饿了,且容鄙人吃饱喝足,省的待会打架少了力气。”

  水笙听的一呆,转眼一瞧表哥,见他面色苍白,也还醒过来,狠狠瞪了风逸一眼,暗啐了一口,心想:“这人可真讨厌。”

  风逸其实是说自己名字一旦报出,这些江湖人肯定会贪念作祟,免不了做过一场。

  毕竟现在的江湖趋势:风逸亮名,就是动手之时!

  若是现在有网络,他早就成了流量最大的网红了。

  水笙却以为风逸是在说,她表哥会与之动手。

  她虽然年幼,对男女之事却非无知,这岂不是说表哥吃他的飞醋吗?

  有时候误会就是不经意间产生的。

  “小二,我的饭呢?”

  风逸一拍桌子。

  “来啰!”

  那小二本以为今日客满,能够大大赚上一笔,却不想竟然撞上这帮喜欢打架斗殴的亡命徒,哪里敢上前?

  听了风逸的再次叫喊,这才举着托盘,走了上来。

  一盘酱瓜与茄子,一盘千层酥油饼,一盘酱牛肉,还有一小锅冒着热气的酸菜汆白肉摆在桌上。

  风逸夹了一片汆白肉吃了一口,顿时觉得满口生香,美味无比,大喜道:“这地方,还能吃到此等美味?这是猪肉吗?”

  众人有点懵,不禁心想:“这人莫非从没吃过猪肉?”

  店小二道:“这是汆白肉,自是猪肉。”

  水笙伸指刮刮脸颊,说道:“不羞,不羞,看你这幅穿戴,也不像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却来编这些鬼话。”

  她面皮嫩的能掐出水来,纤指过去,留下几道红痕。

  风逸前世乃是西北人,吃的都是炒肉,这种汆肉他还真没吃过,纵然水煮肉,那也被调料遮盖了肉色,哪有这么白?

  至于原身记忆中,好像不吃猪肉,又何足为怪?而且他没话找话,也是要给自己一个验毒时间,听水笙取笑自己,本想开口,又想:“这小姑娘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我还是不要理会,免得惹出闲事来!”

  想到这里,什么话也不说,也不多瞧水笙一眼,只是埋头喝酒。

  可他越是这样,水笙越是好奇,又道:“猪肉可是人间美味,那东坡居士曾经作诗言道: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又不瘦,竹笋焖猪肉。”

  风逸转头看来,眉头微蹙:“东坡居士,谁啊?是厨子吗?他做饭很好吃吗?”

  汪啸风嘴角一撇,微露鄙夷之色,心想:“这原来是个胸无点墨的大老粗。”暗松了一口气,他终究不如自己文武双全。

  “扑哧——”

  水笙却是笑的前仰后合,花枝乱颤,指着风逸格格笑道:“苏东坡好吃不假,可没想到你连他都不知道,看来你也只会练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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