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裂甲!裂甲!!(给盟主火把加更)

  森林里的伏兵很快见到那支车队分兵了。

  在四位征战骑士的带领下,约有三百位轻装士兵,快步朝着第四村庄杀去。

  背后车队的速度因此变得更迟缓了。

  二百位重装战士则默默拿起大盾,竖在身前,坚实如堡垒,跟随车队的移动而移动,就像是个乌龟壳。

  ……

  经过了一夜的发酵,康德伯爵得知了哈斯男爵的经历,顿时雷霆大怒。

  我还没来得及动手,你就先一步动手了?

  还废掉我两个男爵?

  好!

  你做的好哇!

  机会来啦!

  康德伯爵心中暗喜,赶忙命人集结征召军。

  他下了死命令,打定主意要把罗曼留在这里,这样盐矿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到手。

  但问题是,传达命令需要时间、集结兵力需要时间、赶路需要时间——并不是所有民兵都自带兵器的,还得现场发放。

  康德领的征召兵意味着什么?

  只要我减免你的税赋,那伱就是一位征召兵,战时响应我的召唤即可,本身是没有门槛和条件的。

  估摸着到了下午,第一批增援部队才能赶到。

  而且,你在追,人家撤。

  就算撤退速度很慢,但又不是原地不动。

  你前进三十公里,人家前进十五公里,等于你只前进了十五公里。

  有必要发起袭扰和进攻,藉此阻滞对方的撤退速度,最起码不能让他们畅通无阻的过去。

  现在,问题摆在那些伏兵的眼前了。

  他们该攻击谁?

  经过短暂的商讨,大多征战骑士都主张进攻那些轻装士兵。

  因为那些大盾太难对付了。一眼看上去就是个硬骨头。

  征战骑士冲不动,征召民兵砍不动,就算射手也射不动。

  更可怕的是训练有素。

  五十米一字排开,阵容丝毫不乱。

  他们站成一列、稳步向前推进的时候,所有的进攻者只能后退!

  而那些随军杂役虽说是干粗活的。但他们体格孔武、人均腰挂弯刀,看起来就是一位合格武者,关键时候你还真把人家当杂役了?

  没人肯对付这样一支部队。

  相比起来,轻装部队就好拿捏的多了。

  但也不是随便就能打的。

  根据昨天的情报,两百位轻装士兵,正面杀败了近乎倍于自身的征召军。

  这意味着什么?

  要击败三百位这样的轻装士兵……

  最起码、最起码、也得六百人以上的征召军!

  然后再度被杀败。

  今天的征召兵真不比昨天的征召兵强,只靠两倍人数根本不够。

  没有千人规模的征召军就别谈击败对方。

  但问题是,经过昨天的溃败,兵力损失很大,他们如今能组织起来的征召军总共也就五百来人。

  五百位征召兵能不能对付那三百位士兵?

  他们觉得有些悬。

  好在敌人的征战骑士数量不多,仅有四位。

  而他们这次集结了十二位征战骑士——从别的骑士领连夜赶来的征战骑士,骑马比步行快,所以先行一步,大部队在后方。

  昨天惨遭滑铁卢、危急关头逃走的两位征战骑士也在内。

  今天他们强烈反对进攻重装部队。

  昨天战略性错误,直接损失了二三十位骑兵,以至于今天的骑兵数量更少了。

  ……

  在不结阵的情况下,一场战争的胜负,往往拼的就是哪方的征战骑士数量多。

  别说那些传说中的异族、荒古的魔兽。

  即使出现了,只要是在平原上,在陆地上,就没有哪个生灵能抵抗得住征战骑士的冲锋。

  他们就这么来回纵贯两次,铁打的部队也得崩溃。

  短暂商议好进攻计划后。

  十二位征战骑士,率领着近四十位骑手、五百位征召兵,就这样追了上去。

  斯格镇穷的叮当响,康德领也好不到哪去。

  没有产业支柱,全靠种地供养骑兵,而这个时代的农业技术又很落后,在穷乡僻壤拉起来的骑兵质量可想而知。

  他们是没有骑射能力的,即使能骑射,但疏于训练,精准度堪忧,很难对敌人造成明显伤亡。

  弓骑需要合适的环境才能培养起来。

  康德领大多数骑手所骑乘的都只是价值两三枚金币的驮马或者劣马。

  只有征战骑士骑的是比较高大的战马。他们追袭三四里,很快就见到了罗曼和他的轻装部队。

  ……

  数百人规模的战争,基本没什么作战章程。

  全凭作战意识和厮杀本领——就是按照打群架的套路来。

  也可以说成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只要你够勇,只要你拼命,数量差异反而是其次的了。

  但罗曼此番轻装掠夺,带走了所有的轻装长弓手。

  百位长弓手负责掩护,其余轻装士兵去抢人。

  “自由射击!”

  见到骑兵进入射程内,长弓手们进行了一轮齐射。

  罗曼的长弓手谈不上精锐、也不能算专业。

  但好歹是勤练不辍、箭矢充足的训练了一个多月,每天阶段性的练习百支箭矢,基础射击技巧还是有的。

  只靠一轮齐射,就造成了十来人的伤亡,大多数是受伤,中箭后虽然死不了,但伤者不免发出凄惨痛呼,就很破坏士气。

  征召军的弓手大怒,纷纷还以颜色。

  然而,正手不精,反手无力,没一个像样的,射击样百出,箭矢歪歪斜斜、杀伤力为零,甚至没碰到罗曼一方的阵线。

  就很尴尬。

  ……

  骑兵队本来是要等到双方正面开战的时候,届时他们从侧翼杀入,击溃敌军阵型。

  这种战术是最常见的,简单意味着有效。

  但现在不行了。

  征召军被敌方百位长弓手所压制。

  真要让他们硬着头皮冲过去。

  人家那个射速,每位弓手最起码一分钟能射出六根箭矢,而他们这边就得死伤近百人,没等短兵相接就崩溃了。

  只能靠骑士单位来打开局面了。

  这里地势开阔,长弓对他们的威胁力极小。

  “冲散他们!”为首的征战骑士喝道。

  为首的征战骑士手持骑枪,背后诸多骑手跟随。

  蹄声隆隆!

  当突进一百五十米内的距离时。

  一根宽大如剃刀的魔钢箭撕裂空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呼啸而来。

  噗!!

  先锐骑士所穿的板甲、链甲、皮甲、软甲、布甲先后被贯穿,乃至胸膛也被贯穿。

  那寒光闪烁的箭头从他后背狰狞突刺而出,竟爆出一大股血雾。

  巨大力道带动他的身体从战马背上高高飞起,一屁股坐在地上,脑袋一歪,再无声息

  后方征战骑士大惊失色。

  一切发生得太快,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定神望去,瞧见敌军中站着个征战骑士,此人端着血色大弓,正在弯弓搭箭。

  通体钢铁制成的箭矢,足有斤重,开始进行第二次射击。

  他射击动作真的极快,有种行云流水的优雅感,而对于敌人而言,只感到死亡之雾汹涌而至。

  嗖!!

  重型箭矢以时速破百米的凶猛之势冲来!

  砰!

  第二位冲在前方的征战骑士被贯穿身体,钢铁铸造的板甲犹如纸片被射穿,同样跌落马背。

  “裂甲大弓!!”

  不知是谁在高呼。

  一时间,那些还未开始全速冲锋的征战骑士乱作一团,战马原本的跑步也变成了快步,速度减缓下来了。

  他们不约而同的想起了百多年前的那个传说——初代裂甲挽弓射龙。

  所有人的浑身发麻,只感到头皮都炸开了。

  那可是活跃在传说中的称号骑士,家喻户晓,威名赫赫,跟随征服者打天下的一位大公爵啊!

  毫无疑问,眼前这位征战骑士就是他的后代。

  裂甲家族以神射手著称。

  每位裂甲自幼就要在眼部涂抹某种非凡资源,来增强视力,维护眼睛。

  所以,裂甲的眼睛卓越非凡,在黑暗中视物都算稀松平常的。

  并且眸光往往极有凝聚力。

  强大的裂甲光是盯着别人,就能让其胆寒。

  初代裂甲用眼睛瞪死一个农夫绝非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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