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围杀

  “集合——”

  “嗡嗡嗡嗡嗡———”

  九百多名官兵,以最快的速度在大演武场集合,军营当中混乱中又没有失去最基本的秩序。

  “报!”

  “边关举二烽,坞上表一,燔一积薪,当有十以上,不超过百骑来犯!”

  向庭春迅速做出决断:“赵康听令,你即刻率一百轻骑,火速前往长城驰援,如果来犯数量为百骑,则坚守不出,如果五十骑左右,则出城追击三十里,不论追击成功与否,不得超过三十里。

  “刘金魁、熊秋安、汪直,你们三个率领部下,也前往长城巩固防御,有情况及时汇报。”

  “卑职领命!”

  几名百户立即照做。

  尤其是赵康麾下的一百轻骑冲出军营时,激起漫天灰尘,不可谓不壮观。

  “千户大人。”

  陈三石抱拳道:“让我也跟着赵百户一起去吧。”

  “你?”

  向庭春犹豫片刻:“去吧,不过要听从指挥,万万不可擅自行动。”

  “领命!”

  陈三石翻身骑上白鹄马。

  不出两分钟,他就追上大部队,来到赵康的身边。

  “好马!”

  赵康艳羡道:“你这白马,怕是比千户大人那匹还要快!”

  陈三石也能明显感觉道,白鹄马的速度,在随着御马熟练度的增长越来越快。

  但他并非此战指挥官,也不敢超出大部队,就紧紧跟在赵康的身边。

  “真是见鬼!”

  赵康拉着缰绳:“咱们鄱阳地界,都多少年没有骑兵来犯了!”

  “赵百户,你打过仗吗?”

  陈三石问道。

  “打过三四次吧。”

  赵康沉声道:“第一次,是九年前,有八十蛮族骑兵突袭,凿开城墙后屠了一个村子。

  “彼时向千户还是副千户,千户所军纪比你来的时候还要涣散,基本上没什么战斗力,他们杀完抢完就走,留都留不住。

  “那天下午,向千户的老娘和弟弟妹妹,一大家子刚好从县城置办东西回来,半路遇到蛮子,一个都没活下来。

  “第二年,当时的千户大人升官调走,向大人就任正千户后,军纪才有改观。

  “后来蛮族骑兵再来,绝大多数时候都损失惨重,慢慢的也就消停了。

  “今天,也是够突然的。”

  “……”

  陈三石了然。

  敢情向庭春非要征讨悉河部落,不光是为升官,里面恐怕还夹杂着私仇的原因在。

  “吁——”

  千户所本就是用来镇守长城的,两地距离自然不远。

  他们谈话已经抵达目的地。

  由于每逢和谈后,中原和蛮族都会有贸易往来。

  因此长城并非是完全必死的,通常会有留有城门。

  燃起狼烟的位置,就在城门旁边。

  抬起头,就能看到墙垛上,悬挂着两具身中箭矢的官兵尸体。

  “老赵,你们来了?!”

  冯庸探出头来,大声喊道:“敌军数量不多,只有一个练骨百户,领着五十余精锐骑兵!”

  蛮族部落效仿大盛,也实军户制。

  而且草原上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有出军的义务,全体男儿上马备战斗,下马屯聚牧养,实行兵牧合一的制度,

  “开城门!”

  赵康没有废话:“奉千户大人之令,出城杀敌,速开城门!”

  “吱呀——”

  沉重厚实的大门打开。

  一百轻骑蜂拥而出。

  “追!”

  赵康挥刀。

  奈何在他们开城门的过程,蛮族骑兵便开始撤退,等到盛朝官兵追出来,已经逃出很远的距离,这个时候,比拼的就是谁的马更快。

  向庭春挖空心思弄来的战马都不错,但也不至于比草原的马更好。

  随着追击时间拉长,他们和蛮族的距离越来越远。

  眼瞧着这样追下去只能是无功而返。

  一匹白色骏马一骑绝尘,超过所有大盛官兵之后,几個呼吸之间就距离蛮族骑兵仅剩下一百二十步左右的距离。

  虎骨大弓悄然拉开,柳叶箭破空而出,一名蛮族轻骑后心窝被扎穿,直挺挺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赵康震惊不已。

  要知道,站在地上射箭,和在马背上完全是两码事。

  可惜这一箭,并不能拉近双方距离,大盛官兵还是被远远甩在屁股后面。

  “驾——”

  陈三石收起虎骨大弓,手中兵器换作芦叶长枪,一蹬马腹,胯下白鹄马再度提速,直奔着蛮族骑兵而去。

  “危险!”

  前方是一道斜坡,赵康来不及阻拦,长枪白马就从他们的视野当中消失。

  他不禁心头一沉。

  虽说蛮子只有一名百户,但也有五十余骑,这样单独冲杀上去必然遭到围攻!

  “此子天赋虽好,但行事太过莽撞。”

  “他不能死!他要是死了,姓汪的八成会以为我是跟罗东泉串通好故意害死的他!”

  “追,给我追!”

  ……

  身披甲胄的蛮族武官策马狂奔在队伍的最前方。

  他回头问道:“甩干净了吗?”

  “百户大人,有一个人的白马甚是厉害,竟然追上来了!”

  “几个?”

  “一个!”

  “这么大的狗胆,是向庭春亲自来了不成?”

  “不是,看甲胄似乎是个百户!”

  “一个百户,敢追咱们五十人?找死!”

  蛮族百户估算着其余追兵赶上来的速度,觉得时间差不多够用,便下令道:“都起开,我亲自割了他的脑袋!”

  “吁——”

  他勒马停下,回头看去。

  只见一匹白马武将,提着长枪追赶而来,抬手一枪便直接刺死一名练血武官。

  “好狠辣的枪法!”

  蛮族百户立马改变主意:“围杀,你们给我围死他!”

  骑兵不同于步兵。

  在战马的加持下,力量、速度都要比步兵强悍太多。

  原本耗死一个练血大成的武者,需要二十个轻步兵,但要是换成骑兵的话,只需要十余骑便足够,一轮接着一轮冲锋,普通武者根本抵挡不住几回合。

  况且五十余骑里面,不光有阵卒,还有练血大成武者和武卒,哪怕是练骨武者,怕是也会被活活耗死。

  蛮族百户下令后,蛮族骑兵立即调转方向,散开合适距离后,从四面八方将白马团团围住,然后一起冲杀上去。

  “噗呲——”

  陈三石一枪戳死迎面而来的敌人,他才刚拔出长枪,身后就传来利器撕裂空气的呼啸,当即俯身趴在马背躲开一刀,接着整个人腰如水蛇般扭转三百六十度,手中长枪横扫八方,把其余各个方向想要偷袭的敌军暂时逼退,胯下白鹄马嘶鸣着继续向前冲锋,他把握住短暂时机,又是一枪扎穿前方拦路骑兵,顺利冲出包围圈。

  武者再强,也终究是两条胳膊两条腿。

  这也是军队存在的意义,只要人足够多,时间够久,配合上特殊的战斗技巧,总能找到机会杀死敌军将领。

  这种生死搏命,千钧一发的刺激,令陈三石浑身血脉喷张,气血、筋络乃至于经脉,在求生本能下超负荷运转,体内难以清除的经脉之毒开始迅速消耗掉,枪法熟练度提升显著。

  与此同时,蛮子骑兵调整阵型,展开第二轮围攻冲杀。

  “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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