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跑路【求全订】

  “大伯娘她好些了吗?医生有没有说,什么时候能出院?”

  陆阳问来找他请假的陆有仁道。

  距离上一回陆家和郭家的亲家母互掐,在派出所调解室里公然泼妇骂街,互扯头发,被批评教育24小时。

  又过去了个把来星期。

  这个把来星期,陆阳的这位大伯娘,从派出所出来以后,就住进了医院,而且直到现在都还没个准信,能不能出院。

  当然,这不是被打的,就派出所里面跟亲家母互掐的那点伤,连皮都没破,也就掉了几把头发而已。

  真正的伤,是心伤,是心寒,当娘的为了儿子出头,在前面冲锋陷阵,甚至还在挨打,儿子却不仅不帮忙,还在后面看戏。

  完了,不仅不感激,还嫌她多事。

  你说气不气?

  关键是第二天,当两个互掐后,一晚上没睡,像斗鸡一样睁着一双猩红的眼珠子的亲家母,从派出所里面被放出来以后。

  被一个消息给双双打懵了。

  首先,已经离婚的陆有礼,郭阿珍这小两口,居然复婚了。

  时间好巧,就是昨天下午。

  也就是说,昨天上午刚在派出所调解室里面调解完,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和对方母亲大打出手,双方辱骂,抓脸,薅头发,喜提24小时拘留后。

  嘿,小两口居然就想通了。

  出了派出所左转,直接去民政局,把婚给复了。

  不对,这不皆大欢喜吗?

  好消息啊。

  若这小两口不离婚了,那这丢失的2万多块钱,岂不就不用再争执到底归哪一方,由哪一方来签这个字,领这个钱?

  反正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嘛。

  有道理。

  确实很有道理。

  陆阳他这个大伯娘,还有陆有礼的那个老丈母娘。

  她们起初也是这么想的。

  哪怕是昨天刚互掐完,头皮现在都还疼,脸上也火辣辣,那都是对方给抓的血印子,但当得知儿女已经复婚,她们在经历起初的心有不快,还有埋怨以后,很快又接受了现实,互相间居然还挺礼貌的打起了招呼,毕竟这婚既然不离了,少不了以后双方还要互相串门子,走亲戚。

  可不得把这破破烂烂的关系,给稍稍再缝补一下?

  再说了,她们很可能还要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为什么?

  当然是跟着儿女享清福啊!

  陆有礼他娘这边,虽然有五个儿子,两个闺女,但大儿子陆有礼是个闷葫芦,白天加上要管在厂子里的一摊子事,整天都不在家里,而大儿媳妇之前刚嫁进来那几年,没少在她恶婆婆的手上吃苦头,现在当家了,做主了,而她这个婆婆丧夫了以后,反倒成了寄人篱下的一方。

  总之就是跟着这个大儿子,大儿媳妇住,她浑身都不自在,哪哪都不舒服。

  如果有选择,她宁愿住在老宅。

  再来说说陆有义这个二儿子。

  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有一把子力气,又能挣钱,也能扛事,不管是她这个当娘的,还是已经死掉的丈夫,都对这个个子高高大大的儿子满意至极。

  但那是以前,可自从这个儿子因为替村子里的人出头,跟隔壁村争水把腿给弄瘸了以后,挣钱挣钱不行,媳妇媳妇说不上,还脾气越发一天天的古怪。

  他们这做父母的,也就难免,又开始嫌弃起来。

  久而久之……

  现在让她跟老三住,她也不愿意。

  跳过老五。

  直接说老六,老六小时候也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仅次于老五,也挺能讨他们这做父母的欢心,小时候也没少受到偏爱。

  可因为跟老五年纪相仿,就只差了一岁多点,双方那是经常没事就搞一架,小时候还好,做父母的即使偏帮另一方,小孩子嘛,也不敢有什么怨言,但是长大了就不一样了。

  上上回因为老五偷钱的事情,老六就已经对她这个母亲没能守好他存在她这里的老婆本,加上钱丢失以后,她又偏帮老五,想要把这么严重的事情给轻拿轻放,让老六已经对她这个做母亲的心生埋怨。

  再加上上回,他们父亲去世,老五想重新回来认祖归宗,她欠考虑,一时心软答应了老五,结果就又一次恶了这个老六。

  搞得母子关系,现在极度紧张。

  比方说这回老六结婚,她这当娘的也不是没有想过,要不就趁着过去主持婚礼这个档口,咱也赖在大城市不走了。

  跟老六说说情。

  咱就不回去乡下了,就留在大城市,照顾怀孕的老六媳妇。

  结果还来不及说,家里就出了这档子事,老五居然要闹离婚,加上她大孙子都有可能会改姓,逼着她没办法,就只能先赶回来处理。

  唉,下回没了借口,想要再去像羊城成那样的大城市,并且留下来,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

  最后是老七,老七现在还只是个小屁孩,连婚都没有结,跟着老七过,再加上个小八鼻涕虫,难道娘三一起喝西北风吗?

  所以兜兜转转,最后能够让她这个当娘的享清福的,也就只剩下老五一家。

  首先,老五嘴甜,孝顺,帮老五家带孩子,做老妈子,她甘心情愿。

  其次,老五现在也有钱了,富了,自己开厂做老板,连闹个离婚,分家产,都能闹到派出所,不得比给人打工的老大,老三,老六强?

  认准了。

  这孩子从小就嘴甜,孝顺,自己也最疼他,没少把好吃的偷偷藏起来给他,就是当年闹饥荒,也没饿着他,她养老就认准老五了。

  郭阿珍他娘那边,现在是唯一的儿子在蹲大狱,丈夫也刚死了,儿媳妇刚跑了,现在连儿媳妇肚子里面的孩子也没了。

  家破人亡,这是。

  好在,她还有女儿,女婿也有钱,不管离没离婚,这笔追回来的2万多块钱的巨款,至少总有一半是她女儿的,今后她跟着女儿一起养老,难道有错吗?

  听起来好像都还蛮有道理的。

  但是很可惜,她们的算盘虽然打的很精明,但是有人比他们更精明。

  大概是猜到了,今后如果还在一起,要面对什么,又或者是厌倦了,被父母要挟,吸血的日子。

  这回是陆有礼他媳妇儿,郭阿珍自己主动提出来:“咱们搬家吧,搬去一个没有人认识咱们的地方,就你,我,宝宝,咱们一家三口,算我求你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咱们重新开始,好吗?”

  原本坚持要离婚,连二万块钱的巨款都可以不要的陆有礼,终于心境在这一刻产生动摇。

  他为什么坚持要离婚?

  宁愿花2万块钱?

  还不就是因为他已经看穿了,如果不离婚,照这样下去,那他这个小家庭就会一直被吸血,被控制,直到他这头老黄牛累死了为止。

  所以他宁愿花一笔钱,一笔巨款,一次性把它卖断,来获得自由,至少今后挣的钱,就可以由他自己来支付。

  不必再像现在这样提心吊胆,连藏都藏不住。

  可如果,换一种方式,搬家的话,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一家三口的地方,甩掉所有的包袱,重新开始生活。

  倒也不是不能考虑。

  关键是,媳妇果真悔悟了吗?果真不再当一个伏地魔,当他这个小家庭的吸血鬼了吗?

  所以为此,他做了一个决定,一个破釜沉舟的决定。

  把家卖了。

  把厂子卖了。

  把家里新盖好的房子也卖了。

  哪怕打骨折,半卖半送,也不留一丝一毫的余地,尽可能的了无牵挂的离开。

  所以当他娘,郭阿珍他娘,两个老娘们儿和好了以后,以为可以跟着儿女享清福了以后,当她们双双回到家以后,约好时间来到了儿女的家。

  然后都傻眼了。

  “天,你这个不孝女,走之前也不知道带上为娘,呜呜呜,我该怎么活啊,钱,我的钱,早知道就不报警了。”

  郭阿珍她娘哭的那个伤心。

  加上家破人亡的打击,想到今后要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生活在那个阴森森的老宅子里面,一时间接受不了打击,想不开直接就跳了河。

  好在旁边陆有礼盖的小工厂,换了老板以后也注意到了这边,怕晦气,找了几个工人把她捞了上来,不然就真出人命了。

  眼前亲家母跳河,陆有礼他娘也吓一跳。

  本身她也在嗷嗷大哭,大骂当儿子的不孝,也甚至有想过,要不跳下去?反正自己也会游泳,看看能不能把儿子给逼回来,可当真等看到亲家母跳了河,被浑浊的河水呛的翻白眼,灌的肚子鼓起来,差点死掉了以后,她反倒不敢了。

  失魂落魄的往回走。

  结果,等回去了以后,当天晚上却突然发起了高烧。

  送进医院,这一住,就是个把星期。

  差点都没抢救过来。

  “医生怎么说?”

  “医生说是急性脑膜炎,加上我妈她最近情绪波动比较大,年纪也不小了,为了安全起见,还需要多住院观察几天。”

  陆有仁摇了摇头,有些叹息的道。

  “嗯,这个病确实来势很凶猛,既然医院有床位,反正你妈回来了以后也是胡思乱想,那就干脆让她再多做几天,就是比较麻烦你们两口子了,不仅要留个人在医院陪床,还得有个人每天去送饭。”

  陆阳看着他手里面还提着饭盒,就知道,肯定又是要去医院送饭。

  “嫂嫂刚做完月子出来也没几个月,孩子又太小,还在喂奶,去医院那种地方陪床,伺候老人吃喝拉撒,是不是不太好?”

  “对了,医院有护工的呀,你们可以请个护工。”

  陆有仁摇了摇头。

  苦笑道:“我也想过,但你嫂子不愿意,也不想花那冤枉钱,说什么儿媳妇伺候公公婆婆是天经地义的,这要是还没伺候两天,就偷懒不干活,花钱请护工,怕传回来了,被村里人笑话。”

  陆阳听了以后,也只能做罢。

  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

  虽然苦点,累点,但是人家愿意,再说了,人家说不定就是冲着能搏个好名声去的。

  陆有义刚好也在,他皱着眉头道:“如果要是大嫂累了,要不,让我那口子去顶几天?”

  陆有礼连想都没想就拒绝道:“不行,弟妹现在正怀着孕,离生产也没几个月了,挺着那么大的肚子去伺候婆婆,一旦要动的胎气,那我和你大嫂岂不成了罪人?”

  陆有义张了张嘴:“……”

  “行了。”

  陆有仁又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二妹妹她嫁的不好,前些年没少吃苦头,也就最近半年才开始家里面有点起色,托堂弟的福,现在在给制衣厂加工衣服,我们就不要拿这种事来烦她了,再说通知她去医院伺候娘,来回不得花时间?

  还有她要去医院伺候娘,她家里的孩子怎么办?

  耽误工不说,还说不定,又得把二妹妹家给搅的鸡犬不宁,这事这么定了,放心,你大嫂她是个明白人,请护工这事,我再跟她好好商量商量。”

  见大哥都这样说了,陆有义也就只好点了点头。

  本身他确实是舍不得让挺着大肚子的媳妇去医院伺候娘老子。

  陆阳见他们两兄弟商量完了。

  便又趁着,刚好三个人都在,说点正事。

  “堂哥,去市里管理分厂这事,你是怎么想的?”

  “老三他既然想去,那就由他去吧,我当哥的确实是走不开,老五那小子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把你大伯娘都气的住院了,我要这个时候再出去工作一年半载的不回来,那她肯定还得再气一遍。”

  陆阳想了想也对。

  本身他这事,也就是例行公事,再问一遍。

  既然大堂哥不愿意去,三哥又刚好想去,那就这么定了,此事也就不用再讨论了。

  “行,既然这样,那你们现在就可以慢慢把工作上做一个交接,三哥,你这边再辛苦一点,等大伯娘出院了以后,大哥时间也充足了,你这边再去市里,帮我把分厂给管起来。”

  “嗯。”

  “对了,老五那小子有消息了吗?他不是还有一笔钱,留在派出所被当做证物,要等这起案件结了以后才能下来?”

  陆阳想起了一件事情。

  “这小子狡猾的很,瞒着所有人,偷偷自己在派出所留了个银行卡号,等案件了结了以后,到时候公家会直接把钱打到这个银行卡的账上,根本就不着他亲自回来领钱,这小子我估计是早就把什么都算计好了,又怎么可能会让我们轻易找到他的落脚点?罢了,随他去吧。”

  说起老五,连陆阳都不得不佩服这小子,居然真有种把厂子和家全都给贱卖了,带着媳妇儿子远走他乡,这下再也不用担心被吸血了。

  “有仁哥,你去忙吧,估计我大嫂这个时候肚子也饿了,就不耽搁你去给她送饭了,三哥,你也陪我出去一趟,送一个朋友,今天对方刚好高升调离咱们昭县,你说不定去了市里,还要和她打交道呢,正好,现在还有点时间,我带着你去跟她打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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