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入侵

  满满一锅米饭,一桶土豆炖雷鸟。

  逢山也就吃了一盘,剩下全让两个吃货一扫而空,甚至连锅底米锅巴,也被汤姆刮下来泡汤嗦啦干净。

  嗯!

  盘子、锅可以不用洗了,比脸都干净。

  随着天色渐暗,户外气温越来越低,众人转移阵地,回到大巴车,围着火炉挤在小客厅里闲聊。

  可乐跟小狗凑到逢山身旁,瞪大无辜清澈的眼睛。

  “算了,上来吧!”逢山扛不住它们可怜的目光,揪住脖颈放进怀里的鹿皮毯子上。

  平常逢山的肚子是可乐的自留地,有了小弟后,主动让出半个空间,让小狗感受大哥的豪爽。

  小狗舒服的发出哼唧声。

  弗兰克笑着说道,“逢,这只小狗品种是哈士奇,耐寒冷,特别适合在苔原陪护,擅长看家,在雪地中寻找猎物,你可要好好养。”

  “噗嗤!”汤姆没忍住笑出声,连忙点头,“没错,很擅长捕猎。”

  擅长吗?

  看起来一副不聪明的样子!

  逢山低头看着怀里四脚朝天,吐出半个舌头跟可乐打闹的小狗,无所谓就说道。

  “算了,养就养吧,以后你就叫王子。”

  王子这个名字是有出处的,以前开饭馆的时候,经常有条流浪狗刨垃圾桶,红姐喂着喂着就喂熟了,给起了个名字就叫王子。

  汤姆披着鹿皮毯,目光落在桌上的无线电台,眼睛一亮,“逢,能借用下你的无线电台吗?”

  “请便!”逢山点点头。

  汤姆迫不及待的的走到桌前,打开无线电台开关,熟练的调整好频道,拿起通话器,“贱人们,你们还好吗?你们的汤姆大爷开着战斗机来了!”

  嗯!

  这個开场白,属实有些欠揍。

  逢山小声询问,“他这样不会挨揍吗?”

  “一般不会,他会躲在驾驶舱里,如果可以,他宁愿一辈子呆在天上。”弗兰克低声解释。

  电台里片刻过后,猛的蹦出各种骂人话语,甚至还有一些听不懂的土著俚语。

  “狗屎汤姆,如果你敢来巴罗镇,我一定会用高射炮把你轰下来。”

  “汤姆,你今天还活着,难道上帝忘记闭上眼睛?”

  “无论你在哪?诺阿塔克镇就是你的禁飞区。”

  “汤姆,凯维克油价每加仑上涨5美元,只针对你。”

  ....

  招来一片骂声后,汤姆像是抽了叶子,精神格外满足。

  “贱人们,猜猜我在哪?猜中2美刀。”

  “皇冠领,2美刀。”

  “在逢那里,你欠我2美刀。”

  “白痴,我看到伱的破二手飞机朝极北苔原飞,给我2美刀。”

  “凯维克营地早就通报你的飞行轨迹,2美刀,谢谢老板。”

  “法克,你们是一群恶毒作弊的吸血鬼!”没能挣到钱,汤姆气急败坏拿着通话器破口大骂。

  无线电台里传出一片欢快笑声。

  紧接着,汤姆又得意洋洋的炫耀道。

  “不过,你们不知道,逢的厨艺太棒了,我品尝到这个世界上最正宗的中餐,你们这群只会吃垃圾面包的蠢货。”

  “我不相信,除非你送一份过来。”

  “别吹牛了,继续喝你的假酒吧!”

  “逢,晚上睡觉时候小心汤姆,他是基佬,最安全的方法用猎枪崩了他。”

  “对对对,用大号散弹。”

  “滚蛋,一群垃圾!”

  对喷完的汤姆心满意足的关闭无线电台,看到逢山怪异目光,怪叫道,“该死,伙计,你不会真的相信他们说的话,我取向正常,如果不相信,下次来费尔班克斯,我亲自给你证明。”

  “我相信,不过晚上你能睡在外面吗?”逢山真诚问道。

  哈哈!

  弗兰克笑的前仰后合。

  外面冰天雪地,睡一夜第二天肯定变成冰雕。

  由于皇冠领没有电,没有信号,到了晚上唯一的活动就是看书、发呆。

  不过好处是睡觉会特别安静,车外风雪声就最好的天然催眠曲。

  聊天结束,到了休息时间。

  弗兰克和汤姆带的有睡袋,在地板上铺一层鹿皮毯,躺在火炉边就可以睡觉。

  “晚安,各位。”

  “晚安伙计,做个好梦。”

  “晚安!”

  互相道了晚安后,逢山提着煤油灯,抱着可乐和王子回到卧室,听着客厅传来汤姆的鼾声,躺在床上思绪渐渐飘远。

  ......

  汪汪汪!!

  喵喵!!

  睡的正香,逢山被可乐和王子的叫声吵醒,以为天亮了,小家伙们急着上厕所,睁开眼却看到窗帘外灰蒙蒙一片。

  “大晚上不睡觉,闹什么闹?”逢山气恼的扭开煤油灯,看到两个小家伙趴在窗户旁,对着窗户不断发出叫声。

  有东西在外面?

  逢山精神一振,悄默默起床,提着煤油灯走到窗户边,昏黄灯光下只能看到飘雪,其他什么都没有。

  “伙计,是不是有东西在外面!”忽然弗兰克的声音从身边响起,吓的逢山差点把煤油灯砸过去。

  “你走路不带声吗?”

  “我叫你几声,谁知道你没听到。”弗兰克耸耸肩,指着窗户,“应该是鱼腥味引来动物,这个季节是野生动物储存过冬食物活动期。”

  逢山眯起眼睛,“什么动物,狼还是熊?”

  “棕熊,灰狼,狐狸,狼獾,山猫都有可能,毕竟这里是荒芜的极北苔原。”弗兰克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

  就连费尔班克斯这种人类居住的城市,也经常有熊狼出没。

  “出去赶走它们?”逢山目光望向床头的步枪。

  “劝你不要这么做,因为你不知道它是什么,而且外面视线不好,很容易出现危险,在阿拉斯加白天属于人类,夜晚则属于它们。”弗兰克立即制止逢山这种莽撞行为。

  “那我的鱼怎么办?”想到晾肉架上挂的风干鱼熏鱼,要是被动物糟蹋,逢山莫名心口疼,好不容易储存的食物,就这么没了。

  “只能希望上帝保佑,会留一些鱼渣渣给你!”弗兰克在胸前划起十字,脸上却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

  指望上帝。

  还不如指望自己。

  逢山拉动步枪的枪栓,咔嚓一声,子弹入膛。

  “Kar98K,是把好枪,用来打猎浪费了,要不我跟你换把枪,我有一把11年的雷明顿M700,打猎比98K好用。”

  “不换,想屁吃呢!”逢山一眼就看出弗兰克的小心思,用破枪换我的古董枪.

  做梦呢!

  拒绝弗兰克的交换后,逢山提着枪拉开车门。

  一股刺骨寒意瞬间扑在脸上,跟针扎般刺痛,呼出的空气刚离开嘴边,迅速凝结成冰霜,如同微小雪花在空中飘落。

  “你们别出来,降温了!”逢山反手关上车门,可乐不知何时偷偷摸摸跟出来,它那身短毛受不了极寒低温,冻的直打哆嗦,三两步钻进皮衣里取暖。

  “冷吧,让你别出来了。”逢山嘴里念叨,手却伸进皮衣里,把可乐提到最暖和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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