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之日。
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为惊蛰,是蛰虫惊而出走矣。
禁林中,李维已经摆好了香案。
为了服雷炁的仪式,他提前斋戒三日,沐浴更衣。
天色微阴,小雨如酥,洋洋洒洒,润泽草木。
当天边响起第一声隐隐的春雷,李维面对雷声的方位,轻抚衣袍,席地坐下。
内心一尘不染。
两手掐着手诀,叩齿九次,以内秘搬运周身之炁。
然后诵咒。
“吾受五雷正炁,雷霆威声。纳则治身保命,吐则缚鬼诛邪……”
诵咒之初,只能听到自己的声音。
渐次,声音似乎越来越大,仿佛在耳边响起大钟,从胸口一直震动到全身,通体微微发热。
似乎有一股细细的电流,在周身运转。
酥酥麻麻的感觉,从天灵一直通到脚心。
似乎风雨已经止息,李维的身心,逐渐和虚空失去界限,不分彼此。
外界的声音,逐渐充耳不闻。
直至某一时刻——
轰隆隆!
在李维心海之中,突兀响起一声滚滚雷霆!
同一时间,一股无比细微、无比纯正的雷霆之炁,悄然出现在李维的体内。
随着搬运周天,几乎一瞬间,就融入了李维身体的汪洋大海中。
这就是先天祖炁。
忽然睁眼,李维调动全身魔力。
让那一缕极其微小的先天祖炁,和魔力混杂在一起。
反复几次,李维也不急迫,只是默默存了一个意念,观察着这一幕。
终于,一小“滴”魔力,逐渐被雷霆之炁浸润了一丝。
这不是李维用大量魔力,不顾身体负担,强行模仿的假货。
而是真实的雷炁!
呼吸搬运,转瞬间,已是九次周天。
雷霆之炁,也逐渐稳定下来,以涓滴细流之势,缓慢地开始浸润全身魔力。
“成了。”
李维脸上不禁露出笑意。
这是个好的开始。
哪怕转化速度缓慢,也不会像伏地魔那样,被不知名的灵体侵占身体。
所炼的每一滴雷霆之炁,都真真切切地属于李维自身。
若是数量足够,还可以搭配感应神明之法,增强加持的力量,提升威力。
乃至于,以雷法为根基,实现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
这就是正神的好处。
这才是修行!
何况,相比其他修行人而言,李维除了和神明的感应极强以外,在修行雷炁上,还有另一个巨大的优势。
他的身体。
在李维身体里,困锁着巨大的魔力。只是由于还没成长完全,无法利用。
一旦强行调用,就会损害寿命。
通过服雷炁的修行,涓滴细流,可以提前转化和解放一部分魔力。
别人还需要费尽心机,寻来黄精人参,调铅炼汞。
配伍得宜,惜福养生,下心思去调和营卫之气,一刻也马虎不得。
而李维,甚至不需要多加注意,只要慢慢熬时间,体内随着年龄释放的庞大魔力,就会变成点点滴滴的雷霆之炁!
打个比方,别人在攒钱,而他只需要定期从金库里拿钱。
对于贫穷的李维来说,这尤为重要。
因为,他买不起那些珍贵的灵丹妙药……
而且,这样也变相减缓了魔力对身体的压迫。
如大禹治水,疏通关隘。
这就是制化之理了。
有了体内流动的这点点雷炁,李维就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哪怕现在的他,面对深不可测的亚雷斯塔·克劳利,还未必能敌得过。
但一步步来,终有一天,哪怕不需要呼唤神明,同归于尽……
他也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战胜克劳利!
谢过灵官,李维撤了香案,将现场收拾了一番。
哪怕邓布利多可以信任,李维也不太愿意在寝室里摆香案。
这是自己的事情,最好不要影响别人。
而且,守密本就是修行的一环。
不过,每次都要走很远来禁林里,终究有些不便。
“要不要换个地方?”
略一沉吟,李维暂时放弃。
禁林里,好歹还有马人可以帮忙警戒。
上次的冲突后,那些马人就对李维极为畏惧而又尊敬。
如果换一个地方,被陌生人闯入了,反为不美。
还是等有合适地方出现,再做计较。
那就回去吧!
独角兽的四蹄跑得飞快,也快不过不断流去的时间。
随着李维的步子稳稳落下,四周的环境也在快速地交替。
茂密幽暗的森林小径;
生发润泽绿意的草地;
从青空之下的茵茵草坡,急急忙忙地走下来;
穿过几道门,走过层层叠叠的石阶,经过城堡的门厅(拉文克劳的沙漏里,蓝宝石多得仿佛要溢出来);
最后,走入人声鼎沸的礼堂。
“原来这一年已经要结束了。”
看着礼堂里满是代表拉文克劳的青铜色和蓝色装饰,李维喃喃感叹。
每当他专心过几点一线的生活,时间就不知不觉过去。
积蓄雷炁,供奉祭祀,学习魔咒,准备旅行。
这期间的生活,简单得仿佛只要一页纸就能写完。
在前世,李维从小养成了孤独的习惯。
对边缘之人来说,交际是奢侈品。
如果没有外力主动打破,李维可以一个人生活很长时间。
他看到人群之中,夏尔玛被两个热情的拉文克劳女生围住,在聊着什么。她有些困惑地笑着,脸上写满了不知所措。
看样子,给学院的加分让她的人缘变好了一点点。
在这两三个月里,夏尔玛曾经和李维聊过家里的事情。两人都幼年失怙,也算同病相怜。
不过,每当聊得稍深,她就岔开话题。
可能和她所传承的印度古代魔法有关,李维也没有多问。
格兰芬多的长桌上,赫敏依然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竖着指头,像个老妈一样教育着哈利和罗恩。
比起刚开学时,现在,她的眉头舒展了许多。
注意到李维的目光,她高兴地向这边挥着手臂,又忽然想到了什么,心虚地看了看周围。
她不好意思地缩回手臂,改成了轻轻摇晃一只手掌。
像只棕发的小招财猫。
这两个月来,没有再生波折,赫敏的生活也变得规律了许多。
如果不算经常挑衅格兰芬多的马尔福的话,可以说一团和气。
不过,马尔福也不敢招惹赫敏。
似乎是开学时,李维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连带他身边的赫敏都一起畏惧上了。
这还是有一次,赫敏很高兴地和李维说这件事,他才后知后觉的。
没有波澜壮阔的事打扰,李维去图书馆的时候,就常常能见到这个小学霸,像图书馆的吉祥物。
每次看到这些人,李维都觉得内心平静安宁。
他的到来,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了吗?
这个问题,李维不知道答案。
但至少,这一年里,他遇到了几个值得相处的人。
赫敏,夏尔玛,邓布利多……
霍格沃茨,确实是个美好的地方。
短暂的寂静和等待后,李维和所有人一起鼓着掌。
满面笑容的邓布利多,对喉咙施了扩音咒,洪亮地宣布学院杯的分数:
“……第一名,拉文克劳,626分!”
礼堂的大墙上,悬挂着的一副巨大横幅忽然展开,上面绘制着一只神气十足的拉文克劳鹰。
管弦乐响起,一片欢呼声中,弗立维教授红光满面地站起来,向其他几个学院致意。
“拉文克劳——终于——又拿了一次学院杯!天哪,我去年还在想,在毕业之前,能不能看到学院杯离开斯莱特林……”
李维听到身边有个兴高采烈的声音,他看了过去,是个拉文克劳的高年级学生,正扯着另一个学生的脖子,兴奋地对着那人喋喋不休,完全失去了鹰院平日的淡定。
嗯,拉文克劳也是个不错的学院。
灌了一大口橙汁,李维微笑着,注视着这一切。
这就是他在霍格沃茨的第一年。
该开始下一段旅程了。
希望巴黎能给他更多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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