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服雷炁

  惊蛰之日。

  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为惊蛰,是蛰虫惊而出走矣。

  禁林中,李维已经摆好了香案。

  为了服雷炁的仪式,他提前斋戒三日,沐浴更衣。

  天色微阴,小雨如酥,洋洋洒洒,润泽草木。

  当天边响起第一声隐隐的春雷,李维面对雷声的方位,轻抚衣袍,席地坐下。

  内心一尘不染。

  两手掐着手诀,叩齿九次,以内秘搬运周身之炁。

  然后诵咒。

  “吾受五雷正炁,雷霆威声。纳则治身保命,吐则缚鬼诛邪……”

  诵咒之初,只能听到自己的声音。

  渐次,声音似乎越来越大,仿佛在耳边响起大钟,从胸口一直震动到全身,通体微微发热。

  似乎有一股细细的电流,在周身运转。

  酥酥麻麻的感觉,从天灵一直通到脚心。

  似乎风雨已经止息,李维的身心,逐渐和虚空失去界限,不分彼此。

  外界的声音,逐渐充耳不闻。

  直至某一时刻——

  轰隆隆!

  在李维心海之中,突兀响起一声滚滚雷霆!

  同一时间,一股无比细微、无比纯正的雷霆之炁,悄然出现在李维的体内。

  随着搬运周天,几乎一瞬间,就融入了李维身体的汪洋大海中。

  这就是先天祖炁。

  忽然睁眼,李维调动全身魔力。

  让那一缕极其微小的先天祖炁,和魔力混杂在一起。

  反复几次,李维也不急迫,只是默默存了一个意念,观察着这一幕。

  终于,一小“滴”魔力,逐渐被雷霆之炁浸润了一丝。

  这不是李维用大量魔力,不顾身体负担,强行模仿的假货。

  而是真实的雷炁!

  呼吸搬运,转瞬间,已是九次周天。

  雷霆之炁,也逐渐稳定下来,以涓滴细流之势,缓慢地开始浸润全身魔力。

  “成了。”

  李维脸上不禁露出笑意。

  这是个好的开始。

  哪怕转化速度缓慢,也不会像伏地魔那样,被不知名的灵体侵占身体。

  所炼的每一滴雷霆之炁,都真真切切地属于李维自身。

  若是数量足够,还可以搭配感应神明之法,增强加持的力量,提升威力。

  乃至于,以雷法为根基,实现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

  这就是正神的好处。

  这才是修行!

  何况,相比其他修行人而言,李维除了和神明的感应极强以外,在修行雷炁上,还有另一个巨大的优势。

  他的身体。

  在李维身体里,困锁着巨大的魔力。只是由于还没成长完全,无法利用。

  一旦强行调用,就会损害寿命。

  通过服雷炁的修行,涓滴细流,可以提前转化和解放一部分魔力。

  别人还需要费尽心机,寻来黄精人参,调铅炼汞。

  配伍得宜,惜福养生,下心思去调和营卫之气,一刻也马虎不得。

  而李维,甚至不需要多加注意,只要慢慢熬时间,体内随着年龄释放的庞大魔力,就会变成点点滴滴的雷霆之炁!

  打个比方,别人在攒钱,而他只需要定期从金库里拿钱。

  对于贫穷的李维来说,这尤为重要。

  因为,他买不起那些珍贵的灵丹妙药……

  而且,这样也变相减缓了魔力对身体的压迫。

  如大禹治水,疏通关隘。

  这就是制化之理了。

  有了体内流动的这点点雷炁,李维就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哪怕现在的他,面对深不可测的亚雷斯塔·克劳利,还未必能敌得过。

  但一步步来,终有一天,哪怕不需要呼唤神明,同归于尽……

  他也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战胜克劳利!

  谢过灵官,李维撤了香案,将现场收拾了一番。

  哪怕邓布利多可以信任,李维也不太愿意在寝室里摆香案。

  这是自己的事情,最好不要影响别人。

  而且,守密本就是修行的一环。

  不过,每次都要走很远来禁林里,终究有些不便。

  “要不要换个地方?”

  略一沉吟,李维暂时放弃。

  禁林里,好歹还有马人可以帮忙警戒。

  上次的冲突后,那些马人就对李维极为畏惧而又尊敬。

  如果换一个地方,被陌生人闯入了,反为不美。

  还是等有合适地方出现,再做计较。

  那就回去吧!

  独角兽的四蹄跑得飞快,也快不过不断流去的时间。

  随着李维的步子稳稳落下,四周的环境也在快速地交替。

  茂密幽暗的森林小径;

  生发润泽绿意的草地;

  从青空之下的茵茵草坡,急急忙忙地走下来;

  穿过几道门,走过层层叠叠的石阶,经过城堡的门厅(拉文克劳的沙漏里,蓝宝石多得仿佛要溢出来);

  最后,走入人声鼎沸的礼堂。

  “原来这一年已经要结束了。”

  看着礼堂里满是代表拉文克劳的青铜色和蓝色装饰,李维喃喃感叹。

  每当他专心过几点一线的生活,时间就不知不觉过去。

  积蓄雷炁,供奉祭祀,学习魔咒,准备旅行。

  这期间的生活,简单得仿佛只要一页纸就能写完。

  在前世,李维从小养成了孤独的习惯。

  对边缘之人来说,交际是奢侈品。

  如果没有外力主动打破,李维可以一个人生活很长时间。

  他看到人群之中,夏尔玛被两个热情的拉文克劳女生围住,在聊着什么。她有些困惑地笑着,脸上写满了不知所措。

  看样子,给学院的加分让她的人缘变好了一点点。

  在这两三个月里,夏尔玛曾经和李维聊过家里的事情。两人都幼年失怙,也算同病相怜。

  不过,每当聊得稍深,她就岔开话题。

  可能和她所传承的印度古代魔法有关,李维也没有多问。

  格兰芬多的长桌上,赫敏依然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竖着指头,像个老妈一样教育着哈利和罗恩。

  比起刚开学时,现在,她的眉头舒展了许多。

  注意到李维的目光,她高兴地向这边挥着手臂,又忽然想到了什么,心虚地看了看周围。

  她不好意思地缩回手臂,改成了轻轻摇晃一只手掌。

  像只棕发的小招财猫。

  这两个月来,没有再生波折,赫敏的生活也变得规律了许多。

  如果不算经常挑衅格兰芬多的马尔福的话,可以说一团和气。

  不过,马尔福也不敢招惹赫敏。

  似乎是开学时,李维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连带他身边的赫敏都一起畏惧上了。

  这还是有一次,赫敏很高兴地和李维说这件事,他才后知后觉的。

  没有波澜壮阔的事打扰,李维去图书馆的时候,就常常能见到这个小学霸,像图书馆的吉祥物。

  每次看到这些人,李维都觉得内心平静安宁。

  他的到来,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了吗?

  这个问题,李维不知道答案。

  但至少,这一年里,他遇到了几个值得相处的人。

  赫敏,夏尔玛,邓布利多……

  霍格沃茨,确实是个美好的地方。

  短暂的寂静和等待后,李维和所有人一起鼓着掌。

  满面笑容的邓布利多,对喉咙施了扩音咒,洪亮地宣布学院杯的分数:

  “……第一名,拉文克劳,626分!”

  礼堂的大墙上,悬挂着的一副巨大横幅忽然展开,上面绘制着一只神气十足的拉文克劳鹰。

  管弦乐响起,一片欢呼声中,弗立维教授红光满面地站起来,向其他几个学院致意。

  “拉文克劳——终于——又拿了一次学院杯!天哪,我去年还在想,在毕业之前,能不能看到学院杯离开斯莱特林……”

  李维听到身边有个兴高采烈的声音,他看了过去,是个拉文克劳的高年级学生,正扯着另一个学生的脖子,兴奋地对着那人喋喋不休,完全失去了鹰院平日的淡定。

  嗯,拉文克劳也是个不错的学院。

  灌了一大口橙汁,李维微笑着,注视着这一切。

  这就是他在霍格沃茨的第一年。

  该开始下一段旅程了。

  希望巴黎能给他更多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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