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整。
现场MC老麦克大声宣布:“让我们用最热情的掌声和欢呼,迎接双方球员上场!”
老麦克在欧文中心工作了一辈子。
见证了长角牛队的兴衰。
自从1998年里克·巴恩斯成为长角牛队历史上第二十三任主帅,执掌德克萨斯大学教鞭以来,球队已经数次杀进甜蜜16强,最好的成绩是2003年,长角牛队56年来第一次杀入NCAA锦标赛最终四强。
去年的成绩也不错,去年长角牛首次单赛季取得30场胜利,与堪萨斯大学共享了大十二分区常规赛冠军的殊荣,并且杀入精英八强。
只可惜八进四输给了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
希望今年能够卷土重来!
随着老麦克的声音落下,现场灯光猛地一暗,两束聚光灯投向球员通道。
首先出场的是奥尔康州大的首发五虎:组织后卫戴尔文·汤普森,得分后卫克里夫·道格拉斯,小前锋卡尔·兰德里,大前锋亚历克斯·奥乌米,中锋胡安·怀特。
现场响起稀疏的掌声,毕竟奥斯汀球迷都是长角牛队的球迷,对于对手的出场,实在提不起来兴趣。
余味也是兴致缺缺。
一个听过的名字都没有。
一帮水货。
人类这种被欲望左右的物种,得陇望蜀是本性,前段时间余味还贼不要脸的去刷路人的属性,现在连NCAA的对手都看不上眼了。
就像吃过精粮的难民吃不下去糟糠。
玩过空姐的男人看不上街边理发店一个道理。
“现在,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我们可爱的长角牛队首发出场!”
在老麦克心里,每一届长角牛队球员就像是他的孩子一般。
所以他用上可爱这个词。
他的话音未落,球馆内瞬间爆发出能够掀翻屋顶的热浪。
“首先出场的是我们的球队队长,我们的大中锋,德里克·皮特曼!”
老麦克把尾音拖的很长,球迷跟随者一起高呼皮特曼的名字。
“接下来是我们的大前锋,达米尔·詹姆斯!”
球迷们的声浪又高了几分。
老麦克看着下一个出场球员,声音顿了顿:“欧!下一个出场的是艾布拉姆斯!”
现场的欢呼明显弱了许多。
大家都很疑惑,为什么小前锋位置上的首发不是杜兰特?
不过老麦克很快就掌控了现场节奏,用激昂的声音带动球迷的情绪:“下一个,我们的超级新人,球队的大脑,D·J·奥古斯汀!”
紧跟着,
他从自己的位置上站了起来,伸出了手臂:“最后一位出场的球员,来自中国的神奇小子,我们的单打之王,他就是——”
所有球迷也全都站了起来。
“WeiYu!”
余味从球迷通道里小跑出场,心里却在暗暗骂娘。
尼玛!
老美对我们中国人名字的称呼真他妈奇怪。
还喂鱼?
怎么不去喂虾!
灯光亮起,双方球员站在球场中央。
余味看见那个送水女孩在开心的冲他挥手,他也冲着女孩的方向笑了笑。
忽然,
他看见女孩身旁脸如黑炭的面馆老板。
余味:“???”
我什么时候得罪他了吗?
……
即便没了杜兰特,
队友们也一如既往的承认自己是呆笔。
余味已经习以为常了。
比赛开始,双方首发球员站好阵型,中锋跳球。
余味在裁判哨声还没吹响的时候,就开始跑回自己的半场,跟他对位的对方球员明显愣住了,直到看到跳球结果才恍然大悟。
奥尔康大学进攻。
这时,刚刚愣住的球员跑过来,用胳膊顶了一下余味,然后恶狠狠的说:“我不会让你好过的,中国佬!”
余味知道,这是自己赛前的话惹怒了对方。
不过他也无所谓。
没实力的叫嚣,只会让人显得外强中干。
奥尔康的进攻很简单,简单的挡拆之后,就是中锋在中距离的一记投篮,运气不错,篮球跌跌撞撞落入篮筐。
“看来对手的中锋今天手感很好,我们的小伙子要加油了。”
老麦克笑着说道。
比赛才刚开始,没必要大呼小叫,要不然他这个年龄,嗓子还真受不了。
对方的得分后卫一边往回跑,一边斜着眼睛看向余味,眼神中的意思大概是我们也不差,想赢我们五十分,做梦去吧。
然而等到余味接球,他便发现事情不对劲了。
余味接球的瞬间,就从他面前消失了。
接球,下球,
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的动作,直接切对手的前脚,压着肩膀像一阵风一般掠过。
等到对手转身往回追,余味已经出手投篮了,对手都没来得及起跳封盖。
球轻松的落入篮筐,两分打进。
奥尔康主教练在场下大骂:“该死,防守,防守,你倒是防守啊!”
对手倒是想防守,可是他实在跟不上,余味的速度虽然不是如今NCAA最顶级的,但也超过大部分普通球员,最关键的是他的突破并不是单纯的依靠速度,他现在恐怖的地方在于他从刘翔身上刷到的爆发力。
瞬间的加速,瞬间的急停。
让对手跟不上他的节奏。
再加上塔图姆的一级耐操,不用太过担心膝盖的磨损,打起这种水平较低的对手,就像大人打小孩一样简单。
奥尔康进攻,不过这次明显运气不好。
投篮偏出了篮筐。
同样的位置,余味再次准备接球,这次对手铆足了劲儿,要用身体顶住余味,然后干扰他接球。
余味感觉到对手的对抗在增加,两只胳膊不停的在纠缠自己,余味避开裁判的视线,用肘子开路顶开对手。
最近一段时间还从皮特曼那里刷了不少的力量属性。
明显感觉到力量增长了很多。
对于肉搏丝毫不惧。
奥古斯汀见到余味甩开对手,他单手将球传了过来,余味接球之后没有任何停顿,拔起直接三分线外出手,篮球稳稳落入篮筐。
进球之后,余味低头往回跑。
他实在想不通,对手这个水平,怎么让自己不好过的?
……
奥斯汀的大街上。
一个两米一十几的黑人,背着书包,带着黄色头盔,飞快的骑着自行车,由于个头高,他的两条腿只能往两边撇着,离远看就像是漫画中蹬自行车的人物,腿部都要蹬出残影来,就连自行车轱辘也快被他蹬冒烟了。
周围的路人奇怪的看过来,依稀听到他说了一句——
“妈的,这次风头要被二哥抢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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