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门的起源有众多版本,其中较为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康熙清剿福建南少林寺,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收留了逃出来的五人蔡德忠、方大洪、马超兴、胡德帝、李式开,这就是所谓的“少林五祖”,令其开设天地会的分支机构,即称为洪门。又有一种说法此五人是反清复明的大将,随史可法抵抗清军兵败后成立的洪门。
由于洪门的传说版本众多,各不一致,一种说法就是洪门是天地会(又称三点会、三和会、红帮、添弟会),致公堂是洪门的一个海外分支机构,他们一致的对外称曰天地会或红帮,对内则称洪门。
后随着清朝对天地会的镇压,洪门流传到港澳南洋,成为重要的华侨组织。洪门为推翻清王朝的革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辛亥革命领导人之一谭人凤在《社团改进会意见书》中写道:“革命(辛亥革命)之成,实种于二百年于前之洪门会党”“在运动之初,惟洪门兄弟能守秘密。发动之后,亦惟洪门兄弟能听指挥。”“人无论远近,事无论险夷,人人奋勇,个个当先,卒有武昌起义,各省响应,不数月而共和告成,军队之功,实亦洪门兄弟之功。”
1992年7月28日在美国举行第3届世界洪门恳亲大会,经来来自世界各地的100多位代表两天讨论,通过总会章程,宣告成立世界洪门总会。首届会长李志鹏,总会设在美国檀香山。
洪门的起源[编辑本段]什么叫做洪门?有的说:“洪门就是汉门,因为丧失了中原的土地,所以在“汉”(繁体“汉”)字里要除去‘中土’就成为洪字了。”有的说:“因为明太祖年号洪武,所以拿洪字来起名的。”据洪门秘册所载,洪门真主为朱洪竺,军师为陈近南,大将为万云龙诸人,最初起于福建,以少林寺为主动机关。其初少林寺以武技名于世,清朝康熙皇帝嫉妒他们,命少林寺僧侣远征西域,后来战胜回来了,乃借事端戕害功臣郑君达。又派兵焚毁少林寺,一班寺里的和尚逃出来的不少。其中有个陈近南遂组织天地会,想培植势力来谋复仇,曾派遣他的部下五大将蔡德忠、方大洪、马超兴、胡德帝、李式开等设立支会,这就是所谓“前五祖”。
还有一种说法:“明末崇祯皇帝年间,有山西太平县人殷洪盛,又名洪英,贤明练达,有义气,有侠肠。四方豪杰,都慕名来归。当时称为集贤馆。崇祯皇帝殉国后,满清的军队入关,明朝忠臣史可法在扬州督率军队抵抗清军南下,抵抗不住,史可法为国殉难,殷洪盛又投到明朝将官黄得功那里。后来黄得功又被清兵打败,黄自刎殉难。殷洪盛率师继续和清兵打仗,不能胜,被清兵击毙,他儿子洪旭,和洪盛的人就到杭州投潞王。那知潞王降了清,洪旭乃再投奔郑成功。洪盛门人蔡得忠、方大洪、胡德帝、李式开、马超兴等都成了郑成功的部将,继续和清兵激战。当他们在史可法领导下和清兵激战时,被清兵围攻甚急,史可法殉国。他们突围而出,共约今后见到面的时候,应报一‘洪’字为暗号,继续奋斗,有恢复明朝天下的意义。”
洪门的源流,言人人殊,从来不一致,因为它化名特多,有三点会、三合会、三河会、添弟会、致公堂、或红帮等等;尚有分支别名,不胜枚举。但是一致的对外称曰《天地会》,对内则称《洪门》。由于清廷对天地会党徒的严刑究办,杀戮株连,所以洪门集会方式多用囗头传述来秘密结社,对来源出处,难免鲁鱼豕亥,错综杂沓了。
洪门创立有许多说法:一说是起于康熙甲寅十三年(1674年)3月25日;一说是雍正甲寅十二年(1734年)七月二十五日。以上是根据伦敦大英博物馆所藏抄本西鲁叙事。
关于香堂上供奉的牌位,依次是:始祖:洪英、傅清主、顾炎武、黄梨洲、王夫之五宗:文宗史可法、武宗郑成功、宣宗陈进南、达宗万云龙、威宗苏洪光前五祖:蔡德忠、方大洪、马超兴、胡德帝、李式开中五祖:杨仗佑、方惠成、吴天成、林大江、张敬之后五祖:李式地、洪太岁、吴天佑、林永超、姚必达五义:郑君达、谢邦恒、黄昌成、吴廷贵、周洪英五杰:郑道德、郑道芳、韩龙、韩虎、李昌国三英:郭秀英、郑玉兰、钟文君二师:男军师史明鉴、女军师关玉英
第一步:开坛摆设完成,就由白纸扇高叫:「恭请坛主。」所谓「坛主」即主持是次香堂仪式之重心人物,可以是坐馆,二路元帅,或者堂口大佬主持。坛主以「三把半」香供奉,在场每人均需下跪。各就职司之位,「坛主」就座。
第二步:传新人之後白纸扇大叫:「传新人!」把守门口的「天佑洪」人物,循例盘问,当然事先已「彩排」。新人过关,由「执事红棍」派清香一枝,然後下跪,高举过头。
第三步:三十六誓「执事红棍」提出大刀,以刀背轻拍「新马」,然後大声传谕洪门三十六誓七十二例如有违反便要受家法「三刀六眼」。每名「新马」循环前述,然*行另一仪式。
第四步:斩凤凰「执事红棍」提出生猛公鸡,手执大刀,背诵凤凰诗,念毕手起刀落,鸡头堕地,再以七分白酒承接鸡血。上至「坛主」,下至「新马」皆指头沾血,口内一啜,代表「滴血为盟」,至此礼成。
入洪门前与其他兄弟一同诵读,表示自己从今以後爱兄弟,不爱黄金。B社会中林雪亦经常挂在口边。
1.自入洪门之後,尔父母即我之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尔妻我之嫂,尔子我之侄,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钱埋葬,一遇白绫飞到,以求相助者,当即转知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3.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以及江湖之客到来,必要留住一宿两餐,如有诈作不知,以外人看待,死在万刀之下。
4.洪家兄弟,虽不相识,遇有挂外牌号,说起投机,而不相认,死在万刀之下。
5.洪家之事,父子兄弟,以及六亲四眷,一概不得讲说私传,如有将衫仔腰平与本底,私教私授,以及贪人钱财,死在万刀之下。
6.洪家兄弟,不得私做眼线,捉拿自己人,即有旧仇宿恨,当传齐众兄弟,判断曲直,决不得记恨在心,万一误会捉拿,应立即放走,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7.遇有兄弟困难,必要相助,钱银水脚,不拘多少,各尽其力,如有不加顾念,五雷诛灭。
8.如有捏造兄弟歪伦,谋害香主,行刺杀人者,死在万刀之下。
9.如有*兄弟妻女姊妹者,五雷诛灭。
10.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钱财杂物,或托带不交者,死在万刀之下。
11.如兄弟寄托妻子儿女,或重要事件,不尽心竭力者,五雷诛灭。
12.今晚加入洪门者,年庚八字,如有假报瞒骗,五雷诛灭。
13.今晚加入洪门之後,不得懊悔叹息,如有此心者,死在万刀之下。
14.如有暗助外人,或私劫兄弟财物者,五雷诛灭。
15.兄弟货物,不得强买争卖,如有恃强欺弱者,死在万刀之下。
16.兄弟钱财物件,须有借有还,如有存心吞没,五雷诛灭。
17.遇有抢劫,取错兄弟财物,立即送还,如有存心吞没,死在万刀之下。
18.倘自己被官捉获,身做身当,不得以私仇攀害兄弟,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19.遇有兄弟被害捉拿,或出外日久,所留下妻子儿女,无人倚靠,必须设法帮助,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20.遇有兄弟被人打骂,必须向前,有理相帮,无理相劝,如屡次被人欺侮者,即代传知众兄弟,商议办法,或各出钱财,代为争气,无钱出力,不得诈作不知,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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