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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电影和小说往我们的大脑里灌输了太多不可能的东西,现实世界活的憋屈然后遇到一场车祸就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了,然后开启各种金手指打脸称霸收**,最后成为那个世界的霸主……拜托,能留个全尸就算万幸了,万一运气不好碰上个没良心的司机,没准就能来回碾压个七八遍,收尸都得用菜篮子捡了。..”
“话虽这么说但是我们的生活是需要想象的,世界如果没有联想,还剩下什么?”在我面前这个一脸不服气的青年是我的朋友,这朋友没什么不好,就是特喜欢看网络小说,看看也就罢了,可是他非得沉浸在里头,每天yy着自己如果穿越到了异界之后怎么怎么牛叉,怎么怎么无敌云云。
我觉得这可笑极了,事情本身很可笑,他提出的理由也很可笑,于是我回答道:“还有苹果。”
朋友虽然看了很多书,但是却不会怎么辩论,只能面红耳赤的支支吾吾几句:“反正我觉得看这没什么不好,等你有一天穿越了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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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三天前跟朋友的这次谈话,我感慨万分。
活了二十多年,我一直都为自己是无神论者而自豪,可是在我来到这个世界的五分钟后,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就完全改变了,现在我坚信在我们人类之上肯定存在着至少一个类似神灵一样的东西,而且……他在玩我!
为什么不找别人偏偏找上我啊!难道是我那朋友的诅咒应验了?
好吧,不管怎么样,我承认,我穿越了。
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我已经全忘了,三天前在这片森林里的某棵大树下醒来的时候我的头就一阵剧痛,特别是在我努力回忆穿越前的事的时候,这种疼痛就越加剧烈。当时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以为是在做梦,出现了幻觉,然而在猛掐自己大腿n次之后就否定了这个可能。然后第二个感觉就是以为自己被绑架了,要知道,恐怖分子总是能做出这种事情来,绑架一个富家公子然后勒索……等等,富家公子……嗯,这个可能性比做梦还小。
最后,在醒来之后的第二十三分钟,我终于相信自己是穿越了,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
我说的是外貌,我在附近找了一处小水潭照了照自己的样子,差点没被吓死——我现在竟然变成了一个外国人!
准确的说是欧美的人种,高鼻梁高颧骨,金发褐眼,胡渣茂密,一副还没进化完全的模样。
“你好,谢谢,草泥马。”
我试着开口说话,万幸,这个“神灵”没有让我变成哑巴,不过说出来的话怎么听起来有些怪怪的?半晌我才反应过来,我现在说的已经不是汉语,而是另外一种语言。虽然我敢肯定自己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门语言,但是仿佛这门语言很早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说出来是如此的自然,完全没有半点顿塞的感觉。好吧,这应该是那个‘神灵’所赋予我的吧,一副陌生的躯壳加上一门陌生而又熟悉的语言,好在这两者看起来还不算违和。
除了样貌和语言,那个神灵给我的还有一把猎枪以及这副躯壳的记忆,以前的时候里面总是会写“前世的记忆犹如潮水一般涌进主角的脑袋,涨得主角脑袋直疼”云云,所以我在开始也准备好了头疼的觉悟,可没想到实际上传到我脑子里的只有一句话而已。
“你叫格林,你是一个猎人。”
我去,这就没了?话说不用介绍家世背景兴趣爱好什么的?
好吧,基本上算是接受这个设定了,从现在开始,我的名字叫格林,然后……我是一个猎人。
我拾起地上那杆单管猎枪,在地球上,这种东西我只是在电视上见到罢了。可是等我一握住的时候,心里就莫名升起一种安全感,而且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能够完全掌握开枪的技巧,很显然,在继承格林的身体的同时,也顺带掌握了他赖以生存的打猎技能。
靠着在我看来精准无比的枪法,这三天的赶路途中我也没饿着,我花了三颗子弹打死了两只很肥的野兔,虽然肉不算太多,但也足够支撑我日常所需的能量。
这是一片十分广袤的森林,通过脑子里的猎人记忆,我知道了它的名字:库德巴森林。“库德巴”是一句当地土族的语言,意思是“危险”,顾名思义,这是个令人敬而远之的地方。天晓得这个叫格林的家伙干嘛没事会跑到这里面来,而且看四周的环境似乎已经是处在森林里的最深处,我努力在脑子里搜索关于这片森林的记忆,花了半天时间总算找到了一条能够走出去的路,但是悲剧的是,这条路径需要七天的时间,而且其中还要经过库德巴森林里最危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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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虽然已经是精疲力尽,但是还有一大半的路程在等着我。
而且前三天的路程虽然辛苦,但辛苦的也只是体力而已,那片区域里没有什么毒虫猛兽,也没有什么能够致命的藤蔓植物,虽然漫长的道路把我的脚底板给磨出好几个血泡,但至少心理上是轻松的——只管向前走就是了。
但是接下来的路程就完全不同了,其实在距离上,后半部分的路程距离还不到之前三天的一半,如果环境跟前三天差不多的话,只需要一天时间就可以离开这里了。但是很遗憾,等待我的绝不是之前的一帆风顺,无处不在的陷阱,看起来不过膝盖的小水坑一陷下去就再也爬不上来;漫天飞舞着极有可能致命的毒虫飞蚁;当然,也少不了能够一口将人吞下,连骨头都不剩的猛兽……不过这些还算是前戏,毕竟只要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只要小心一些,再加上一把威力不俗的猎枪在手里,应该还能勉强应付以上这些东西。但是这片区域存在的另外一样东西,却是让所有人都感叹为噩梦的——狼人。
格林的记忆中并没有关于狼人这个种族起源的资料,只知道它们是由狼进化而来,却拥有了跟人差不多的灵智,甚至能够通晓人话,而且战斗力也比一般的狼强上数倍。一个猎人如果在库得巴森林里遇到一只狼人后应该怎么办?正确的答案就是赶紧往自己脑门开一枪吧,死得痛快些!
这批狼人也有着不小的数目,按照它们那凶残的战斗力,足可以在几分钟之内扫平一个人类村庄,不费吹灰之力。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它们一直就居住在库得巴森林里,从来没有踏出过领地一步。森林外的艾文镇上的居民则把这当做是“自然之神的馈赠”,他们相信这是伟大的森林之神在庇护着他们,虽然有时候也会发生有人误入狼人领地而再没有回来的惨案,但是附近的人类经过几十年的担惊受怕之后也开始慢慢习惯,习惯了这个“老朋友”,或者说“老囚犯。”
但是不管怎么熟悉,狼人凶残吃人,而且比人类强大很多却是个不争的事实,所以库得巴森林的狼人领地周围十几里范围都是禁地,所有人一律不允许进入。但是无论怎么的禁令都无法阻挡一些被某样东西迷昏了头脑的笨蛋,无视禁令进入森林深处的大有人在,为了只有在森林深处才能产出的价值很贵的灵芝,为了传说中狼人领地附近数不尽的财宝……即使知道进去之后就要面临很有可能被狼人吃掉的危险,可是他们还是义无返顾的进去了,再然后,他们都被狼人吃掉了。
无一例外。
把这些记忆当做是本恐怖小说读完之后,我感到自己全身都在冒冷汗,下意识握紧了枪,却感觉还是如此的脆弱。一把老式的单管猎枪,射程最多不过五十米,而且还没有连发,用这样寒碜的武器对付狼人,真可以说是以卵击石。对了……我一拍脑门,想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子弹的数量。
虽然凭这把枪基本上打不死狼人,但总归是点希望,拼一拼总好过等死吧。我找了一棵大树底下坐了下来,翻了翻随身携带的一个布做的子弹袋,数了数里面子弹的数目,十九颗……嗯?不对,是十八颗。
这是什么东西?
我伸手把藏在子弹堆里的小东西掏了出来,是块半个小拇指头大小的水晶,通体晶莹剔透,发出闪亮的光泽,一看就知道是块上等好水晶。而且当我拿着它的时候,玉质本身就有一种清凉舒爽的感觉传遍我的全身,顿时把我浑身的疲倦赶走大半,我一下子精神爽朗,这东西可是块值钱宝贝啊……等等,还没等我高兴一分钟,我的脸色唰一下就暗了下来,这水晶品质虽好,可惜是残的,一边是好的,另外一边却有个缺口,好像这块水晶是从一块完整的水晶石上掰下来的。
妈的,好不容易捡个宝还是个残品!
哎……残破的宝贝就不是宝贝了……我失望的看着这一小块躺在我手掌心的水晶,“要是完整的那该多好……卧槽!没看错吧!”
我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真的没看错,这水晶似乎是在动!
敢情还是个水晶精不成?我心下大骇,手掌不敢动,但是把头给凑近了看,发现自己确实没有看错,这块水晶似乎是个活物一样,原本是平躺着的,现在竟然自己站了起来,有断口的一端朝下,另外一端倒像是个头一样朝上盯着,似乎还在发着若有若无的暗光。
正当我靠的越来越近的时候,突然这块水晶又来了个跟斗,翻转一百八十度,尖端朝下,断口朝上,形成一个锥子型,还在缓缓的旋转着,似乎是想要干点什么……
脑子中一个念头唰一下闪过,卧槽,不会是想干我吧!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赶紧把这块水晶扔掉,但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忘了,还没等我甩手,一种钻心的疼痛就从掌心传了过来。睁眼一看,却是那水晶真的跟锥子一样要硬生生钻进我的肉里。
“啊!!!”一想到这儿附近都是危险区域,所以我极力控制住了自己的叫声,但是依旧没办法——实在是太痛了。
诡异的是,我的掌心一点血都没留,但是那块水晶却已经硬生生钻进去一半了,而且无论我怎么用力拔用力甩也无济于事,根本不能阻止它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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