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章
可是接电话的人不是宋安辰,而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夏之晴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打错电话了,连忙道歉道:“不好意思,我打错电话了。【】”
挂了电话一看通话记录,没错啊,是宋安辰的电话啊?可怎么会是个女人接听呢?该不会是窜信号了吧?她没有多想,再次拨通了宋安辰的电话号码,电话接通,那把清脆娇柔的女声再次响起,“喂,你好——”
对方说了“你好”后,便没再说下去,她只好开口道:“你好,请问这不是宋……宋总的电话吗?”
“是的,这是安辰的电话,请问你是哪位?”
夏之晴愣了一愣,电话没打错,可这接电话的人是谁呢?那语气听上去,好像跟宋安辰很熟,“我是他公司员工。”
“哦,原来是他的下属,安辰他现在不大方便接电话,你有什么事情,我可以为你转达。”
听到对方的回答,她心里各种思绪,宋安辰为什么不方便接电话?又为什么一直没回复?他额头的伤口没事吧?最主要的是,这个女人是谁?从声音听上去应该是个年轻的女人,“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是工作方面的事情。”
“原来是这样,好的,我知道了,一会他醒了,我会跟他说的。”
醒了?他现在在睡觉?如果他在睡觉,那这女人又是谁?他又会在哪里睡觉?挂了电话,夏之晴拿着手机有些呆呆地看着屏幕,脑海里忍不住脑洞大开,心中也有些不自在,可至于为什么不自在,她一时说不清道不明之外,也不愿意深究。
苏茜挂了电话,画着眼线的眼睛眸光一闪,员工?只怕没那么简单吧。小晴儿,是小情人的意思吗?苏茜看着手机上备注的“小晴儿”三个字,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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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有等到宋安辰的回复,夏之晴挣扎了好一会,原本准备去小海那里旁敲测听,问问宋安辰的伤口怎么样,可她假装去复印文件,路过小海的办公桌三次,都没有看到他的人,她的心里忽然有丝不安了起来。
直到下班,她都没有得到他们两个人的消息,她本来打算加会班,然后就回去,却接到了林悠的电话,她想起那日在洗手间打国际漫游给林悠的情景,想到接下来肯定有一场“严刑逼供”和批-斗大会,她就忍不住浑身一个激灵,赶紧降调两个分贝,做出一副很疲惫的样子,准备装作不舒服避开林悠,等她的三把火熄了之后再见面会安全一点。
可是林悠是何许人物,那可是人精中的人精,在夏之晴一降低声音的时候,她就马上敏感地察觉出来了,她嘴唇一勾,见招拆招道:“病了?那正好,我们那么久没见面了,我买点水果过去你家里看你。”
夏之晴一听就蔫了,依据林悠的性格,要是在她屋里跟宋安辰撞上了,那无异于火星撞地球,那场面简直不敢相信,于是她一招就败了下来,摇白棋道:“没有,我没有病,就是有点累,不过为了见好友,这点疲惫算什么,下班六点我们老地方见。”
说完不等林悠回复,她就挂了电话,生怕林悠反驳坚持要去她的住房。林悠拿着传来“忙音”的手机,秀眉一挑,小样的,料你也逃不过姐的五指山,想在姐面前耍花抢,真是不自量力啊。
下了班,夏之晴没办法,只好赴约,来到两人约好的老地方。
她们两人都是肉食动物,而且无辣不欢,所以每次出来聚餐,两人都找必须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饭馆,有家离林悠公司不远的湘菜馆在众多美食中脱颖而出,加上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非常方便,两人便经常约在那里见面。
夏之晴去到湘菜馆时,林悠还没有过来,她要了个靠窗的座位,先点了两个两人都喜欢的菜,然后喝着茶等林悠过来。等了二十分钟,林悠才姗姗来迟。
这压根不算不像林悠的性格,林悠做事向来有交有待,而且非常守时,这还是她第一次迟到呢。夏之晴狐疑地看着林悠,只见她皮肤比上次见面时黑了不止两个色,有像非洲黑人发展的趋势,可气色却是相当的不错,尤其是两眼水汪汪的,好一副桃花相。
“你刚才在电话里面支支吾吾的,现在事情解决了吧?”她为林悠倒上一杯菊花茶。
林悠拿起茶杯,咕噜咕噜地连喝三杯才解了渴一般停了下来,听到夏之晴的问题,她只是盯着茶杯,点了点头,又摇摇头,脸色起了异样的红晕,就是不说话。
她这样子引起了夏之晴莫大的好奇心,难道是她和沈志远有了什么进展?要知道自从遇见沈志远之后,能让林悠这么激动的人,也就只有他一个人了,可是她想了想又觉得不大像,要是事关沈志远,只怕今晚她就不来赴约了,她看着林悠有些恍惚的神色和脸色诡异的红晕,一时也拿不准她到底是难过,还是开心。
于是踌躇了一会,才小心翼翼开口道:“你这个样子,该不会是那个人主动跟你联系了吧?”
那个人,她没有点出名字,可是林悠听到,浑身还是颤抖了一下,整个人也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恢复了平日的淡定,她又喝了一杯菊花茶后,才幽幽开口道:“不是,他怎么可能主动跟我联系呢?”
说这话时,她嘴角闪过一抹自嘲的神色,就算她再三控制,可眼底还是浮现了忧伤,夏之晴越过桌子,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捏了捏,林悠知道她是在安慰自己,于是一扫前一秒的忧伤,浅笑道:“我没事。”
“没事就好,不过你也别把话题给扯远了,老实从宽,抗拒从严,速速招来!”
水煮牛肉上桌,林悠不顾烫吃了一口,眼风飕飕地扫过来道:“这话该是我对你说吧。”
看到美食,夏之晴也两眼冒绿光,一头埋在碗里面,可语气却没有丝毫的示弱,“先来后到,现在是我先问你,快说,看你那激动的小神情,该不会是中了五百万吧?”
林悠切了她一声,“要是我中了五百万,你以为我还会过来跟你见面吗?我肯定跟你友尽,江湖再见。”
她一边跟林悠抢着一块大块的牛肉,一边指责她道:“没想到五百万就看清了你的真面目,没想到我们的友谊竟然不敌五百万,林悠,我真是看错你了。”
林悠笑,“你真是太高估自己了,即使中了一百万,我都会跟你友尽的。”
她气得作势要打林悠,两人小闹了一下,林悠才有些不大愿意开口的样子,把过来赴约前发生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
夏之晴听了连东西都忘了吃,咬着筷子看着林悠,惊讶道:“你的意思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每天送你一束红玫瑰的神秘男士终于出现了?”
林悠点点头。
“是谁?是谁?是你认识的人吗?”夏之晴的好奇心几乎要爆表了,林悠长得很漂亮,身材高挑苗条,五官清秀,一直不缺乏追求者,可她自己为了沈志远,通通拒绝了,可从去年十月份开始,每天都有一束红玫瑰送到她的办公室去,没有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只留下一张用手写的小卡片,卡片上的字刚劲有力,字字气势如虹,其雄健气魄跃然于纸上。
古人云:见字如见人。各人各字,性情气质,尽在其中,古人认为一个人气质会贯穿于笔锋走势之间,现代人都习惯用电脑和手机,用到写字的地方逐渐变少,对字的美丑没有古人那么看重,可是能写一手好字,还是能给人留下很好的第一印象。
林悠的爷爷是个老书法家,她从小跟爷爷学习书法,自己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毛笔字也很让人惊艳,所以对林悠来说,如果男生能写一手好字,这实在增分很多,在遇到沈志远之前,她对未来另外一半的其中一个要求便是要求对方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只是后来在沈志远这个坑栽进去后,所有要求都成了浮云。
虽然心有所属,可是在看到这个神秘追求者的字后,她还是被惊艳了一把。但这追求者是真的很神秘,每天坚持送花,可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她因此还成了公司的小名人,办公室的女性都羡慕得不要不要的,她曾经问过送花的小哥,可是对方的嘴巴很紧,她好说歹说,连威胁拒收这种话都说出来了,对方就是不愿意透露送花者的信息。
她没办法,只好把收到的鲜花分给办公室的同事们,家里也摆满了鲜花,她曾经以为是有人故意在恶作剧,可是有坚持半年只砸钱不出现的恶作剧吗?在享用了半年的玫瑰泡澡之后,林悠的心里也渐渐有了微妙的转变,她由最初的抗拒,到好奇,再到有些莫名的期待,两人通过那小小的卡片,有了一些神交,她现在的办公室里面,小卡片的数量几乎要堆满整个小抽屉了。
从第一张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后来的“天气变暖,请记得及时添衣。”再到“《捉妖记》上映了,评价很错,可以跟朋友一起去看。”(附带两张电影票),这个神秘人,用十分的耐心,润物细无声般,一笔一划在她的心里刻下抹不去的痕迹。
林悠看到好友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故意吊足她的好奇心后才开诚布公道:“恩,是我认识的人,他是我的一个客户,半年前我们公司跟他们公司有一个合作的项目,当时是我负责跟对方洽谈,他不是主要负责人,但我也跟他见过几次面,也和大家一起吃过饭,但实在没看出他对我……有意思。”
夏之晴的八卦胃口完全被吊了起来,“那人是做什么?我的意思是,他在那家公司担任什么职位,多少岁?哪里人?帅吗?”
“我怎么以前没看出来你这么的八卦呢?”林悠被夏之晴一连串的问题给轰炸晕了,夹起一块鸡肉塞到她的嘴巴里,“快吃,菜都凉了。”
“那是因为是你我才八卦的。”夏之晴一边嚼着鸡肉,一边哼哼唧唧。
林悠翻白眼,“这么说,我还得感激涕零了?”
“感激涕零就免了,但你别想转移话题,快告诉我所有的一切,一切!”
“好了好了,真是怕了你了,小八婆。他是哪里人我不知道,他是那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老板的意思吗?”
林悠点头。
夏之晴:“帅吗?”
林悠:“还不错,身材高挑,五官端正。”
夏之晴星星眼:“哇,简单说,那就是一个高富帅,还是一个懂得浪漫、写得一手好字、舍得花钱的高富帅!”
林悠听到夏之晴的话,忍不住再次大大翻了个白眼,这小妮子今天真不是一般的八卦。
夏之晴完全忽视掉林悠抛过来的白眼,继续轰炸道:“那你是怎么发现是他的?”
林悠听到她的问题,脸红了红,“他今天以公事约我出去,然后向我表白了。”
“真是太可惜了,要是我在现场就好了。”夏之晴一副惋惜的样子,她是不知道,她要是知道时代广场最大的广告牌上被换上一行字的话,估计会更遗憾:“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林悠,做我女朋友,好吗?”
她不给林悠一点喘息的机会,继续轰炸道:“林悠,那你,你怎么回答对方?你该不会又拒绝了对方吧?”
林悠喝了一口茶,嘴巴张了张,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没说话。
夏之晴没有错过她眼睛一闪而过的挣扎,她想起林悠刚来时两颊红晕,眼眸放光的样子,难道林悠心里不是完全没有对方?
两人沉默了一会,夏之晴打破沉默道:“林悠,你有没有想过给对方,也给自己一次机会呢?”
林悠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转动着饮料的习惯。
“我知道,你想跟我说,你心里只有沈志远一个人,可是林悠,作为你的好朋友,我不想你一辈子的幸福就断送在一个不爱你的人身上,五年了,如果沈志远他爱你的话,又怎么会舍得那么长的时间不理你?父母不同意这不是理由,古往今来,有多少父母不同意的婚姻,可就算是保守的古人,都会用私奔或者以死相逼来反抗捍卫他们的爱情,可是沈志远呢,他只会躲,那说明什么?那只能说明他不够爱你。再说了,你们相处的时间根本不长,你有没有想过,你到底是真的爱沈志远,还是爱上了你想象中的人,还是错把内疚当成了爱?”
林悠眼眸涌上痛苦的哀伤和挣扎,“之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有时候我也会想,我的坚持是不是有意义的?可是他是因为救我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如果连我都不理他……”
夏之晴伸手握住林悠的手,“其实你自己也有意识到,你放不下沈志远,究根到底,就是因为你内心觉得他今天的悲剧是你一手造成的,可是林悠,这不是你的错,没有人希望发生那样的事情。其实我很感激他在那个时候出现并救了你,如果你们是两情相悦,我会很高兴地祝福你们,可是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他不爱你!你们已经有四五年没有见过面了,没通过电话,难道你想一辈子这样下去吗?他是你的恩人没错,可是你并不欠他的,更何况你们家已经用经济补偿了他们那么多,我知道金钱并不能换回他的健康,可是这不意味着,你要用你的一生去弥补这个意外,弥补有很多的方式,经济也可以,做朋友也可以,并不是只有因怜悯内疚而产生爱情这一种方式!”
她的话掷地有声,这么多年内,她在一旁作为一个旁观者,一直都是默默地支持着林悠的所有选择和决定,起初她也以为那是爱情,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想法和看法也慢慢地在改变,青少年时期懵懂时,看小说,看到男主角为了女主角去死,割脉之类,会觉得好深情好感动,可是长大后,才知道那不是爱,那是变态,是不成熟的性格,是畸形的爱情观,这样的性格只会导致最终的悲剧。
在林悠这事情上也是一样,她起初以为那是爱情,可现在,却觉得林悠把自己逼近了一个死胡同里面,用茧把自己重重包围住,外面的人进不去,她也出不来,她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好友因为一个不是爱情的错误感情而继续被折磨下去,甚至因此而孤独终老,她更不想好友到了年老时才暮然回首发现自己走错了,因错过生活很多的美好而黯然神伤。
所以这是她第一次这么严厉、这么直白地说出自己的看法,她希望就算不能让林悠完全清醒过来,但至少也会重新思考一下这段感情,是否真的值得,是否以后的人生都要这样耗费下去。
夏之晴的话如同铁锤一般,一下一下地敲在林悠筑起了铜墙铁壁的心门上,她的确是被震撼到了,她对沈志远的感情不是爱情,而是内疚?这不可能,在医院照顾他的那半年里,她可以保证,她对沈志远的感情绝对不是内疚和同情,可是后来呢,后来他单方面跟她分手,换了电话,拒绝跟她见面,到现在,他们已经有四五年没见过面了,她有时候甚至想不起他的样子,更不知道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她不敢直面自己的心,可是她的确没法像最初那样,信誓旦旦的保证,她此刻对沈志远的感情是纯粹的爱情。难道真的是她钻牛角尖了?是她太执迷不悟而让自己走入迷宫里面去?
林悠沉默着,内心波涛汹涌,第一次反思这段感情。可不等她理出个所以然来,夏之晴的电话就响了。
夏之晴拿出手机,看到是个陌生的号码,她按下接听按钮,小海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夏小姐,宋总出了车祸,此刻在人民第一医院,能麻烦你送些宋总的衣服和日用品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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