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围捕

  猪脚餐厅的厨房后门外,两个穿着钉帽牛仔衣的混混翻捣着堆满黑色大尼龙袋的垃圾桶。“传教士”雷利冷眼看着。他脸上的肥肉像两团多余的面粉团,没被厨师来得及揉掉就出炉的次品面包。金丝小圆眼镜像装饰物,贴着他肥大的脸。他经营着餐厅,也主导着这场交易——新型液体毒品,泡沫。

  在灰色螺旋地带,传教士并不是一个信仰坚定的正面称呼。一般以这个名称自诩的生物黑客,大多都是从事毒品制造流通或者中介的人。神经类液体毒品,泡沫的制造工艺十分复杂:通过基因修改的非自然菌类微生物,进入发酵工程,然后提取这种迷幻菌的发酵物作为原料,进行化学提炼,加入三种以上的高纯度人造化合物,最终制造出成瘾性极强的超感神经毒物,泡沫,排在现有所有毒品的顶端。因此这种昂贵的毒品绝非一般街头制毒者所能制造的,只有技艺出群的生物黑客们才能掌握胜任。

  “啊哈,找到了!”男子把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白色尼龙紧套住的方形包裹交到石头手中,他是一个梅逸街的毒贩小头目。石头擦去包裹表面恶心的油渍,用随身携带的短匕首挑开粘胶布。

  “我说,你他妈为什么要把它藏在又脏又臭的垃圾箱底呢?闻到这股霉味我就想呕出来!他妈的,中饭吃的肉油都快泛起来,草!”石头一边拆着外包装,甩手满袋子的油水骂道。包装里面是一个精制的螺旋形状玻璃器皿,装着纯色的半流体溶液。

  “人类的嗅细胞个数是五百万,而狗有三亿个;兼之三十平方分米的嗅粘膜,发达的嗅觉中枢;你能闻到的臭味,狗更能闻得到,那畜生比你强一百万倍。”胖子雷利摘下圆片眼镜,“知道为什么特勤组从来没有能在我的餐厅里搜出过任何东西吗,因为他们太信任狗!”说着,雷利嘴角冷冷一笑,他为自己能成功误导了警犬的嗅觉而感到沾沾自喜。

  “呃,我也讨厌狗,又臭又烦人的野兽。”石头附和道。雷利的微笑像小刀在脸上的划痕,让石头胆寒。街头混混现在总是对高学历的生物制毒者心存畏惧,似乎是他们在高等学府里学习了小混混们根本没法理解的极其厉害又可怕的杀人技巧教学。

  石头用注射器把泡沫注入另一个小容器水盒,测试液体的颜色令买家满意。他挥手示意手下把塞着两沓钞票的帆布包交给黑客先生。“下次我要两管!”毒贩的双手插在腰上,撑开那价价钱不菲的西装,背后露出两支柯尔特手枪的钢柄。爱马仕的大H皮带将他的腰完全收缚着。这个腰围快能塞进伊万大妈的靴子里。石头的手臂背面,黑色的经脉透过皮肤,从手掌一直延伸到关节,呈现着非人可怕的颜色。黑色血液沉积是长期使用“黑盐”毒品的典型显性症状。

  雷利把毒资资金交给身后一个穿长筒袜,超短裤的性感美女手中。“OK,老板,”浓艳的女孩清点了两遍,抓起帆布包,后退两步,离开男人们。撩起黄卷发,她原本半遮的左眼眸中,残留地闪着蓝色微光。

  实视传输?!!雷利惊然觉察道,整个交易已经被她用眼前全部完整记录下,并且已经传输给隐藏在眼球背后的庞大数据接收方。

  “再见老板,”女孩挥手告别道。

  “草,你卖了我?”雷利从身边的西装手下抢过手枪,但顿时间,超高分贝的警笛声大作,刺激着毒贩们的神经;从各条黑暗的窄弄里到处传来,智能路灯被准时切断;一片黑暗之中,雷利感觉一梭子弹扫在并不结实的隔板墙上,同时还有人中枪倒下。

  “警察!”

  “大狗副警长”陆奇身穿凯夫拉陶瓷防弹背心,捷步从没停下的拦截警车中冲出来!

  “卧槽!哪来的警车!”石头弯腰靠着墙躲避子弹,从背后拔出两把手枪,向黑暗中唯一能看得到的目标,爆闪的警,灯连射开枪。但有人从外挂楼梯“空降”到他的背后,重重地踩在毒贩的汽车引擎盖上。子弹穿透了石头脆弱的膝盖。智能灯再次亮起的时候,特勤组一队警员阿福已手执步枪,抬起军靴踏在石头的脑袋上。他摘下蒙面巴克拉帽。“哼,不堪一击!”蒙面的大方块国字脸轻蔑笑道。

  雷利趁着混乱,与两个保镖从厨房后门逃亡前厅,留下一个壮汉服务员躲在消毒柜后持枪断后。此时,穿着战斗长筒袜的女人从后面追来。她身手如野猫,敏捷地踢飞了壮汉的手枪,一跃而起,用雪白匀称的大腿根部夹住壮汉的脖子,反身空纹绞杀,把壮汉擒翻,熟练地拷上反身手铐。

  “哇...李卿警官,你真火辣!”从外面追击而来的阿福大饱眼福,至少在警队里他肯定看不到“警花”李卿会只穿着蕾丝边筒袜和超短热裤在地上匍匐的样子。

  “如果你让雷利跑了,还有更火辣的皮鞭等着你呢!”李卿指着雷利逃走的前厅方向使唤道。

  雷利逃到餐厅的主厅。玻璃门和遮阳门帘都已打烊锁上。他给枪上双弹匣。拉姆斯冲锋枪强大的速射火力压制了追来的阿福。雷利趁机逃到门口。这时,只见一个急促的灯光扫过遮光帘。雷利回头,一个飞速疾驶的车尾突然飘逸着横扫进屋子,把玻璃门像水花一样排排击扫粉碎。

  “草!.....”躲避不及雷利联通餐桌一起,被甩尾飘逸而来的厚实警车扫飞出去!

  野马引擎停止了咆哮。

  “你被捕了,人渣!”丁一拖着头晕眼花的雷利,丢在车轮边。他抓起胖子雷利的左手,顺势把它铐在车底的拖车钩上。

  “你真特么会乱来,但是我喜欢!”阿福栓上保险栓,收起卡宾枪。“大狗,已抓到大鱼,可以收网;大狗.....”丁一正欲呼叫行动组,一个深色西装,带墨镜的男人却唐突地出现在他们面前。他大概是从厕所跑出来的,迷了路的人。

  三人面面相觑。

  “别动,别动.....”丁一指着他,哄骗着这只未知的危险野兽。

  “不许动!”阿福再次举起枪口。让丁一和阿福一致紧张起来的,是这个男人手中的箱子,一个银色的金属手提保险箱。他用手铐系着箱子,另一头锁在自己的手腕上,衣袖遮盖着手臂上的黑色纹身。这样的携带方式可以确保任何时候,除了把手剁下来,没别的办法从他手中抢走箱子。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总之对他而言,一定是极其重要的东西。在此时此地,出现这样装备的男子,顿时勾起了特勤组员的神经突触和肾上腺素。

  男人突然夺门而逃,蹿入红墙屋巷子。

  “追!”两人跃过满地的碎玻璃和门框障碍。红墙屋巷是挑鱼贯直道。杂乱的搭棚建筑凹凸无章,伸展到路面。“站住!不然开枪了!”阿福追至咖啡雨棚下时,举起步枪。他是特勤组最出色的枪手,外号“枪械士兵”,最自信射击小腿,手臂这些难以瞄准的非致命性小目标身体部分。带着箱子的神秘男人没有半点要停下来的意思,阿福扣下扳机,却没有熟悉的枪锤撞击,只是卡啦一声。

  卡壳!....阿福居然也惊出一手冷汗,战术手套都打滑了。

  丁一见状,立刻接力举起手枪。这情景之下他并非很有把握:从窨井盖里冒起的水雾,在夜晚的路灯灯光下飘忽一定,很影响视线。男人还在拼命往前逃跑,他似乎知道自信地已经知道步枪会卡壳。跃过道路锥筒时,他绊倒了路边一根建筑用钢筋。

  丁一握紧勃朗宁冰冷的枪柄,扣下燧发扳扣,子弹沿着线膛自旋飞出枪膛,追击着男人的背影而去。却正好击中他身后慢慢加速倒下的圆柱钢筋。

  高能撞击,火花,跳弹。

  “啊!!!”阿福痛叫一声,护着中弹的膝盖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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