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野蜂窝
吃过饭没多久,梁大书记的电话就来了,说等下就来接宝贝姑娘回家,理由是梁小满姥姥十好几天没见过外孙女了,有些想了。
听着电话里奸诈大叔慢条斯理的跟不情愿回家的梁小满说着她无法拒绝的理由,刘一流就知道这村里绝对有内线,上午这陌筱白,孙雪晴她们刚走,吃过中饭电话就来了。
梁大书记早已经把小院里住了多少人,住的那几个人算的清清楚楚,知道两个姑娘都走了,这小院可就剩自己宝贝姑娘和刘一流两个人了,这年轻人单独在一起,万一**,不,是情难自禁发生点儿啥呢?这要是就这样当了便宜岳父,梁大书记会有操刀来剁了这小子的心的。所以,干脆把姑娘接回来得了,这样安全。
于是,梁大书记吃过中饭,就亲自来接女儿了,当然,这亲自来的目的,第一是怕女儿不听自己的,不回,自己来了,她就没辙了。第二当然是这里的好东西不少啊,这姑娘万一替这小子着想,就给自己提点儿猕猴桃回去,水果味道虽好,这天天吃也会腻味啊。所以梁大书记御驾亲征,来提溜姑娘回去再顺点儿好东西回去。
这个最后的收获对于他来说,显然也是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刘一流肉疼的贡献出两竹筒猴儿酒和十斤山葡萄酒,要不是梁小满觉得老鼠太超出她的心理底线,梁大书记恨不得把做种猪的石猪都顺回去两只。
眉开眼笑的梁振邦拉着极不乐意嘟着嘴的姑娘上车,“一流,过两天小学开学了,我再来看你,爷爷奶奶,叔叔阿姨,我走了,再见。”梁小满无奈的跟所有人再见。
三个美女都走了,刘一流看看同样孤家寡人坐大树底下发呆的吴大少,有些头疼,以后这几天就和这货相处,人生真是悲催啊。且不知,人家吴子冉压根就没想过这几天和他相处的事,想的是他妹妹呢,刘小雨也马上要去学校了,他正想着如何鼓动她明年报北京的大学,却又不露丝毫痕迹。
要知道,现在小姑娘就纯粹把他当成大哥的好朋友,也就跟自己哥哥一样,要是狼子野心有一点儿暴露,不光是被刘一流乱刃分尸,恐怕,泼辣的刘小雨见到他也会飞上一顿佛山无影脚。所以,这事儿,要徐徐图之。吴子冉这会儿坐大树下就想这呢。
所以,下午没事,刘一流想喊他出去晃晃,他也懒得动弹,半躺在椅子上表示今儿自己守家了。
有些奇怪平素好动的吴大少今儿是那根懒筋抽了,转身招呼正在小院里闲得无聊的小野马大胆和今天早上被三个姑娘统一命名的小金丝猴悟空,命名理由是既然有八戒就要有悟空,这样登对。好嘛,刘一流觉得水库里的大红完全可以叫做沙和尚,如果自己再去凑上一角,完全是山村版西游记。
带着新来的猴子和马还有一帮天天看电视都快成近视眼的小动物们去村里逛游。
第一是想让它们熟悉熟悉家里附近的环境,第二呢也是好让村里人都知道,这是他家的,可别当成野生的给伤了。
悟空现在经过了灵水的调养和环境的熟悉,早已经把它怯生生的一面给扔到九霄云外去了,恢复了猴子的本性。
因为和大胆最为熟稔,这会儿骑在大胆背上显得很悠闲,背上还背个小书包,这是陌筱白昨天特地让二婶儿给它做的,书包里装着两个猕猴桃,还被它从厨房里掏了两个玉米棒子塞在包里面,装的鼓囊囊的。
让强仔胖丁它们看着很是眼热,强仔第一个不乐意了,跳到刘一流肩头不依。刘一流找悟空拿包,悟空显然很不乐意,呲牙咧嘴的把包递了过去。显然强仔和悟空比,体型还是小了不少,这一挂,只看到包看不到松鼠了。
“看看,不行吧,不是不给你弄包,弄了你也背不了啊。”刘一流把包还给还在眼巴巴望着这边的悟空,苦口婆心的跟强仔说道,你自己个小,怨不了人啊。
强仔眼珠一转,回屋转悠了一圈儿,腮帮子涨得鼓囊囊的出来了,刘一流一瞅也乐了,原来小松鼠塞了一嘴的花生米,把腮帮子当成天然的包了,这也是松鼠本身的特习之一,想运输食物,就把食物全部放进嘴里,塞得满满的。
白云黑土没有藏东西的习惯,走到哪儿都是吃个饱,下顿的事就下顿再说,也属于典型的乐天派,自然对包没啥概念。
可胖丁也是喜欢储藏食物的,在一旁“搭搭”碰着两个大板牙表示着自己的不满,看那样子要是不给它来个,今儿你的裤子都别想完好,这纯粹是**裸的威胁。刘一流没办法,也不能现做一个背包,只得从后山上扯了根细藤条,胡乱编成一个到处都是漏洞勉强能装点儿东西的小篓子给它也斜跨上。
胖丁这个美,麻溜儿的从自己在小院掘的洞里掏出吴大少给的奶糖放进去,跨着藤条包还是藤条篓子准备去秋游了。
“悟空”对自己的好伙伴也很体贴,自己吃果子,从包里抽根玉米棒子塞到大胆嘴里。大胆吧嗒吧嗒迈着小碎步,嘴里嚼着玉米棒子,吐沫星子飞了一地。
“哟,是一流啊,昨天就听说你回来了,想过去看看你,可又想着你家里客人多,就没好意思去。来,来,正好,今个儿你王大叔弄了个好玩意儿,给你带回去,很补的。”走在去村里的小路上,正好碰见刚从山里出来的王大叔,一看到刘一流,就拉着他说起了话。
王大叔转身从自己背的竹篓里拿出一个篮球般大小黑乎乎的东西,刘一流定睛一看,吓了一跳,原来是个野蜂窝。
这王大叔手里拿的野蜂窝不大,外表很规则,一看就不是那种被俗称为“地老虎“的马蜂窝,而是在山林里采食花蜜的野蜂所做的窝。野蜂是未经训养、繁衍生息于深山野林中的蜜蜂,以岩穴或树洞筑巢成家,采千山百花为粮。
中国明代陶辅诗述:“深山岩穴间作房,千岭百花酿成蜜”,这诗里说的就是这采百花蜜的野蜂。
蜂巢是蜜蜂分泌蜂蜡精功筑成的、正反面由大小相同的正六角形柱体蜂房组成的。是蜜蜂用来酿造与贮存蜂蜜和花粉、以及生儿育女的场所。蜂王在蜂房中产卵前,工蜂必须用蜂胶将蜂房四壁消毒处理;蜂卵化虫后,工蜂又将蜂皇浆、花粉和蜂蜜饲喂幼虫。所以蜂巢是蜂皇浆、蜂花粉、蜂蜜、蜂胶、蜂蜡、蜂皇胎相互浸润的复合载体,具有复杂的成份和多种营养保健与医疗疾病的效果。
野蜂巢蜜因是蜜蜂采深山百花久酿而成,巢房又是蜜蜂生儿育女的地方,故蜂巢被幼蜂所吃剩的蜂皇浆、花粉和蜂胶交互浸润,产生对身体保健和疾病治疗的作用。古代文献记述,东周时期野蜂巢蜜是帝王和贵族崇尚的延年益寿食品;在唐朝,巢蜜成为国际交的馈赠礼品。野蜂巢蜜由于其独特的酿成因素,所以对肠胃病、肝脏病等有治疗保健作用,而且还有温阳益肾之功效
正因为如此,王大叔才会对刘一流神秘的说这野蜂窝很补,只是,他一孤单的大小伙子再继续这样补下去,那其实是很悲催的一件事。
“王大叔,这我可不能要,这玩意儿,你拿到林区卖怎么说也要值个好几百块钱那。”刘一流连忙摆摆手拒绝了。先不提这野蜂窝有什么作用,值多少钱,就说这要想弄这采花蜜的野蜂的窝,那本身就是一件危险性极大的事情。
山间的野蜂性情可要比饲养的家蜂凶猛多了,你打死它几只同伴,它们都会全员出动来找你算账,更别提你还要对它进行抄家灭种了。这大山里最喜欢掏野蜂窝的当属狗熊了,就它们那皮粗肉厚的模样,要是一群野蜂对它们展开报复,这黑狗熊也只能抱头鼠窜。你说这王大叔弄到一个这样的野蜂窝容易吗?刘一流怎会要这个礼物。
“不要啊,那我给它甩了。”王大叔听刘一流这么一说,勃然变色,就要上来夺过野蜂窝扔了。
“别,别,王大叔,我错了,我要还不成吗?最近刚酿了点酒,等会儿我给你送点儿去。”刘一流一看王大叔这模样就知道要坏菜,山里人大多都性情中人,他们送你东西那是真喜欢你,要是不要,那可说明你看不起他了。干脆,刘一流也不想那么多,依着他吧。
“哈哈,早这样说不就对了吗?你小子酿的酒那是真不错,上次从你二叔那儿蹭了点儿喝,那家伙得意那劲儿,都是你这侄儿给他脸上增光啊。成,晚点儿你没事去你大叔那坐坐,咱爷俩也喝两杯。你这马不错,一看将来就是匹千里马,你慢慢溜达,我先回了啊。”王大叔爽朗的笑了,夸夸大胆,喊上自家的猎狗先走了。
刘一流看看手里的野蜂窝,这玩意儿再补对自己也没多大作用,改天用这野蜂窝泡酒倒是很好的一个主材,对老年人尤其有用。
这野蜂窝泡的酒也是一种蜜酒,因为本身蜂窝里含有大量蜂蜜,所以这酒也是甜滋滋的,好入口。更重要的是除风去湿、通经活脉、清热解毒、温阳益肾,这些对于老年人来是最适合不过。
打定主意,以后那两个老头儿再想喝酒,这野蜂窝酒就是他们的了,这样既能强身健体,又能过过酒瘾,一举两得。不对,是一举三得,还能省点儿猴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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