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添砖加瓦

  芭芭莎打着小酒嗝,红着一张圆彤彤的小脸蛋,凑了过来,给李君的碗里倒了些威士忌,说道﹕“李君,帝都好玩吗?我长这么大,几乎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还从来没有到过帝都呢。”

  李君刮了一下她可爱的小鼻子,笑道﹕“等你毕业了,我带你去帝都玩,顺便看看我的城堡好吗?”

  “城堡吗?”芭芭莎眸子一亮,兴奋的问道﹕“是不是有很大很大的花园、游泳池、许多的小侍女,成排的高高的建筑……”

  安道马拿着瓶子对吹,很是不满的看着李君,语气不善道﹕“你引诱我家可爱的芭芭莎,去你城堡干什么?难道你家养了一条漂亮的小金鱼?”

  李君一怔,上下打量了安道马一眼,半年多不见,这货倒是涨了些……某些方面的知识~~

  “你这是什么目光?近日芭芭莎迷上了格苏维产地的小金鱼,嚷嚷要买好几个月了。”安道马斜眼看着李君,说道。

  “啊?噢!格苏维的小金鱼?这个我知道……”李君汗颜,默念你这个二十几岁的怪蜀黍,又把人想龌蹉了。

  尤利在迪一魔法学校,可谓说是一鸣惊人,自从那次学校的比赛,成就黑马之位后,身旁阿谀奉承,拍马屁的小弟一下增多了起来。

  可以说混的风生水起。

  安妮儿和迪恩这两对小情侣,打算在明年订婚,一毕业就结婚。

  来到异世久了,前世的一些观念也渐渐的被李君尘封在了记忆深处。

  正值十六七的年纪,乃最佳婚配的年龄,但是魔法师不同于常人,因为修习魔法的缘故,导致魔法师的寿命很长,一名魔导士都能轻松活过百岁,大魔导师更是传言,能活过五百岁。

  至于封号法师则是以千年计算寿命!

  圣域层次的存在,就不是普通人所能估量的。

  公元4821年的秋天到来了,眨眼又快过去一年。

  李君正式的从迪一魔法学校毕业,辞别了这段美好而又短暂的日子。

  学校的日子是美好的,直到后来,很长的以后。当李君追忆起这段时光时,总是笑着对自己的妻儿说﹕前世的我,曾无比的厌倦学校,后世的我,却无比的迷恋学校。

  ……

  崭新的征程即将到来!

  ……

  特维纶市,鸟斋堂内。

  无论是在帝国高层,还是在民间,都有极高声誉的扎克,此时却低着头,略弯着腰,垂着双手,恭敬地站在一名,懒散的躺在摇椅上的年轻男子的身边。

  “自鸟斋堂开业以来,共贩卖出比翼鸟三百一十六对,每只比翼鸟的价格,经过与军方磋商,定价为一只二十枚金币,所以,这几年来,鸟斋堂仅靠贩卖比翼鸟的收益,就有金币12640枚。”

  “竟有这么多?”李君拿着一个小茶壶吸着,一听这数字,略有些不敢置信。

  李君闭着眼睛,身体随着摇椅摆动,懒洋洋的问道﹕“还有呢,咱家其他的鸟儿,卖的也不错吧?”

  “是的,主人,因为咱们家的鸟儿,性格温顺,且无比的忠诚于主人,哪怕放飞出去,饿了自己就会跑出来,不必整日的关在笼子里了,哪怕是大陆最出色的驯兽师,都无法长时间的做到这一点,远远无法和主人相比。而且因为咱们鸟斋堂,导致现在一些贩卖鸟笼的商家,停产了鸟笼出品,筹集资金,着手于打造精致、奢华的鸟窝品牌。”扎克道。

  “我一个人,竟改变了异世一条产业链?不知道我李老板的称号,能不能浓墨于史书之中。”李君得意的笑了起来。

  “对了,我尊敬的主人,说到称号,倒是有一位大主顾,曾夸赞过主人,叫什么……鸡鸡鸟!”

  “噗!!!”

  一口老茶,顿时从李君嘴里喷了出来。

  李君满面怒容的,“呸”出嘴巴里的一枚茶叶,叫道﹕“那个王八羔子在骂我?!”

  扎克有些惶恐的说道﹕“我尊敬的主人,虽说这称谓有些怪异,但是那位大主顾说,在他们老家,时常举行斗鸟比赛,胜者则被冠以“鸡鸡鸟”的称号,而鸡则是鸟中的霸主,就同于王鸟、王王鸟,可是殊荣啊。”

  李君翻看了一下扎克的记忆,那是一个又矮又土的老胖子,满身的穿金戴银,拉车的马,都必须用八头纯种的赤红马。

  王,独一无二,象征着国王,幸好异世没有“王”这个姓,否则将会以大不敬的罪过,处以绞刑。

  为避忌讳,所以改王为鸡。因为在异世人的观念,鸡属于鸟禽一类,同样有翅膀、鸟喙,异世的鸡无论是公鸡母鸡,还都他么能飞,像极了大个的鸟,并没有对李君表达出的丝毫不敬,而是恭维。

  不过,李君依旧很是不高兴,毕竟这个词,自己怎么听都像是在骂自己……嗯?

  “以后不许在我面前提起那什么,“鸡鸡鸟”这三字!”

  “是,主人。”

  李君“滋滋”的吸了几口茶,瞥着鬓角已经生出白发的扎克,问道﹕“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以咱家的身份和财产,怎么也得娶个十几岁的漂亮女孩当老婆不是?”

  扎克道﹕“多谢主人好意,不过扎克并没有这个打算。想必主人是知道的,扎克曾经有过一位妻子,跟着扎克颠沛流离,却始终不离不弃,结果……被奴隶主子生生的用皮鞭抽死,连带腹中的婴儿也……”

  说道这里,扎克神色顿时黯然,虽说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但这件事情,他始终无法忘记。

  眼看着妻儿被奴隶主子抽死,自己却没有胆子杀了那人,替妻儿报仇雪恨。

  或许,长时间的奴隶生涯,已经令扎克学会了服从,懂得了害怕,从内心深处就生不起反抗的念头……

  逆来顺受!

  李君叹了一声,从桌子上拿着一本《百家姓》,读了起来。

  《百家姓》……说起来很让李君恐惧,他竟在扎克的记忆中,阅览到了完整的《百家姓》,也就是说,身为纯正黄种人,作为异世人的扎克,竟知道《百家姓》!

  要知道,《百家姓》始于北宋时期,距今可有八百多年的历史!

  李君不知道是哪位获得东方老者传承的先人,来到这个异世留下的,不过,根据扎克的记忆,这部《百家姓》乃他们家族代代流传的东西,具体的一些情况,他也并不知道。

  “那个老头的执念也太深了吧?到底从地球弄来了多少个像我一样的人?”李君揉了揉眉心,前面几个得到“挂”的幸运儿主角,无一例外,全都死了。否则的话,李君依旧在前世过着很苦逼的生活,也来不了这里。

  唯一的主角光环破碎,稀碎稀碎地,唯一就剩下一个‘挂’,一个金手指。

  入夜,李君在吃完四五十个饺子后,打着饱嗝,肩上落着一只小鸟儿,晃晃悠悠的逛着街。

  虽说自己的大名响彻了帝国,“英勇无畏”的事迹编入了教科书中,成为了小孩子们记忆中,又一光辉的“英雄”——一位罕见至极,为数不多活着“英雄”,但在没有网络、照片的异世,人们只能靠描绘出的面容辨人。

  刚开始的尴尬,被人提及会脸红的李君,现在倒是能厚着一张脸皮接受了。

  出个门,没有戴墨镜,只贴了满脸的络腮胡,就出门逛街了。

  ……

  这才是真正的异世逍遥游,贵族头衔有了,每年入账千枚金币的产业也有了,占地四百亩的大城堡也有了,漂亮的小侍女、随意呼喊的仆从、侍卫;最大的名誉、数年来帝国最高的人气;巴结声、讨好声不断……

  过几年再讨个老婆,调教调教几个小情人,混迹在各大贵族圈中,与贵族小姐、贵妇们传出点某些优雅而又美好的绯闻~~

  但事不如人意,十五天后,也就是短暂的半个月的清闲日子后,来自帝都的一张旨意送入了迪一魔法学校中,催促在那里住下来的李君,赶紧回到帝都听宣。

  帝都,王宫的议政厅内。

  “李君,所有臣员一致认为,以你的功劳和资历,从平民一下策勋子爵,已经是破例了,开了一种先河,毕竟,爵位可不是街边的大白菜,子爵更不是轻易可以策勋的,需要极高的战功和资历……所以,我打算调拨给你一万军马,领军出征,去达夫克尼平原,剿平那里一座,邪恶的亡灵魔法师的城堡。建立功勋,堵住一些人的嘴巴。”科罗十七世摆出很无奈的表情,表示并不是我愿意这么做,实在是有些人嫉妒你,眼红你,为了平衡那些臣员、权贵的心,只得委屈你了。

  “不过,我的李君子爵,趁着这个机会,你可要好好的学习学习如何带兵打仗,毕竟我科罗是在战争中建国的,疆土是用一刀一剑砍出来,不论是文臣还是军臣,都必须娴熟战争之术,否则的话,是没资格当帝国的臣员的。”科罗十七世走上前去,拍了拍李君的肩膀,沉声的说道。

  “多谢陛下的栽培,李君愿誓死效忠陛下,为帝国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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