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挂羊头

  周老板一副局外人一样,只当是纯粹的来吃菜的。

  李初则是呵呵一笑。

  “炒金丝,炒银丝?”

  这高新对自己,可真是够打听了解的。

  自己那唱菜名,只唱了一次,如今时间也过去了二十多天了,居然连菜名都能详细的记得住,还给整出了一道道同样的菜来。

  李初在寻思,自己是那个地方,得罪了这位高老板,以至于其不远万里跑来这小镇上跟自己肛了起来,自己开饭肆,他就开酒楼。

  此刻,明知这位高新故意对上自己,李初却是一点儿都不着急,也不懊恼,反而脸上有点笑容,有点期待。

  他挺好奇,这聚仙楼,会端出几盘什么菜肴来。

  别人不知,作为一个吃货,李初可十分的清楚自己所点的那几道菜的特殊意义,其中有几道菜,如果没有系统,就连李初都没法做出来,他就不信这个聚仙楼,还能搞得出来。

  比如,这炒金丝和炒银丝。

  尤其是炒金丝,这道菜,不能从名字上去感觉,因为你从名字上,根本就没法跟他的外形挂钩,因为,他是一道青菜,纯绿色,外形有点像树叶,学名叫‘藤七叶’,只有江南沿海一带才有的品种。而且这种菜还有特殊的炒法才能将香味展现出来。

  以汝坟镇的地理位置,在宋朝,根本就不可能在这边出现金丝菜,更别提进入饭店酒楼。

  李初还真不知道,这位高老板有何能耐,能搞到这金丝菜来。

  酒,先端了上来。

  都是一些普通的酒水,度数又低,李初看都不看,直接递给了这位周老板。

  李初,不喝酒的,哪怕是这些低度数的酒,也是不碰。

  等候期间,店小二又上了一盘花生米。李初也看到了高新进来过一次,跟小二哥说了一些什么事后又重新出去了。

  没一会儿,店小二就给这边上菜了。

  嗯,这是一盘金针菇。

  “客观,请享用。”

  店小二放下盘子后,向李初一礼,就转身走了,留下一脸木衲的李初。

  金…金针菇。

  李初震惊了。

  两个眼珠子瞪的大大的,像是见鬼了一样,这…

  就在李初不知道该怎么说的时候,高新,高掌柜接待完客人了,进了厅堂里。刚才,高新已经从店小二的口中问到了李初这桌点的菜品,同时也安排后厨的厨子优先给这桌安排。

  看到店小二上菜后,高新就立即凑到了李初这桌来。

  “李郎君赏脸来鄙店,实乃鄙店的荣光,听闻李郎君在吃食一途,颇有研究,半月前,李郎君唱的那些菜名让高某非常向往,正巧,高某手下也有一厨,会此些菜肴。

  此乃第一道菜,乃为李郎君那菜名中的炒金丝,不知这味道,是否如李郎君所见那般,还请李郎君给予指点一二。”

  指点一二……

  李初嘴角抽了抽,指点,指点您妹啊。

  说好的炒金丝呢,你端上一盘金针菇来,这算什么意思?

  这是炒金丝?

  这分明就是炒金针菇啊。

  您逗我呢,金针菇跟藤七叶外形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去,您跟我说这是炒金丝?

  这完全就不是一个菜好吗。

  最终,李初被高老板这一副真诚的请教给打动了,热泪盈盈的用筷子夹起了一抓金针菇,送进了嘴中。

  嗯,熟了,熟透了,有点过头。

  盐淡了,还带着一点儿的苦味,涩味。

  这让吃惯了后世那些吃食,以及自己制作食物,李初一下子适应不来,这味道,根本就是差评好吗?

  再看同来的周老板,他此刻夹起了一抓金针菇放进嘴中,唔,一幅蛮是享受的样子,感觉像是很好吃的模样。

  好吃?

  这个好吃?

  周老板,您是谁的人,说好共同进退的呢,您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在我面前投靠敌人,给对方演戏?

  什么时候周老板的演技这么高了,竟然丝毫看不出来一点故作,仿佛是真的很好吃一样。

  哎。

  李初重新夹起了一抓,放进嘴中,尽管味道不对,他还是强忍着,面楼微笑,学着周老板一样,一副表示很好吃,很满意的样子。

  李初的表情,让高新大为满足。

  嘿,你李初也想不到把,想不到我这居然还能把你那菜名中的食物做出来,还如此的美味。

  回头得好好赞誉下那个厨子,给他加工钱。

  看到高新一副非常开心的样子,李初的心里是非常的尴尬。

  第二道菜来了。

  “俗话说的好,有金又怎能无银,前面吃过了金丝,下面就得上银丝了,这道菜,便是李郎君所点的炒银丝,还请李郎君品尝指点一二。”

  炒银丝。

  这道菜,看起来跟炒金丝,只差了一个字,可实际上则区别很大。

  虽然都是青菜,但是这银丝,炒的是银丝菜,十字花科,跟金丝不是一个同属,外形也截然不同,这银丝菜的产地,比金丝更要稀少,广州、上海、台湾一带才有。

  经过了炒金丝这个闹剧后,李初对这个炒银丝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正视之心。

  唯一让他好奇的是,这聚仙楼,会做出一盘什么样的炒银丝?

  菜上了。

  李初往桌上一看,脑子里就两字,卧槽!

  炒银丝,炒银丝,你没银丝菜你上盘青菜也行啊,可眼前的这个是什么。

  萝卜,白萝卜,白萝卜丝!

  尼玛。

  炒金丝,你用金针菇,这还能勉强说的过去,比较金针菇还带着一个金子嘛,而且也是丝条形状的,可眼前炒银丝,你上盘白萝卜丝?

  清炒白萝卜丝。

  李初忍了,夹起筷子,夹了一抓放进嘴中。

  没熟……

  居然没熟。

  李初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你炒金丝用金针菇,李初忍了。

  你炒银丝用白萝卜,李初也忍了。

  你炒金针菇,味道苦涩,李初还是忍了。

  可你特么,把菜给炒熟啊,这半生半熟的,怎么下口?

  您这可是酒楼啊,酒楼啊,酒楼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咱能先把菜做好吗?

  李初不经意间,又撇了周老板一眼。

  卧槽。

  周老板,咱们还能再继续做朋友吗?

  一道带苦味的金针菇,你吃的很享受。

  现在,一盘半生半熟的白萝卜丝,你特么居然还能吃的津津有味?

  PS.感谢书友:遮阳GG和随梦随空对小狼的六一节礼物,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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