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么?”卫良苦笑一声,道:“或许吧。”
“我要走了。”血公子冷冷道。
卫良暗暗诧异,按照以往的剧情,她要么杀了自己,要么留下来看守自己,这次怎么会选择离开?
他问:“你要去哪?”
“与你有关系么?”
“你不杀我了?”
“反正又杀不掉你。”
“你不怕我自杀?”
“随便。”
“能不能留下来陪我?”
“休想。”
“对你而言,这只是一天光阴;对我而言,这便是生命的全部,我自甘沦陷时间的泥沼,每日在此守望,就是为了等你。”
“少说这些肉麻的话。”血公子厌恶的瞥了他一眼,身子飘起,就要远去。
“别走。”卫良情急之下抓住她的道袍。
“放手。”血公子黛眉轻皱。
“不放。”
“你想死不成?”
卫良自嘲一笑,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油嘴滑舌。”
血公子施展道术,丝绸般顺滑的袍子似流水一样,从指尖悄然划过,卫良根本什么也抓不到,什么也留不住。
在皎洁的月光下,她冲天而起,仿若奔月的嫦娥,飞向清冷的广寒宫。
只有她自己明白为何要离开,并非因为厌恶,而是因为恐惧。三生石中传来的那股哀伤太过浓烈,哪怕现在回忆起来仍心有余悸,这让她无所适从,不知如何面对这名修士,唯有避而远之。
飞了很久,她以为已经甩开了那名修士,回头望去,不由吃了一惊,那个家伙就跟在自己身后,跌跌撞撞的飞着,一直未曾离开。
她面色难看,问:“你怎么还跟着我?”
卫良微笑道:“是你故意飞的慢。”
她寒声道:“再跟着我就杀了你。”
“你大可用缩地成寸之术,瞬间就能到天涯海角,我便再也找不到你。既然你这样慢悠悠的飞着,就说明你不是真的想走。”
“我之所以飞的慢,是还没想好要去哪。”
“我有一个好地方,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不去。”
“保证你去了不后悔。”
“真的?”
“千真万确。”
“如果敢骗我,我就杀了你。”血公子又说出这句话,鬼使神差的竟跟着卫良走了。
两人向西飞行二百里,来到一处山谷内,空气中带着浓浓的芳香,下方一朵朵白色的花争相盛放,盛开出绝伦的美。
月光下,血公子被那一大片纯白所震撼,竟生出下雪的错觉。
“寒月花,白日如枯草,月圆之夜则会绽放,这一刻便是它生命中最美的时光。”卫良微笑着凝望着她,道:“我知道,这是你最喜欢的花。”
“寒月花极为稀少,一生难见一朵,这里怎么会有如此之多?”
“当初你说过,这是你最喜欢的花,我便暗暗记下心来,有空就会去寻找,反正我有无尽的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了收获。”卫良微笑着说。
血公子凝望着下方的纯白,心中涌过一丝别样的感情,那是此生都未有过的情绪。她却不愿表现出来,只好故作不屑道:“无聊。”
虽这么说,她却没有离开,端坐在云端,出神的凝望着下面的白色花海,如卫良所言,寒月花是她最喜欢的花,据传说,此花乃是花神意志所化,代表着美丽,代表着纯洁,是世间最清高的花朵。
寒月花绽放的时间极短,很快就归于平寂。
卫良道:“我还知道更好玩的地方,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血公子本想点头,转念一想,自己可不是无知少女,凭什么他说去哪就去哪?冷冷道:“我才不去。”
“你一定会后悔的。”
“我做事从不后悔。”
卫良明白她并不如外表这样坚决。其实接触的久了就会发现,血公子是个口是心非的人,无论心里怎么想,外表上都会戴着一张冰冷的面具,或许是天性使然,也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
月光下,卫良做出一件令自己都诧异的事。
他竟然牵起血公子的手,温声道:“跟我走。”
血公子都惊呆了,不可置信的看着他,想不到这名修士竟如此放肆。
甚至连卫良自己看来,这一举动都是冒失且冒险的,但做了就做了,没什么大不了,最坏的结果无非一死。
血公子回过神来,寒声道:“我要杀了你!”
卫良觉得自己要死了,对方本不是善类,被自己吃了豆腐一定会痛下杀手。他不后悔,接触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占便宜。牵手的那一刻,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油然而生,就像是博尔特破了世界纪录,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
他缓缓闭上眼睛,等待审判的降临。对方可是血公子,天下闻名的大魔头,谁敢轻薄她?但他偏偏就那么做了,别说死一次,就算死一千次都值。
预想中的痛楚没有到来,他缓缓睁眼,视野中已经没了血公子的身影。
他又找了许久,还是没有见到她。
卫良稍一沉吟,便明白,血公子逃跑了。
难道是因为怕羞?
那个女魔头,最初一次次击杀自己,如今却落荒而逃。
卫良莞尔的同时,还有些不舍。对方那柔嫩的小手,滑若羊脂,软弱无骨,真想再多牵一会。
没关系,有的是机会。刚才那一幕既然已经发生,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烙印在三生石里,以后血公子看到自己曾牵过她的手,再被轻薄时应该会容易接受一些。
如果说一开始卫良还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的话,现在已经势在必得,天下没有搞不定的问题,也没有搞不定的女人,如果有,只是时间不够,方法不对。
卫良有无穷无尽的时间,也能一次次完善自己的方法,他就像一枚小卒,一步步往前拱,看似缓慢,然而每一步都走的那么扎实。
而血公子,就像一座坚固的城池,看似强大,却在卫良的一次次试探,一次次逼近中渐渐沦陷。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转眼间,又是无数天过去了。
卫良看过一档综艺节目,名为《欢乐喜剧人》,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是:搞笑,我们是认真的。
很好,他喜欢认真的人。
现在他也可以自豪的说:泡妞,我也是认真的。
这么多天,他没有一日懈怠,致力于钻研血公子,想要搞定那个女魔头,必须要付出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辛与耐心。
卫良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一件事,他要么不做,要么就做好。
有一个成语,叫庖丁解牛。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叫做丁的厨师,杀牛的技术高明无比,对牛身体的每一寸关节,每一块筋肉都了若指掌。何至于此?因为他干这行已经十九年,完全是时间的积累。
卫良亦是如此,他对于殷无涯的了解也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
他知道血公子最喜欢的颜色。
他知道血公子最喜爱的食物。
他知道血公子的乳名。
他知道血公子生气时会轻轻抿着嘴。
他知道血公子害羞时会微微低着头。
他还知道,假如自己将她搞定的话,就会成为这个女魔头的初恋。
没错,他什么都知道。
任何秘密,在时光之下都无所遁行。
血公子就像一道复杂的数学题,已经被卫良一步步解开。或许在常人看来,这是一只母老虎,可在卫良眼中,她却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他已经将血公子扒光了,并非身体上的扒光,而是心理上的。
但话说回来,将一个女人的心理扒光,距离扒光她的身体还遥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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