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赵蝶儿的愿望很简单

  赵蝶儿紧闭的眼睛一下子睁开,白皙的小脸蛋瞬间变得通红,整个身子一下子坐起来,头低着,急急忙忙的说道:“不是的……不是……不是的郑郎……小妹……小妹只是不小心……真的是不小心……”

  见她语无伦次的模样,郑光更是怜爱不已,记忆中,这柔弱的姑娘有着不平凡的坚强,郑家屡次变故,她都坚强的扛着,父亲去世之后,她更是坚强的帮助母亲管理郑家的店铺,这份坚强,这份长期的陪伴,打动了郑光的心,今年年十五那天晚上,郑光向她承诺,考取进士,就娶她为妻。

  郑光的手抚上了赵蝶儿的小脸蛋,温声说道:“蝶儿,我又没有怪你,刚才的话,你都听到了,也记住了,对吗?”

  赵蝶儿抬起头,看着郑光,抿了抿嘴唇,点了点头:“嗯,都听到了,也记住了。”

  郑光坐起身子,离赵蝶儿更近了一些,赵蝶儿的脸更红了,身子不由自主地想要往后退,却被郑光一把搂出腰身,按在了自己怀里,赵蝶儿猝不及防,一下子撞入了郑光的怀里,等到反应过来,整个人都不好了,只觉得自己的心脏越跳越快,越跳越快,简直快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了!

  “不……不……郑郎……这……不……不要……”赵蝶儿顿时觉得自己还无法接受这样的姿势,自己还没有嫁给他,还不是夫妻,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有别……父亲母亲的教导……不能忘……不能忘……她着急的想要从郑光的怀里离开,又羞又急……

  感受到怀里可人儿强烈的意愿之后,郑光不仅没有松开,反而笑着用双手把赵蝶儿紧紧抱在了怀里,更加用力了:“奶奶已经答应给我们主婚了,我们已经是未婚夫妻了,这样还不够吗?反正,你绝对会是我的人,既然如此,还有什么是不可以的?”

  赵蝶儿一阵气苦,只觉得心爱的表兄醒来以后变了一些,以前表兄都不会这样的……也不会做那么过分的动作,也不会说这样的情话……这样想想,这样,是不是也不错?真的觉得好温暖,好温柔……呀!不对不对!赵蝶儿!你在想什么!父母的教导都忘了吗!这样下去,就真的嫁不出去了……哎?不对啊,好像人家就是要嫁给这个坏人的……那……那算什么?

  赵蝶儿顿时觉得自己的大脑不太够用了,也就不挣扎了,任由郑光抱着,思考一些很严肃的社会人文伦理问题,郑光抱着赵蝶儿软软香香的身体,觉得很舒服,很安心,很温暖,满满的,赵蝶儿终于发觉了自己现在最该做的是什么,可是已经被他抱了那么久了,身体都被玷污了,挣脱也挣脱不开了……

  爹爹,娘亲,对不起,蝶儿已经不干净了……事到如今,只能让这个坏人负责了……

  一念至此,赵蝶儿缓缓伸出自己的手臂,努力尝试着把郑光抱住,被抱住的感觉其实挺好,郑光的胸膛很宽厚,很温暖:“郑郎,一定要娶我。”

  郑光微笑道:“当然,待我考取进士,就回来娶你。”

  “嗯,等你!”

  更晚些时候,郑光就把赵蝶儿放回去休息了,也总不能让赵蝶儿真的在自己屋里过夜,那对赵蝶儿的名声真的不太好,大明朝的风气虽然没有开国时那样保守,但是也绝对没有到现代那样奔放,目送赵蝶儿一步三回头的离去,郑光心里的躁动慢慢的平息了。

  明明对于自己而言,这个姑娘才是第一次见面,但是那种非常熟悉的感觉,非常亲近的感觉,那种发自内心的,想要和她亲近的感觉,深厚的回忆,不停的促使自己做出有些过分的举动,郑光知道这是属于那少年的记忆,那少年的灵魂的印记,现在,已经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自己。

  继承了他的生命和记忆,继承了他的命运,那么,就要继承他的一切,我来到大明,不是无缘无故的,就和我不是无缘无故的出现在大宋一样,我相信,我来到这里,是有原因的,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只手,在指引着自己……

  既然暂时不需要自己来拯救,那何不先为一看客,看看这大明江山,看看这风流人物。

  第二天一早,郑光醒来,觉得神清气爽,舒服了很多,不由得赞叹这副身体的强壮结实,和大宋时期的自己,不相上下,那个时候自己征战南中国九年有余,大小数百战,刀口舔血,数次在死亡边缘徘徊,直到成为最后一个战死的汉家儿郎,身体强健是必需的,而这副身体的强壮,是来自于恩师唐顺之的谆谆教诲。

  郑光对大明朝嘉靖时期的历史了解的不是太多,所有的了解,一部分是来自于现代生活里的零散知识,对于一些特定人物的了解,比如严嵩,比如徐阶,比如嘉靖皇帝,比如张居正等等,另一部分,主要的,还是郑光自己的记忆。

  真正的记忆。

  唐顺之是名士,世称荆川先生,学富五车,德高望重,曾经是科举的人生赢家,还是翰林出身,后来因为对朝廷的失望,以及自己犯了去拜见皇子的错误,被小人进谗,惹恼了嘉靖皇帝,遂辞官归隐,寄情于山水,同时继续加深自己的学问,终成一代宗师,与此同时,不知何故,恩师还是自己父亲郑微的授业恩师,如果父亲还在,那么唐先生应该是自己的师公才是。

  可惜父亲早逝,唐先生痛心疾首,遂爱屋及乌,主动提出要做自己的授业老师,数年来勤勤恳恳,对自己教导有加,不仅教导自己考试需要的基础学识,还会教导自己一些非常珍贵的处理实际政务的经验和为官之道,包括自己曾经犯过的错误,还有数年来思考所得,这是最珍贵的东西。

  唐先生还对兵法和武艺有所了解,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也会传授一些兵法,乃至于武艺,唐先生以为,兵法可以开阔视野,增强见识,而武艺可以强身健体,保护家人,这些虽然不意味着自己要走上武将的道路,但是强身健体保护家人,在这个倭寇横行的时代,并无不妥。

  练习的过程殊为艰苦,郑老夫人心疼孙子,对唐先生意见很大,但是郑光坚持要学习,在他看来,如果之前自己的父亲也有一身武艺,那么至少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起身之后,郑光觉得身体很舒服,不过饥饿感如潮水一般涌现,之前放在桌上的鸡汤和米饭没有动,赵蝶儿走后,他就睡了,一早起来自然饥肠辘辘,但是冰冷的鸡汤味道显然不佳,郑光推开房门,有些意外地看到一个小侍婢正站在门口,双手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毛巾和铜盆,铜盆里的水还在冒热气,另外还有一碟偏青色的牙粉和一支木柄牙刷。

  小侍婢见郑光刚好开门,闹了个大红脸,连忙行礼:“大郎!”

  郑光知晓这小侍婢是来为自己送漱洗用具的,也就笑了笑,转身往回走:“放下吧,然后叫厨房准备些早饭,我饿了,这些鸡汤昨晚没喝,现在凉了,去让厨房热一热,再端来。”

  小侍婢点头,把洗漱用具放在桌上,转身离去,安排早饭了,郑光拿起毛巾放入盆中,洗了一把脸,顿时觉得神清气爽,接着拿起牙刷沾了沾牙粉,开始刷牙漱口,一会儿也结束了洗漱,整个过程都仿佛没有任何生疏一般,一方面是身体的记忆,另一方面是此时此刻的大明日用品和现代已无太大差别。

  整理完毕,擦拭了一下脖子和手臂等处,愈发觉得清爽,而身体似乎还有些不舒服的地方,郑光眼睛一扫发现属于自己的屋内还有一柄长枪,便知道这是恩师唐先生所赠,唐先生三十六岁开始习武,已经过了最佳时机。

  但是若是不以成为绝世高手为目标,作为一个男人来说,何时习武都不算晚,所以唐先生的枪术已然不俗,教授自己的时候自己十岁,虽然也不是最佳年纪,但比起唐先生来要好很多。

  六年的枪法学习,使得自己的枪术也颇有些章法,另外还有一套拳术,据说是当年抗元时黄河以北的义军所流传下来的一套拳法,唐先生拜名师学习,后来又传授给了自己,每天早上,郑光晨读之前都要演练一套拳术和枪法,然后才是洗漱吃早饭,今日却已经洗漱过了,郑光便没有想要做太过激烈的活动。

  拿起长枪走到外面,心念一动,身体已然动了起来,舞的颇有章法,然而尚未同步的身体和灵魂显然有脱节之处,一个不小心,长枪脱手而出,砸在了院墙之上,郑光晒笑一声,跑过去捡回了长枪,慢慢的,随着身体的动作慢慢的熟悉这套枪法和身体,竟然很快的就熟悉掌握了身体和枪法的协调。

  大宋的九年,郑光也在战场上拼杀无数次,虽然不曾拜得名师学习武艺,但是一刀一枪杀出来的功夫更加实用,那不是用来看的,是纯粹用来战场搏杀的搏击术,而这套枪术虽然不甚华丽,却招招扎实,在郑光的专业眼光看来,这套枪术绝对是脱胎于实战检验之下的枪法汇聚而成,非常实用,上了战场,也会非常适合杀敌。

  唐先生不知从何处拜得名师学习这套枪术,也不知这枪术叫什么名字,但是郑光已然决定继续练习下去,把这套枪术融会贯通,之后,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

  正准备再来一遍的时候,小侍婢的声音响起了:“大郎,早饭已好,现在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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