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对于外界如何评论的这次金秋之旅,宋铮并不是完全不在意,只不过是因为实在太了解媒体的尿性,如果他这边开始反驳的话,那无疑是正中某些人的下怀。

  事实上,只要是有脑子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么一部小成本的剧情片能够在金球奖的颁奖典礼上斩获三座大奖,已经是非常值得夸耀的成功了。

  而那些人之所以把宋铮和他的电影说得那么悲催,不过是为了炒作罢了。

  如果一味的吹捧,用不了几天,这个新闻点就要被炒冷了,到时候还有多少人愿意关注?

  可是唱反调的话,那就不一样了,一旦宋铮开始反驳,他们就有了继续下去的机会,最好能激得宋铮来上两句硬话,那效果就更好了。

  宋铮正是因为知道那些人的心思,干脆来了个万事不理,发完那条简短的公告之后,就再没有理会这件事,对某些媒体提出来的采访要求,也是一律回绝,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工作当中。

  他离开的这段时间,的拍摄工作可是一点儿都没停下来,不过进度还是因为少了他这个男主角,难免被拖了一点儿,现在宋铮回来了,自然要把之前耽搁的全都给补回来。

  “好!过了!”

  听到宁皓喊“过”,立刻有好几个工作人员冲到了宋铮的跟前,将他从马上扶了下来,刚刚在拍摄的时候,还英雄无敌,大杀四方的宋铮,这会子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说是被人从马上扶下来,倒不如说是干脆拖下来。

  连着几个小时骑在马背上拍戏,还要不停的做那些高难度的打斗动作,就连休息的时候,都只能趴在马背上,就算是铁人也有点儿扛不住了。

  “铮子!还行吧!?”

  宁皓安排完工作,也第一时间到了宋铮的跟前,询问起来。

  宋铮无力的摆了摆手,道:“还成吧,你们继续,我先歇个五分钟!”

  宋铮说完,直接就躺倒在了地上,真TM太累了。

  宁皓也知道宋铮累,可也是没办法,做这个工作的,表面上看着风光,可背后的辛酸又有多少人看得见。

  “那行,你先歇会儿,我那边先把全景再扫几遍!”

  宋铮点点头,他是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过了一会儿,感觉身体不再像刚才那么软了,这才挣扎着坐起来,对着站在一旁,正一副担心模样的任童招了招手。

  “哥!我扶你起来!”

  任童赶紧跑了过来,说着话就要动手去搀扶宋铮。

  宋铮笑着摆了摆手,道:“拉倒吧!我现在这一身,你都搬不动!”

  宋铮在拍戏的时候穿的铠甲虽然不是真的用钢铁支撑,可是分量一点儿都不轻,穿着这么一身,换做别人的话,别说拍戏的时候还得骑马打仗,就算是站着不动,估计都撑不了一个小时。

  “你去把我的电脑拿过来!”

  宋铮说着,强撑着站了起来,走到一旁,找了把椅子坐下,任童就抱着笔记本跑回来了。

  “哥!给你!”

  宋铮接过:“行了,你也去歇着吧!”

  任童犹豫了一下,可她知道,宋铮在写东西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身边有人,还是乖乖的走了。

  宋铮打开电脑,活动了一下手指,开始在键盘上敲击起来。

  他这会儿正在写的,是一个新的剧本。

  虽然这次在金球奖上斩获颇丰,可是宋铮显然不会就此停下来,非但不会停,相反的,这次金球之旅更是助长了他的野心。

  下一次,他要彻底征服那些白人评委!

  前世这部电影在国内上映的时候,宋铮并没有去电影院看,一开始,对这部电影也没有多少了解,一直到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凭借此片摘得第88届奥斯卡影帝,宋铮才第一次有兴趣去找来了这部电影的盗版。

  这部电影改编自迈克尔.彭克的小说,故事讲述的是十九世纪一名皮草猎人被熊所伤并被其他猎人抢走财物抛弃荒野,猎人奇迹存活后,开始复仇的故事。

  影片的英文名字直译过来可以理解为死而复生的人,然而整部影片看下来,就会发现,主人公为生存所承受的痛苦,显然要比仇恨大得多,这个故事也并不是以复仇为主题,而是在讲述一个由灵魂领导的**重生的故事。

  原作导演亚利桑德罗在这部电影之前,已经凭借着名声大噪,就在人们对他充满了期待,认为他将借助带来的荣誉,进入主流圈子的时候,他却偏偏选择一种反好莱坞式极简的叙事方式:极简的台词、极简的人物关系、极简的故事关联。

  而这种极简的气质,也成就了里卡迪尼奥的表演,让其彻底融入到残酷的荒野中,极度的血腥、寒冷的北境、严酷的自然、但其残忍程度远不及人**望带来的相互杀戮,在一片混乱之中,却总有希望的火花闪现不灭,神性亦或灵性,赋予人力量成就非凡之事,也让人存敬畏之心,放下执念、转而释然,展现的是一个集合了人与自然、人和人、甚至种族与种族的全程高能史诗级故事。

  其中最令宋铮惊叹的还属影片的摄影,或许说卢贝兹基绝美超神的摄影,成就了这种极简叙事的实现。

  顶级的场景光影和大量的全景超广角旋转镜头,使人身临其境,美国北境寒冷的荒野,美景目不暇接,令人叹为观止于大自然自成一局的壮美绚丽,导演亚利桑德罗自己也坦言在这部影片中,其实最大的主角是大自然。

  当然导演亚利桑德罗难以置信的神掌控力和野心不止于此,相较于上一部的一镜到底,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完全依靠自然光拍摄,并且所有场景在野外零下30度的冰山和野林中实景拍摄,且继续沿袭大量一镜到底大场面长镜头,可以说所挑战的相较上一次全片一镜到底的技术,难度是超越了相当大的级别。

  而从另外一个程度上来说,甚至可以被看做是荒野生存的终极版,各种自然景观和小李生存的主线交错占据绝多戏份,其中各种残忍杀戮,大嚼生肉令人反胃,而亚利桑德罗的拍摄手法,让着一切都显得真实可信,以至于不少镜头真实到让人心生厌恶,从而呈现出令人目瞪口呆的残酷感。

  同样的,原作中演员的表现也让人惊叹,由于故事情节中的一场变故,主人公格拉斯失去了说话的能力,所以整部影片相当长的时间里,只有主演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的喘息声,所有剧情由主人公的动作驱动,更使所有主线上的情节推动,都只能依靠迪卡普里奥的肢体语言来卖力演戏,以及小李同学深邃的眼神和法令纹完成。

  当然走极端和暴力的戏份也不少,滚泥地、爬雪山、被熊击、被熊咚、生吃鱼和动物内脏、零下30度睡冰天荒野、反复进出零下冰河,以及全片充斥着他的喘息和挂满大血口子的躯体。

  当时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宋铮最为强烈的想法就是,那个导演真的想把小李子给整死,因为在整个片子里,导演使尽了各种方法来折磨小李子。

  首先,他让熊趴在小李子身上撕咬,然后汤姆.哈迪从熊手中接过接力棒,把重伤的小李子在地上拖来拖去,还挖了个死人坑准备活埋了他。

  这都没能折磨死小李子,于是导演又派来了里克人,印第安人中最凶残的一个部落,以剥人头皮为荣,追杀小李子,害得小李子拖着病重之躯潜入冰冷的水中,随波逐流,差点没被冻死。

  眼看着这样都没能整死小李子,于是导演宣布小李子身上的伤口长蛆、腐烂,并且在他逃跑的路线上设下了大风暴,但是在少数民族兄弟的无私帮助下,小李子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导演一怒之下弄死了少数民族兄弟,紧接着又派法国人追杀小李子。

  小李子悬崖坠马,很侥幸捡回一条命,为了躲避风暴,他把马肚子扒开,赤身**钻了进去,这让宋铮都想起,好家伙,男主角钻在一个胖子的尸体里追踪到了反派的老巢。

  观看这个片子的过程中,宋铮的心理活动一直是:噢老天,给他点热水喝吧!结果导演只给他冰冷的密苏里河水;哦老天,给他件暖和的衣服吧!结果导演只给他湿透了的皮草;哦老天,让他吃点热的食物吧!结果小李子只能吃草根、生鱼和刚被狼咬死的野牛,快成一帅气版的咕噜姆了。

  要知道现实中小李子可是素食主义者,而吃肉这场戏可是真的生吃!相信他以后肯定会是更加坚定得素食主义者。

  整个片子就是这样,导演不停地把小李子往死里整,毫不留情,绝无姑息,小李子在追求演技的高度,导演在追求虐人的极限。

  但这个虐是有条件的,合情合理,不能想到一出是一出。即使故事发生在广袤的原始森林、荒漠和冰原,影片也通过利益、仇恨把几个不同的群体很自然的联系在一起。

  可以说,在这部电影里,迪卡普里奥真的是拼了,不过站在导演的角度来看,客观的说,撇开整部电影艰苦卓绝的拍摄环境,和异常考验演员毅力和表现力的故事架构,以及在主题上深邃的人物灵魂转变的这些挑战。

  迪卡普里奥扮演的这个角色始终没能彻底活起来,总体除了外形,以及主人公神叨叨和鬼魂对话外,其他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并不多。

  当然迪卡普里奥在职业上精益求进和重视表演艺术成就,还是让人相当惊叹的劳模典范之一,最后摘得奥斯卡影帝,也不乏此次评委们同情给他一座小金人,以安慰他多年的努力。

  可如果认为绚丽的场景,美轮美奂的镜头视角,以及狂虐男主就是这部电影吸引人的地方,那就大错特错的。

  如果这部电影就是拿着冷酷、无情、暴力、残忍、血腥、裸.露、性.侵,以及非人小李当噱头的话,这部作品充其量也就是个二流,之所以这部电影在前世能够获得诸多赞誉,关键还是在于其内在的深度。

  在情节上的设计并不比同期上映的其他影片更高明,然而据当时的媒体报道,电影结束时,荧幕前的美国观众全部被震撼的坐在椅子上不能动弹,一部电影的魅力就在于这样的感染力。

  即便是对美洲大陆历史不熟悉的人,这部也将和这段历史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目光成功的吸引了过去,就凭这一点,它已经可以在影史上留下光辉的一笔。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只是,当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复杂的时代背景和严酷的大自然环境里,便多了几分历史沉重感和血腥感。

  故事的背景是在19世纪的美国,尚属蛮荒之地的北美中西部遭到了大量开拓者的入侵,当地的土著被携带现代武器的西方入侵者屠杀,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他们多次反抗,于是便有了达科他战争、红云战争、黑山战争等战役。

  虽然拥有精湛的箭术,以及对地形的熟悉度,土著们获得过一些胜利,但最终还是败于现代文明的火炮之下。

  最后土著们不得不在内布拉斯加州的罗宾逊堡与白人签订了拘留地协议,并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美洲平原的马背文化和神秘的西部处女地,也很快消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的故事,就是这段历史中的一段插曲。

  如果真要解读,种族之间的矛盾有太多可说的东西,当人们再度回望当年的这段历史,带着枪炮入侵的西方入侵者和拿着箭矛自卫的土著谁到底代表着“文明”,谁又代表着“野蛮”?

  西方入侵者有着最先进的思想和对上帝最崇高的信仰,却一样屠杀土著、强.暴女子,甚至丢下伙伴,残害朋友,而茹毛饮血的土著人带着落后的兵器削人头皮,却救下荒野中落单的白人,并悉心照料。

  文明和野蛮的界限在荒野中似乎模糊了,最后只剩下人性本初。

  抛弃信仰,自私自利的菲茨格拉德,身处劣境,却依然保持良善的格拉斯,最终不过是人性与人性的较量。

  所以,在宋铮看来,这部给人感觉有些“简陋”的电影,完全当得起史诗这个称号,史诗电影未必要拘泥于冷兵器时代的英雄传记,或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史诗的核心在于通过个体角色的故事,呈现波澜壮阔的历史或英雄传奇,从这个角度而言,就是一部标准的史诗。

  19世纪初的美国拓荒时期,这是一个弓箭与火药、野蛮与文明对立的时代,白人与土著对抗、拓荒与杀戮并存,构成影片的史诗基调。

  电影在这种基调影响下赋予主角格拉斯强壮的体魄、坚韧的精神,及传奇的经历,使人物符合拓荒的时代精神,及史诗所需塑造的主角形象。

  复仇与生存共同构成这部荒野史诗的主题,格拉斯的复仇是情节发展的推动力,仇恨驱使他在奄奄一息之时,爆发出强烈的求生欲,在极端苦寒的荒原中茹毛饮血、生食腥膻,以告别文明,重返野蛮的人类生存本性完成了由死到生的“还魂”。

  西进拓荒,这个宏观的史诗背景使得“生存”与“复仇”的主题,不再局限于主角格拉斯这个个体,而是升华至整个时代。

  剧情线中的兽皮贸易是文明向野蛮的索取,印第安人的追杀报复则是野蛮对文明的回击。格拉斯的求生如同西进的“文明”对抗自然险阻所爆发出的拓荒精神,格拉斯的复仇亦如同印第安人为失去的家园亲人而抗争。

  所以,在影片中这个“生存”与“复仇”并列的时代,“生存”是文明在野蛮中的生存,“复仇”是野蛮对文明的复仇。

  这对互逆的主题构成了剧情核心的矛盾冲突,主角格拉斯组建起的“文明”与“土著”结合的家庭,促使他成为互逆主题的交叉点,这也注定了他不可逆转的悲剧宿命。

  故事的结尾,复仇成功的格拉斯却在臆想中看着妻子的身影渐渐远去,最后一个镜头定格于他的表情特写,不是释然,而是迷茫。

  复仇的一时之快,无法挽回逝去的亲人,更无法逆转格拉斯孤独的命运。这就如同在文明的炮火中失去家园土地的印第安人,用再多的复仇与杀戮也无法挽回他们骄傲的野蛮。悲剧不只是属于一个格拉斯,更是属于一个民族,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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