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5章 大草原(第一更)

  翻越了落基山脉之后,辽阔的一眼看不到边的草原直接闯进了人们的视线之中,草原的辽阔超乎人们的想象,以至于那些置身于草原上的人们不由自主的惊叹着,惊叹着这片草原的辽阔。

  如茵的大草原上,一头头浑身长满粗毛,有像骆驼一样的隆峰、狮子般的毛发的北美野牛在那里悠闲的吃着草,对于那些闯入草原上的人们全是视若无睹的模样,这成群的、体重上千公斤的野牛,发起怒来即便是北美棕熊也会敬而远之。

  即便是现在——当一群足足有数千头野牛组成的牛群阻挡了军队的行军路线时,整整一个步兵团的官兵,都不得不停下来,让眼前浩浩荡荡的野牛群跑过,而这个个巨大的牛群像一股持续不断的流水般,几乎看不到尽头。

  “我的天……”

  站在草原上,孙兴海惊讶的看着这看不到尽头的牛群,牛群在缓慢的从他们前方数百公尺的地方通过。

  “这……这么多牛!”

  在孙兴海的意识中,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牛,而连队里的那些战士们也看得目瞪口呆,对于野牛他们并不陌生,事实上,即便是在洛基山脉里同样生活着森林野牛,而那些野牛也是他们最重要的肉食来源,甚至在这里,他们根本就不需要养牛,养猪,森林里有足够丰富的肉食。

  可尽管如此,他们也没见过数量如此之多的野牛!

  “发达了、发达了……”

  在孙兴海等人被这庞大的野牛群惊呆的时候,他们身边的战士们却一个个的喃喃着。

  “连长,咱们赶紧走吧,赶紧的,赶紧把英国佬打滚蛋……”

  二排长于家财在一旁急切的说道,孙兴海注意到其它的战士也都是一脸狂热,大有一副想要立即打下这片土地。

  “就是,连长,快点吧,早点把英国人赶滚蛋,俺们好……”

  好……所有人都盯着野牛,每一个人的眼中都带着贪婪的目光——对于这些曾经的伐木工来说,他们很清楚眼前浩浩荡荡的野牛群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财富!

  “弟兄们这是怎么了?”

  瞧着战士们那看起来似乎有些狂热的眼神,孙兴海有些奇怪的问道。

  “连长,野牛!”

  于家财指着野牛群,多少次他都想控制住想要开枪猎牛的欲望。

  “这野牛浑身都是宝,一头牛能出一千多斤肉不说,野牛的皮比普通的牛皮更坚韧和富有弹性。在咸水埠,前两年就建起了制革厂,野牛皮在制革厂里被制成了传送带、当然也被用来做马具、皮带、皮鞋和其他革制品,然后送到国内,在咸水埠的制革厂以每张1块钱的价格收购野牛皮……”

  然后什么野牛的骨头还能磨成粉当成肥料啦,总之,在于家财的口中,这野牛没有什么地方是不可以用的,浑身上下,即便是野牛毛,也可以用来做帽子衣服等过冬用品。

  “这……”

  于家财的话让孙兴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说不是庄户人家出身,可他却没想到牛居然可以有这么多用途,甚至有些诧异的问道。

  “这,这些牛真的这么有用?”

  “可不是,一头野牛光是肉就能卖个几十块钱,然后再卖皮子,再卖骨头的,差不多能值将近一百块钱哪!就这么大的一群野牛,至少能卖个几十万出去……”

  盯着眼前的这群浩浩荡荡的野牛,于家财有些激动的说道。

  “弟兄们看到的那里是什么野牛,根本就是一头头跑着的银牛,这么多牛,闭上眼睛,那也是一枪一头,一发子弹才值多少钱……”

  听于家财这么一说,孙兴海总算是知道弟兄们的表情为什么变得这么奇怪了,那里是奇怪,分明就是对财富的渴望,这些野牛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是送上门来的财宝。

  “……过去只听别人说,过了洛基山大草原上到处都是野牛群,成千上万的野牛在这里吃草,可谁他么的知道居然会有这么多……”

  “早知道有这么多牛,孙子才在去砍木头,两三头牛就顶一年的工钱了……”

  “可不是咋地……”

  瞧着弟兄们一个个瞧着野牛,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把这些野牛全都杀死。

  “一个个的别他么的做白日梦了,别忘了这草原上还有红蕃鬼哪!小心你还没打着牛,就让红蕃鬼剥了头皮!”

  一个兄弟的提醒让原本陷入发财狂热中的弟兄们,无不是一愣,他们这才意识到,这片大草原上,野牛不是唯一的生物,还有一群可以威胁到他们的红蕃,所谓的“红蕃”,其实就是当地的“红蕃”,他们总喜欢将全身涂成黑色,所以才会被称为“红蕃”,而他们对待敌人总是会割除敌人的头皮。

  对于他们,这些来到北美多年的战士们自然并不陌生,毕竟他们也曾不止一次遭到红蕃的袭击,听到红蕃拄着枪的于家财恨恨的骂了一句,

  “他奶奶的,不就是红蕃鬼嘛,龟孙子,杀咱们一个人,灭他们满门,就不信杀不绝他们!”

  “可不是,想割咱爷们的头皮,爷们还要割他们的脑袋那!”

  一时间,原本还在为财富而狂热的战士们,立即化身成为了嗜血之徒,谈论着如何杀死那些红蕃,似乎对于他们来说,对红蕃的恨,远超过对财富的渴望。

  “连长,你不知道,那些个杂碎,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咱们对他们不错,既不杀也不打的,可那些鬼东西,经常闯进来偷我们的东西不说,要是被人发现了,杀人灭口就他么的算了,居然还他么的剥掉头皮带走,他么的什么样的鬼东西能干出这档子事儿……”

  提着红蕃鬼和红蕃鬼的习俗时,于家财的语气中就带着十足的恨意,作为最早来到咸水埠的伐木工,他身边就有同乡被红蕃剥掉了头皮,也正因如此,对待红蕃他在他的字典里只有一个字——杀!

  只有死了的红蕃才是好的红蕃!

  多年来,对于红蕃人们早就养成了一个习惯,而每当有新的伐木工到来的时候,他们总会向对方灌输这样的观点,告诉他们,在这片森林中,最危险的动物不是棕熊或者野狼,因为动物不一定会杀他们,但是红蕃肯定会杀他们。

  经验也好,教训也罢,偏执也行。这些人选择了用他们的方式去面对土著人,而且也影响到了很多,就像现在,所有人对红蕃都是一副恨不能食其骨的模样,就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使然。

  “嗯,所以说,才是野人嘛!”

  孙兴海不于置否的点点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作为一个传统的国人,传统的“华夷观”同样也影响着他,在他看来,全世界除了“华人”之外都是“蛮夷”,至于嗜毛饮血的“野人”……甚至都不配做为“蛮夷”。

  当战士们在这里发泄着内心对红蕃的敌意的时候,在远处的树林边缘,几个骑在马上,身体涂成红色的红蕃,正盯着那些出现在草原的军人,当这些穿着绿军装的人翻过落基山脉的时候,这些人就已经注意到了他们。

  “他们就是“绿魔鬼”!”

  骑在马上的红蕃手指着那些人,目光中同样带着敌意,体格强壮的他甚至因为恼怒,使得他的心脏在剧烈的跳动着,那充满敌意的目光在提到“绿魔鬼”的时候,却又带着些恐惧。

  “绿魔鬼”那是红蕃送给防卫队的称号,面对红蕃的袭击,防卫队的反击同样是极为有力的,至于手段甚至可以用残酷来形容,对于游牧部落的扑杀,在史书上有着太多的经验,比如魏源的记载就非常有效——“帝怒上,将帅怒于下,合围掩群,顿田网而大猕之,穷奇混沌兀饕餮之群,天无所诉,地无所容,自作自受,必使无遗育逸种于故地而后已。”或许这是满清的办法,但却是一个极为有效的办法,最终,准格尔除了在新疆留下一个地名,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也正是鉴于这一措施的有效性,所以防卫队才会充分借鉴史书上的措施,在对红蕃的反击中采用类似的措施,通过多年的攻击,成功的解除了红蕃对大多数林场的威胁。一些红蕃部落更是被赶出了公司的租借地,来到了大草原上,当然,他们也把对防卫队的形容带到了大草原——“绿魔鬼”!

  而对于“绿魔鬼”这个称呼防卫队一直都是引以为荣,他们甚至制作了“绿魔鬼”的臂章作为护卫队的标识,甚至直到现在,在167师之中那些曾经的防卫队员仍然带着“绿魔鬼”壁章,而于家财正是其中一,

  “有野牛,就有红蕃!”

  突然,于家财便朝着左右看去,那双眼睛中涌现警戒,让孙兴海不由的一愣,在他好奇的时候,只听于家财说道。

  “连长,红蕃鬼肯定在盯着咱们,你瞧……”

  手指着远处的骑兵,于家财的唇角一扬,恨恨的吐了口唾沫,然后恨恨的骂道。

  “这帮红蕃鬼,要是聪明就他么的躲远点,要不然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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