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穿越

  吴飞顿时面孔扭曲。

  他一向温文尔雅,在村子里从来都是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但自从见到杨蕴秋的那一刻开始,表面上看不出来,但私底下,好些村民都发现自家的仙师性情越来越古怪,脾气也越发的急躁,让人摸不着头脑。

  好半天,吴飞镇定下来,又恢复了往日的面貌,只抬头看向杨蕴秋:“你能不能让我看一看?”

  杨蕴秋皱眉:“看什么?”

  “那种力量。”

  杨蕴秋摇了摇头。

  吴飞的眼神,不知不觉间黯淡下来,叹了口气,“其实,我很怕那个仙师,被救了以后,虽然忘了很多东西,却还是日日夜夜噩梦不断,后来,我年纪越来越大,日子越过越苦,我名校毕业,就因为没有关系,没有钱,随便什么人都能羞辱我,后来我误入歧途,加入了传销组织,被坑得身无分文,能勉强保住我这条命,已经是运气。”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忽然怀念仙师还在的时候,他多么强大?无论你有多少钱,有多么高的身份地位,在他看来,还不如自己随意揉圆捏扁的一个玩偶,想让你生,你便能生,想要你死,也轻而易举。”

  “我本来也可以得到这一切的,他明确说过,我就是他的徒弟,他的继承人,他会让山神也给我力量,我有那样的潜力。”

  整个村子的人都抬眼看着吴飞,目中不免露出几分不知是惊还是喜的颜色。

  “后来我终于忍不住了,当年仙师还在。教给我许多东西,我希望能够再次唤醒山神,举行了好几次山神大祭典,但都没有成功。白苗苗渐渐长大,我从小就把她的身世都告诉了她,她一直对白家庄的人恨之入骨,很希望复仇。我就正好利用她,弄到了不少活祭品……”

  村民们这下子都忍不住大怒。

  白苗苗却冷笑:“胡说什么,你别自作聪明,究竟是谁利用谁?”

  她扭头四顾,本来只是清秀的五官,忽然变得艳光四射起来。

  白村长一怔,苦笑道:“苗苗,你越来越像你妈妈。”

  白苗苗却不理他,只一个字一个字地冲着杨蕴秋道:“不是吴飞利用我。而是我利用了他。我利用他想要复活山神的念想。诱骗他重开活人祭,让我的仇人们,也尝一尝烈火焚身的滋味。当年我妈妈就是被活生生烧死的,他们也别想好过。”

  这两个人争抢着要做主谋。

  杨蕴秋不是傻子。在场的这些人也不是傻子。

  究竟谁是主谋,谁是帮凶,恐怕真的只有他们两个人心里才清楚,或者,他们两个都认为,是自己愚弄了对方,又或者,他们是真的只想保护对方。

  无论如何,白苗苗手上染了不只是一个人的血,罪名之类的,还是得看法院怎么判决。

  老邢他们赶过来,彻彻底底地清理了山神庙底下的炸药。

  “一个小小的白家庄,怎么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哪个村子胆大到炸药成山?

  仔细一问,闹了半天,村子里大部分人靠山上的矿产生活,百分八十的老百姓都会自己配制炸药,而且还是那种威力相当大的炸药,这一群人,放出去个个是恐怖分子级别的大人物。

  具体的事务有专人处理,杨蕴秋当日就带着伍月她们三个女人回了南市。

  二十多年前的旧案被翻出来,又添加了些新资料。杨蕴秋亲自写的补充报告,加入档案库,和他父亲亲笔记录的旧事放在一处。

  最近难得地下三楼这边比较平静,杨蕴秋手底下那群人又嗷嗷叫着非要去旅行,他想了想,劳逸结合确实有必要,干脆就松了口,放假随他们去玩。

  至于王逸要求随意穿过时空门去另外的位面,让杨蕴秋皮笑肉不笑地给拒绝了——真以为时空门开启和关闭不需要能量?

  这些小子个个都是耗能大户,就吃杨蕴秋一个,虽说从未来世界拿回来的那些矿石足够他随意挥霍,可也不好浪费。

  勤俭节约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嘛。

  …………

  杨蕴秋在飞机失事的那一瞬间,还当自己这回就是不死,也得丢半条命。没想到,闭上眼睛呆了三秒钟,防护法阵完全没有消耗能量的迹象,也没有失重的感觉,他就从坠落的飞机中来到这么一片平平谈谈的沙滩上。

  作为一个穿越专业户,他很容易就确定他是穿越了。

  杨蕴秋就算没有游遍祖国三山五岳,但对国内的地形地貌植被情况还是相当了解的,这里不是山东境地,而是一个不算很小的岛屿。

  当然,他确定他穿越,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漫天飞舞的雪花。

  虽然听说过六月飞雪,但转瞬之间从秋老虎正恼人的时节,到冰天雪地,就真的不大可能是自然变化,再说,他又不是头一次经历这样的情形。

  只不过身穿的确不方便就是。

  杨蕴秋笑了笑,能够感觉到时空门和他的联系越发的紧密,如今竟然相隔万里还是能够感应到主人的危险,在第一时间启动。

  虽然,貌似消耗掉的能量很多,而且因为是无意识的,恐怕确定坐标,制定安全路线,再次把杨蕴秋给送回地球,有些困难,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做到的,但他也并不担心。

  娃娃也迷迷糊糊地趴在杨蕴秋的腿上,表示它目前正在痴迷于渣游戏,只要它的智脑没有丢,它就暂时不肯管身处何处。

  杨蕴秋毕竟不是那种平日里只喜欢坐在电脑旁边看电影,看小说的宅男,这种事儿。对他来说和出门逛街的性质也没太大的差别,很镇定自若地检查自己身上带的东西。

  空间包刚刚清理过一次,因为是要去度假,所以带的生活用品比较多。自己的一套洗漱用品,还有几个女孩子的旅行套装化妆品,一个野营用的帐篷,一个睡袋。两盒半巧克力,一袋子坚果,一箱葡萄酒,一箱香槟,还有打包好的一箱子热带水果,新买来的,准备送给刘老爷子的一整套笔墨纸砚,还有一套给李珊珊买的画具。

  再加上智能手机,电脑。手电筒之类。

  目前来说。比较有用的是他随身带了一艘玻璃钢板的冲锋舟。这是卢兰心细,说是如果到海边湖边,下海钓个鱼什么的。有这玩意也方面。

  其它零零碎碎的东西就比较杂乱。

  杨蕴秋也没有细看,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确定如今的位置。不远处就是大海,很荒芜的海滩,堆积了些许礁石,有雪花,如果是在地球的话,这里也不是南方。

  天上的太阳和地球没什么区别,就是快落下去了,日落的美景还是相当迷人的,晚上不好随便乱跑,杨蕴秋干脆找了块儿大礁石,在它后面背风的地方,为了防止万一,也把冲锋舟弄出来,搁在沙滩上,再把自己的帐篷拿出来支好,然后就钻进去准备好好地睡上一觉,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晚上正睡,就被警报法阵给吵醒,杨蕴秋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打开帐篷往外看了两眼,才发现是有一艘船靠了岸。

  那艘船就是一艘普普通通的海船,并不是现代的样式,娃娃查了查,也没查出这是哪个朝代的海船,当然,它的资料库里关于古代海船资料也不多,最多就是有明朝的郑和宝船罢了。

  人声鼎沸,灯火齐明。

  杨蕴秋打了个呵欠,也松了口气,对方说话的腔调虽然有点儿古怪,但是明显属于古汉语,他听一听就能学个差不多。

  看那些人穿的衣服,都是麻衣,样式像是汉服,所以说,他又一次穿越到古代了,不过是身穿,人选也不是自己精挑细选的,没有本来有身份的便利,与此同时,也没有那么多的麻烦,反正这次是意外,等时空门恢复正常,他就可以回家。

  他呆的地方比较隐蔽,但离海岸挺近的,还没到天明,对方就发现了他。

  于是就移驾过去,上了海船,拜访人家海船的主人。

  主人家是一对儿年轻兄妹,都是二十左右的年纪,男的一身锦衣,头上戴着个金冠,长得挺帅气,女孩子粉色的半臂襦裙,生得和男人有几分相像。

  身边还站着一个绿衣,一个红袄的小丫头,都十二三岁的模样。

  杨蕴秋笑着简单交代了几句,说自己驾驶小船出海游玩,结果不小心迷航,看到这一片荒岛,就想暂时休息一下。

  那对兄妹也没看出是相信还是不信,不过,两个人都挺和气。

  女孩子没怎么说话,男的却是笑容和煦:“敝姓高,此番和妹妹出海,就是为了帮家中老父押送一批海货,能遇见公子,着实是咱们的缘分,不知公子的家可在附近,海中迷航不是好玩的,家中老船工对这片海域比较了解,不如我们送公子一程?”

  杨蕴秋笑了笑,不慌不乱地摇头:“不必了,家里不许我出来玩,这一次出来不容易,怎么也要见见世面,若灰溜溜回去,兄弟们会笑话。”

  他表现得十分轻松,简单地说自家是为了躲避战乱,出海避祸,家里长辈们都对大陆有些心理阴影,轻易不让孩子们随便乱跑。

  “以前小时候,但凡我调皮,母亲就说你要是再调皮,就把扔回大陆去,让狼外婆一口把你吞了了事。”长夜漫漫,杨蕴秋还随口说了几个小故事,假作是家中的趣事,逗得两兄妹都失效不已。

  他这么做,主要还是为了表明自己身后有靠山,让别人不要胡乱起歹念。

  虽然说,杨蕴秋也是那种上过真正战场的人物,可能少一点儿麻烦,就少一点儿麻烦,防患于未然,还是很有必要的。

  再说。他这种故事一编,最方便不过。

  口音不对,没什么问题,家在海外嘛。不知道中原是什么王朝,也不是大事,家在海外,没有户籍。那也很正常,家在海外。

  多好,这样的身世来历,就是闹出笑话,也不至于惹人疑窦。

  这么一相处,双方果然亲近不少,也互通了姓名,高家这两兄妹,男的那个叫高义。至于女孩子。总不能随便把闺名告诉陌生人。也只能以高姑娘相称。

  高义看了看天色,笑道:“杨公子未曾带着侍女,不如先让阿红阿欣服侍您用饭?”

  杨蕴秋淡定地应了。

  饭菜还算可口。当然,在海上没有特别讲究。又是冬日,也就软乎乎的米粥,加上一些海鱼,杨蕴秋就随意地吃了一点儿,便放下了筷子。

  高义在旁边看着,略有几分不好意思,笑道:“我们在海上时间长了,饭食简陋,公子恐怕吃不惯,且担待一二。”

  “哪里话,高公子不必客气,我本也吃不多。”

  吃了饭,高家这位公子热情相邀,让杨蕴秋到船上住一夜。

  杨蕴秋可不愿意这会儿就和陌生人住在一块儿,再说,他刚来,怕是需要跟这一行人一起上岸,总要准备一下,便借口在船上住的久了,身子有些乏力,回了岛上去休息。

  高家这两兄妹,也不是什么穷苦人,住的船上的房间不说奢华,却也一应俱全。

  送了杨蕴秋下船,高义的脸上便严肃起来。

  “阿妹,你怎么看?”

  那高家姑娘皱眉沉吟半晌,摇摇头道:“不像是裴家派来的杀手。”

  高义也点头,“裴家上下都是一家子粗人,那位公子满身的书香气,绝不是裴家能派来的,看他的衣服,虽说俭朴,样式也古怪,但针脚细密,至少咱们见过的江南最好的裁缝,恐怕也少有能做到,还有,他手腕上的水晶串子,水晶颗颗饱满,打磨的圆润,尤其是同等大小,实在难得,怕是价值连城。”

  “不止如此。”高家的姑娘叹道,“你看看刚才他吃东西,连雪霜米都似是不怎么喜欢,这等贡米,咱们寻常也吃不起的,吃鱼的时候,只吃鱼头下面那一点儿皮肉,其它的再不肯动了,侍女服侍他,他也习惯的紧,咱们阿红生得算是秀美,也没见他手足无措,礼仪方面,到像是那种高高在上,只习惯别人对他行礼的,一看便是锦衣玉食养出来的公子哥儿。”

  高义仔细想了想:“还有,他孤身一人,但是看到咱们依旧宠辱不惊,显然不是有依仗,完全不把我等放在眼中,就是被家中长辈娇养,养得不通世事,无论是哪一种,他的家庭恐怕不简单,咱们不如好生对待,说不定将来也是助力。”

  毕竟,这一个人的出身来历,可以瞎编,但他表现出来的种种气度,却不是随口一说就能骗得了人的。无论他说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高义良人却认定他出身不凡。

  两兄妹打定主意要拉关系,当时便派了那个叫阿红的侍女去服侍杨蕴秋。

  杨蕴秋并不介意这是不是对方派来的探子,要是换了他,驻地旁边有不明来历的人,恐怕也要小心谨慎一二。

  阿红就是个十三岁的小丫头,一过来又看到怪模怪样的帐篷,眼中便透露出几分好奇,杨蕴秋随意坐着喝一杯红葡萄酒,杯子也是卖酒的附送的,别管质量如何,反正够漂亮精致,别说放在古代,就是放在现代社会,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那也是小资享受。

  杨蕴秋随意地给她也倒上一杯,笑道:“来,陪我喝一杯,一个人喝酒,也闷得很。”

  阿红受宠若惊,可她作为侍女,陪主人喝酒那是本分,遂老老实实地跪坐下。

  这种葡萄酒是甜酒,不是干红,味道却醇厚,很受女孩子的喜欢,阿红的口味显然和几千年后的女孩子们也没什么不同,一喝到嘴里,眼睛里的光泽便变得迷离。

  没多一会儿,杨蕴秋就把大体的事都给套了出来。

  果然是古代,可惜是架空,目前朝廷的国号为洪,皇帝姓吴,讳宓,是个年轻的皇帝,刚刚登基两个春秋。

  目前来说,天下基本太平,西边有蛮族作乱,可也不成气候,有些山民不服管束,时不时要闹一闹,但都不大,地方性的小叛乱罢了。

  如今没有什么科举,世家掌控朝堂,因为先帝留下两个顾命大臣,皇帝有点儿被架空的趋势,到现在亲政了还要看臣子的脸色。

  当然,这都不是阿红一个小丫头说出来的,纯粹是杨蕴秋听她说一些琐碎事务,连蒙带猜,推测出来的,但想必不会差得太远。

  最要紧的是,杨蕴秋知道洪朝曾经有过先例,要是山民或者海外人士,要重回故土,入籍很容易,主要是世家大族的隐户越来越多,各地灾荒又重,人口减少,有些大县没两年就变成了中县,中县又变成下县。

  地方官们每一年都为了辖地的户口发愁,有人愿意迁来,他们高兴还来不及,自然不会随便阻拦。

  知道了这个,杨蕴秋就比较放心,等到了岸上,无需高家帮太多的忙,他就能暂时落户,反正又没有准备呆太久,这些都不是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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