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本历史唯一有所不同的就是,在约翰马吉出庭作证之前,曾与余生有过联系。·毕竟,余生在美国的产业并不在少数,如今手下的员工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联系出生于美国的约翰马吉很是容易。
经过余生的劝说后,约翰马吉给日本人准备了两份惊喜。
在证人宣誓,庭长威伯按例询问了约翰马吉的姓名、出生地、职业与在中国的时间之后,约翰马吉开始讲述他在南京的所见所闻。
威伯问约翰马吉道:“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日本士兵在占领南京后,是如何对待中国平民的呢?”
约翰马吉回答道:“令人难以置信地恐怖!在几天内就迅开始了屠杀,通常是单个的日本士兵,有时是三十多个日本士兵一起四处游荡,每个人似乎都掌握着生杀大权,之后很快,就开始了有组织的大规模屠杀。不久南京便陈尸遍地,我曾经碰到过成队的中国平民被押走杀害。”
“这些人主要是被用步枪和机关枪杀害的。另外,我们也知道有数以百计的人被刺刀刺死。一位妇女告诉我,她丈夫的双手在她的面前被绑了起来,然后她的丈夫被扔进一个池塘,而她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这一切。日本人不许她救她的丈夫,她的丈夫就在她的面前淹死了。”
……
“十二月十六日,他们当回事。一天,安全区委员会的主席拉贝和一名日本军官一起去他的家,拉贝先生收留了许多中国女性,在他的院子里大约有二三百人,她们在院子里搭起了小帐篷,那天当他和那个日本军官一起到家时,他们看到一名日本士兵正在一个帐篷里强奸妇女,那名军官所做的只是打了那名士兵几个耳光,拉贝对此感到极其恶心,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其他国际委员会的成员。”
“在一月三十日。我们要处理一个新的危机,因为日本人试图——他们找到我们,试图强迫我们把这些女性从安全区遣送回家。”
威伯追问道:“那是哪一年的一月三十日?”
“一九三八年一月三十日!他们不希望我们——他们不希望这些女性受我们保护。我们决定作出一些顺从的表示,因为我们担心整个安全区会被解散。”
“因此我们建议年纪较大的女性回家。但我们仍然把年轻的女性置于我们的保护之下。我们很快就听说这些妇女从安全区回家后,强奸事件又开始了,而这些女性中的一些人,我们在安全区内是认识的。”
……
在这个问题回忆完之后,威伯问道:“马吉先生,日本士兵在占领南京后是如何对待私人财产的呢?”
“日本士兵抢走了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手表、自来水笔、钱、衣服、食品。·我曾经在最初的几天里把一个弱智的妇女送到医院。她在夺回被一名日本士兵抢走的被褥时被这名日本兵刺伤了脖子。日本士兵根本不理会他们自己的领事馆张贴的关于保护外国财产的告示,也不理会美国大使馆张贴的告示。……”
威伯又追问道:“你描述了日本士兵在占领南京后对待平民和财产的情况,这种情况持续了多长时间呢?”
“在大约六个星期后,这种事情开始减少,但是还是生了许多此类事件,之后生了许多单个事件。……”
威伯问得很详细,约翰马吉回答的也很详细。日本律师团的律师见势不妙,于是日本律师打断道:“如果法官大人允许的话,我想利用这个空隙提醒法庭,我相信各位法官已经注意到这位证人在通过阅读某种笔记来帮助他的记忆,那么我想一直到现在他都不能根据他的记忆来作证,他不应该阅读笔记或准备好的记录。我希望法庭能规范这一点。”
威伯对约翰马吉道:“当你站在证人席时,你就没有了阅读笔记的自由——除非你得到了法庭的许可,只有当你需要用来帮助你回忆而且这些笔记是在这些事情生时记录的,你才能阅读。这一警告对你是有效的。”
约翰马吉却道:“我想告诉阁下,我的本子上写的内容,上面只有日期。我每天都给我的妻子写一封日记信,现在就在我手里。这上面全是“十二月十四日”之类的日期!”
“如果说记录详细,我的日记远远没有拉贝先生和魏特琳女士的日记详细。我也带来了他们的日记!如果说阅读,我还不如阅读这两份更详细的日记!而且。无论我是否在阅读日记,历史的真实是改变不了的。”
“我前面说过,我给一些中国人录过像。我想告诉庭长阁下,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真实影像。我也带到了法庭,希望法庭允许当庭播放!并且希望法庭将拉贝先生和魏特琳女士的日记采纳!”
按照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规矩,可以被认定为证据的影像,是可以当庭播放的。例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检察方面。为了证明日本准备侵略战争的情况,和被告荒木贞夫在备战中所起的领导作用,曾经提出过一部名为的影片作证。
这部,随即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为证据接受。并在审判大厅当众放映。美国人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翻修的极为出色,放映效果远不是普通电影院能够比拟。
约翰马吉提供的证据,让法官们有些吃惊。毕竟,当年的南京大屠杀极为惨烈,能保存下来的录像凤毛麟角。甚至连余生都没有搜集到,却不料在约翰马吉手中有一份。
旁听席和记者席上的众人听约翰马吉如此说,也是相顾哗然。日本律师团毫无准备。听到这个消息后,面色铁青。威伯只能敲了两下锤子,道:“安静!安静!现在休庭四十五分钟!法官会议会表决,是否当庭播放约翰马吉先生带来的录像。以及是否将拉贝日记和魏特琳日记采纳为新证据!”
其实,威伯明白,约翰马吉的录像必然会被播放。如果他胆敢不当庭播放,第二天,公众的口水就会将其淹死。不过,约翰马吉所提到的不仅仅是录像,还有拉贝和魏特琳的日记。
这些消息太过出乎意料。他需要消化一下。所以只能暂时休庭。
而众多听众和媒体,在知道约翰马吉的录像将被当庭播放时,非常兴奋。自觉三千日元的黄牛票没有白买。
果然,在休庭四十五分钟之后。威伯当庭宣布:“允许约翰马吉的录像当庭播放!”
约翰马吉的录像。在后世看,有些模糊不清,并且没有太强的娱乐性,并不吸引人。但是,在这个时代,却是最为吸引人的真实记录。无论日本律师团还是中国人。都对这一段录像有着极大的兴趣。
至少,日本律师团需要千方百计的从中寻找一些可以让自己脱罪的细节。
约翰马吉的录像,余生在后世看过不少片段,最长的一个版本,是十七分钟版。没有配音的默片,偶尔中断的画面,毫无具体连续的动作,让时代相隔数十年的余生毫无代入感。此时再看完整版,却有不一样的感觉。
余生眼见得——日本人的坦克和大炮正疯狂地炮击南京城;日本人的机关枪正对着成群的中国人进行扫射,中国人如同被收割的麦穗般倒下……
南京城内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受日军欺侮的中国妇女满身创伤的倒在地上;被汽油烧焦的中国人尸体惨不忍睹,无论是在街道上还是水塘里,到处积聚着被日本人残杀的中国人的尸体。……
心中的愤怒悲凉不可抑制,远比在后世看的时候深刻许多。
约翰马吉的录像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日本人对中国人的残害。特别是刚刚进入南京城时候的暴行。另一部分,便是一九三八年二月十六日,约翰马吉和德国人京特、丹麦人辛德贝尔,一起去往江南水泥厂和栖霞寺一带救援难民的情景。
录像中,可见万余难民,在江南水泥厂难民营挣扎求存,和受伤的难民排队等候医生救治的景象。
与此同时,也记录了,沿太平门至龙潭的公路干线,在十英里和十二英里距离之间,百分之八十的农民房屋被战火烧毁;逃到乡间的城市老太太被日本人打死;反绑的中国士兵被日军处决后扔进水塘;四川籍士兵的尸体横陈路上等等,让人痛楚如刀锋划过的场景。
后世十七分钟版本的约翰马吉录像,记载的还大多都是受伤的中国人,到医院就诊的画面,远景镜头不多,却也有广阔的天地。这一点在完整版的约翰马吉的录像上,就更加明显了。
这就构成了一种奇妙的交叉对比——广阔无比的土地、横行霸道的日军和伤口累累的中国人。这是一种约翰马吉无意为之,但却造成艺术效果的蒙太奇。虽然没有配音,只有偶尔出现的英文解说,但是,却可知道战争给中国人带来的伤痛。
而最刺目的还不是人身体的伤口,而是影像里的那几双眼睛。或许有心,或许无意,约翰马吉在记录片中,关于医院的片段里,总会拍一些人静坐时,上半身的照片。有两个女子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镜头,无比静默。
对比强烈而鲜明的黑白色,让这些眼睛中蕴含着的痛苦分外鲜明。越年轻的眼睛,越是情绪分明。特别是那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反倒是一些成年人,或许因为懂得人生痛苦,眼神中并无截然分别的情绪,混沌迷离而不自知。
虽然,约翰马吉的这些影像,只是为了记录而记录。甚至连纪录片都算不上。但是约翰马吉很明显能体味到这些被他救助的人的痛苦,并清楚他们的表达方式,可以用镜头轻而易举的捕获这些瞬间而长久的情绪。
这部影片因此也具有了难得的艺术性,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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