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中国人心中的痛——房子

  李子信走了,王娟推门进来,给熊沐泡了杯茶。

  熊沐看看王娟,好奇的问道:“娟子,怎么这次我送房子给子信,你没有一句话反对。”

  王娟叹了口气,“老熊你这件事没有做错,我也看好子信。说个你不爱听的话,你就不是个吃人劝的人,虽然这次住院很多人都劝你戒酒,但是在我看来那难的很。你现在身体这么不好,再去酗酒,我都不敢想象那个情况。”

  熊沐没有说话,他知道王娟说的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老熊你对兄弟朋友没的说的,你的朋友对你也可以,但是你现在身体不好,小说创作恐怕要比以前差很多。更何况,你想过没有,子信帮你写了《大人物》这部小说,我看评论都说写的比你以前的小说好的多。那等你再写小说,是不是能够跟这本书质量一样?如果你写不了这么好,读者还会不会买你的帐?”

  熊沐怔住,他没有想到自己老婆想的这么深。

  “子信是个值得信任的人,而且子信那么有才,他以后的发展肯定比你好。你现在留下个恩情,我和小倩以后恐怕都得承他的情,还有靖云。”熊靖云是熊沐和王娟的儿子。

  熊沐怔怔的看着妻子,他一直不知道,妻子是个这么聪明的人,自己心中最深处的想法都能被她猜到。

  ……

  第二天李子信就跟着王娟去看房子了,车刚到小区门口李子信就发现不对了。因为这个小区太高档了,从门口的保安就可以看出来。进入小区先是一片非常浓密的绿化带,然后拐过两栋楼,车就停下了。

  王娟下了车,看见李子信坐在车里发呆,好奇的问道:“子信,怎么不下车,发什么呆呢?”

  李子信咽了口唾沫,润了润有些发干的嗓子,“嫂子,这不对吧!我看着这个小区这么高档,熊哥到底给我一套什么房子啊?”

  “行了,下来吧!进去一看不就知道了。”王娟抿嘴一笑,说实话熊沐这些年着实赚了不少钱,要不是他总是无私的帮朋友,而且又喜欢好酒,恐怕也不会老是闹钱荒。即便这样,王娟私底下也存了不少钱,只是不给老熊知道,免得他又拿出去乱花了。所以这一间房子,王娟还真的看不在眼里,能和李子信这样一个有情有义的潜力股拉扯在一起,一栋房子王娟绝对舍得。

  “嫂子!我没有想到,房子会在这里。”李子信有点愁。

  “放心吧,这件事我也是同意了的,不是老熊一个人的意思,就连小倩都点了头的。”王娟看见李子信只是可怜兮兮的坐在车里,就是不出来。才叹息一声,道:“出来吧,子信。这件事我仔细跟你说一下,你就知道原因了,老熊也是走运,都这时候了还能遇见你。”

  李子信一听这个话知道还有隐情,就下了车。

  王娟把自己昨天给熊沐说的话,又对李子信重复了一遍。最后说道:“我和小倩都商量过了,老熊我们是没有办法改变了,我们两个就活靖云那孩子,靖云刚十二岁,我和小倩又不事生产,除了偷偷克扣点老熊的钱,我们也没有别的收入来源。我做了一辈子家庭主妇,小倩更只是个文学爱好者。所以,嫂子这也是想跟你帮在一块。只要以后你能拉靖云一把就行了。”

  李子信听王娟说的凄惶,心里有些发堵。熊哥找了两个好老婆,两个都是好女人。

  “嫂子,你放心吧!这事我记得了。”李子信的话有些沉重,他没有想到,嫂子竟是在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他不知道熊哥听了这些话是什么感受,但是对于李子信来说,肩上又有了一个沉重的负担。

  这栋楼是个小高层,坐电梯到了7楼,王娟已经从刚才的情绪中舒缓过来,笑着说:“去年你熊哥小说改编的电影上线,收入不错。制片方就给了这一套房子,说是七上八下,正好是七楼,取个好彩头,电影票房才能一直长红!”

  到了706王娟用钥匙打开了房门,李子信推门直接走了进去。这是140平米经典的三室两卫两厅的户型,制片方在装修上自然是不会偷工减料的。中式装修风格追求的是一种修身养性的生活境界,传统室内装饰艺术的特点是总体布局对称均衡,端正稳健,而在装饰细节上崇尚自然情趣,花鸟、鱼虫等精雕细琢,富于变化,充分体现出中国传统美学精神。

  一窗一几无不体现这种闲适的生活特征。隔扇上都是水墨画的山水鱼虫。说实话,李子信对这里是无比满意的,能在市中心有这么一套房子给自己的家人居住,能让自己的亲人过的更好一些,对于已经活了两辈子的他来说,这是自己毕生追求的一部分。

  李子信把每间屋子都看的很仔细,装修风格,材料,每个房间的采光,他在心里已经开始分配起房子了。妈妈和致姐的妈妈一间,自己和小弟一间,小妹一间,致姐如果回来就和小妹睡。

  王娟看着李子信一脸的满意,心里也挺高兴,既然要给人情,就把事做足了。她也看出来子信的心情有点激动,所以伸手向李子信招了招手,“子信,今天你就住这吧,反正你明天也不上学。我就不呆了,老熊那里还需要人照顾。”

  王娟说完话从包里拿出来一串钥匙和一个文件袋,放在了茶几上,“这是房间钥匙,袋子里是房产转让证明。你只要把名字填好,有空再去房产局备注一下就可以了。”

  李子信站在大大的落地窗户边上,看着王娟坐上车,然后车开走了。他抬起头,楼前是一片花圃,九月虽然已经立秋,但是花开的还是非常鲜艳,小区外还有一大片郁郁葱葱的树木。

  李子信的眼神有些迷茫,上辈子自己不是个特别成功的人。性格比较正直的自己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刚开始的时候,自己只是以为自己工作认真、努力、积极就可以获得上司的重用。谁想到事情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社会不是学校那样的象牙塔,很快就给自己上了重要的一课。获得晋升的是有后台的同事,还有能说会道、会跟上司打交道的同事,却没有自己,虽然自己是公司业务最好的。

  李子信不是个蠢人,只是有点后知后觉罢了。既然察觉到这一点,李子信就一点一点的学习,他改变自己的性格,不在有话直说,他改变自己的行为,也学别人请上司吃饭,洗桑拿。虽然在自己的心里别扭的要死,但是没有办法,社会是需要你去适应他的,不然你只能被淘汰。所以,李子信在一年后也升职了。在大城市里工作了七年,工作也算不错了,但是买不起房子,因为房价比薪水涨的快的多。

  那一年的春节,妈妈在电话里说:“孩子,你已经离开家十一年了。妈妈和爸爸都老了,还有几个十一年啊?”是啊!大学四年,工作七年,可不是十一年了吗?

  因为妈妈的一句话,李子信向公司递了辞职信,然后带着自己的积蓄回了老家。已经三十一岁的他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自己的妻子。结婚、生子、给两位老人家送终。妻子是个很好的人,长的不是很漂亮,但是很顾家。因为妻子比自己小六岁,所以在家里自己总是让着她,总感觉她还小呢!跟妻子的感情很好,没有烈火般的激情,却有隽永的亲情。

  也许自己上一辈子一直没有过爱情,但是这又怎么样呢?看看那时国人的婚姻状况就知道,爱情实在是个奢望的东西。老人,孩子,房子,生活的压力真重啊!把一个人压在那里,想动都动不了。所以国人大部分都性格保守,不愿意冒险,宁愿守着一份稳定却工资不高的工作,“铁饭碗”这个词就是为这种工作而创造的名字。

  来到这里半年多了,自己跟熊沐、薛重他们刚见面的时候,他们就能看出自己骨子里的谨慎,那是上一辈子的烙印,不是一时半会能改掉的。也不需要改,人是随着环境在变的,说“人定胜天”这话的人肯定是个逗比,秦始皇是千古一帝,你叫他胜一个我看看。李世民杀兄、杀弟、囚父、杀子,还能被人称作明君,够不够厉害,你叫他胜一个看看。单独从一个人的个体来说,永远也不要跟环境过不去,因为这种情况下,只有环境改变人,不可能你一个人去改变环境。

  半年的时间,足够让李子信这样一个正直而又感情充沛的人,在心底接受自己的家人。甚至在明白了致姐对自己的感情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接受了致姐,并跟他表白。因为致姐对他的爱是弥足珍贵的,而他自己对致姐的亲情更是让他不想致姐伤心。能够找一个爱你的人,是幸福的。

  李子信看着万里无云,湛蓝的天空,眼光似乎已经穿越了这一片时空,看到了那里有自己的妻,有自己的孩子——你们在那里都好吗?我在这里挺好的,我会好好的活着,你们也要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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