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声,熊沐把钢笔放在了桌子上,抬起头正看见薛重和李子信在聊天。他眼睛一亮,笑眯眯的说:“啊哈,子信来了,你什么时候来的。”
“呵呵,我刚到一会,正看见熊哥努力写书呢,熊哥努力写书的样子可是难得一见。”
“哈哈……”
李子信调侃的话,让薛重发出一阵痛快的笑声,“子信说得好,今天要不是被我堵在家里,这个酒鬼又不知道去哪里喝酒去了。子信你说说,他去年喝酒住院到现在还没有一年呢,就又固态萌发了,我看这个家伙迟早死在酒瓶子上。”
听到薛重的话,李子信耸了耸肩,非常无奈,“对熊哥喝酒的事,我又不是劝一次两次了。他这人别的都还好说,唯独喝酒这个事,是谁说也没用。”
“行了,行了。”熊沐从椅子上站起来,把写好的稿子一把拍在薛重怀里,“你们两个就不要编排我了,正好子信来了,就在这里吃饭。”
“呵呵,我这时候来,当然是为了蹭饭啊。”
三人说说笑笑的出了书房,王娟、丁倩、还有致姐三人正坐在沙发上聊天,看见他们出来,王娟嘟囔着,“终于写完了,快来吃饭。”说着就招呼丁倩一起去端菜。
薛重和熊沐都认识叶雨致,非常清楚这个美丽的女孩在子信心中的分量。
“雨致也来了啊,几天没见又漂亮了。听京都的朋友打电话说,雨致的出现在京都可是造成了不小的轰动啊。”熊沐笑着跟叶雨致打了招呼。
“是啊!我也听说了。”薛重深有同感的说,“这两天总有京都的朋友,尤其是记者向我打听雨致的消息,听说京都现在都称呼雨致为时尚女王呢。”
叶雨致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职业装,单扣的小西服配上刚及膝的裙装,看上去简单干练又不失妩媚,脖子上一条简单的珍珠项链,把她如水的肌肤映衬的越发晶莹剔透。也许是这次京都之行经历了一些大场面的缘故,她的脸上增添了一抹成熟和端庄,整个人都显得雅致圣洁。
熊沐上下打量着叶雨致,啧啧赞叹,“子信还真是好服气,雨致人长的这么漂亮,又这么会打扮,还有能力打理公司。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啊,你可不能辜负了人家小叶。”
李子信看着被熊哥的夸奖闹得满脸红晕的致姐,她本来就晶莹白皙的脸上添了一抹色彩,更显得白里透红惹人喜爱。
王娟和丁倩把菜都端了上来,好大一桌子,非常丰盛。
“你还别说,小叶就是会打扮,你看人家衣着搭配的多么漂亮,简洁简单却又凸显气质。”
王娟和丁倩看着叶雨致的打扮,都露出了艳羡的目光。要说她身上的衣服名贵吧,自己也不是买不起,但穿在身上就是没有她搭配的那么得体,让人一看就觉得被吸引,总有一种特别耐人寻味的感觉。
“嫂子,等有空我跟你们讨论讨论衣着搭配。”
听到叶雨致这句话,王娟和丁倩都喜出望外,本来她们还不好意思问,现在她自己提出来了可真是太好了。要知道自从叶雨致第一次在《越女剑》的首映式上露面,她的衣着打扮就已经引起了非常大的关注。正好有几家媒体要采访她,所以叶雨致就又在京都呆了半个来月。这些天她不管是参见宴会还是接受采访,从没有穿过重复的衣服,一天一套衣服,每一套都搭配的恰到好处,让人惊叹她选择衣服的眼光。尤其是在这其中有四套旗袍,穿在她的身上更是凸显东方女性的柔媚。
时尚杂志登出她的照片后,几乎所有的女性,都对她选择和搭配衣服的眼光佩服的五体投地。更不要提那几件,几乎是特意为东方女性裁剪的旗袍了,大部分的女性都对旗袍这个新出现的女性服饰喜爱有加,所以有人叫叶雨致时尚先锋、时尚女王,这样的称呼一出来,竟然获得了女性的一致同意,也可以看出她们对叶雨致的衣着是多么的痴迷了。
“哎呀!还等什么啊,现在就走。”王娟着急的拉着叶雨致,“小叶,咱们去别的屋吃去,一边吃一边讨论。”
丁倩虽然不好意思的跟薛重和李子信致歉,但是看她焦急的眼神,谁都知道她也恨不得马上去聆听叶雨致关于着装的观点。
熊沐干脆让她也跟了过去。
看着无奈被王娟和丁倩拉走的叶雨致,李子信三人对视一眼,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嗨!女人啊,只要听见能让自己漂亮起来的方法,饭都可以不吃啊!”
熊沐感慨的话,又让李子信和薛重一阵大笑。
“女为悦己者容,两位嫂子这么想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还不是因为熊哥的魅力大啊。”
熊沐得意的摸了摸自己的大头,他对李子信的这句赞美倒是非常得意,别看熊沐长相其貌不扬,但是他却是个非常有才的人,当年也曾用自己的学识,骗倒过不少女孩子,这可是他十分得意的事情。
薛重对这一点倒是知之甚详,“子信这话可是说到点子上了,老酒鬼这家伙还真不缺女人缘。现在靖云都这么大了,他也有点收心的样子,以前可是利用自己的才学,骗了一大片漂亮女孩。”
“什么叫骗啊!”熊沐眉飞色舞的辩解道:“我那是才学盖世,她们都是被我的才情吸引到身边的。”
薛重看不得他嚣张的样子,打击道:“是嘛?那你怎么会跟龙中岳闹的不可开交,现在连面都不见了。”
听到这话,熊沐脸上一副尴尬的神色,张了几次嘴都没有说出话来。
李子信好奇的伸手点了点薛重,“怎么回事啊?”他倒是知道龙中岳,也是个武侠小说作家,不过他人在广东,怎么好像还跟熊沐有矛盾似得。
薛重笑眯眯的看着熊沐,熊沐让他看得尴尬无比,“想说就说,那不都是年轻时候瞎胡闹嘛,谁知道那家伙那么不经耍,竟然跟我断交。”
“子信应该知道,实际上侠客小说是在冀州发展起来的,那时候冀州著名的北派谭腿和白鹤门进行了一场著名的比武。”
“哦!北派谭腿,就是谭春妮家吗?”李子信知道曾经有过这么一场比武,却不知道还有春妮姐家的人参与。
薛重点头,“就是谭春妮的二哥,要知道冀州自古以来就好武,练武的门派也非常多。”
关于这里的渊源,李子信到是知道一点,冀州地形一马平川,四战之地,自古以来就是中原王朝和游牧民族战斗的第一线,所以民风彪悍,好武成风。
“当时因为开武馆的事,两派闹的不可开交,互相争斗过几次差点出人命,后来经过中间人调节,决定比武定胜负。”
听到这里,熊沐忍不住插嘴,“他们准备了不少时间,又是约帮手,又是找德高望重的人公证,谁想到上台开打还不到五分钟就结束了。他们倒是痛快,可坑苦了我们这些写小说的,他们只是打了五分钟不到,我们却因为这五分钟不到的比武,写了六七年武侠小说,看样子还得一直写下去。”
听着熊沐语气中的唏嘘之意,薛重也是一副心有戚戚的样子。
“我当时还是冀州光明报的副主编,报社老板找到我,想利用这个全民皆知的比武盛况,再开一个专门写侠客小说、志怪小说的报纸。我当时年轻气盛,就满口答应了下来。可是那时候还没有人写侠客小说,我就到处求爷爷告奶奶的找一些文笔不错的人,答应他们高薪稿酬让他们给我供稿,熊沐和龙中岳都是第一批的侠客小说作者。”
薛重说到这里,已经没有了调侃熊沐的心情,他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满脸梦幻的诉说着创业的艰辛和年轻时的豪情。
熊沐听到这里也有点不好受,七年前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那时虽然已经有了靖云,但是他的心境还停留在用文学作品骗小女孩的境界,如果不是跟龙中岳闹翻,恐怕他还不会悔改。
“行了,行了,你这都开始缅怀历史了。”熊沐听的难受,打断了薛重的话,“龙中岳那时候跟我一个德行,猎艳的心思都非常重。有一次我们一起去泰国,在酒吧认识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舞女,我喜欢他也喜欢,我们两个人就竞争开了,我花钱比较大方那个舞女跟了我。”
熊沐无奈的耸了耸肩,满脸无趣,“我哪想到龙中岳这家伙动了真情啊,以为他也和我一样见到漂亮女人就想沾惹沾惹。等那家伙撞见我和那舞女私会,气愤之下直接跟我绝交了。嗨,我现在都不记得那个舞女叫什么了。”
李子信摸着下巴,听的入神,实在没有想到熊哥还有这样的风流韵事。
“我当时都不知道怎么回事,龙中岳从泰国一回来就直接跟我买断了合同,然后南下广东了,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薛重说着也有些感叹。
李子信忍不住说:“那这么说起来熊哥跟他也只是正常竞争啊。”
熊沐又露出尴尬的神色,“那个,当时也用了那么一点点手段拉。”
“呵呵,这家伙背地里给了那舞女一大笔钱。”
“我是真的不知道那家伙动了真情啊,要不然我怎么会这样做。”
看着叫屈的熊沐,李子信也有些无语。
“好了,不说那些过去的事了。我这次来是想跟你谈一下靖云的事情,你拿个主意。”
听到关系到儿子,熊沐紧张的问道:“靖云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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